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江苏发布《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石油化工生产型企业(含石油炼制工业企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等),其他石油化工经营、服务单位以及化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483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T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HJ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9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SH3015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SH3095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SH/T 3024 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DB32/T 3795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油炼制工业 petroleum refining industry
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硫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
3.2
石油化学工业 petroleum chemistry industry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见附录A)、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产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3.3
突发环境事件 emergent environmental affairs
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4
环境应急能力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response capability
为满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及应急响应要求,石油化工企业应具备的基础、管理、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及应急监测等能力。
3.5
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response capability standardization
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及应急响应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而实施的活动。
3.6
环境敏感目标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target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石油化工企业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a)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b)除a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c)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4 基本要求
4.1 总则
4.1.1 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活动,建立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体系。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应与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及其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4.1.2 企业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应符合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安全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等国家、地方要求。
4.1.3 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应遵循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具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详见附录B。
4.2 厂址选择
厂址选择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及其相邻工厂、设施的特点和环境风险特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4.3 总图设计
全厂总图设计中,构筑物布局以及电力、通讯、热力、给水、排水、污水处理、消防等设施应结合环境应急管理要求,经方案综合论证后确定。
4.4 环境信息管理
企业应开展企业基础信息(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环境风险物质种类、数量及理化性质、污染防控措施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将风险防控措施纳入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如企业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开展调查。
5 基础能力要求
5.1 组织要求
5.1.1 企业应设置具有环境应急管理职能,负责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机构或部门。
5.1.2 Ⅰ、Ⅱ级企业应具有承担环境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并明确相关岗位的环境应急管理职能;Ⅲ级企业可将环境应急管理职能纳入已设置的相关职能机构或部门,并明确相关岗位的环境应急管理职能。
5.2 人员要求
企业应设置一定的环境应急专兼职管理人员,承担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环保从业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环境类高级技术职称。
Ⅰ级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应不低于10人,成员至少有4人有环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环境类高级技术职称;Ⅱ级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应不低于6人,成员至少有2人有环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Ⅲ级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应不低于4人,成员至少有1人有环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 制度要求
企业应制订并发布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告、预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资源管理、应急培训、奖惩制度等。
5.4 经费要求
5.4.1 企业应设置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预案修编、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配备、应急装备设施运行维护更新等,并建立使用台账,开展绩效评估。鼓励设置环境应急岗位特岗津贴。
5.4.2 企业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环境污染责任险。
5.5 培训要求
5.5.1 企业应定期自行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可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
5.5.2 企业应建立人员培训档案,包括环境应急培训内容、继续教育情况等,并及时更新;企业环境应急专兼职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开展上岗培训。
