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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研究(一)——形势与挑战

2021-03-29 10:38来源: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关键词: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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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更好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政研规划院现将“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系列专题研究面向全社会开放。详情如下:

一、工作进展

(1)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四川省在地下水方面开展的工作主要分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和地下水专项调查工作。20世纪50~60年代,主要以地表水为研究对象,在大江大河上设置气象、水文站网点,开展长期观测工作,并逐步在德阳市及周边开展地下水研究工作;60~70年代末,先后完成1:2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涉及绵阳幅、灌县幅、德阳幅、成都幅等26幅),对地下水的分布、埋藏、补给、径流、排泄、开采等条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证,同时开展了一些以供水为目的的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并开展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点;80~90年代,先后开展了以成都平原为单位的1:10万水文地质调查、开展了以部分县市行政区为单位的1:5万水文地质调查或农业水文地质调查与区划;2014~2018年,先后按图幅开展了1:5万乌蒙山重点地区水文地质填图和乌蒙山连片贫困缺水区1:5万水文地质调查。随着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的开展,查明了我省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资源的区域分布规律,从宏观上评价了地下水资源数量和地下水水化学特征。

(2)地下水专项工作

2004~2007年,四川省按县域为单位,开展了1:5万红层丘陵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与找水打井工作,开展了岷江、涪江等流域的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四川省成都经济区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2008~2011年以阿坝州为主,按县域为单位,开展了1:10万四川省大骨节病区地下水调查与安全供水示范工程,开展地下水调查区划及示范打井、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工作,为后续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生态地球化学提供科学依据;2012~2015年,四川省先后开展了1:5万成都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1:25万四川盆地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四川省岩溶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等工作,完成了对四川省东部和南部区域地下水污染现状初步摸底。地下水专项工作的开展,对四川省区域地下水污染概况做了初步摸底,对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但因水质样品数量有限、工作精度较低且未覆盖全省,同时未根据污染源的分布开展专门的地下水污染调查研究工作,故无法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地下水各含水层水质和污染状况。

二、地下水现状

(1)地下水资源状况

根据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全省地下水资源量636.86亿m3,其中成都平原地下水资源量28.16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12.5亿m3,平原区与山丘之间地下水重复计算量3.80亿m3。

(2)地下水监测状况

地下水监测工作前期由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水利等部门)承担,主要通过监测获取区域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等动态监测数据,目前成都平原监测井最多的时候达到了600多口,水质监测指标主要为理化指标(不包括有机污染物指标)。前期的监测成果,主要是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和规律,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文地质调查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分析评价地下水水资源状况和不合理开发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支撑。

(3)地下水环境质量及污染现状

1)质量状况

四川省地下水类型主要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基岩裂隙水、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其各类型地下水分布及水质情况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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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下水类型中孔隙水和裂隙水质量相对较差,而岩溶水质量相对较好。

根据2015年四川盆地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四川省岩溶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成果,以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水质监测为依据,全省地下水质量现状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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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盆地地区即沿龙门山断裂经泸定、峨眉山一线以东地区,地下水类型以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为主,水质样品数量较充分,地下水水质主要以Ⅲ类、Ⅳ类水为主,其水质现状统计见图1.2。川西南山地即泸定至小金河断裂以东地区,地下水类型以安宁河谷及山间盆地分布的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岩溶水为主,样品数量基本满足评价精度,该区地下水水质主要以Ⅱ类、Ⅲ类水为主,其水质现状统计见图1.3。川西高山高原地区即龙门山断裂以西地区,地下水类型以变质岩、岩浆岩风化裂隙水为主,北部红原到若尔盖草原以松散岩类孔隙水为主,样品数量有限,地下水水质主要以Ⅱ类、Ⅲ类水为主,水质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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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染现状

四川省地下水受原生环境中高背景值影响,在成都平原、川中、川东丘陵部分地区总硬度、TDS、Fe、Mn背景值超过地下水Ⅲ类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的人为污染呈上升趋势。

