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木材加工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制定本文件。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木材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的木材加工行业指GB/T 4754-2017中规定的木材加工(C201),人造板制造(C202),木质制品制造(C20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4732 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8581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3 术语和定义
GB378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材加工行业wood processing industry
GB/T 4754-2017中规定的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C20),包括木材加工(C201)、人造板制造(C202)、木质制品制造(C203)。
3.2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15 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本文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3.3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控制项目。
3.4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NHM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5
VOCs物料 VOCs-containing materials
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原辅材料、产品和废料(渣、液),以及有机聚合物原辅材料和废料(渣、液)。
确定核算VOCs质量占比时,根据企业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结合有关环境管理要求以及如下的准则进行预期分析,即20 ℃时蒸气压不小于10 Pa或者101.325 kPa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不高于250 ℃的有机化合物或者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以上相应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甲烷除外)。
3.6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7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木材加工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8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1.1 新建企业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自2022年XX月XX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2 排气筒高度一般不低于15 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关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确因安全考虑或其他特殊工艺要求,排气筒低于15 m时,排放要求需要加严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4.1.3 燃烧、吸附、吸收、冷凝等VOCs处理设施,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
4.1.4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备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2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2.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表2的规定。新建企业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2年XX月XX日起执行。
4.2.2 木材加工企业所使用的胶粘剂应符合GB/T 14732的规定,所使用的涂料应满足GB 18581的规定。
4.2.3 胶粘剂和涂料等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或储罐中。盛装含VOCs物料的容器或储罐应存放于密闭空间,在物料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物料的转移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流经设备与管线组件时,应进行泄漏检测与控制。
4.2.4 热压、砂光、裁边、开榫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应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安装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设备。禁止露天或在开放式空间内进行作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满足GB 37822要求。
4.2.5 存放过含VOCs物料的容器或储罐应加盖、密封,保持密闭。废胶粘剂、废吸附剂等废弃物应放入具有标识的密闭容器中,定期处理,并记录处理量和去向,相关合同、票据至少保存3年。
4.2.6 敞开液面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 37822规定,其中废水储存、处理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满足表1要求。
4.2.7 企业应按照HJ 944要求建立台账,每月记录使用含VOCs物料的购置、储存、使用及处理等资料,并至少保存3年,供主管部门查验。
4.3 企业边界监控要求
4.3.1 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新建企业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2年XX月XX日起执行。
5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 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5.1.4 新建项目应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均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改(扩)建项目如污染物处理设施进口能够满足相关工艺及生产安全要求,则应在进口处设置采样孔。
5.1.5 大气污染物监测应在规定的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
5.2 大气污染物采样监测要求
5.2.1 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监测点位、频次、排气参数的测定等按照GB/T 16157、HJ/T 373和HJ/T 397规定执行。
5.2.2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浓度可以任何连续1小时采样获得平均值,或者在任何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对于间歇式排放且排放时间小于1小时,则应在排放阶段实现连续监测,或者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
5.2.3 对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 m,距离地面1.5 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 m,距离地面1.5 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5.2.4 厂区内甲醛和非甲烷总烃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的监测采用HJ 604和HJ 683规定的方法,以连续1小时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厂区内甲醛和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按照便携式监测仪器相关规定执行。
5.2.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按HJ/T 55的规定执行。一般以连续1小时采样获取平均值;若浓度偏低,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若分析方法灵敏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时,应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
5.3 采样方法与分析方法
5.3.1 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应按照表4规定的方法执行。
5.3.2 实施后国家或省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文件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6 达标判定
6.1 对于大气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 h平均浓度值或任意一次浓度值,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2 对于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 h平均浓度值或任意一次浓度值,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3 对于企业边界及周边地区,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 h平均浓度值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6.4 若同一时段的现场手工监测数据与有效自动监测数据不一致,优先使用符合法定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现场手工监测数据。
7 实施与监督
7.1 本文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施与监督。
7.2 企业是实施排放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达到本文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7.3 企业未遵守本文件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及《河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豫环文〔2022〕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河南省钼工业企业发展及污染物排放现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地方标准《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前期征求
日前,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新能源建设市场开拓又传喜讯,中标承建华聚平山6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华聚平山6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建设规模为60MW,直流侧总容量为72.007MWp。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发电8996.43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2.7
