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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记者跟随督察组来到这个距离最近村屯仅约300米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场表面多被黄土所覆盖,旁边一侧是高高的土堆,不远处可看到村民房屋。
督察组随机选取2个点位,进行了4米深左右的挖掘。大型挖掘机稍稍探入地面,便掘出大量被黑水裹挟的垃圾。
(2021年8月28日督察组取证现场。新华社记者 张建摄)
据了解,这个填埋场位于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该砖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于2018年7月停产。砖厂长期生产取土形成一个较大的取土坑,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容积约30万立方米。2017年7月,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砖厂土地使用权人分两次签订共两年的取土坑租赁协议,约定利用取土坑填埋建筑垃圾。
2018年4月以来,周边居民多次举报该垃圾填埋场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今年6月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督察,对垃圾坑随机选取了4个点位进行挖掘,发现上层0.5米左右为黄土和建筑垃圾混合物,往下则填埋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物,最深的垃圾填埋厚度达8米。坑内垃圾及受到严重污染的地下水颜色黝黑,异味浓烈。督察组同时还对坑内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
第二轮督察进驻后,群众再次对该问题进行信访举报。督察组新选取2个点位挖掘4米深左右,再次对坑内地下水采样监测。
两次监测结果均显示,坑内地下水多项指标严重超标,其中菌落总数最高达120000个细菌群落/毫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1199倍;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3920毫克/升,粪大肠菌群最高达5000个/升。
当地有村民表示,自从大量垃圾在这里填埋,不少村民对饮用水安全产生担忧,一些年轻人回村里只喝矿泉水。
转移填埋未经任何审批
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
督察发现,租赁协议签订后,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未经任何审批、未做任何地质评估、未采取任何防渗处理等措施情况下,陆续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跨区转移至农安县,填入砖厂取土坑内,持续违法填埋至2018年11月,合计填埋垃圾24万余吨。
(2021年8月28日督察组取证现场。新华社记者 张建摄)
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当时主要是凭经验认为砖厂的黄色黏土有一定防渗性,垃圾回填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租赁场地。“我们预判认为,这样填埋不会污染地下水,但是没有找相关专业人员判断。”
督察组表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各类垃圾的行为有强制性要求;为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等受到污染,针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还有更为严格的技术规范。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垃圾处置行政主管部门,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知法犯法。
对于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是如何监管的?
农安县政府表示,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烧锅镇政府四次接到群众反映砖厂垃圾回填和车辆噪声污染问题,砖厂负责人在未向县乡两级政府请示或报告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对此,烧锅镇党委、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方案,并派人阻止垃圾回填。
但绿园区则表示,填埋期间未收到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要求停运或整改的通知。
督察发现,2018年11月,在对吉林省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期间,已经有群众举报反映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取土坑填埋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问题。农安县政府在接到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后,未经认真调查即认定该问题不属实,仅责成烧锅镇政府会同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督促土地使用者平整土地覆盖土层,恢复原地貌。
长春市对该问题提级办理后,原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此处只用于建筑垃圾、建筑残土回填,不存在生活垃圾”的虚假证明,试图蒙混过关;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未进行认真复核的情况下,就要求农安县对该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消纳能力弱
垃圾成山如何解?
为何选择异地填埋?据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介绍,2017年,由于实施了大规模旧城改造,建筑垃圾、居民装修垃圾和旧城改造垃圾大量增多。加上长春市没有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多次寻找才找到农安县的填埋场地。
督察组认为,长春市在调查核实信访过程中不严不实,工作走过场,敷衍应对。绿园区违法填埋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农安县在接到多次举报后,未认真核查,导致有关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环境隐患日益突出。
督察人员介绍,绿园区垃圾处理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此前督察和长春电视问政栏目也指出了相关垃圾处置不力问题,且该区还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2021年8月28日督察组取证现场。新华社记者 张建摄)
督察人员表示,此事不仅反映了当地一些部门和地方的作风问题,还暴露出长春市垃圾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的短板。在绿园区一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记者看到,垃圾堆积如山,最低处已经高于地面两米以上,且继续在增高;驻场人员不得不24小时看护,确保安全。
绿园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计划对周边10口监测井的地下水和居民饮用水持续监测三年,密切监测指标变化;加大坑内积水抽取力度,同步密切监测坑内积水指标变化,直至指标合格;根据指标情况,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共同把关定向,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不足,永久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正在加快建设。长春市政府计划在东部和西部建设两座大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厂,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长春市明确,在大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厂建成前,明令禁止各区采取填埋的方式处置建筑垃圾,要求各区购置或租用分拣设备并配合人工分拣妥善处置辖区内的建筑垃圾,对分拣出的废旧物资予以回收,对编织袋等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实施无害化处理,对机械分拣破碎形成的各级骨料进行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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