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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09 10:2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莆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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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职责及相关机制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建辉(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吴桂芳(市委宣传部部长)

卓晓銮(市委组织部部长)

何金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志强(市政府副市长)

郑瑞锦(市政府副市长)

黄 华(市政协副主席)

林玉瑞(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林素琼(市国资委会主任)

黄建涵(市人大环城委主任)

林荣耀(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魏荣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老年大学副校长)

唐炳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鸿锁(市委文明办主任)

张国臻(市府办副主任、市效能办常务副主任)

王世文(市发改委主任)

卓继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卓金贤(市教育局局长)

余志生(市财政局局长)

郑 重(市人社局局长)

陈景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正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许建平(市住建局局长)

杨兴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超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玉鹏(市商务局局长)

刘晶洁(市文旅局局长)

蔡国萍(市卫健委主任)

张宗贤(市民政局局长)

黄松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国华(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沈国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志诚(团市委书记)

庄怀冰(市妇联主席)

郑叔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主任)

李洪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

陈四郎(市公路局局长)

吴国顺(仙游县政府县长)

柯金国(荔城区政府区长)

吴文恩(城厢区政府区长)

连向红(涵江区政府区长)

张柏松(秀屿区政府区长)

林 锋(湄洲岛管委会主任)

于晓栋(北岸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分类办”),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长担任。

因人事变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由所在部门(单位)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市分类办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事务,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做好有关会务,组织开展检查考核等。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副组长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挂钩推进机制。实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挂钩联系县(区、管委会)工作制度(挂钩名单另行通知),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附件3

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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