为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再次征求意见。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大唐湖北龙感湖100MW风电扩建项目首台风机基础顺利完成混凝土浇筑,向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目标跨出关键一步。该项目总容量100MW,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5.7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5.86万吨,同时每年可相应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和灰渣排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应用指南》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我厅批准立项,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应用指南》
6月22日,甘肃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甘肃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8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
6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发布关于《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显示,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响水箐片区。项目额定容量120MW,实际直流侧安装容量144.0012MWp,容配比为1.2。项目总占地面积166.388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方阵、逆变器、箱式变
2025年5月,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一期、二期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如下:一、生产运行情况5月份,焚烧厂一期、二期生产安全运行稳定,共接收生活垃圾122661.5吨(3956.82吨/日),其中焚烧一期46287.02吨、二期76374.48吨;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一期7275.7吨、二期10907吨;炉渣产生量:一期1
在全球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实现“双碳”目标已成为各国的共识。作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氮氧化物(NOx)的减排更是成为关键任务。随着国家不断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各行业对脱硝技术及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脱硝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戈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有机废气治理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业委员会王喜芹、李京芬、
九月的茉莉乡,清香四溢。千米之外,一座座风机迎风而立,风被“捕捉”进一条条输电线路;一排排光伏板横卧而生,光被转化为源源不断的电能并入电网;智能配电台区“内核”科技感满满,“自动化+”应用、数字化配网感知,推动绿电就地全额消纳……如此生机勃勃的美景,背后的密码是更可靠、更智慧、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10月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共提出34条具体措施,其中包含开展工业领域绿色设备推广活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有序推进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30日,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三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开展大中小企业产业链对接活动。依托广西链主型龙头企业、广西工业龙头企业,举办产业链协作配套对接活动,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组织开展新能源
安徽省发布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将自8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2024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措施,其中提出,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鼓励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方向,大力实施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和环保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本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共计72项,其中制定56项、修订16项,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本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共计44项,语种均为英文。此批标准计划包括,森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部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VOCs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近日,山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VOCs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安排部署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关事项,并对此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安排:2019年6月3日—12日,各
日前,广西贵港印发关于开展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18年11月10日前,未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热供气的所有木材加工企业锅炉都要使用配置有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禁止燃用边角废料及其他非生物质成型燃料。全市木
日前,江苏宿迁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宿迁市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通知》。涉及家具制造、机动车维修、白酒生产、木材加工、餐饮及金属制品六大行业。其中对VOCs排放及控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关于印发宿迁市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通知宿环发〔2017〕162号关于印发宿迁市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7月16日,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制氢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豫东垦区老海堤东侧、内部农路南侧。制氢规模为1500Nm³/h,制氢站与集中式光伏就近布置,采用集中式光伏所发绿色电力进行制氢,提升绿氢制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凡使用江苏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的企业均具备参评资格,无需单独申报。省级财政按照年度奖励资金总额确定单个产品或服务的奖励,实行定额奖励,每个产品
只需“刷个脸”,不到10秒,巡检人员就能精准拿到或归还无人机装备。7月8日,国网江苏无锡供电公司建成投运智能无人机库房。该库房充分利用“人脸识别+RFID(射频识别)”技术,将单次设备领用或归还流程平均耗时从2分钟缩短至10秒内,效率提升10倍以上,为输电线路高效运维筑牢了智能安全屏障。长期以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详情如下:南通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转报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变更核准建设内容的请示》(通发改能源〔2025〕196号)及有关材料,提请我委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建设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信息,江苏福克斯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江苏福克斯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案号为(2025)苏0685破97号,经办法院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福克斯太阳能光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注册资本为21650万元,其经营范围涵盖光伏设备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常州亚太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横山桥镇芳茂村是家巷222号常州亚太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厂区现有#1抽凝机、#2抽凝机技改为2台背压机B30,新建#3循环流化床锅炉(220t/h)替代原先1台煤粉炉(220t/h,转为备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大唐南电二期2×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1号机组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大唐南京发电厂内,总占地面积14.50公顷、建筑面积32742m2,与“大唐南电二期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补单项目”共用。项目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作为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常州,在双碳管理上进行了制度性创新,在政府、企业率先引入“首席双碳官制度”,分两个阶段推进首席双碳官制度:第一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常州市上市公司和工业、建筑、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力争实现首席双碳官制度全覆盖。第二阶段:2026年6月
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当下,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凭借其多元场景、经济性与建筑美学的融合优势,正迎来加速普及期。与此同时,家庭用户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日益高涨,“自发自用”模式带来的可观经济回报,更使得户用分布式光伏产品的价值日益凸显。值此背景下,天合富家智慧能源2.0时代BIPV新品—
为全面强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消防管理队伍专业素养,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安监部在宜兴举办的2025年消防保卫专业培训班,来自各地市公司安监、变电、后勤等核心业务领域的120余名专业骨干参加了此次系统性培训,,为锻造一支高素质消防管理队伍按下“加速键”,这不仅是知识与技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暨领导人员培训开班动员会,这一举措彰显了公司对思想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为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领导队伍指明了方向,确保公司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能源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思想政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