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体现我国的大国责任和担当:目前,实现碳中和是国际社会的主流认知,美日等发达国家也已经明确出台了碳中和的计划。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提出碳中和承诺体现了我国的大国责任和担当,对推进《巴黎气候协定》在全球实质性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1.2 碳中和实现路径:能效提升、零碳排放与负碳技术
碳排放一般指温室气体排放,是人类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自然形成的温室气体(水汽(H2O)、氟利昂、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CH4)、臭氧(O3)等)的排放。碳排放是造成温室效应,全球气温上升主因。CO2对温室效应的贡献达60%,成为目前主要控制,削减的温室气体。
电力及供热行业碳排放量超5成,是我国最大的碳排放部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7至2019年间同比增速逐渐提高,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98.26亿吨,同比增涨3.4%。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部门、制造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和其它,2018年占比分别为51%、28%、10%和11%。
综合已有研究,我们认为可以将碳排放治理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至2030)碳排放达峰期,第二阶段(2030-2045年)加速减排期和第三阶段(2045至2060年)深度脱碳期。
国家发改委在2021年1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中明确提出了六大路径以实现“碳达峰”以及“碳中和”。具体路线包括了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努力增加碳汇。
我们认为实现碳中和的主要路线包括能效提升、零碳排放和负碳技术。
能效提升路线主要包括节能减排和提制增效两个方向。其中节能减排主要是针对上游工业部门进行新一轮供给侧改革,预计会以碳排放、能源消耗等指标收紧产能,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产能。此外节能技术和设备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推广。而提质增效主要是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废弃物(生活垃圾、秸秆等)的能源化、资源化利用,高耗能行业产品的再生(废钢利用、再生铝、塑料循环利用等)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零碳排放路线主要包括能源替代及终端再电气化两个方向。能源替代指的是以风电、光伏、核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以及水电、天然气等传统清洁能源代替传统的煤炭、石油、火电等高排放能源。终端再电气化指在传统电气化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能源、材料和信息技术,大规模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并替代化石能源,其中包括交通部门电气化、生产部门电气化和居民部门电气化。
负碳技术是指吸收转化二氧化碳技术。负碳技术可以为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增加灵活性,是最终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技术,这类技术主要包括农林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CCUS),生物质能碳捕集与封存(BECCS),以及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即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进行提纯,继而投入到新的生产过程中进行循环再利用或封存。
1.3 实现碳中和的政策抓手:碳交易与绿色金融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碳排放作为商品,加大企业节能减排意愿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买方通过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从而获得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
1997年,全球100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四种减排方式,其中就包含了碳排放权交易。
欧洲:全球最大碳交易市场,碳交易体系进入稳固期
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于2005年1月1日开始运行,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通过对各企业强制规定碳排放量,实现碳减排。欧洲碳交易市场建设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阶段一(2005-2007)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试验期:该阶段作为试验性阶段,主要目的是实践和学习。各成员国制定各自限额(国家分配计划),排放配额均免费分配。但由于配额分配经验不足,部分排放实体分配到的排放额度远超该阶段实际排放量,配额供给出现过剩现象,欧盟排放配额(EUA)价格跌幅巨大。
阶段二(2008-2012)减排承诺期:该阶段是实现欧盟各成员国在《京都协议书》中全面减排承诺的关键期。期间,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加入。EUA分配总量下降了6.5%,对各个国家上报的排放额度仍是以免费分配为主。在这一阶段,开始引入排放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即从配额总额中拿出一部分,以拍卖方式分配,排放实体根据需要有偿购买这部分配额。由于两次遭遇全球经济危机,能源相关行业产出减少,对EUA需求减少,而市场供给仍然过度,价格接连下跌。
阶段三(2013-2020)EU-ETS推行改革期:该阶段欧盟开始对EU-ETS推行改革,于2008年1月提出了修改碳排放交易体系指令的提案,制定统一排放上限。一方面每年对排放上限减少1.74%,另一方面,逐渐以拍卖取代免费分配,降低免费分配的比例。其中,能源行业要求完全进行配额拍卖,工业和热力行业根据基线法免费分配。同时碳交易涵盖更多的产业、更多种温室气体。
阶段四(2021-2030)EU-ETS稳定巩固期:该阶段的立法框架于2018年初进行了修改,使其与2030年气候和能源政策框架相符,以实现欧盟2030年减排目标,并作为欧盟对2015年巴黎协定的贡献之一。该阶段对作为推动投资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加以巩固,将碳排放配额年减降率自2021年起升至2.2%,并巩固市场稳定储备。同时通过若干低碳融资机制,帮助工业和电力部门应对低碳转型的创新和投资挑战。
美国:未形成统一体系,地方政府分别区域层面的碳交易体系建设
美国与欧洲不同,美国没有承担《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强制减排义务,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分别探索区域层面的碳交易体系建设,比较知名的有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自愿交易、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西部气候倡议和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等。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平台,2003年以会员制开始运营,涉及航空、汽车、电力、环境、交通等数十个不同行业,会员自愿但从法律上承诺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区域温室气体行动(RGGI)是美国第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强制性减排体系,于2009年正式实施,由美国东北部的10个州组成,仅纳入电力行业。西部气候倡议(WCI)和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于2007年发起,参与方包括加拿大的4个省和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采用区域限额与交易机制,目标是到2020年该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15%。
日本:以区域为对象,构建强制总量交易体系
