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为信息进行评价,确定环保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生态环境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行为,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企事业单位通过合同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者组织实施的具有环境影响的行为,视为该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
第三条(基本原则)
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以评促改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其环保信用信息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和修复、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参评单位)
下列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评单位”)应当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
(1)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2)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3)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
(四)评价周期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
鼓励未纳入上述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参加环保信用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省生态环境厅或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第三方环境治理和服务单位信用评价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评价系统)
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开展。
第七条(职责分工)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指导、监督本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对参评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管辖权限有争议的,报省生态环境厅确定后实施。
第八条(技术支撑)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资料收集、信息核实、现场核查等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人员不得与参评单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其他主体。
第九条(经费保障)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为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三章 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
第十条(评价指标)
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三项。
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并予以公开。
第11条 第十一条(计分规则)
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根据参评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累计计算环保信用分值。参评单位首次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70分。下一周期信用评价初始分值为上一期评价分值。
第十二条(计分依据)
扣分或加分以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法律文书、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或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为依据。
同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多项指标,选择其中最高分值进行减分。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实施按次处罚的,每次处罚决定信息应当分别计分、累计计算信用分值。
不同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环保信用信息的,应当分别计分、累计计算。
同一事项获得生态环境领域多级表彰,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第十三条(信用等级)
环保信用评价根据扣分项和加分项进行累计计分,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一)环保诚信单位(评定等级为A级,标注绿标):环保信用分值90分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5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未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未有国家或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未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未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不可为最低等级。
(二)环保良好单位(评定等级为B级,标注蓝标):环保信用分值60~90分(含60分)。环保信用分值90分及以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B级: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有国家、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或有国家、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或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或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点涉气单位绩效等级为最低等级的。
(三)环保警示单位(评定等级为C级,标注黄标):环保信用分值40~60分(含40分)。环保信用分值60分(含60分)-90分,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C级:3年内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有中央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或有国家、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或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或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环保失信单位(评定等级为D级,标注黑标):环保信用分值40分以下。
参评单位被评定为D级,或者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两年之内不得被评定为A级。
第四章 评价实施
第十四条(评价频次)
环保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原则上是1月1日—12月31日参评单位的生态环境行为。
第十五条(确定参评单位)
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发布上一年度参评单位名单,同时告知参评单位。
第十六条(参评单位责任)
参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登录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等基础工作。
参评单位接到生态环境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未完成注册等基础工作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直接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动态管理)
环保信用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运算形成参评单位环保信用实时记分分值,并发送动态记分预警通知至参评单位,每年2月底前统计形成上一年度累计得分。
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年度累计得分,审核形成参评单位年度环保信用拟评价等级结果,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年3月底前发布上一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第十八条(异议复核申请)
参评单位对环保信用动态记分有异议的,应当在生态环境部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并提供完整的佐证资料或证据。参评单位对年度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价结果公示期满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并提供完整的佐证资料或证据。
公众、环保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向发布公示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或证据。
第十九条(异议复核)
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在收到参评单位书面异议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参评单位。复核需要现场核查、监(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复核时间。
第二十条(退出机制)
因关闭、注销而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参评单位,以及自愿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退出环保信用评价并提交证明材料,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参评单位,应当准予退出,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信用修复)按照“谁评价、谁修复”的原则实施环保信用修复。
(一)参评单位履行完相应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司法裁判、执行决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整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消除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不良影响,180天后方可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环保信用修复。
(二)参评单位申请信用修复,应当在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评单位。
(三)对环保失信单位(评价等级为D级)在一个评价周期内不得予以信用修复。
第二十二条(结果共享)
每年4月底前,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将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推送“信用安徽”(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企业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价格支持、税收优惠、财政性资金项目支持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三条(分级监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参评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
(一)被评定为A级的参评单位,可以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二)被评定为B级的参评单位,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不变。
(三)被评定为C级的参评单位,适当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
(四)被评定为D级的参评单位,实行严格监管,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
第二十四条(奖惩措施)
