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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机制回顾及碳交易市场机会挖掘

2021-06-28 13:41来源:华创证券关键词:碳定价碳税碳排放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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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这二十多年分为了 5 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酝酿阶段(1997-2005):尽管《京都协议书》获得了通过,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并没有迅速建立,原因就在于 2001 年 3 月,美国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随后加拿大也宣布退出《京都协议书》,这两个发达国家仅占当时全球人口的 3%-4%,但却排放了 25%-30%的二氧化碳。他们的退出对于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一个重大的打击。酝酿阶段期间,各个签署国也经历了多方斡旋和谈判,又通过了一系列的宣言、协议和文件,如 2001 年的《马拉喀什协议文件》、2002 年的《新德里宣言》,敲定具体细节,推动《京都协议书》的实施,促进国际碳交易机制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美国没有批准《京都协议书》,但却是是最早建立自愿型减排交易市场的国家。2003 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型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的先驱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2004 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成立了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E),交易环境类衍生品。

快速发展阶段(2005-2009):2005 年 2 月 16 日,《京都协议书》正式生效,碳排放权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可交易商品,标志着世界进入碳交易元年。同年,全球首个碳排放交易体系-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正式建立。这几年间,碳排放的交易量和交易额都迅速发展,交易量从 2005 年的 3.3 亿吨增长到 2009 年的 87 亿吨,交易额从 110 亿美元增长到 2009 年的 1437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CAGR 达到 161.3%。

停滞阶段(2009-2012):自 2008-2009 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大量的工业生产活动几近停止,导致其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从而降低了对碳资产的需求量。需求量的减少和供给量的稳定造成了配额过剩,碳交易市场发展陷入停滞,2009-2012 年的交易量、交易额基本与 2008 年持平。

低谷阶段(2012-2017):2012-2013 年上半年,由于欧洲持续下滑的经济以及《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到期,第二阶段谈判各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使得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为主体的全球碳市场低迷不振,各类碳单位价格跌至冰点,2012 年的平均交易价格仅为 7.7 美元,不足 2011 年 18 美元的一半。重振阶段(2017 至今):2015 年 12 月巴黎气候协定获得通过,2016 年 170 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于同年 11 月 4 日正式生效,全球碳市场也开始回暖,交易量与交易额连年上升,2020 年的平均交易价格达到 27.3 美元,基本恢复到了经济危机前的交易价格。

3.碳信用

全球碳信用量的签发量以 2012 年为时间节点,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2012 年以前, 碳信用项目注册量和签发量一直稳定增长,但于 2012 年当年突然激增。原因在于《京 都议定书》第一个承诺期结束前各项目急于完成注册和签发减排量,以避免 2012 年 后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核证减排量在进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当时京都碳信用最大的买 家)时受到各种新规的限制。自 2013 年呈现断崖式下跌的原因在于《京都协议书》第 二期谈判毫无进展,全球碳市场低迷,供给大大超过需求,企业靠配额就可以履约, 碳信用市场自然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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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协议书》通过后,其内容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一直是全球最主要的碳信用签发渠道。截至目前,清洁发展机制是碳信用最大的签发渠道,签发量占全球 50%以上。尽管联合履约机制过去四年未签发任何碳信用,但由于2015 年前签发量巨大,联合履约机制仍是碳信用第二大签发渠道,约占全球总量的22%。2015 年《巴黎协定》通过以后,新的碳信用机制上线,清洁发展机制下的碳信用签发数量逐渐下降,这表明由清洁发展机制 / 联合履约机制主导的全球碳信用市场已结束,但《巴黎协定》下这些碳信用机制的未来仍然不确定,碳信用市场的未来前景也不甚明朗。

与此同时,独立碳信用机制的活跃度正在增长。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独立的碳信用机制购买自愿减排量。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在过去的几年中,独立碳信用机制签发的减排信用显著增长,2019 年占已签发总量的 65%,与 2015 年的 17%相比,增长了将近四倍。最值得注意的是,2019 年核准减排机制(VCS)碳信用签发总量超过了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年度碳信用签发额被其他碳信用机制超越的情况还是自 2006年以来首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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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角度来看,林业、可再生能源和垃圾行业占据碳信用签发量的前三位。其中林 业领域在过去五年中签发了最多的碳信用,占全球碳信用总量的 42%。我们推测是近 年来人类对森林碳汇的重视程度提高造成了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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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球通过碳定价机制募集到的资金总额达 450 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投入到了与 环境和发展相关的项目中。虽然碳定价机制的收益自 2016 年以来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 是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多数地区碳价仍然过低,现有碳定价机制所覆盖的碳排放量 中约一半都低于 10 美元 / 吨二氧化碳当量。据碳定价高级别委员会估计,要想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巴黎协定》温控目标,每吨二氧化碳定价在 2020 年前至少需达到 40–80 美元,在 2030 年前达到 50–100 美元。国际能源署的可持续发展情景也表明,为确保与 《巴黎协定》相一致,碳价需设立在每吨 75 美元到每吨 100 美元之间。碳价迄今为止仍远远低于预期:当前全球碳定价机制约束下的温室气体中仅有不到 5%的价格在 2020 年 达到了预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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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碳交易市场概览:减排量交易市场率先起步,配额交易市场厚积薄发

由于中国尚未开始征收碳税,此部分我们将着重讨论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国 的碳交易市场主要分为减排量交易市场和配额交易市场两大部分,分别对应了前文所介绍的碳信用和碳排放权交易。这两个交易市场的发展并不是同步的,中国的减排量交易 市场起步于 21 世纪初,配额交易市场则相对较晚,起步于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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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排量市场

中国即是《京都协议书》的缔约国,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清洁发展机制(CDM)成为了减排量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 CDM 的起点是 2002 年,荷兰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拉开了 CDM 项目发展的序幕。2004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为 CDM 项目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国内 CDM 项目的注册数量迅速上升,并于 2006 年超过了印度和巴西,成为 CDM 项目第一大国。2011 年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完善了项目申报程序和法律责任。2012 年,我国的新增 CDM 项目注册数量达到了 1819 个,与之前 7 年的总和相当,激增的原因与前文所述的碳信用项目量激增原因相同。2013 年随着《京都协议书》一期承诺到期,CDM项目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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