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年来,安全、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因违规事件被卷入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的案例有所增加。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明确将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包含在内的中介机构,就“弄虚作假”行为首次纳入刑事制裁范围。该修正案生效后,作为中介组织的安评机构、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安评文件、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中介服务时,如果弄虚作假,将承担严厉的刑事制裁。
一、主要涉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类型
环保、安全第三方机构,包括环保第三方检测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服务单位、环保设备安装工程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设施检测、维保等相关服务机构。该些机构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供相关技术、管理或者工程方面等服务时,需要及时更新法律要求,明晰法律责任,防范单位及技术人员触及行政、刑事法律红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收到禁业处罚,对于单位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监测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监测系统的,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弄虚作假,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单位,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环境罪中的直接责任人等受行政、刑事处罚。环评管家,存在串通、共谋弄虚作假等情况下,查证属实的,可能与环评单位共同构成虚假证明文件罪等。
除了上述典型机构,土壤治理单位的法律责任风险也非常大。土壤污染治理单位的工作包括土壤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等,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该类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将被行政处罚,还会引发连带赔偿土壤污染治理责任的巨大风险;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刑事侦查。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违规典型案例
(一)“3·21”江苏响水爆炸案的中介机构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2019年11月发布的事故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期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硝化废料)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除了天嘉宜公司自身存在可以瞒报硝化废料、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违法处置固定废物、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之外,调查报告还披露“中介机构”存在的法律问题:认定相关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披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严重失实,该报告意见是盐城市原环保局通过项目现场验收的依据之一。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名义出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此论证报告作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管理、执法的基础依据。
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此论证报告作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管理、执法的基础依据。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未对旧固废库内的危险废物种类、成份、来源及贮存时间进行查验,出具的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均未对现场固废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查验全流程核查,没有发现硝化工段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重大变更。验收监测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2、安全评价机构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未签字确认。
依据《安全生产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吊销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的罚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二)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事件
2020年3月,《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因被指多处抄袭涉嫌造假,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6月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失信记分决定书》显示,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其编制的涉案环评文件被认定为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被记15分失信记分,并被处罚款320万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徐某,被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被记20分失信记分;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作为项目代理建设单位,未充分履行责任,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处罚款200万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未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进行审核,也未监督代建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负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被处罚款100万元。
这个案例凸显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真实性、专业性和严谨性的法律要求,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对编制文件负有法律责任。不认真的编制行为,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将引发巨大法律风险。
三、风险防范建议
(一)作为采购方的企业
企业在选择第三方安全、环境服务机构的时候,注意要点包括:
1、在选择阶段,选择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服务经验的机构,不单从价格成本考虑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采购,确实审核第三方服务技术资质和能力。
2、合同签署阶段,明晰地约定第三方责任,确保相关文件真实可靠,厘清双方责任界限。对于第三方的服务方案,做好合同审核工作。
3、履行阶段,如果采购方或者项目建设方向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第三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提供方有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因此,需要做好履约管理,对于相关对接岗位人员,做好职业规范培训工作。
(二)作为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安全、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供相关服务前,注意要点包括:
1、更新安全、环境法律法规新要求,充分认识与自身业务领域相关的法律风险,为从业技术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明晰不规范从业行为的法律后果。
2、合同签署阶段,明晰采购方的合同目的,核实服务范围是否清晰,己方及从业技术人员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技术规范盲点隐患。
3、履行阶段,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采购方提供的材料做好核实工作,保存好工作底稿。对于采购方不合法、不合理的指令,谨慎、委婉拒绝。对于技术故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报告和备案工作,拒绝伪造数据、材料。
4、服务闭环阶段,及时做好责任交接,并做好底稿材料归档工作。
[1]《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上述业务,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前款规定的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十年内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位和委托人恶意串通,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 应急管理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cn/xw/bndt/201911/t20191115_340724.shtml
[3]《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4]《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 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5]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作为事业单位,于2020年4月1日发布《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xwzx/tzgg/202004/t20200401_5522567.html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大练兵|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案例一、杭州市临平区某检测技术有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为深入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持续保持对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部署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湖北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聚焦重点,依法查办了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保持对
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提升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化水平,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现公布四起第三方环保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全面规范我省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和环评文件质量提升,推进环评
2月15日,佛山市首批环评机构“白名单”公布。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增强环评服务市场优质供给,旗帜鲜明地树立诚信经营、优质规范的正向激励导向,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公布第一批环评服务机构“白名单”联合自律承诺书,具体名单见下表(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单位按照联合
日前,河南公布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从业机构名单。共331家。其中河南省环评机构256家,在河南开展业务的省外环评机构75家。详情如下:河南省环评机构名单1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3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4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5河
日前,江西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省政府公文处理单(关于推动江西省环评中介服务减时间、减费用、强监管的改革建议)的反馈意见。全文如下
日期,丹东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推进“放管服”改革需要,环评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基层改革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环评领域弄虚作假现象仍屡禁不止,给环评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日前,河北发布关于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关于征求《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等文件要求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这是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的一句话。深圳市工程的环评文件35次出现“湛江”,不可谓不魔幻。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9〕3号)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
近期,多名上市检测公司高管辞职。认证君根据公开发布的公告整理如下。航天检测财务负责人梁丽萍辞职近日航天检测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梁丽萍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0年6月30日起辞职生效。据了解,梁丽萍持有航天检测0.55%股份,因细化职责分工等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12月4日,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2016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分论坛二:环境监测、检测。话题之二:环境第三方检测市场快速发展的状况下,如何实现检测公司的跨越式成长。主持人:缪冬塬博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对话嘉宾:赵雅芳康达检测销售总监白桂芝西安中凯环境检测董事长陈学智深圳高迪检测总
环境保护部前不久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环保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记录,严厉打击失信和弄虚作假行为,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这对规范环境监测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环境监测市场化近年来推进迅速,一大批第三方监测机构和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