5.5.3 企业应通过应急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效果评价,及时完善培训课程,加强培训考核。
5.6 应急物资和装备要求
5.6.1 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物资、围堵拦截物资、应急处置物资等,环境应急装备包括应急装置、应急交通、应急通讯、应急电源等,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等法定文件中明确种类和数量(参见附录C和附录D)。
5.6.2 除法定文件要求外,Ⅰ、Ⅱ级企业应配备类别齐全、相当数量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订的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要求,并建立定期更换制度;Ⅲ级企业应按照环评及批复、环境应急预案等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6.3 企业应建立与应急物资、应急装备供应商的联系渠道,保证及时补充和事故情况下的应急供应。
5.7 应急队伍要求
5.7.1 企业应配备应急队伍,包括承担应急计划编制实施、指挥协调的管理人员,承担处置、救援、调查、设备抢修的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应急知识、技术的专家人员、志愿者等。
5.7.2 企业应急队伍可依托满足条件的专职队伍、社会化机构或周边企业应急队伍,应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
6 管理能力要求
6.1 环境风险评估能力
6.1.1 企业应具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能力,熟悉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标准规范。
6.1.2 应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源、风险特征等进行评估,分析环境风险现状,形成风险清单。
6.1.3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作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前提。
6.2 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6.2.1 应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确定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并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信息台账,将每次排查的原始表格、治理情况等归档保存,档案资料至少保存5年。在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过程中可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或邀请专家提供技术咨询。
6.2.2 Ⅰ、Ⅱ级企业综合排查一年应不少于1次,专项排查一季度应不少于1次,日常排查一月应不少于1次;Ⅲ级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6.2.3 应建立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掌握排查治理情况,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及时完成治理。
6.3 预案管理能力
6.3.1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修订应依据《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江苏省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6.3.2 Ⅰ、Ⅱ级企业应具备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能力,并根据需求自行修订环境应急预案;Ⅲ级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和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6.3.3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包含企业厂区周边及内部道路图、企业环境风险源平面分布图、企业周边水系及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企业事故污染物内部控制图(须标注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分布及走向,应急池容量、控制阀节点等应急设施(备)详细情况)、风险监控预警及应急监测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及联络表等附件内容。
6.3.4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在环境应急预案基础上针对事件情景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分车间、工段、区域确定“应急处置卡”,相关方案及处置卡要发放至各个应急岗位熟悉操练。
6.3.5 企业应严格按照已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管理、预案演练和实施工作;其中应急演练每年应不少于1次,专项演练每年应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应对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并建立演练台账资料。
6.4 信息报告能力
6.4.1 企业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人及内外部应急联系方式;明确信息报告的要求和流程,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告;掌握最不利情况下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和单位、人群分布及其通讯方式等。
6.4.2 企业应与所在地政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情况进行初报,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示意图。
6.4.3 企业应急值守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6.5 应急联动能力
6.5.1 企业应充分了解周边企业、园区、政府的环境应急能力及设施配置情况,为共享环境应急人员、装备、物资、队伍、场所等提前做好准备。
6.5.2 企业应针对应急监测需求掌握并建立与环境监测机构的联系。
7 监控预警能力要求
7.1 监控预警设备装备
7.1.1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环境风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备,并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7.1.2 企业的相关预警设施应与厂区自动控制系统、厂区应急监控与预警平台(如有)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联网。
7.2 监控预警平台
7.2.1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特性,按需建设相应的监控预警平台,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监控系统联网。
7.2.2 Ⅰ级企业应建有监控预警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污染源及环境风险源的监测、监控、预警、响应及环境应急指挥平台,鼓励设置高空瞭望系统、企业边界及周边敏感区的监控系统、移动自动监测系统;Ⅱ级企业应建有监控预警平台,至少应包括污染源及环境风险源的监测、监控、预警、响应;Ⅲ级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置。
7.2.3 企业监控预警平台应及时接入园区、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平台。
8 应急响应能力要求
8.1 基本要求
8.1.1 企业应联合地方政府或园区建立三级应急防控体系,落实车间级防控、企业级防控,积极参与区域防控,确保事故发生时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8.1.2 企业应将环境应急响应分为车间级、企业级、政府(园区)级,并明确车间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8.1.3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应开展先期处置,做好信息报告、污染源和污染物质判断、环境污染控制等工作,应提供污染控制措施方法和具备对污染扩散进行预判的能力。