日本作为全球较早着手低碳发展战略的国家,在减排领域做了大量的尝试,既有全国性的JVETS体系、JVER体系、JEET体系等,也有以东京、京都为代表的地区性强制交易体系。日本碳交易市场建设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阶段一:政策铺垫期:1990年日本政府推出《抑制全球变暖行动项目》,明确了到202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维持在1990年水平的目标。伴随着《京都议定书》达成和确定减排承诺,日本经团联1997年推出《环境自愿行动计划》。该计划与主要针对工业和能源转换部门减排,由相关企业做出长期自愿承诺。1998年10月,颁布了《地球温暖化对策促进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明确规定了温室气体减排是国家、地方、企业、普通民众的职责与义务。
阶段二:交易体系构建期:日本环境省于2005年和2008年分别推出了资源排放交易计划JVETS和核证减排计划JVER。JVETS是排放权交易系统,采用减排补贴手段,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环境省予以项目施工费用三分之一的补贴,激励企业参与到该体系中来;JVER是碳信用交易系统,是将碳汇和减排等方式产生的碳信用,用于抵消人类活动中无法避免的碳排放;2008年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推出日本试验碳交易系统JEETS,该系统通过总量控制与强度控制两种方式对企业进行管制。
阶段三:地区强制总量交易体系:2010年4月,全世界第一个城市级的强制排放交易体系在东京正式启动。强制排放交易体系通过设定总排放额,以一定的配额落实到辖内企业,企业获得配额后可根据需求进行交易。该体系覆盖1400个场所(包括1100个商业设施和300个工厂),占到东京总排放的20%。随后,2011年绮玉县年建立排放权交易体系,2013年日本通过合并JVER和CDM推出日本排放信用体系(J-Credit Scheme)
韩国:采用总量控制模式,配额逐步将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拍卖为辅
韩国碳排放交易制度采用“总量控制型”交易模式,温室气体排放交易覆盖范围包括了发电行业、工业领域、农业、捕鱼业、公共废弃物处理行业、建筑物领域(包括公共建筑物)和交通行业。韩国目前共设定了三个承诺期,在三个承诺期期内,碳排放的配额分配从免费过渡到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拍卖为辅的方式。
中国:全国碳市场落地,覆盖行业将由火电逐步扩大到八个高排放行业
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至2017年)地方试点阶段: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2014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方法》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总体框架。2015年9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我国首次提出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第二阶段(2017年-2020年)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模拟与完善阶段: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这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完成总体设计,正式启动。在严格评审后,国家决定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湖北,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落户上海。截至2020年8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
第三阶段(2021年-)全国碳市场落地运行阶段:2020年12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本次《办法》的颁布是为了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且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公司将被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目前我国仅有发电行业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根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此前介绍,“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快碳市场的建设,并把包括钢铁、水泥、化工等其他重点行业加快纳入进来。根据国合会专家介绍,碳交易市场最终将涵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排放行业。
2020年7试点省市累计碳成交量5784.2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15.96亿元,成交均价为27.59元/吨。我国碳交易市场经过7年的发展后,各试点省份交易量和成交均价差别较大。广东省是交易最活跃的省份,2020年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到3211.24万吨和8.20亿元,分别占七个试点省份总量的55.52%和51.35%。北京的成交均价持续高于其它试点省份,2020年平均吨成交价为91.81元/吨,而其它试点省份成交均价多处于20至40元/吨的区间中。
我们认为未来10年内我国的碳成交均价整体会有望呈现缓慢上升的态势,以此来促进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同时也避免企业成本大幅增长,影响经营。
绿色金融体系将逐步完善,推动绿色环保行业快速发展
2016年我国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支出绿色金融是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意见”提出了几个发展方向包括:1)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2)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3)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4)发展绿色保险;5)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包括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
绿色信贷:央行通过再贷款带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发放绿色贷款。截至2020年底,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95万亿元,居世界第一,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比为6.92%。2018年,央行将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商业银行可通过抵押绿色贷款获得央行的低息再贷款。此外人民银行发布政策,将绿色贷款余额占比、绿色贷款增量占比、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等指标纳入宏观审慎考核。2018年起,绿色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到2020年底,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1.95万亿元,其中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2万亿,占绿色贷款余额比为29.37%,投向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62万亿,占比为30.29%,两个行业合计占比达59.67%。
绿色债券:过去5年绿债发行规模均超过2000亿元,公用事业、建筑业、交运仓储和金融是发行规模最大的4个行业。绿债发行相对便利,根据证监会2017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绿色债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过去5年除2019年外,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没有明细增长,年发行金额维持在2100亿元左右。从行业分布看,2020年发行额前四大的行业分布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金融业,发行金额占全部绿债发行规模比分别为21%、20%、19%和18%,合计占比78%。除金融业以外,其他行业发行企业多为城投公司,绿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尚未显现。我们认为未来随着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优质民营企业发行绿债的门槛有望降低。
