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1-07-12 09:25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广东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我厅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刘湘旦,020-85512798
电子邮箱:liuxiangdan@gdee.gd.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环境管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公布重点单位名录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按年度制定更新本行政区域重点单位名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各地应纳入重点单位名录。
(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优先管控名录中在产企业,原则上应纳入重点单位名录;高风险在产企业,应逐步纳入重点单位名录。
(二)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以及重点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行业有事实排污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三)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因土壤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各地结合实际需纳入重点单位名录的其他企事业单位。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后,可申请移出名录,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二、落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
(一)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重点单位参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系列技术文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定自行监测方案(附件 1),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方案制定当年应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其中,基本因子每 3 年监测一次,特征因子与超筛选值因子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应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二)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重点单位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注释:基本因子:土壤监测的基本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试行)》(GB 36600-2018)表 1 中的 45 项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的基本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表 1 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共 35 项常规指标。特征因子:重点单位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应根据原辅材料和产品、排污许可证报告、环评报告、清洁生产报告等资料,以及结合本行业的特有污染物综合确定。超筛选值因子:土壤基本因子监测中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地下水基本因子监测中超出地下水功能区划对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水质标准限值的监测因子。(试行)》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现场排查,建立重点设施防渗漏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改,建立台账。已纳入名录的重点单位,于 2021 年 11 月底完成一次隐患排查(9 月底完成比例不低于 60%),隐患排查报告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单位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优化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三)报送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信息
重点单位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填写备案登记表(附件 3),于 2021 年 7 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报备。重点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可通过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进行申报。
三、开展周边监测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对重点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测。2020 年及以前公布的重点单位,应于 2021 年 10 月底前完成周边监测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监测结果。
四、加强指导和监管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统筹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帮扶指导。各地要组织技术力量宣贯重点单
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深入重点单位沟通交流,指导其开展相关工作。对重点单位自行监测报告、隐患排查报告组织技术评审。加强对重点单位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信息的动态管理。
(二)统一信息公开。各地每年底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统一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名录、年度自行监测报 告。
(三)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各地应当督促其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可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其他事项
(一)重点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二)如国家制定重点单位相关政策和要求,从其规定执行。
附件
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大纲
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大纲
3.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 年 7 月 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旗下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7704.674201万元。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中建四局100%持股。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近日,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雷,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公布2023年石嘴山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40家重点监管单位,详情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2月2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重点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沪环土〔2023〕39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支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鄂环办〔2022〕64号),现将《武汉市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土壤污染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毕节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公告,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常执法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了《湖北省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345家,包括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2年修订),详情如下: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2年修订)的通知北环函〔2022〕298号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
8月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江苏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技术规范》(报批稿),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6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6月2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发布2022年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334家企业,详情如下:2022年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
4月13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做好工矿企业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环境管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更新发布了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纳入38家企业,其中新增2家,分别是贵阳中精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华盛新材料有限公司。38家企业中涉及多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如贵阳市京环环保有限公司(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贵阳市京环环保有限公司(比例坝生活垃圾填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九十八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共14家,详情如下:
11月22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交易品种。年度交易包括双边协商交易、挂牌交易、集中竞争交易等交易品种,不同交易品种多轮次交替开展。在2024年底组织的年度交易结束后若仍有剩余电量,经营主体可在2025年内参与多月中长期交易。交
近日,中建二局三公司中标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500MW/10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220KV升压站、一次设备舱、二次设备舱、运维舱、水泵房等。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500KV回隆变电站。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新建线路
11月18日,广东梅州梅县110千伏水车输变电工程核前公示。申报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建设年限:16个月总投资:739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变电站一座,本期新增2台20兆伏安变压器,新增
11月21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2030年实现全覆盖;对既有各类工业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1日,绿电荷储广东区域用户侧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预计容量为100MWh。深圳华建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10050万元,折合单价1.005元/Wh;检安建设(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10000万元,折合单价1元
为进一步服务分布式能源发展,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并网等工作情况,研究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会上,广东电网公司汇报了分布式光伏接网、交易、结算等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已采取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南方能
11月20日,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光储充放”微电网项目开工。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路与聚锦路沿线,总投资2亿元,首期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由3个地块组成,聚焦“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电基础设施和放电控制”的“光储充放”新能源技术。同时在本次活动中,项目单位被授予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1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拓展综合利用场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商业体、综合体、居民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依托光伏发电、储能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推广光储充一
11月20日,广东广州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获批。一、为解决珠吉站不满足主变N-1的问题,匹配周边新增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440112-04-01-185032)。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
11月19日,广东广州220千伏围福输变电工程核准获批。一、为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周边区域建设发展的用电需求,优化周边区域110kV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围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440112-44-02-041767)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