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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参与者众多 新市场带来新机遇

2021-08-03 09:11来源:平安证券作者:樊金璐关键词:碳市场碳减排碳金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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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碳资产管理公司

碳资产管理公司可降低参与、投资主体的风险。碳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碳交易市场中主要的交易群体,包括从电力行业衍生出的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专业碳交易公司。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交易中介服务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在场内交易,另一种是场外交易。

场内交易:买卖双方通过碳交易中间商开设账户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中间商凭借专业人员,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寻求最佳交易时机和价格,从中获取佣金。

场外交易:为供求双方牵线塔桥,帮助买卖方达成交易,提供市场情报和具体项目开发的组织实施方。同时关系到项目实施的成本控制、买卖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市场知识、专业水平和交易组织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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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咨询机构

咨询通过直销模式开拓业务,直接面向客户提供服务。碳咨询机构主要包括碳交易项目的技术咨询、碳培训、碳盘查、碳资产托管、回购、质押、置换、协助履约等相关服务,从而使客户达到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履约成本及碳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欧盟活跃的商业银行建立了碳交易咨询的中介服务,荷兰银行作为排名世界前十的交易商,凭借其广泛的全球性客户基础,为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提供碳交易咨询,获取中间业务收入。

芬碳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家芬兰投资管理咨询公司,为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和私人机构提供清洁能源技术、节能诊断服务、气候融资、环境交易计划、能源商品市场以及相关政策和立法的多学科服务;同时还提供定制的清洁能源和碳投资工具、策略、市场和政策分析以及能源和气候项目评估,开发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5.4 监管机构

EU ETS 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减排单位的认证标准和程序,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根据 2010年《加强欧盟碳交易计划市场监管的框架》的规定,欧盟对碳交易进行监管的机构涉及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监管机构。

欧盟委员会:欧盟于 2003 年通过《在欧盟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指令》授权欧盟委员会制定关于碳市场监管的法律与政策,以防止各种市场违规行为对碳交易价格的扭曲,从而造成碳交易市场的混乱。

各成员国监管机构:在欧盟各成员国,设立合适的主管当局,规定相应行政职责,并负责实施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指令中的有关规定。对碳交易进行监管的机构通常为各种环保机构。例如德国负责本国碳交易市场监管的机构为联邦环保署碳交易监管处。该处负责联邦境内各州之间碳排放额的分配、对碳排放设施发放碳排放许可证、对碳排放账户进行管理、向国会提交联邦碳排放量和碳排放许可证交易年度监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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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EU ETS 交易所

欧盟碳排放交易所的规模和影响随着 EU ETS 的不断发展而得到提升。碳排放交易所在EU ETS 市场中起着交易平台的作用,并且还担负着市场价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责任。现阶段,欧洲碳排放交易所主要包括欧洲气候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蓝次交易所、北欧电力交易所、荷兰气候交易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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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监测、核查机构

监测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对纳管企业的排放进行量化测量的过程。国家层级的相关管理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负责审查并批准监测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核查是指确认量化测量是否符合监测计划和相关制度规定的过程。企业完成年度排放报告后,由第三方独立“核查机构”检验年度排放报告的内容。一旦报告完成核查,企业即可向相关机构提交报告,同时上缴相应的配额。相关机构会对报告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报告中的内容。这一套流程被称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监测、报告、核查制度,即所谓的 MRV(Monitoring, Reporting, andVerification)。

欧盟碳市场制定了严格的 MRV 制度。《2009 修改指令》决定自2013 年起,直接由欧盟统一确立区域内的碳排放总量,并授权欧委会制定统一的监测与报告条例,控排企业在对自身一年排放量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及情况汇总成碳排放报告,由第三方机构核查后方可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并由欧盟委员会对核查者及核查事项进行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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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个人参与者

