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河北省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1日
河北省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战略部署,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起来,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政治高站位、工作严举措,全面推进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督查执法,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健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全省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扬尘一般管控措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满足要求的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相关信息,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施工现场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施工工地内堆放、装卸、搬运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集中堆放并采取封闭、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应装尽装,正常联网,发生故障及时维修。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采取分段、分片开挖,作业面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表面压实、遮盖防尘,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工程主体作业层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清扫时应洒水抑尘;装饰装修施工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建筑物内存放的易扬尘物料密闭、覆盖,废料及时回收、清运;高空作业施工中,施工层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者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实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防尘;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的方式施工;对已回填的沟槽,应当遮盖、洒水防尘;道路或者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或者实施绿化。
4.落实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扬尘管控措施。拆除施工采取洒水、喷淋、喷雾防尘,及时清理废弃物。爆破方式拆除的,爆破前应当采取内外洒水、喷淋等方式淋湿建(构)筑物,爆破后应当立即采取防尘措施。拆除后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裸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采取绿化、铺装防尘;未完全拆除或者停工期超过一个月的,清除现场建筑垃圾,并进行围挡、遮盖。
(二)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督导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健全文明施工体系,组织、指导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安全文明工地”,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推广和应用先进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设备,发挥科学技术在扬尘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三)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各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认真执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本地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除应急抢险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建筑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施工作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差异化管控,不搞“一刀切”。
(四)严格督查发现问题整改
健全整改机制,明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领域责任分工,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督查、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等反馈的各类扬尘问题,认真核查,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现施工现场使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责令使用人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有关人员培训,摸清本辖区施工项目底数,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单,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科学筹划,周密安排。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12月15日)。指导、督促本辖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各项防治措施,认真履行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不间断、全面自查自纠。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积极开展差异化管控,对建筑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督导频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处于土方开挖、管网绿化施工阶段的项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日常巡查、抽查和暗访频次,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三)总结阶段(12月15日-12月30日)。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验、成效及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年度总结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机制。完善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案件移交资料清单、案件移送受理制度、案件调查配合制度、处罚结果反馈制度,形成及时、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领导包联责任制为依托,健全建筑施工扬尘管控责任体系,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名单、工作方案及工作联系人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扬尘污染防治部门责任落实应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包联制为依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保证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开展两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强化“退后十”城市、雄安新区、冬奥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大检查和暗访频次,强化工作指导。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合同履约检查力度,对履约不到位的严惩重罚。
各地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类建筑工地深入细致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健全扬尘管控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差异化管控,将处于建(构)筑物拆除、基坑开挖、后期绿化、外管网施工等阶段的及屡次发生扬尘污染问题的建筑工地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推广网格化监管方式,对分管区域合理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对网格内扬尘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推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效果开展巡查、暗访和考核、分析、评估,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三)压实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应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在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实施,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防治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四)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各地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和PM10空气在线监测系统必须做到应装尽装,并分别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24小时内修复。创新监管方式,积极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沟通,探索建筑工地视频监控与PM10空气在线监测数据的共享互通,根据建筑工地PM10空气在线监测实时数据有重点地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开展精准监管、自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监管部门、施工现场引进无人机,丰富监管手段,弥补靠人死盯硬守、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作用,善于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在各类媒体、网站公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探索设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群众监督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开展扬尘防治宣传进工地活动,提高施工现场人员人人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积极性,为扬尘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建议)和本方案附件3-5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预警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次数,出动人员数量,检查工地数量,发现扬尘问题数量,处罚情况),请于当次预警结束后2日内报送。各地应按时报送,严把数据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误报、漏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鑫泉固废处理股份有限公司75万吨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中信重工伊滨厂区源网荷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16.59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伊滨厂区源网荷储项目位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伊滨厂区内,坐落于洛阳市伊滨新区。项目规划配置光伏装机容量2.1606MWp(直流侧),光伏发电集中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青府办发〔2024〕30号),其中提到,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加快布设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电网设施;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原文如下:关于印发《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考核目标。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054.87吨和1668.45吨。2.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
12月3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主持发布会并介绍我省“坚决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相关情况,厅总工程师、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小平、执法局局长黄礼彬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发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作出威海碳纤维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威海碳纤维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18日印发《美丽吉林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实施绿色转型发展提速行动,幸福蓝天守护行动,魅力碧水维护行动,黑土地保护利用行动,康宁环境建设行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赋能行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守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行动,美丽家园建设行动,美丽吉林社会风
北极星储能网讯:12月6日,江苏扬州又开启一项分布式储能电站招标,江都江澜198MW/396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由扬州市江都区江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约44914万元,相当于单价1.134元/Wh,利用江都区内36家企业现有场地建设储能电站。原文如下:江都江澜198MW/396MWh分布式储能电站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中信重工伊滨厂区源网荷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16.59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伊滨厂区源网荷储项目位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伊滨厂区内,坐落于洛阳市伊滨新区。项目规划配置光伏装机容量2.1606MWp(直流侧),光伏发电集中
1月22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沪崇府办发〔2025〕2号),其中提到,配合推进江苏—崇明电网线路建设,推进民房搬迁签约等工作。同时指出,全面实施“光伏+”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稳步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累计达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考核目标。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054.87吨和1668.45吨。2.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12月2日发布《呼伦贝尔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呼伦贝尔市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燃煤锅炉及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5年底前,全市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限值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不利形势,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于四季度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重点整理如下,请各单位遵
近年来,萍乡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力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案例01芦溪县某建材有限
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8月9日印发《临沂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办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实行应急保障,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免予执行停产限产等应急管控措施临沂市秋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巡查发现部分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在废气、扬尘管控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28个大气污染源名单曝光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4日,昌黎金智储有限公司130MW/260MWh构网型共享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浦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报价39944.8万元,折合单价1.536元/Wh预中标。中标候选人报价范围1.535~1.537元/Wh,详情如下: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浦水利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售电公司管理细则》(冀发改运行规〔2023〕3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
近期,几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800MWh!中电建河北独立储能项目签约4月3日,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举行中电建储能项目签约仪式,柏乡县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电建柏乡县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此次
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注入新动能——《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高长征韩超杨萌(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
4月9日,燕赵兴泰储能项目召开一期10MW/40MWh全钒液流项目预验收会议。河北建投集团科技信息部、建投能源、塞罕绿能、国泰发电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塞罕绿能详细阐述了该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以及在项目设计、施工、调试等环节面临的困难和应对措施。国泰发电相关负责人就项目一期运营期间
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明确垃圾发电厂2024年统计电量的通知。2024年河北省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合计540094.94万千瓦时。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垃圾发电厂2024年统计电量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
4月8日,河北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应急灾备系统上线试运行,在平台出现故障条件下可保障电力交易业务连续高效运转。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作为电力交易的核心业务支撑系统,支撑中长期交易、省间现货交易与省内现货交易等重要业务开展。电力交易业务向全天候、全时段开展的转变对交易平台运行的持续性、稳定
4月9日,新时代河北省大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石家庄成功举行。本次大会由河北省企业联合会主办,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旨在展示河北省企业在创新与转型中的核心竞争力。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河北企业100强、河北制造业企业100强、河北服务业企业100强及河北服务业创新领先50强榜单和发
1、275MW!3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获核准!4月2日,宝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发的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根据公告,具体项目包括莒南沂唐135MW分散式风电项目、莒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2x350MW机组锅炉原煤仓防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SZBGG2025040108号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北部片区2025年度第26批招标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2x350MW机组锅炉原煤仓防堵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监管范围是国家电网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各分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河北、内蒙古(蒙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