全省的地下水污染区多集中在东部盆地区,以成都平原最为显著。盆地区域污染指标主要为NO3-、NO2-、Hg、Pb、1,2-二氯乙烷、四氯化碳、F、As、Se、I共十项,以NO3-污染最为突出;盆地以外区域污染指标主要为NO3-、NO2-、F。

从地下水污染程度上看,盆地中部、南部污染程度高,其次是平原区中下游地区;盆地以外区域在川西高原区、川东南区局部存在污染。从地下水污染表现形式上看,主要为点状污染,其次在成都平原中部和东部的部分城市及其下游地区、盆地中部地区有污染连片的趋势。从污染来源上看,主要有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主要为工业园区和污染较重的工矿企业,多分布在各主干江河沿岸,潜在矿山污染源多分布在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区。农业污染源主要为农田耕种施用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在农业生产区地下水污染物主要为“三氮”,以硝酸盐污染最为突出,且有增高的趋势。

目前地下水“硝化”、“硬化”、“酸化”有上升趋势,地下水中重金属指标超标率在增加,已检出有少量微量有机污染物,区内地下水污染程度将有恶化的趋势。

三、存在的问题

(1)地下水污染源底数不清、调查精度不高

前期的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和地下水专项调查是对区域的地下水污染概况进行的初步摸底调查,未做到对区内每个污染源进行实地调查,且未根据污染源的分布开展专门的地下水污染调查研究工作,全省地下水污染源的底数未完全查清,缺乏污染源风险评估;同时前期工作未根据污染源进行针对性采样,水质检测指标也未根据地下水功能、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场地类型等进行采样监测,川西北地区采样点稀少、未完全覆盖,严重影响了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精度。

(2)地下水污染源点多面广、污染防治难度大

据前期调查目前地下水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还有少部分生活污染。工业污染源主要是石油化工行业勘探、开采及生产等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加油站渗漏污染地下水;部分工业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废水,造成地下水污染;尾矿库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含重金属废渣及渗滤液未经处置直排,造成了地下水的污染。农业污染源主要是受污染的土壤经淋溶后,对其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构成威胁;部分地区长期利用污水灌溉,对农田及地下水环境构成危害。生活污染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因各市州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维护保养不及时,管网漏损导致污水外渗,部分进入地下水体;农村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污水直排现象多见,污染地下水;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由于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而这些污染源所处的水文地质条件、污染途径等均未查明,一旦地下水受到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难以逆转。

(3)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防治能力亟待加强

长期以来,我省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开展的水文地质调查、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价工作,均为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水利)承担,而生态环境部门掌握的基础数据缺乏,对全省地下水环境底数掌握不清,缺乏系统完整的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规范体系,难以明确法律责任,地下水监管体系不完整,缺乏统一协调高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监测体系和预警应急体系不健全,难以形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合力,地下水修复治理未形成专业产业链,鱼目混杂,同时生态环境部门的地下水专业人才较少,技术力量较薄弱,难以满足目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求。

四、机遇挑战

(1)机遇

2011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系列政策文件、法规、技术指南,对地下水污染防治提出了相应要求。2011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明确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要求,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有: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土壤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有计划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2014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等系列文件,以全面落实规划要求。2015年、2019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2019年,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到2035年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按照“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的工作思路,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进入新时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凸显。习近平在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中指出,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同时要求对承担地下水污染防治职责的有关地方进行督察,倡优纠劣,强化问责,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2)挑战

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土资源部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分为生态环境部,职能的转变对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相关部门都带来了新的挑战。

目前四川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地下水污染源底数还未准确掌握、对污染源的污染途径了解不清、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未建立、基础数据缺乏,不利于后续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因地下水与地表水、土壤等因素关系密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与地表水、土壤等进行协同防治,这就要求地下水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综合性人才的培养,而目前我省较缺乏地下水专业人才、综合性人才也较少;从前期的调查工作来看,地下水污染源种类繁多,其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时间长,我省在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方面多为借鉴省外、国外专业技术,而并未根据我省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特征污染物制定相应的污染治理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对于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存在极大的挑战。

延伸阅读:

四川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研究(二)——调查摸底 保障安全

四川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研究(三)——协同防控 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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