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东发布《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南四湖生态保护,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和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hbtzf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4日
关于《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省内南四湖生态现存的痛点难点问题,统筹考虑南四湖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生态安全,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湖泊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形成条文40条。按照地方立法的要求,对于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条例(征求意见稿)》没有做重复规定。
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南四湖生态保护,保障南水北调调水水质和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南四湖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南四湖,是南阳湖、独山湖、昭阳湖、微山湖四个湖泊的总称。
第三条 【基本原则】南四湖生态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负责、协同共治的原则,坚持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资源循环利用并举。
第四条 【政府职责】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组织编制和落实南四湖生态保护规划,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南四湖生态质量全面改善。
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四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财政投入,优化产业结构,协同推进南四湖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五条 【部门职责】省人民政府和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南四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协作配合】省人民政府应当与江苏省、安徽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以及国家淮河流域管理机构,建立南四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大入湖河流水质监测范围,加强对非法采矿的综合执法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等领域合作。
南四湖流域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外省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促进区域协同立法、执法、监督,实现信息共享、政策统筹、应急联动,共同推动开展南四湖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
第七条 【生态红线】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确定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八条 【生态补偿】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南四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矿业权退出、池塘退养、渔民上岸安居等补偿。
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四湖生态补偿资金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价值实现机制】省人民政府和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培育碳排放、排污权交易市场,创新绿色金融工具,推动生态产品资本化运作。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南四湖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
第十条 【河湖长制】南四湖流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管理制度。河湖长是河湖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河湖保护工作进行督导和协调,督促或者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协调解决南四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保水量】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水源涵养区域的保护,增加入湖水量。南四湖水位低于生态水位时,禁止向湖外调水。南四湖水位低于死水位时,不得擅自向湖外调水;确需向湖外调水的,应当依法报请批准,并采取措施补充水量。
禁止在南四湖流域内兴建高耗水项目。
第十二条【保水质】南四湖水体水质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流入南四湖河道控制断面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以上水质标准。未达到目标要求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方案,采取措施按期达标。限期达标方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河流入湖口设立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并组织对入湖排水口实施定期监测。
第十三条【保岸线】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南四湖岸线保护和岸线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
在南四湖岸线及其保护利用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应当符合南四湖综合规划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不得缩小水域面积或者擅自改变水域、滩地使用性质,不得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不得建设危害水资源保护的项目。
第十四条 【保土壤】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农田生态化改造,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减轻退水对土壤以及河湖水质影响。
农业生产应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优化化肥、农药施用,科学处置农用薄膜等农业废弃物,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第十五条 【保生物】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实施湿地保护恢复与野生动物生境改善工程,修复植物群落,开展增殖放流、水草移植,全面修复南四湖水生态环境。
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限制和减少妨害大鸨、东方白鹳、大天鹅、鸳鸯、长耳鸮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人为活动,并为候鸟迁徙创造条件。
第十六条【保植被】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莼菜、野大豆等重点保护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保护,并在南四湖周边和主要汇水河流两侧规划建设立体植物带,开展造林绿化,打造沿湖生态廊道。
重点保护植物的生长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应当通过封育、退耕还湿等方式予以恢复。
第十七条 【保风貌】南四湖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村落布局的保护,注重保持南四湖特色风貌。
规划建设临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体现湖区水乡特色,与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第十八条【保文化】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弘扬传承铁道游击队红色文化、运河文化、渔家文化,加强对伏羲庙、仲子庙等历史文物和遗址遗迹的保护,做好端鼓腔、排船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传承、传播。
在南四湖岛屿和沿湖村庄、集镇开展旅游、餐饮活动的,应当符合相关功能区规划要求,防止超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发展,相关活动不得污染水体。
第十九条【船舶、航道污染防治】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南四湖航行船舶和航道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南四湖内的机动船舶应当配备相应的油污、垃圾、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设备,不得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染物;未配备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设备的机动船舶,不得进入南四湖。
南四湖内禁止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等物质。
第二十条【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在南四湖港口、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应当设置与其吞吐能力或者通行能力相适应的船舶油污、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或者处理设施、设备和污染物收集智能监控装置。
第二十一条【船舶修造、拆解污染防治】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修造、拆解等作业单位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船舶修造、拆解等作业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废弃物污染南四湖水体。
第二十二条 【畜禽污染防治】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种养结合等有关扶持政策,引导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南四湖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处置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产生的畜禽粪污,并支持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建设粪污收集储存设施。
第二十三条【矿山生态治理】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山排水水质监管,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采取措施管控塌陷区湿地水质,确保入湖水质稳定达标。
第二十四条【湿地保护】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南四湖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禁渔】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渔业功能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组织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并依法设立禁渔区,严格实行禁渔期和捕捞限额等制度。
第二十六条【微山岛污染治理】微山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微山岛统筹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对岛内生活污水、水上游乐项目排污水以及旅游餐饮废水等全部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微山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微山岛内垃圾接收、转运以及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七条【湖草打捞】南四湖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湖内菹草、狐尾藻等综合整治,定期打捞收割,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降低植物腐烂对湖区水质影响。