欧盟个人参与者影响力仍处劣势。鉴于个人参与碳减排交易的非强制性,个人参与碳交易数量是极小的。不论是根据《京都议定书》还是根据各国国内的法律政策,对于个人来说,碳减排从来都没有成为强制性义务,而且在短期内也不太可能演变成强制性义务。

六、我国碳市场各参与方的业务机遇

6.1 电力企业多途径开发碳资产

电力企业积累碳资产,提升开发碳资产的能力。碳资产的开发是指基于碳资产形成的条件,综合考虑企业内部碳减排能力的发展情况与外部政策、市场等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以企业碳资产架构为基础,用碳资产的识别方法来剖析企业碳资产的形成机理,从而使已有的碳资产增值或者识别出新的碳资产的过程。实践中,电力企业采用多途径开发碳资产。

碳中和债已于 2021 年 2 月在我国落地。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 6 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首批项目均为 2 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64 亿元。项目募投涉及多个领域,其中风电项目4 个,水电项目4 个,光伏项目 2 个,绿色建筑 1 个,均为低碳减排领域。根据评估认证报告,6 只碳中和债对应支持的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 4164.69 万吨,可节约标准煤 2256.79 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硫 2.09万吨。

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启上线交易,大型电力企业旗下有多家企业或者设备被纳入碳市场。公司先在自己内部的履约企业之间进行配额调配,即统一进行碳资产的统筹规划,可以降低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成本。

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协助华电集团组织安排对 108 家火电企业、314 台机组(总装机容量9644.4 万千瓦)2010 年至 2015 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盘查。陆续开设了北京、福建、深圳三地交易所账户和国家注册登记簿账户。2015 年成立的华电电科院碳排放技术支撑团队搭建了电力行业首个碳排放在线检测实验平台,研究制定出适用于我国火电厂的 CO2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作为技术牵头单位承担《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碳资产公司:率先启动中国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创下多个全国第一:第一个 CCER 项目备案、第一笔 CCER 减排量签发、第一笔 CCER 线上交易。公司于 2021年 7 月 7 日自主研发的“在高空烟囱对孔处焊接倾角一致钛钢复合短管的施工工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有助于广泛推行二氧化碳在线监测系统,具备较好的实用价值和社会价值。

6.2 金融机构迎来“碳机遇”

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启,金融机构迎来“碳机遇”。中国金融机构参与到了碳交易市场探索出一系列交易、投资、支持类金融产品,包含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融资、碳金融结构性存款、附加碳收益的绿色债券、低碳信用卡等。

(1)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

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是目前国内碳金融领域落地相对较多的产品,指控排企业将碳排放权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目前多以质押形式开展。上海银行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一起,落地了业内首批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交行上海分行完成了长三角地区首笔碳配额质押融资。浦发银行落地全国首单碳排放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组合质押融资。

(2)碳金融结构性存款

碳金融结构性存款是通过金融衍生交易将产品的还本付息金额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波动挂钩,同时引入碳配额交易作为新的支付标的,有效解决企业碳配额需求的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和上海银行发行了挂钩上海清算所“碳中和”债券指数的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只挂钩“碳中和”绿色金融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中银理财发行了市场首批以“碳达峰”为主题的理财产品。

(3)“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

碳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低碳经济项目资金而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其核心特点是将低碳项目的碳减排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全国首单、全球最大的“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承销了市场首单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券,北京银行发行银行间市场全国首单碳中和小微金融债券。

(4)低碳信用卡

国内商业银行在倡导个人绿色消费、绿色生活,以绿色消费方式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方面开展了大量产品创新。典型的绿色低碳信用卡包括:兴业中国低碳银联人民币信用卡、光大绿色零碳信用卡、农业银行金穗环保卡等。

(5)股权投资

建设银行通过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了宝武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该基金是目前国内市场上规模最大的碳中和主题基金,总规模500 亿元,首期100 亿元。

相对欧盟碳交易来看,我国金融机构从事的碳金融业务仍然相对单一,且集中在相对下游和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对于二级市场交易金融产品开发等领域涉足较少。

