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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

2021-04-15 10:28来源:河南省政府关键词: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生态文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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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加快建设生态强省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精细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四十二章 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区

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强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联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第一节 推进沿黄生态带建设

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分区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沿黄地区国土绿化、水土保持和矿山整治,筑牢沿黄生态屏障。加强黄河中游山区困难宜林地造林,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实施滩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差别化管控治理,推进下游滩区生态综合整治,开展滩区治理试点示范。加快黄河干流堤内外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浪保育林和城市绿网建设,融合防护安全、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文旅休闲、体育健身等功能,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复合型生态廊道,建设沿黄美丽乡村示范带。加强主要支流沿线生态建设,形成林水相依、水清岸绿的支流绿廊。

第二节 加强黄河干支流污染治理

以黄河干流和金堤河、蟒河、弘农涧河等支流为重点,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加快无主尾矿库、有主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等历史遗留尾矿库处置。严格黄河流域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禁止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规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推进引黄灌区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完善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

第三节 规范高效利用黄河水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严格引黄项目准入,规范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实施引黄干渠和涵闸新建、改扩建工程,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脱离实际的“造湖大跃进”。完善引黄水费和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补贴政策,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蓄水保水技术,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和节水型畜牧渔业养殖比例,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

第四十三章 构建大河大山大平原生态格局

以黄河干流为主线,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等山地为屏障,淮河、南水北调中线、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为主要串联廊道,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推行林长制,构建“一带三屏三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

第一节 增强山地生态屏障功能

全面保护山区天然林资源,因地制宜实施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优化调整植被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加强森林质量提升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保护恢复,提高山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开展太行山区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加强伏牛山区石漠化治理,加快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提高水土保持率。推进桐柏—大别山区退化林修复和退化湿地恢复,加强混交林培育和低产经济林改造。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优质林果、森林旅游等产业。

第二节 构筑生态廊道网络

加强淮河干支流沿线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打造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提升改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和干渠沿线宽防护林带、农田林网,打造林水相依、纵贯南北的生态保护廊道,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加强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沿线湿地保护修复、防沙治沙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统筹推进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和文化景观建设,形成横贯黄淮海流域的生态文化旅游廊道。依托台前京杭大运河遗址推动建设生态文化带。统筹推进沿黄生态带和骨干生态廊道有机连通,串联沿线及周边城市生态隔离带、农田绿网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廊道交汇点示范打造,共同营造绿满中原生态景象。

第三节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全面划定确认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和交叉重叠空间,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分级管理和差别化管控,分类分区开展生态系统修复,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河湖和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维护湿地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支持洛阳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推行森林河湖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外来物种管控。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第四十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消除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第一节 强化大气污染精准防治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市、区)创建。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为重点,实施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严格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准入和监控,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全过程综合整治。加强散煤、扬尘、氨等污染控制。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广新能源运输和城市物流车辆,强化车油联合管控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健全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体系和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别化管控。

第二节 深化水污染综合治理

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制改革,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完善河湖控制单元达标管理体系,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加快水污染排放重点行业达标提标改造,完善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强城市河道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和清淤疏浚,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健全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建设,加强干渠两侧水环境风险防控。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试点示范。

第三节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严格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和监测监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健全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强白色污染全链条防治,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开展涉铅、铬、镉、钼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主要产业基地危险废弃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整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堆存和偷排偷埋。加快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质建设静脉产业园,促进城镇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隐患排查机制,防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

第四节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定期开展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区域风险评估、涉及饮用水水源的主要河流沿岸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环境风险评价和可行性论证,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建立健全重点风险源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核与辐射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损害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第五节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推行专业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执法等能力建设,完善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平台,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

第四十五章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方式

深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第一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推行区域能评,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幅降低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速,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大数据分析,探索与用能权交易协同联动。加快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综合能源改造,推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提升,加快建设省、市、县、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智慧节能综合服务平台。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三大行动,强化雨洪水、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92.47亿立方米以内。组织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推行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加强先进节能节水技术、产品、设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园区等区域能源利用效率综合优化与提升,开展能源审计,推广综合节能节水服务。加强主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一体开采利用,推进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节 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行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刚性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碳达峰。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提高清洁低碳能源比重。推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加快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引导企业自愿减排温室气体,持续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工程等试点创建。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新技术新模式,提升碳汇规模和质量。加强碳减排统计、核查、监管等基础能力建设。

第三节 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开展重大产业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综合运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政策,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向乡村转移。严格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省辖市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倡导绿色出行、文明用餐、节俭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第四节 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

强化不同行业间和上下游企业间原料产品互供、能源资源协同利用,推广使用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加强企业、园区、城市间能源资源等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城市矿山”开发利用,推进许昌、三门峡等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和循环利用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推动快递包装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海绵城市等绿色产业,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有毒有害原料清洁化替代,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示范基地和优势产业集群。

