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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2021-06-15 08: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产业节能环保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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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先进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企业

支持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大污水处置、污泥热解等成套设备研发,鼓励“制造+服务”模式转型。鼓励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蓝鼎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及农村分散式污水装置研发与应用。

支持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碳捕集技术和装备,拓展应用范围。

依托大气环境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支持合肥中科环境监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突破环境监测关键技术,加速成果转化,实现监测装备核心零部件国产化、本土化。

引导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发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与成套化装置技术和设备;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村镇低成本小型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开发,研制标准化、系列化、智能化生活垃圾处理设备。

支持芜湖海创公司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危废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支持安徽超越、东华科技

支持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与国内机动车排气净化设备供应商配套工作,加速推进国六机动车尾气排放用高效催化剂规模化生产及应用。

加快省级智慧环保大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推进生态治理,实现监管、监测、视频等异构数据的管理、多维度展示和分析等功能。

(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水资源综合利用。以节约水资源为目的,推广节水器具,推进城市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加大雨水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开发和管网检漏和防渗技术应用。工业领域鼓励重点园区和企业实施水质分级阶梯利用技术,重点发展反渗透膜、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部件技术及制造,提高企业中水回用率。农业领域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磷石膏、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阜阳市等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有色金属矿、铁矿等先进的富集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重点突破化工废渣、废盐、垃圾发电飞灰中重金属回收利用等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并示范应用,提高城市、工业污泥,建筑垃圾等再生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

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能源化技术与装备水平,鼓励农林废弃物多元化应用,大力支持秸秆发酵生产燃料及塑料替代品等提高附加值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装备。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发酵制饲料、高效有机肥等技术集成应用。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城市矿山”重点工程,提高废旧汽车、家电、废金属、废旧塑料、再生铅和轮胎等废弃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建设一批高水平集散与处置区域中心。建立废旧锂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形成回收、再加工产业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分拣处理中心,推广智能化、精细化分拣设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集成化、自动化、低成本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发展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技术集成应用。

专栏3: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企业

鼓励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市政污泥干化炭化与资源利用和市政污泥餐厨垃圾协同处置技术、设备研发和应用。

支持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阜阳市等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快磷石膏、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支持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依托发酵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发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拓宽农林废弃物再生利用途径。支持丰原集团100万吨/年聚乳酸等替代塑料工程建设。

支持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支持安徽西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20万吨/年废旧锂电池材料的综合利用项目。

支持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推广应用。

支持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拆解和综合利用等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资源化利用产业链。

(四)节能环保服务业

节能服务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高水平节能服务公司,拓展服务领域,增强竞争力;加强宣传,搭建公益性节能服务平台,对中小用能单位进行指导,形成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总包服务产业链。在全省实施能耗交易,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环保服务业。支持具有较强规模和实力的环保服务公司联合组建安徽环保产业集团,成为具备“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全方位服务能力的公司,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地龙头企业。在环保细分领域,推进 “一站式”等高端高质服务,引领服务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竞争力的专业化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发展合同环境服务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支持实施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损害评估、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专栏4:节能环保服务业重点发展方向

组建安徽环保产业集团,培育成为省内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环保龙头企业,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鼓励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实力较强单位提供拓展节能咨询服务,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指导。

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组织的作用,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产业发展“双招双引”

建立健全“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建立目标项目跟踪机制,依托省市“双招双引”平台,对优质目标项目实行平台调度、主动对接、及时反馈、动态管理和落地保障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建立引入企业帮扶机制,定期召开政企座谈会,邀请引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订,保持与提振企业落地发展信心。建立企业发展协调机制,各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思路,做好与省、市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有效衔接。

全面实施产业企业招引攻坚。针对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环保服务四个产业细分领域逐一配套绘制招商地图,确定重点招商地区和企业,大力开展链条招商、精准招商,积极开展基金招商、总部招商。整合各类招商资源,全面开展产业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持续不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率。出台支持协会商会招引激励政策措施,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招引、服务企业的动力、能力和活力。

重点实施产业人才招引培育。发挥用人单位主体、引才机构及人才工作站作用,不断拓宽引才渠道,鼓励企业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省内外领军人才、专家团队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加强企业与省内高校合作,开展技术和管理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努力扩大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不定期向企业征集岗位需求,组织节能环保企业赴各类院校开展专场招聘工作。

(二)推介产业领军“龙头企业”

打造“龙头企业”。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其运用并购重组、业务创新等方式进行业务拓展,重点发展10个以上产值过50亿元的领军企业,打造安徽省乃至全国市场的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提升技术集成能力,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提供行业问题综合解决方案。鼓励“龙头企业”加强行业标准研究,发挥核心优势,形成一批拥有先进技术、领导行业发展的技术型节能环保企业标杆。

