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湖北省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典型指导案例):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地发布指导性典型案例,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参考。
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来自各地近期办理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排放重金属废水、私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严重污染环境、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有毒污染物、超标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等类型,由黄石、孝感、鄂州、荆州、仙桃等市州推荐报送,经省厅案例评审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案例一 孝感某拉链加工厂非法排放重金属废水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0日,根据群众信访投诉,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对某拉链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采样监测,检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洗废水未经处理,通过PVC管道排入工厂南面老府河。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废水中总铬排放浓度为7.29mg/L、六价铬6.23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3.86倍和11.46倍,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二、查处情况
该厂非法排放有毒物质含重金属废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月12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部分生产设施及电源设备予以查封。2024年2月1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日,汉川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该污染环境案予以立案侦查。2024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案例评析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不断强化对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排放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大生态环境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一、借群众慧眼,弥补监管盲区。本案中该拉链加工厂采取租赁偏远场地和错时午夜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给日常环境监管增加了难度。执法人员认真分析淡蓝色废水、夜晚生产等群众信访举报内容,通过对企业污染因子和含铬原材料进行对比,很快将犯罪证据现场锁定。
二、用证据说话,形成打击合力。在案件办理中,执法人员组织第三方监测人员共赴现场实施调查取证,第一时间掌握违法犯罪证据。同时针对相关涉案人员不愿配合的情况,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执法,多次走访涉案相关知情人员,对企业用电用水情况进行细致调查,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树法律威严,“法刑”双管齐下。为有效遏制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厂主要污染设施和电源实施查封,迫使企业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时针对该厂一类污染物重金属超标排放行为,对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实现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打击的有机结合,起到积极的震慑效果。
案例二 黄石某公司私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5月15日,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六轮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动力车间主任马某某、锅炉工刘某某等多人在二氧化硫在线监测实时数据超标时亲自或通过微信等方式指使他人进入在线站房内对CEMS系统不公开的在线监测系统操作界面进行操作,将零点参数进行篡改,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九项“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同时该公司属重点排污单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2023年10月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2023年10月9日,黄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并于11月22日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批捕。2024年1月19日,黄石市公安局将涉案的个人和涉案单位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案例评析
该公司多人、多次通过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利用空气进行零点标定时,实施高浓度标准物质标定为低浓度,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同时该公司现场执法检测也发现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的现象,存在实施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动机。
一是创新执法办案方式提智增效。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之所以侦破困难主要是因为此类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别于其他环境犯罪行为,当场抓到嫌疑人实施违法行为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充分利用视频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成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案件调查前期一度因唯一当事人翻供而陷入停滞,通过对约2T的视频数据及5个月的在线小时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推测出该公司在线数据非正常变化出现异常的规律,同时也确认了数据异常时间段位于在线站房的其他可疑人员,并同时对可疑人员分开询问,多方突破使得案件持续推进。
二是“行刑衔接”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动配合。该案前期调查期间生态环境局与公安、检察院分别或共同组织进行了多次案情交流、研判,集中形成打击合力,高效有力推动案件的调查与移送。
三是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专题督办。为了解决本案中的各种阻力和压力,案件由阳新县分局提级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直接办理,但仍然面临困难重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和省公安厅会商,于2023年8月15日下达督办通知,对该案采取挂牌督办,有力促进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公安接收移送立案和侦办。
案例三 仙桃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9日,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某汽车配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未经电镀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直接排入厂区污水收集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电泳返工件酸洗废水排放口、厂区污水收集池、厂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电泳返工件区外排酸洗总铬浓度值为9.84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总铬排放限值的8.84倍。
二、查处情况
该厂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月16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仙桃市公安局于2024年1月22日作出立案决定,2月29日对当事人李某、李某某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目前,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将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转移到电镀车间,酸洗废水经电镀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案例评析
一、加强技术检测,拓宽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渠道。仙桃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开展采样检测,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拓宽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线索。
二、加强“行刑衔接”,准确定性案件。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商请公安部门提前审查卷宗,确保相关证据闭环。确定该行为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按要求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督促整改,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本案中,仙桃市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立即要求该企业停止电泳返工件区酸洗工艺,督促其迅速将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转移到电镀车间,酸洗废水经电镀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从而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
案例四 鄂州某矿业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有毒污染物案
一、案情介绍
2023年7月20日,接到群众反映有红色污水排入港内污染环境的举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葛店范围内长江排口开展溯源排查,经溯源发现在某矿业公司大门口约15米处雨水井内设置有 1根管道,正在排放红色不明液体,并伴有刺鼻气味,其颜色、气味均与港内水体情况高度吻合。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在8#池子旁地下机房内设有抽水泵,连接有2根可拆卸的PVC管,并与预先埋入的管道连接,通向厂外市政雨水井。
