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划,要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验收和运行实行“三同时”制度。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新建万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需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置设施。支持存栏 500 头以上规模猪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高标准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到 2025 年,全省生猪规模养殖水平继续提升,规模以上养殖场比例达到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 100%,粪污综合利用及处置率不低于 95%。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治水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十四五”期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现就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对规划提出修改意见,于3月15日下班前书面反馈至我厅,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贺艳妮;联系电话:0571-28869163;传真号码:0571-28869121,28869161。
附件: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8日
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 征 求 意 见 稿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编制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畜牧业转型升级决策部署,努力克服非洲猪瘟等疫情对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冲击影响,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重点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全省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2019年,我省成功创建全国唯一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畜牧业产业发展稳定向好。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的“六化”为引领,以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为抓手,全力推进畜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饲料、兽药、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链条日趋完整,涌现出青莲、华统、一鸣等一批全产业链企业和 40 多个有较大影响的畜牧品牌,畜牧产业发展稳定向好。2020 年,全省生猪、家禽、奶牛饲养量分别为 1293 万头、2.97 亿只、4.04 万头。至2020 年底,浙江生猪存栏 627.58 万头、能繁母猪存栏 58.07 万头,生猪存栏已恢复到 2017 年末存栏量的 115.67%,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 2200 个,规模畜禽养殖场 6174 个,全省已开工建设 157 个年出栏万头以上(其中 10 万头以上 41 个)大型规模猪场,设计出栏 788.73 万头,实际已投产 100 个,设计产能 764.6万头。(详见表 1)
二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现有效治理。推出科学养猪八大模式和一批节水、节粮、减药、减臭技术,制定沼液综合利用、环保型饲料等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三年行动,直接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产生。在全国率先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全省建成了 41 个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近 400 吨,有 61 个县(市、区)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机制,确保病死猪全方位监管。全力推进养殖场生态化改造,落实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利用处置设施制度,全省共创建美丽牧场 2000 余家(省级1321 家),我省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99%,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2%。
三是畜禽养殖区域分布更加合理。根据国家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调整,全省调整后实际按照禁养区管理的个数为 1893 个,禁养区面积 27167.49 平方公里,减少比例 35.4%,各地进一步明确了禁养区划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厘清了畜禽养殖空间管控范围,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环境承载率控制在 40%以内。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猪肉消费需要及产业竞争力等因素,科学调整生猪养殖规模和布局,生猪养殖优势区、重点县产业优势更加明显,畜禽养殖区域分布更加合理。
四是畜禽养殖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全面落实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省共有 4869 家畜禽养殖企业, 其中设有排污口的 36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纳入排污许可监管。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防控机制,全省畜禽养殖企业中存栏 50 头以上的养猪场均已安装养殖污染在线视频监控设施,部分大型养殖场还装备了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回头看”机制,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畜禽养殖防控机制更加完善。
(二)“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实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机遇:一是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提出“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畜牧业生产”,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系列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政策扶持措施,省级层面也在用地、金融、环评、保险等方面推出了“一揽子”扶持政策,为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提供重要政策保障。二是随着我省完成新一轮禁养区规范调整和畜禽养殖优化布局,特别是全省157 家万头规模养猪场的建成投产,全省生猪养殖的规模化程度、生猪自给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年出栏生猪 500 头以上规模化比例 84%、高出全国 30 多个百分点,畜禽养殖规模效应初步显现。三是初步建立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县乡村三级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防控机制,集成应用电子识别、精准喂料、畜禽粪污处理频率等畜禽养殖智慧化管控逐步成熟,提升高质量发展“成色”。
挑战:一是农牧结合、产业融合发展的驱动力仍然不足。农牧对接不紧密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养殖场配套消纳地面积不足、沼液灌溉存在季节性超量等现象依然存在,粗放型使用有机肥存在重金属超标隐患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养殖场对局部区域环境承载力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近几年新建的万头以上规模养猪场选址比较偏远,存在纳入现有管网难度大、污水纳管后对污水处理终端带来处理压力等问题。同时,养殖场的臭气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迫切需要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理全过程探索综合的畜禽养殖场减臭治污模式。三是兼顾畜牧产业发展、防疫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标准、技术体系还有待深入探索,对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正向激励不足,涉农经济补贴与污染防治尚无法形成合力。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要工作内容,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单元,逐步建立生态消纳为主、纳管和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体系,降低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浙江省建设“重要窗口”提供生动案例。
(二)基本原则
1、空间优化、合理布局原则
通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进一步优化养殖业布局,调整养殖规模,完善治理模式,整合区域内外农牧资源,同时确保规模养殖场与居民集聚区之间留有适当的生态缓冲空间,打造环境友好的畜禽养殖业发展氛围。
2、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相结合,对畜禽养殖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技术和配套设施,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对无法实现综合利用的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最终实现污染物处理的低成本、高效率。
3、分区分类、因地制宜原则
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养殖技术、位于不同类型地区的养殖场制定不同的养殖污染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资源综合利用、纳管处置、建设专门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等方式处置养殖废弃物。
4、规范化、制度化原则
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业生态消纳和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规范的养殖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补充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行为,促进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 643 号令)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修订)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36 号)
《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 号)
《浙江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浙农专发〔2019〕94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 号)
《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64/T702—2024)。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总体要求、选址与场区布局、粪污收集与贮存、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废气治理、污染物监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规
