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通知指出,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具体加价收费标准为:
(一)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
(二)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
详情如下:
关于完善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发改【2020】347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住建局,各直属生态环境局,溧阳市、武进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农工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5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4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具体加价收费标准为:
(一)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
(二)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
二、用于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以每半年最后一日“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价结果为准。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1月份和7月份的前5个工作日内,汇总前半年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企业名单(含详细地址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送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用于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各级供排水主管部门应及时完成本级企业用户信息核对,对无法查询到或已销户的企业、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企业推送本级发改、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对企业名称、地址等明显不符或同一企业对应多个用户等无法执行的企业推送至本级发改、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商研究落实。
三、全市两级供排水主管部门应根据核实后的可执行企业名单,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对相应企业后半年时间内的用水量收取加价污水处理费,并按现有渠道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市住建局应汇总全市半年度(年度)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形成报告,抄送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四、市生态环境局应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的甄别认定与评价结果的动态更新工作。全市两级发改、财政、供排水主管部门应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上述政策的落实。
五、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0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市(州)政府所在地、县级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原则上不低于补偿成本水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面开征污水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7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贺政规〔2021〕3号,关于《贺州市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贺州市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贺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3日贺州市乡镇污
11月6日,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调整后的太原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新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执行,旨在改善和提高太原市水环境质量,存进水污染防治。具体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为1.40元/立方米。对低保家庭用户不做调整,仍按0.50元/立方米收取。此次调整,太原市城区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并结合湖南实际提出相关意见。《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根据国家相关部署,各地从7月起全面开展污水处理的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包括设市城市、县城、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湖南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发展改革委、财
日前,江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意见》指出,对长江沿线污水处理厂免收电价容(需)量费,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污水处理企业
4月7日,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加强和改善长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业内人士认为,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11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实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实施、整治提升、全面总结3个阶段,主要有五项工作内容:完善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开展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违法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的36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诚信单位1家、环保良好单位31家、环保警示单位3家、环保不良单位1家;7家机构因机构注销、资质注销、停业等原因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2022年度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2022年度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分局: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22〕107号)的规定,我厅组织开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示了2022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结果。在纳入评价范围的2449家企业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有223家,占9.11%;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有2091家,占85.38%;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有29家,占1.18%;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有9家,占0.37%;另有因关闭、搬迁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加快推进湖南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园区环境治理
11月1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环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规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包括:(一)纳入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二)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三)生态环境监测、检测和检验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
11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规定下列企事业单位原则上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二)纳入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三)上一年度因生
11月10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纳入管理的单位包括(一)已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二)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重点辐射工作单位;(三)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领域的环境服务机构;(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意见,详情如下: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意见的函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环保信用
近日,江苏华电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总装机容量143.283MWp(交流侧容量为115.5MW)。计划开工2024年4月,竣工2024年10月底。第一批组件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货,且不低于20MW。后续交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招标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建设规模为2*400t/d+1*700t/d机械炉排炉烟气处理间(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SCR、湿法脱酸、SGH和GGH等)及相关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洗烟减湿废水处理设备等)。项目安装工期13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
3月28日,国家能源集团江苏常州公司二期扩建项目3号锅炉第一根大板梁顺利吊装到位,为锅炉主体安装创造了有利条件。作为国内在建最优调峰机组,常州二期建设2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主机参数为31兆帕,设计发电煤耗248克/千瓦时,整体发电效率49.6%,是高效灵活低碳智能发电技术集成创新示范
近日,新加坡能源集团(SPGroup)在帮助工商业客户加速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又为国内企业增添了一个成熟的用户侧储能案例参考,已完成了对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工厂储能项目的收购。后续,新加坡能源集团将持续发挥在能源管理和运营上的优势,为业主提供稳定可靠、且契合项目投资回报目标的一
近日,经过连续20个小时的奋战,由中建一局承建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厂区污水处理工程最大单体构筑物生物反应池第一块筏板混凝土浇筑顺利完成。标志着生物反应池正式进入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为2024年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按下了“加速键”。为了保证节后全面复工复产,全体人员提
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公示半年来,多地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与发展加速推进,对推动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互嵌互融、共生协调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深度、参与主体的广度以及服务区域发展的力度具有重大意义。市域产教联合体如何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以教促产、以产助教
2月2日,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污泥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008.888892万元。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008.888892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机国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印发《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开拓产业新赛道。支持常州开展储能项目试点示范,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推动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突破,推动高功率密度电池产业化。重点巩固延伸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批准,于2024年1月22日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号《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1月20日,国家级常州新能源产教联合体启动,致力于探索产教深度融合、产教协同发展、产教互通共长的新路径、新方法,打造产业赋能教育、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产业的产科教融合生态圈。常州新能源产教联合体是首批28家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之一,依托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15日,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由伟驰集团建设的常州氢湾国际创新社区项目迎来首栋厂房主体结构封顶,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又一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保障后续企业入驻奠定基础。项目位于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锦程路以东,长泽路以南,腾龙路以西,长塘路以北,总建筑面积42500平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