第二十八条 【生态移民】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南四湖生态移民、产业转移工作,减少人为活动对南四湖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因清理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等导致转产转业的农民、渔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和扶持,并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条【禁止行为】禁止在南四湖从事下列行为:
(一)非法围(开)垦、填埋湿地,烧荒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可溶性剧毒废渣、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采取人工投饵性鱼类网箱、网围等方式从事渔业养殖;
(四)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候鸟等野生动物;
(五)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六)非法取水、取土、采矿、挖砂等;
(七)设置排污口;
(八)其他破坏南四湖生态的行为。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应急船只以及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等储备,提高船舶污染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十一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南四湖生态环境损害的,由省人民政府、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侵权人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考核评价】实行南四湖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目标要求,确定生态保护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并定期对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约谈】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不力或者问题突出公众反映强烈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约谈南四湖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约谈以及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四条【自然保护区管理】南四湖划定为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法律责任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政府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南四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机动船舶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南四湖内的机动船舶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三十八条【非法挖砂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挖砂活动的,由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修复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开采砂石价值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设置排污口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南四湖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四十条 【施行日期】本条例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8日发布《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山塘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
近日,葛洲坝(英德)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水清景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北极星水
日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全文如下: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8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近日,生态环境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南方科技大学,围绕国家土壤与地下水重点任务开展工作,郑春苗任实验室主任。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其中包含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15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1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4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三、四批)的通知各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其中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88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8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1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各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绿色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10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条例(草案)》聚焦自治区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监测,对污染防治作了科学、系统规定。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2024年9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的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防护为主、治管并重、全员参与、军地协作的原则,重塑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以美丽云南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保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并发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的《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湖南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6月5日起施行。该条例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3月27日
3月2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是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重大立法项目。《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加强渭河流域天水段生态保护和治理,防治水灾害和水污染,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水源涵养,加强水土保持,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详情如下: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12月19日发布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至2024年1月20日。全文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山东电力交易平台虚拟电厂注册变更操作手册,详情如下: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度山东电力零售市场交易指南。
近日,安装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东碾疃村B台区的Ⅰ型集中器监测到,随着接入配电变压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出力增加,配电变压器反向负载率达到过载阈值。这台内置了台区多元协同控制算法的Ⅰ型集中器随即生成调控策略,通过分布式电源接入单元发出指令,指挥台区储能装置启动充电,同时将指令下发
11月15日,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建设管理的乳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该工程计划2026年3月投运,投运后将有效满足威海地区海上光伏和海上风电等新能源电力送出需求,进一步完善胶东电网网架结构。该工程位于威海市乳山市,由3个单体工程组成,分别是乳山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莱阳—国核示范π入乳
11月14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开展输变配电全专业、全流程抗冰防舞应急演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保暖保供工作要求,检验各专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观冰、除冰、融冰体系运转成效,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应对。演练模拟11月中旬山东遭受大范围寒潮
11月19日,郯城县白马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低碳生态循环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本项目总投资:20.98亿元。郯城县白马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低碳生态循环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郯城县白马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低碳生态循环产业融合发展(EOD
为切实履行电力安全保供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中央驻鲁及省内发电企业下发《关于做好2024-2025年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专项部署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增强电力保供责任意识。要求各电力企业切实强
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烟台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4日正式向烟台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
在电力现货市场中,营销交易非常受重视,一时风头无二。很多企业也把电力买卖的收入与成本责任完全压在营销交易业务上,这无疑是有失偏颇的,是对电力现货交易的严重误解。(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瑀璠)在电力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只是收入实现或成本控制的一个环节,甚至不是核心环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东部海域,面积仅0.58平方公里的大管岛植被繁茂、风景秀丽。海岛游越来越热,今年以来,经营民宿的大管岛居民廉法鸿格外忙碌。“去年来过这里,当时岛上还没有这么好的住宿条件,这才不到一年,民宿里各类电器应有尽有,变化真大。”说起大管岛的变化,游客陈鹏飞感到很惊喜。惊喜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青岛市城阳区北岸城晖150MW渔光互补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城阳区首个渔光互补项目,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水面空间资源,将光伏发电和渔业养殖相结合,形成“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复合产业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生产1.78亿度绿电,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