11月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计划到2025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取得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防范环境风险,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治理体系,推动畜禽养殖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畜禽养殖产业绿色发展
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辽农办畜发〔2022〕233号),为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遵循。《指南》按照饲养能力将规模以下养殖户分为专业户和散养户两类,结合辽宁省养殖户实际养
背景介绍2021年底,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下,天津同阳科技与河北科技大学等科研及企事业单位联合编制了《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天津同阳科技凭借对恶臭监测领域的丰富经验及技术优势,为《指南》中畜禽养殖污染中恶臭排放相关问题给予了一定的技术支持,对河北省畜
1月1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产业层次得到较大提升,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全部实现数字化管控,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继续走在
摘要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快速发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也取得明显成效,但依然有40%的粪污未能实现合理有效的利用。造成这种现状的瓶颈问题主要体现在:养殖布局不合理,种养规模不匹配,粪污资源化利用难度大;养殖污染防治有效的成套技术少,尤其是经济适用的技术少,许多技术存在成本过高或效率低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河南省畜牧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豫牧〔2018〕6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农牧)局:为切实解决好我省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根据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安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期,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如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畜禽
我国畜禽养殖抗生素年使用量达9.7万吨,占全国抗生素年消耗量近50%。这是从近日举行的第三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国际会议上获知的数据。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科学家提出,当前,畜禽养殖业应高度关注抗生素、抗生素抗性基因以及包括重金属在内的其他促生长激素等的新型污染物。城市环境所研究员朱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提到,着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各重点领
近期,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淮南市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符合《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经研究,决定对中建材腾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省厅要求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挂牌督办事项及有关要求,并暂缓受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4〕1号,现予以发布。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2日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充
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扬州市公布2023年大气典型案例第二十三批:案例一:邗江区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3年10月8日,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邗江区高新区建华村处理信访时,发现扬州市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内两个喷漆房正在刮腻子作业,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开启,喷漆房未密闭(油帘未展开
自“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紧盯重点强震慑、问题导向抓整治,不断强化联合执法,积极推进专项执法行动走深走实。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予以公布5起典型案例。一、牛某华涉嫌
近日,某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此公司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但喷漆废气吸收塔风机未运行。因此,属地生态环境局认定这家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偷排大气污染物。最终,属地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然而,这家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HJ1305—2023)》,旨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本标准提出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304—2023)》,本标准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可作为制革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制革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公布《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306-2023),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提出了电镀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可作为电镀企业、电镀生产设施和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
2023年4月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手机壳塑料喷涂,其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手动喷涂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但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自动喷涂和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
3月27日,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了内河64TEU氢燃料电池动力集装箱船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系浙江发布的首个氢燃料电池集装箱船舶招标项目。本次拟采购一艘氢燃料电池集装箱船舶,预算金额为1400万。公告指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不能为关联企业,互相之
3月28日,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获悉,2024年1-3月,浙江绿证交易规模达到594.12万张,接近600万张,折合电量约59.4亿千瓦时。绿证,也就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1张绿证单位对应1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中提出,现货电能量市场为按日运行市场,市场运营机构按时发布运行日对应的竞价日申报截止时间,各经营主体需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牧屿污水厂三期工程正式开工。据了解,温岭市牧屿污水厂三期工程位于泽国镇,总投资约5亿元,工程拟扩建规模5.0万m/d,建成后形成10.0万m/d的处理规模。工艺技术采用AAO+AO工艺,深度工艺采用高效沉定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池+污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浙江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中提出,现阶段,采用“日前报价、时前出清”的模式组织调频市场交易。调频服务提供者在竞价日(D-1)申报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到,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是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其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份现货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浙江电力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为维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中长期交易设定最低和最高限价
近日,中建六局中标浙江湖州年产5GWH锌溴液流储能电池生产智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金额26.65亿元。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总建筑面积约23.2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供配电、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还包含约1500台(套)高精定制设备的安装工程。该项目建成启用后将新增5条1GWH
3月27日,国新办就“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举行发布会。浙江省发改委主任杜旭亮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传统垄断领域,参与了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澳核电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杜旭亮表示
3月26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发布安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安装需符合以下规范:1.在建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遵循美观、安全的原则,不应降低相邻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建筑日照,光伏组件下方的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不得另做他用。2.工商业、公建
3月27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续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安排不超过400万元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储能、氢能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原文如下:关于延续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