第五节 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健全差别化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用水电气阶梯价格、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等绿色发展价格政策,推进居民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完善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实行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入推进排污权、用水权交易,建设区域性用能权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产品,逐步推开绿色产品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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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坚持内外联动、量质并重、全域统筹,提高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参与度、链接度和影响力,推进开放通道和平台融合聚合,发展壮大开放型经济,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第四十六章 高水平建设开放通道枢纽

以“空中丝绸之路”为引领,全面推动“四路”联动互促、融合并进,更高水平更大范围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促进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汇流涌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枢纽经济先行区。

第一节 增强“空中丝绸之路”辐射力影响力

提升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品牌优势,推进卢货航亚太枢纽和运营基地建设,拓展“双枢纽”合作成果,扩大“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覆盖范围,打造全球枢纽伙伴网络。完善国际航线布局,争取国家扩大第五航权配额和适时开放第七航权,加快建设空空转运中心,构建链接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空中经济廊道。探索建设内陆空港型自由贸易港,争取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借助卢森堡金融中心地位,积极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发展离岸金融。拓展深化与欧洲国家经贸、人文、科教、旅游等领域合作,建设中欧合作交流重要门户。

第二节 强化“四路”协同联动发展

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为引领,推动“陆上丝绸之路”扩量提质和运贸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和国际陆港新节点,完善拓展欧洲、中亚、东盟、日韩等线路和境外集疏网络,对接融入陆海新通道,打造干支结合、枢纽集散、贯通欧亚的陆上经济走廊。促进“网上丝绸之路”创新突破,深入推进郑州、洛阳、南阳等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与标准体系,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空港+陆港+邮政”运营模式,推动布局双向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和海外仓,打造国际性跨境电子商务与多元化贸易中心。畅通融入“海上丝绸之路”,深化内陆港设施共建和铁海联运班列线路拓展。创新“四路协同”机制,强化规划统筹、政策互通、设施联通、信息共享、服务联动。

第三节 加快发展航空经济

推动临空区域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积极融入国际航空相关产业联盟,引导装备制造和电子电器企业向航空制造领域扩展,大力引进国内外航空制造维修企业,加快发展飞机租赁以及航空培训、运动、会展、保险等关联产业。加强通用航空器和无人机研发制造,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推进通用航空作业和服务消费模式创新,争创国家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示范省。加强与军民航机构会商协调,推进空域精细化管理等改革。筹建航空职业学院。

第四十七章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强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引领作用,放大各类开放平台联动集成效应,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第一节 深化高标准自贸试验区建设

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持续开展首创性、集成性、差异化改革探索。推动更高水平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建立健全进出自由、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和服务贸易极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技术贸易促进机制。加强跨境金融结算、人民币跨境业务、多式联运提单融资等金融创新,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和管理制度。放大制度创新溢出效应,建设一批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第二节 完善多层次开放平台体系

完善郑州航空、铁路枢纽口岸功能,争取洛阳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支持南阳、信阳申建航空口岸,支持周口等港口申建水运口岸,拓展进口指定口岸和监管场地业务。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全链条覆盖,推广口岸“一站式阳光价格”,加强郑州航空口岸“7×24”小时通关保障,完善口岸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综合保税区功能拓展和企业引育,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特色发展,争取新设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场所,加快发展“保税+”新型贸易。统筹推动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全面提升开发区开放能级。

第三节 加力提效推进开放招商

动态完善重点产业链图谱和招商路线图,精准引进产业链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企业,争取中央企业、国内外知名企业在豫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招商,推广资本招商、众创孵化招商等模式,完善以商招商、回归招商、云招商等机制,持续办好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等重大活动,支持开展重大节会招商。深入推动跨区域协作,继续加强和巩固周边合作,全面深化豫京、豫沪、豫浙、豫苏合作,不断拓展豫粤、豫渝、豫川等合作,加强“飞地经济”探索创新,建设一批集群式产业链合作园区。推进三门峡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质增效,推动建设豫鲁、豫皖交界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合作区。

第四节 深化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建设“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进面向中亚地区的现代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专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海外上市、设立境外实习培训基地。鼓励省内院校、科研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开展文化旅游、文物互展、流域治理、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多领域合作,架设文明互学互鉴桥梁。深化友好省州和国际友城建设,争取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豫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完善境外经贸联络机构网络,积极申办国际性会议、展会、体育赛事等重大活动。对接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高端展会资源,积极开展城市营销、组织系列论坛及推介活动。

第四十八章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行动,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升级,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第一节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更大力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便利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注销退出等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县级营商环境评价,建立全省营商环境监测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整改专项行动。开展营商环境试点示范,培育细分领域标杆城市,推动营商环境核心指标进入全国一流行列。

第二节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全面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优化涉及市场主体各类案件审理流程,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健全破产成本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案件审理期限,提高办理效率。