8.2 涉水类应急处置能力
8.2.1 企业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事故废水缓冲收集系统和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发生时废水不外排。
8.2.2 企业应根据已识别出的环境风险源,设置事故废水截流、转送、缓冲、分流回流设施等,以保证在应急情况下事故废水能输送至应急事故池等储存设施。转输及缓冲设施应考虑防腐、防爆等要求。
8.2.3 企业应充分了解区域及单位的污水应急储存设施情况,必要时采取措施将事故废水转输至相关单位。
8.2.4 企业可结合厂区实际,开展消防尾水就地处置、回用等研究。
8.3 涉气类应急处置能力
8.3.1 企业应针对主要风险源类型,在厂内配置相应的减缓、消除、降低风险的物质、物料和设施。并根据不同有毒有害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保证事故状态下事故火炬的完全燃烧。
8.3.2 企业应对厂内的主要风险源在不同事故状态下的可能影响、扩散程度进行模拟、验证,以备事故应急使用。
8.4 其他应急处置能力
8.4.1 企业应对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区域采取有效的阻隔或防渗措施,并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控制及减缓措施。
8.4.2 企业应具备固体废物属性识别、收集和暂存能力。事故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采取有效措施自行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充分了解具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单位,建立处置单位名录,纳入合格供应方名录。
9 应急监测能力要求
9.1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应急监测和快速检测能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的点位布设、采样及监测要求应按HJ589要求执行。
9.2 Ⅰ级企业:a)宜自建实验室,范围至少应覆盖废水、废气要素,检测因子覆盖排污许可证所涉及物质;b)具备GC-MS等移动监测能力;c)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承担检测事故时可能涉及的污染物。Ⅱ级企业:a)宜自建实验室,范围至少应覆盖废气要素,检测因子覆盖排污许可证所涉物质;废水因子可依托区域其他单位;b)厂界应配置本企业特征污染物便携式检测设施(PID或FID);c)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承担检测事故时可能涉及的污染物。Ⅲ级企业:a)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该单位至少应覆盖废水、废气要素,检测因子覆盖本企业排污许可证所涉物质、企业发生事故时可能涉及的污染物,并具备GC-MS等移动监测能力;b)厂界应配置本企业特征污染物便携式检测设施(PID或FID)。
9.3 企业可依托满足条件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站或社会化机构开展应急监测,委托单位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
9.4 企业应制订研究相应的应急监测计划,并定期举行应急监测演练。
9.5 企业应建立应急监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单位、监测方案、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监测人员等。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管理办法(修订版)》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从总则、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环境应急预案发布及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八个方面进行编制修订,
坚决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奋力推动海洋石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汪东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工作,2014年创造性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我国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能源安全是国家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秦岭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文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现在走到江西景德镇市乐平工业园区雨水总排口处,可以清晰地看到乐平工业园区新建的雨水明渠和闸阀。“我们乐平工业园区经过层层评审,成功入选了全国第一批17个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园区名单,这对我们既是肯定也是挑战。”日前,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
12月1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同心县城新区热源厂节能降碳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该项目总投资4579.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24%。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同心县城新区热源厂节能降碳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吴忠同心县建设单位: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
为适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
为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8月2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北京市,应由北京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北京市
4月2日至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陕西省安康市、湖北省十堰市和河南省南阳市、三门峡市,调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安全工作。他强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我国跨流域跨区域配置水资源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要始终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
随着“深中通道”即将完工,中山与深圳也将形成“半小时交通圈”。为推动建立中山与深圳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中山市各部门主动学习拥抱深圳,深化区域合作机制,推动深中多领域深度对接,全力推动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落地落实。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年9月4-6日地址: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往届合作单位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化工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学会指导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支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新疆生产建
又一个超5000亿能源巨头即将崛起。(来源:石油Link文|木兰)最近,油气行业发生了一件大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正在谋划让自己的国际投资部门上市。ADNOC打算将这一部门在阿联酋以外的交易所上市,并表示可能选择在伦敦或者纽约交易所上市。在正式启动IPO前,ADNOC还需任命XRG的首席执行官并