宣传“龙头企业”。树立“龙头企业”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品牌发展和建设,加强企业对品牌的保护和维护,持续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在确保产品服务和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媒体广告、博览会、招商会、展销会、专题报告、公共关系和网络营销等手段加强“龙头企业”宣传。鼓励企业适时开展品牌延伸,支持“龙头企业”向产业上下游和产业多领域延伸,满足我国各类地区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产品及层次的需求。

培育“龙头企业”。深入实施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和做大做强,每年重点支持节能环保100强优质生产企业。结合我省重点领域和突破方向,每年重点培育100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每年重点推介100项新产品新装备。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节能环保改造力度,每年重点实施100项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每年重点支持100家节能环保服务机构。

(三)培育产业集聚示范园区

合理规划园区布局。针对全省各地区域差异,选择若干技术条件良好、龙头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富有地区产业特色、区位优势突出的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构建集技术开发、成果孵化、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公共服务等多功能的一体化产业集聚区。根据各地区域节能环保市场需求,合理规划园区选址布局、重点发展方向等。针对已建园区,完善产业门类或适当调整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实现与区域市场需求的紧密关联。

规范引导园区建设。根据我省各地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及发展现状,分类建立不同模式或特色园区的建设准入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园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园区企业良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聚作用,细化完善资金集中、土地整合及人才引进等园区建设配套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节能环保企业入驻园区,注重对金融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辅助机构的引入和培养,为园区节能环保企业建设和起步提供良好基础条件。

积极助力园区发展。着力协助园区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创新园区网络建设,为园区信息交流、资源流动提供必要渠道,支持企业参加与自身发展相关、稳定且可靠的社会化组织,充分发挥园区产业集群效应。鼓励支持园区同类企业强强联合,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等途径,促进企业和园区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同时整合技术和人才优势,精简工作流程,提升企业运作效率,推进并引领园区向国际化、高端化发展。

(四)实施产业链条协同推进

建立链长制工作体系。由省级领导同志担任节能环保产业链链长,按照“一位省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位厅级负责同志、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工作模式,协力推进产业链发展。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产业链发展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其它省直部门和各市、县(区),协助产业链链长和牵头部门推进相关工作。组建产业链专家咨询机构,负责跟踪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趋势,为产业链经济、技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确保产业链供应安全。针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全面梳理供应链关键流程、关键环节,精准打通堵点、连接断点和补强弱点,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和区域循环,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维护产业供应链安全稳定。紧密集合“中部崛起”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支持产业链企业引进紧缺技术、资金资本和高端设备,依托产业细分领域招商地图,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强化省内外区域交流合作,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推动产业链梯次发展。按照产业链发展需要,遴选培育领军龙头企业,同时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细分领域和市场的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中型骨干企业,培育引导成长性好、专业性强的小微企业,形成龙头引领、骨干支撑、小微跟进的产业链梯次发展良好格局。推动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计划向节能环保产业倾斜,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支撑群体。

(五)强化产业升级技术创新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节能环保领域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力推进产业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开展共性、关键及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资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加快构建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强化产业协同创新。推动专业化节能环保研发机构、设计院所、骨干企业、服务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制造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强上下游合作,集聚各种创新资源,共同建设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机构,打造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 “一站式”整体问题解决方案。培育10家在技术研发、产品检测、设计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优势突出的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依托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细分领域产学研用结合和成果产出转化,提高先进关键技术的产业转化率。建立完善体现节能环保产业特点的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产业化项目筛选机制,加强优质项目孵化,鼓励以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继续强化目录引导、政府购买、展会推介、技术交易、工程示范等推广手段,促进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

(六)激发产业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绿色消费市场培育。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行为引导、典范创建等主题活动,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研究制定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扶持政策,引导绿色消费、普及绿色产品,共同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有效需求。推进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环境标志产品等认证制度,加快产品标准升级步伐。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比例,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活力。

设立省级绿色发展基金。设立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应对气候变化为导向的安徽省绿色发展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新型、高附加值、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及其突出生态价值体现的生态保护工程,充分发挥政府基金返投作用,加快推进证券化进程,打好财政、融资、招商、政府基金“组合拳”,广辟节能环保产业建设资金渠道。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等的支持,引导各市(区县)申报绿色发展基金投资项目。

构建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将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信息接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谋划打造国家级生态环境交易中心。加快推进实施新安江流域排污权管理工程,探索开展跨省交易,打造全省排污权交易“新安江方案”。推动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碳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建设。推广区域碳普惠试点,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运营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

加强节能环保法制建设,制订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法规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规范产业发展。落实政府绿色产品采购相关政策,推广应用节能环保产品。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工程。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规划、环评、能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优先办理和适当简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为制定相关方案和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职能部门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确保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加强规划实施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三)注重规划引领

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指导全省重点地区、特色基地和骨干企业做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与资源整合,明确产业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实现集聚发展和规模发展。加强地方节能环保产业规划与国家、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以规划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省情教育,把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节能环保先进事例,曝光反面典型。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宣传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引导绿色消费。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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