第十三篇 全面提高人力资本素质

全方位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持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最大限度释放人力资本红利。

第四十九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

统筹布局中心城区和县域基础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体系,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消除“乡村弱”“城镇挤”突出问题。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机制,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力争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和特色发展工程,推动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完善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融合教育。

第二节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抓住国家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机遇,推进高等教育内涵提质发展,积极争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55%。加强“双一流”建设,推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加快向研究型大学迈进。优化高校学科结构,提升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水平。加快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打造一批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优化高校布局,推动本科院校省辖市全覆盖,力争创办1所高水平大学。提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积极争取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推进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交叉培养,强化科研育人和实践育人,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建立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机制,推动黄河流域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豫办学、合作设立研究院(所),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第三节 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和特色教材开发,争取新增若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分、学籍双向互认,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探索职教高考、长学制培养等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学历+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打通学历、技能、就业通道。

第四节 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建立高水平现代教师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教师梯队发展机制,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深入实施公费师范生教育,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培育一批重点师范教育基地。支持高水平大学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持续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住房建设。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第五节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着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支持重点高校面向全球遴选校长、院长。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机制。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教育,深化体教融合,大力推进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第六节 建设学习型社会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全民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衔接融通和成果认定转换,满足全民人生各阶段的个性化学习与多途径成才需要。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质量保障机制,办好开放大学,大力发展各类学习型组织。提升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共享开放的优质网络课程。推进全民阅读,支持实体书店发展,试点推广城市书屋、文化驿站等项目,加快建设书香中原。

第五十章 提速提质建设健康中原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完善健康促进政策,深入实施健康中原行动,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分级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完善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重大疫情应急物资储备、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推动大型公共建筑预设平疫结合改造接口,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采供血等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节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构建四级中心联动发展格局。高标准建设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实现市级公立“四所医院”和县级公立“三所医院”全覆盖,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提高到7.7张、每百张床位配备1名医务社会工作者。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加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加强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增加儿科医生和全科医生数量,积极引进国内外医学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1万名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保障医务人员正当权益,提高基层医生待遇,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

第三节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强省。建设省级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完成市、县级中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设置全覆盖。实施“仲景人才工程”,加强中医药优势学科和专科建设,推动中医儿科、骨伤等专科发展成为全国一流学科,支持南阳组建中医药大学。推进豫产道地药材和优质中药材基地建设,加快经典名方、大品种二次研发和中药新药、器械设备研制,加强中药材全链条质量监管,培育壮大中医药产业集群。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中医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和康复科建设,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有机融合,建设一批省级康养旅游基地。

第四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规范和医保差异化报销制度,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公立医院医师区域注册制度。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构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和互通共享,加强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完善全省远程医疗系统,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依托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节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健康知识普及,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实现省级以上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全覆盖。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推进“三减三健”和控烟限酒行动,倡导合理膳食。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县(市)城区“两场三馆”建设,完善社区健身设施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健康产业。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办好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力争迈入体育强省行列。

第五十一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塑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

第一节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保障。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探索实施父母带薪育儿假,完善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支持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机制。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主体培育和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二节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建立父母随子女异地养老定居、医疗转诊“绿色”通道机制。加快布局建设日间照料机构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养老机构与合作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培育康养联合体等新业态。加快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等监管,提高养老护理人员规模和素质。开展居家、社区和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改造,推进老年大学县级全覆盖,注重消除老年“数字鸿沟”。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第三节 发展银发经济

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倡导终身发展理念,支持老年人力所能及发光发热、老有所为。健全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就业创业。广泛宣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支持更多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特长和优势。积极研发推广适老生活用品、老年功能代偿和辅助产品、智慧养老产品,丰富适老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全链条发展。

第十四篇 加快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民生政策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五十二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高水平完成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细化省、市、行业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欠发达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和均等化评价,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和需求反馈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第五十三章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稳存量、扩容量、提质量,健全就业促进机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更大力度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千方百计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评估,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积极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建立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新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节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力度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公益帮扶、就业见习等行动,加强不断线就业服务,鼓励到城乡基层和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鼓励应征入伍建功立业。建立健全省内区域间和省际劳务协作机制,加强青年农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进城就业,支持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健全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大龄低技能劳动者等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制度,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托底安置。稳妥做好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工作。

第三节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完善“互联网+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面覆盖城乡常住人口和各类用人单位。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和青年技能培训,加快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发挥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带动作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布局建设,培育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畅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受理渠道。