6.3 碳资产管理公司是市场中主要交易群体

我国碳资产管理公司是碳交易市场中主要的交易群体。中国构建大型发电企业碳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统筹排放与原有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关系,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自身核心数字化分析和决策模型,持续推进技术创新,积极开展有效的碳交易。我国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私人碳基金发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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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碳咨询机构业务有纯收费和收益分享模式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运转后,作为“双碳”目标下的新兴服务行业,碳咨询机构将成为重要市场服务商。碳咨询机构主要通过纯咨询和收益分享两种模式:

收取咨询费用:根据咨询内容和咨询范围收取咨询费用。其中第三方审定和核证机构的费用需要业主自行承担。

分享减排量收益模式:碳咨询公司与业主风险与收益共担,业主不需要支付咨询费用,由碳咨询公司承担开发成本,免费为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业主只需要承担碳咨询公司人员的出差费用及第三方审定和核证机构的费用。带项目通过签发,可以进行交易时碳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减排量收益。

6.5 我国碳交易所参股公司将受益于交易活跃度提高

全国碳交易所参股公司或受益于碳交易活跃度提高。碳交易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市场化途径,未来市场空间或达千亿。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碳登”)由湖北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其他八个联建省市指定的实施机构平均各持有 9.5%的股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中碳所”)则由上海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其他八省市的实施机构各持有9.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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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全国碳交易监测、核查机构业务有望提升

碳监测国内整体碳检测设备的渗透率较低,后续有望增量。基于纳入中国碳市场的企业数量(首批2225 家电力企业)、碳检测 CEMS 设备均价(约30 万元/台,假设每家电厂2 台设备,5 年寿命),预计未来5 年的新增市场空间约13 亿元。如果考虑电力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控排企业减排压力大,碳核查需求有望持续增多。第三方核查机构负责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周期性的核查,把控碳排放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整体报告结果的可信度。在自愿减排市场,第三方核查(审定)机构是 CCER 项目的“质检员”,负责项目的审定和核证流程。

全国碳市场交易启动,初期涉及发电行业的2225 家企业,第三方碳核查需求有望持续增多。碳中和政策下,全国电力企业减排压力较大,需要通过开发CCER 项目或通过交易其他可以核证的碳指标予以抵消,对碳核查市场贡献有望逐步增加。

先河环保:作为国内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领军企业,已发展成为集环境监测、治理、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公司已构建涵盖排放源温室气体监测、区域温室气体、背景监测、无组织排放监测等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并研发了基于碳监测、碳核算、碳核查技术的碳排放与碳资产管理系统、区域温室气体源汇分布反演系统,可协助地方政府准确摸清碳排放底数,科学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部分系统已经在石家庄、唐山发电企业试点应用。

雪迪龙:公司拥有系列在线监测产品及系列便携式监测产品可以用于污染源碳排放监测,GC500 系列在线监测产品可以用于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目前碳监测产品多用于开展示范项目。

谱尼测试:公司为中国节能协会碳交易产业联盟的理事单位和“碳达峰与碳中和”服务工作组成员,已经为全国超过10 个省提供过多年的碳核查服务。

环保·行业深度报告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七、建议

“30·60 目标”作为一个可量化的约束指标,将成为我国推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加速器。碳市场是推进碳中和的经济保障,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将带来一系列投资机会。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参与碳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龙头企业一般具有技术和规模优势,通过开发碳减排项目和碳资产管理工作能够显著降低碳减排成本,建议关注新能源占比高的电力企业以及相关碳资产公司。对金融机构来说,可以为碳减排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贷款和资金,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对碳咨询、碳监测、核查等中介机构来说,碳交易相关业务需求将随交易规模增加而增长。建议关注清洁能源技术公司,参股交易所的国检集团、深圳能源等公司,布局碳监测等中介业务的雪迪龙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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