期待加深与民企合作共同推动核电事业高质量发展——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核能作为安全、经济、高效的清洁能源,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我国能源体系清洁低碳转型,具有独特作用和重要意义。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在核电领域有哪些贡献?民营企业可以在核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山东省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发展高端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特种合成橡胶、功能特种油品及新能源电池用碳基材料。拓展特种牌号聚丙烯,向高端医疗防护、柔性材料延伸。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与凯金新能源在江苏南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各方开启深度合作。面向未来新能源发展趋势,立足新能源材料创新,凯金新能源此次牵手中石化成员,为新能源材料
近日,山西省环境厅拟批准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据悉,该项目位于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公工业园,以兰花煤化工公司为建设主体,整合兰花清洁能源公司、兰花科创公司化工分公司、兰花科创公司阳化分公司产能,利用兰花煤化工公司原址及兰花气体有限公司部分场地实施升
一、展会序言CIP2024第二届中部(郑州)化工技术装备与新材料展览会同期举办:2024中部(郑州)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由河南省化工医药安全生产协会、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主办、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塑料协会、河南
当前,四川立足丰富的清洁能源和矿产资源,构建起以油气(石油、天然气)结合化工、高端精细化工、现代农用化工、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为主体的能源化工产业体系。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四川能源化工产业营收突破万亿元,发展势头稳中向好。四川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腹地,近年来抢抓新时代西
新能源狂飙的时代,黑黑的煤疙瘩竟然又成了“抢手货”!(来源:微信公众号“石油Link”文|木兰)今年以来,新能源依然占据着热点,煤炭的热度却迅速蹿升起来。就最近来看,煤炭资源较多的贵州、内蒙、山西、新疆等都纷纷亮出了自己在煤炭方面筹谋的新工程,一个个大型的煤化工项目走进了大众视野。贵
近日,巴斯夫与新奥能源签署了一份为期15年的天然气购气合同,为其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的新一体化基地提供天然气供应。这是双方在清洁能源合作关系上的进一步深化。巴斯夫与新奥能源签署15年购气合同,保障湛江一体化基地天然气供应。巴斯夫高级副总裁、中国新一体化基地兼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
盈利承压、产能过剩,当产业步入新的发展周期下,锂电跨界浪潮戛然而止,不过那些曾经气势汹汹的企业,依然留下了它们的痕迹。2020年开始,经历了一段时间沉寂的锂电行业迎来爆发,从材料到电芯,相应的价格一路上窜,在行业“躺着挣钱”的气氛烘托下,也引来了一大批锂电跨界者。其中声势浩大的当属于
4月14日,金坛50MW茶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柔性支架设备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24000元。招标公告显示,本标段为华能江苏公司金坛50MW茶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柔性支架设备。本次采购18MW光伏柔性支架,包括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端柱、支撑柱、端梁、支撑梁、拉索、
北极星氢能网整理了4月7日~4月11日的一周氢能项目动态。甘肃酒泉三座加氢站建设项目选址公示4月7日,甘肃酒泉瓜州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瓜州县柳沟东加氢母站、柳沟西加氢站、桥湾加氢站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总投资27亿元!内蒙古通辽100万吨/年液化天然气及加氢站开工建设近日
4月11日,北碚西山坪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20万元,单价0.66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400万元,单价0.7元/W。本次组件招标范围为120MWp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光伏组件。
4月4日,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截至3月底,江苏依托龙政、锦苏、建苏三条直流输电线路累计接收中西部清洁水电超70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6亿吨。2003年,国家“西电东送”主动脉、三峡首条外送输电通道——±500千伏龙政直流工程投运,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向江苏输电超2500亿千瓦
4月2日,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太一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一光伏”)破产一事被公开,案号为(2025)苏0413破16号。资料显示,太一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为38,800万,该公司专注于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据悉,
为进一步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节假日连续生产和错峰用电,缓解电力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现象,促进光伏等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发改委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工商业深谷电价政策。一、政策出台背景从分时电价体系完整性来看,我省现行分时电价虽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
4月9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苟伟到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所属苏州热电公司调研。苟伟一行深入苏州热电公司集控中心、1号机组A修现场、运行机组主厂房、新能源控制中心等区域,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江苏公司工作汇报,对该公司在安全生产、
亿晶光电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陈江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
4月11日,江苏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适时明确具体比例。(二)确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需求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需
近日,中央气象台发布重要天气预警:受强冷空气影响,华北、黄淮东部等地遭遇历史同期罕见的持续性大风天气,局地瞬时风力可达12-13级,强度堪比台风登陆。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三级应急响应,甚至有专家建议100斤以下不要出门。大风天气下,屋顶光伏电站也将面临一场严峻的挑战,理论上
受欧洲户用光伏市场增长放缓、高库存的影响,多家海外逆变器企业2024年业绩惨淡。以色列户用逆变器龙头SolarEdge2024年实现营收9.0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5.3亿元),同比下滑近70%;归母净利润亏损18.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31.1亿元),由盈转亏。从各业务营收情况来看,2024年第四季度SolarEdge超过60%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