绿色基金:2020年7月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首期募集资金885亿元,首先投向长江带沿线11个省市,重点投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领域。2020年7月15日,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885亿元。财政部出资100亿元,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1.30%,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持股9.04%。此次募集资金中,财政部和长江沿线11个省市出资286亿元,各大金融机构出资575亿元,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出资24亿元。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的11省市,同时将适当投向其他区域,基金将聚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简称“大基金”)一期和二期分别在2014年和2019年成立,规模超千亿,重点投向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和测试产业链。“大基金”的成立和投资推动了行业的进步,并带动了资本市场对相关产业的投资热情。我们认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有望复制这一逻辑,降低环保产业的融资难度,带动行业的发展。
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标准,是一种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绩效而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我国的ESG评价体系建设还处于早期阶段,2019年共有954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占比约为25%,并且由于企业本身的专业能力和成本问题,报告的质量也有待提升。
ESG评价体系是绿色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有望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逐步完善。我们认为未来绿色信贷、绿债以及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将会更倾向融资给ESG评价高的公司,ESG评价高的公司有望享受更低的融资利率。长远来看,随着重视环保、环境治理的思想作为普世价值观持续推广,新一代的投资者会更愿意投资给ESG评价高的企业。
未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还将进一步发展完善,并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支持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中国银行易纲行长于年初发表的讲话表示下一步将做好绿色金融政策设计和规划,发挥出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并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1)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做好统计、评估和监督等工作;2)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对社会公开披露碳排放信息;3)构建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增加碳减排的优惠贷款投放,科学设置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等;4)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建设碳市场,发展碳期货;5)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绿色金融标准要“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争取年内完成《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目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引领,实施八大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天河区目标为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全文如下: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府〔2024〕8号
近日,西城区二龙路机关办公区获得北京绿色交易所碳中和证书,成为全市首个实现碳中和的政府机关办公区,标志着西城区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碳中和,即通过各种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碳”路先锋,深谋远“绿”。走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生态环境局12月24日印发《龙岩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龙工信〔2024〕69号),目标“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合布局进一步优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联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入选。关于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动工业领域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发挥绿色低碳标杆的引领带动
12月20日,山西印发《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沙特,利雅得,2024年12月18日】以“赋能下一个能源时代”为主题的2024构网型技术峰会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瑞吉酒店盛大举办。来自全球领先的企业领袖、行业专家共赴盛会,分享全球能源行业前沿观点以及探讨低碳创新技术。华为数字能源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方良周应邀出席,并发表“构网型储能加速碳中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其中共包含5星省级绿色工厂74家,4星省级绿色工厂118家,3星省级绿色工厂32家。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
12月16日,京能国际供应链金融第四期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优先级规模5.64亿元,期限设定2年,票面利率2.0%,全场认购倍数2.1倍,再创京能国际公开发行债券产品价格历史新低。本项目专项计划管理人为招商资管,销售机构为招商证券。在本期产品的成功发行不仅实现了公司融资成本的进一步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上海市2025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其中发电行业30家,非电行业40家。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上海市2025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其中发电行业30家,非电行业40家。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文件提出,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按规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完善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动中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2月18日公布2025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名录,北京市共有14家发电企业(天然气发电机组)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化,应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核查及配额清缴工作。7家石化、钢铁、建材、民航(机场)等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纳入