经对该公司废水及周边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外排水井重金属总铜、总锌、总锰、总镉、总锰均超标,其中总铜取样结果为126mg/L,超标251倍;总镉取样结果为0.518mg/L,超标4.18倍。
二、查处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涉嫌超标排放含重金属水污染物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2023年7月2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的相关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2023年7月25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四、五项的规定,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公安局葛店分局于2023年8月8日立案侦查,该矿业公司法人李某已于2024年2月被刑拘。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该案进一步侦办中。
三、案例评析
(一)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及时进行核实。群众投诉举报是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金矿”。本案作案方式极为隐蔽,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群众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精密周祥部署,精准溯源违法企业,迅速查办了本案件。
(二)加强执法监测联动,及时锁定证据。本案中,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办案,强化执法监测联动。在发现该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及时提取证据,监测人员同步采样监测固定证据,形成闭合证据链,保证案件质量,并成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三)运用行政强制措施,严惩违法行为。本案中涉案企业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性质恶劣,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中应当实施查封的情形,执法人员现场对违法排污工序依法实施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效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湖北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聚焦重点,依法查办了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保持对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组织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巡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巡查等手段,查处了一批自动监控领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保持高压态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强化各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加大打击危废违法犯罪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
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淘汰重点用能落后产品设备,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九)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坚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环执法〔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稽
2023年,湖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觉守法,办理了一批不予处罚典型案例,发挥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进一步提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适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1起水污染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广元市某公司利用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4年7月9日,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住建局转办的长滩河河道环境污染问题,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元市某公司经营的煤炭洗选厂开展突击检查。检查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调查单位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详情如下: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湖北省依法组织对2023年度排放源年报数据进行调查,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现将2023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一、统计范围2023年
2月1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准入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准入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相应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准入指导意见》对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我省纺织工业等重污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1月18日,河北邯郸市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本次建设规模:10万m3/d,配套污水管网总长17640m,重力流管道管径为D1000~D2000;尾水管道2000m,管径为DN2000;新建黄粱梦污水片区设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3万m3/d,配套压力流管道管
加强水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控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代替DB31/373—2010《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内容,与DB31/37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适用范围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北极星环大气网获悉,4月29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产能装备升级改造;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光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实施绿电替代,优化用能结构,到2025年非化石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浪潮中,储能技术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引擎”,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到“价值重塑”的关键跨越。尤其伴随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发展,工商业储能正在迎来新的增长机遇。据新能安评估,中国工商业储能潜在市场空间超500GWh,但开发渗透率却不足3%。如何让储能“保值”,成为全
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立足战略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体系升级和企业架构建设,开创性完成公司M-21S管理体系全面设计,打造行业首套网省两级企业架构资产,推进综合性变革、系统性重塑,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大厦构建成型,有力推动公司管理从“自转”向“公转”转变,从“经验型”向“现代型”转变。公司
据《郑州日报》报道,郑州航空港区在全国供水领域首创采用了HUBER的DSL水平转鼓格栅用于解决藻类难题。4月17日,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区一水厂)了解到,由其成功应用的“0°水平转鼓格栅除藻”技术已正式投入使用,并经设备厂家及行业权威专家证实,这项净水工艺的创新升级突破
成品油价迎年内“第四跌”,同时创近三年最大跌幅。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自4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80元、465元。全国平均来看,92号汽油每升下调0.38元,95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均下调0.4元。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油箱容量为50升的小型家用车计算,加满一箱92号汽油可节省19
4月10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常态化监管机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常态化监管机制》全文如下。一、提升监管效能。对全省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覆
在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之际,天合储能在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EISE2025携手ULSolutions、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两家权威机构,正式发布山东泰安“肥城150MW农渔光储补项目”二期储能电站运行报告。报告显示,该站系统综合效率达87.1%,直流侧效率高达95.2%,关键指标全面领先行业同期水平。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新
输电线路上的地线由于挂点更高、无运行温度,遇到雨雪冰冻天气时,比导线更易覆冰。为此,陕西电科院研发了特高压线路不停电地线融冰成套装备。1月份,改造升级后的装备用于±800千伏祁韶线、青豫线的地线融冰工作,提高了相关线路抵御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恶劣天气呈现多发频发
抽水蓄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规模新能源发电调峰、电力保供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全国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容量达5869万千瓦,居全球首位。在河北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含规划、在建及已投产)达2997万千瓦,核准在建规模及并
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关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去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