环保信用被评定为A级的参评单位,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它补助资金、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有关荣誉称号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等予以积极支持。
被评定为C级的参评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
被评定为D级的参评单位,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工作责任)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应认真履职。对于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伪造篡改相关信息等行为,造成评价信息失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解释权限)
本办法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8月9日印发《临沂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办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实行应急保障,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免予执行停产限产等应急管控措施临沂市秋
近日,公司承建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4×850t/d垃圾电站)工程入选《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及先进装备目录》,充分展现公司践行“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聚焦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新材料“四新”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铸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广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2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杨志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以法治为引领推动新疆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法治先行的建议(一)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立法方面国家层面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文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共6章65条,相较于现行《条例》修改42条,新增23条,删除29条。《条例(修订草案)》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并与已发布。《规划》主要包括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共十章。围绕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以规划近期(2023-2025年)为重点建设期
11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实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实施、整治提升、全面总结3个阶段,主要有五项工作内容:完善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开展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违法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市(州)政府所在地、县级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原则上不低于补偿成本水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面开征污水
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坚持生态优先和低碳发展。推动重大生态环保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指导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自愿碳减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实施
4月24日,中国中煤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周边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三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等,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集团公
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江西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
4月22日至23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深入内蒙古调研煤炭、煤化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海腾参加调研。22日下午,吕军首先来到能投公司所属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胜利东二矿采煤作业面、无人驾驶矿卡运行现场、总调度室以及外包驻地,详细了
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其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能源法律法规在顶层设计上的空白,重构了我国能源法律体系,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法治意义。为贯彻落实宪法法制统一原则,需加快修订电力法,并确保精神与能源法保持一致。加快修订电力法是当务之急能源法是能源革命的顶层制度设计。自20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3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东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链接:北京丰台区环保新政!年底落实氢燃料电池汽车各领域应用通知显示,在东城区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以车(械)“含绿量”提升为重点,推动结构减排
日前,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融合发展EOD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建青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在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加快重点行业车新能源化,年底前完成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
4月9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4月9日下午,孙金龙来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他走进管控中心,查看智慧生态环保管控平台,现场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听取企业推进绿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4月14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公司全年目标任务,总结一季度工作,分析研判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文峰出席会议并
2025年4月10-12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及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xB7;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召开。本届峰会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为主题,展览面积16万平米,近800家参展商,吸引近10万名国内外专业
近日,由国网信通股份继远软件研发的无计划作业核查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在国网安徽电力全省16个地市实现全覆盖,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智能化水平。国网信通股份继远软件通过深入分析无计划作业产生机理,基于各专业信息系统现有成果,以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为载体,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聚焦输电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3日发布的信息显示,从2010年实施疆电外送以来截至目前,新疆累计外送电量达到9000.28亿千瓦时,突破9000亿千瓦时大关,外送范围覆盖安徽、河南、江苏、浙江等22个省区市,有力服务全国电力保供大局,推动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根据测算,外送电量9000.28亿千瓦时,相
4月24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承建的中能建崇左2×660兆瓦电厂工程1号机组高质量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运行期间,整套机组系统稳定,各项性能指标良好。上午9时,中能建崇左2×660兆瓦电厂工程1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暨移交生产仪式在集控楼集控室举行,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
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指引下,202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纲领性政策和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强电网调峰储能、智能化调度、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等各电力关键环节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统筹发挥源网荷储各类调节资源作用,加快
4月17日,国网安徽超高压公司完成±1100千伏古泉换流站1000千伏交流滤波器绝缘化改造作业。至此,该站26组交流滤波器的绝缘化改造全部完成,消除了设备导体暴露引发的安全隐患,保障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据了解,古泉换流站位于山中,周围丛林多,野生动物频繁出没。为避免鸟类等小动物活动导致电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23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名单如下:安徽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
10大海外展团,22个国家与地区的2,279家知名企业参展接待全球72个国家的90,571名专业观众,国际观众增幅56%全国10个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团莅临,行业旗舰地位稳固亚洲环保旗舰大展——2025第26届中国环博会于4月2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落下帷幕。本届展会汇聚了来自22个国家与地区的2,279家企业参
4月23日,ST聆达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85.72万元,同比下降89.94%;归母净利润为-2692.13万元,同比增长37.1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341.65万元,同比增长46.32%。公告提到,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原控股股
4月16-18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党委委员冮宇峰带队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开展电力服务零碳园区建设研究专题调研,详细了解典型零碳园区和工厂能源电力结构与消费情况、低碳技术创新与管理措施、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锂电池、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将分阶段推进,到2025年底完成10个以上锂电池、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