第四节 加强失业风险防范

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就业常规统计和劳动力市场监测,密切跟踪“机器换人”等就业影响,加强规模性裁员风险防范。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开展就业岗位调查和线上失业登记,推进愿登尽登、应登尽登。加强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第五十四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推进社保转移接续,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实施省级统筹、配合推进全国统筹,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丰富商业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行电子社会保障卡,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行居民服务“一卡通”,探索建立全民社会保险账户,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及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领。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互联网慈善监管。加快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市级全覆盖。推动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覆盖全部县(市),推进乡镇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倡导文明殡葬新风。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培训和终身职业教育,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录用退役军人等政策,提升就业安置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待遇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优抚政策,建立退役军人关爱扶持基金。建设各级退役军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推进“退役军人+互联网”服务。完善离退休军人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建设服务水平,支持建设涵盖医疗康养、红色教育、就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内容的综合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基地。健全退役军人发挥作用和荣誉激励机制,常态化表彰宣传模范退役军人。弘扬英烈精神,建立英雄烈士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建设军人公墓。深入推进双拥共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第四节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和帮扶制度,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监管,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和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教育全覆盖,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第五十五章 促进妇女儿童和青年全面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妇女、儿童和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第一节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持续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等权利,全面消除性别歧视,提升妇女依法维权能力。完善城乡生育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和母婴权益,扩大母婴室覆盖区域。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妇女保健、婚前保健、孕产保健等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和特殊困难妇女群体民生保障。更好发挥妇联职能作用,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开展富有女性特色的建功立业活动,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组织动员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第二节 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儿童营养及食品用品质量安全保障,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孤儿社会福利制度。推动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完善省辖市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加快儿童之家和儿童心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严厉打击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节 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

实施青年优先发展促进工程,加强青年教育、就业、住房、婚恋等服务支持,全面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引导青年踊跃投身创新实践,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加强青年社会组织培育,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青年发展状况监测评估体系。

第四节 支持家庭发展

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倡导家庭责任共担,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站点、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建设。加强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推进家风家教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最美家庭推选宣传,弘扬好家风好家训。

第五十六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节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基础导向,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资源向基层下沉,推广“基层党建+”模式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经验,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实体社区“人网”与虚拟社区“云网”联动融合管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载体。

第二节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进诚信和自律互律建设。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和动态赋权机制,及时制定并动态发布可供社会力量参与的需求“菜单”。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

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常态化做好应对重大风险的思想准备、法治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形成从源头到末梢的完整治理链条。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探索具有河南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第十五篇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

第五十七章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

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构建上下贯通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自觉服从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国防交通建设。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第五十八章 确保经济领域安全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加强可替代技术产品供应链重组和多元化备份系统建设,增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深化粮食储备体制改革,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推进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供应基地建设和粮食储备库功能升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确保粮食安全。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加强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不良资产处置,防范化解影子银行风险,稳妥做好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健全企业债券风险有效防控机制和违约处置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保障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关键信息系统安全。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强化能源风险应急管控,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维护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新型领域安全。

第五十九章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织密织牢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省建设,建立健全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健全质量标识和全程可追溯制度。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完善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加强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第六十章 健全现代应急管理体系

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分级响应和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构建主动保障型公共安全技术评价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健全自然灾害风险研判、隐患治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水平,加强各类灾害风险普查和气象灾害防范,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加固防护工程,完善全过程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发展巨灾保险。加强应急物资保障,推进中部地区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和区域性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完善运力储备调运机制和应急物流体系,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完善储备和应急投放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增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精密智控功能,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风险防范装备现代化工程。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社会化救援队伍,推进消防救援装备提档升级,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和区域消防救援基地及物资储备基地。融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第六十一章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职能作用,完善“一村(格)一警”、村(居)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试点开展无信访积案县创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广泛培育“品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健全“雪亮工程”网络和运行机制,强化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公安用房、警务训练基地等场所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防范和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保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第十六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六十二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新时代港澳和对台工作。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第六十三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河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依法治省工作推进机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第六十四章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推进纪律、监察、巡视、派驻等四项监督全覆盖,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统筹衔接,促进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第十七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规划实施和现代化河南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六十五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健全激励导向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树“五比五不比”“五转五带头”,健全改进作风和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建设清风中原。

第六十六章 建立统一规划体系

突出发展规划统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健全规划目录清单、编制备案、衔接协调等管理制度。按照本规划明确的战略行动、重点举措、主要任务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制定实施重点区域规划、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保障空间和细化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建设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省级各类规划和市级发展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并进行衔接备案,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形成贯彻落实合力。

第六十七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制定本规划实施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推进落实机制,加强综合督查和考核问责,确保如期完成。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健全规划落实政策协调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土地供应、融资配套、要素保障等政策与本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和资源要素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对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加强跟踪监督,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第六十八章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本规划宣传解读,用宏伟蓝图凝聚人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增强全民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人翁意识,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在紧紧依靠人民中凝聚发展合力。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支持基层干部和群众创新创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竞相比学赶超推动规划落实的浓厚氛围。

勠力同心圆梦想,乘风破浪启新程。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勇担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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