12月19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22家控排企业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履约期(2023年)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标志着集团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圆满完成。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集团克服履约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提前谋
12月16日,国能晋江热电公司顺利完成了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共计履约量105.4348万吨,履约后本年度碳排放配额盈余13.5499万吨,同时,公司销售盈余碳排放配额26.9845万吨,实现碳排放收益2756万元,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打好打赢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注入一剂“强心针”。该公司积
11月15日,湖州市举行“工业碳效码”3.0版发布暨产品碳足迹认证服务对接会,正式对外发布“工业碳效码”3.0版——碳足迹数智服务应用。这款应用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湖州方案。(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作者:周天宇杨晨)在位于浙江湖州西塞科学谷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扩大碳金融服务的行业覆盖面。配合全国碳市场扩容,推动碳金融服务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造纸和航空等重点工业行业全覆盖。配合区域碳市场试点,为非工业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分散式风电,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工业用能电气化,扩大电锅炉、电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DB3211/T1082-2024)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该规范由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镇江市计量协会、镇江市计量中心、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镇江供电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是江苏省内首个电力行业碳计量审查地方标准。《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雷州半岛“风光火储碳”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广东省电力供需发展形势和已纳规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研究广东省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事宜。同时,将继续支持和指导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推进多能互补项目相关工作。下一步
今年以来,CCUS概念变得越来越热。(来源:石油Link文|木兰)如何降低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也成了焦点话题。这不日前,在国资委的指导下,中国石油、中国华能还组建了一个专门的央企联合体: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非常明确,它就是专门针对CCUS的,除了中国石油、中国华能,还有2
11月26日,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华能和中国石油联合主办的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启动会在京召开,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正式启动。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副局长王晓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出席活动并讲话。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
11月26日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华能和中国石油联合主办的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启动会在京召开,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正式启动。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副局长王晓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出席活动并讲话。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答复摘要指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积极营造有利于CCUS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动CCUS等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86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科学有序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召开之际,中国石化董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马永生出席COP29首届亚布力可持续发展年会并致辞,向全球展示中国石化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并号召“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企业持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能源化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宣布发起成立国际
10月31日10时18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西南分公司研发的中国石油首套CCUS-EGR碳捕集模块,在西南卧龙河气田茅口组气藏CCUS-EGR先导试验工程(引进分厂)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并精准就位。碳捕集模块是西南卧龙河气田茅口组气藏CCUS-EGR先导试验工程的核心设备,主要用于捕集引进分厂CPH尾气处理吸收塔排
近日,我国首套矿山微藻固碳系统在国家能源集团宝日希勒露天矿竣工,这标志着我国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又创造了一项国际领先技术。微藻是指显微镜下才能辨别的微小藻类,它在光合过程中能将空气中二氧化碳转化为生物质,固碳率是一般陆生植物的10到50倍。新能源院碳中和研究中心CCUS研究员辛治坤博士介绍
11月6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在昆明与越南电力集团董事长邓黄安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清洁能源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互利共赢发展进行深入交流。越南电力集团副总经理吴山海,中国华电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旭红参加会谈。江毅对越南电力集团一直以来对中国华电的支持表示感谢
11月4日,国能锦界公司“能源金三角地区600兆瓦等级煤电400万吨级全烟气CCUS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及“10万吨/年二氧化碳咸水层地质封存先导试验”获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400万吨级CCUS示范工程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度十大科技项目之一,获批为2024年“两重”建设节能降碳领域项目
近日,由中国能建建筑集团、西北电建参建的华能正宁百万吨级碳捕集项目冷却塔结顶。项目冷却塔的复合吸收塔塔身为方形塔器,塔体重约1194吨,施工难度大、风险系数高。为确保建设顺利推进,项目部密切监控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严把质量关、安全关、进度关,克服了高空作业难度大、降雨频繁、大风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