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多跨协同、智能闭环的危险废物治理体制机制,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基本形成全面覆盖、能力充足、适度竞争的危险废物收集和利用处置体系,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多跨协同、智能闭环的危险废物治理体制机制,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基本形成全面覆盖、能力充足、适度竞争的危险废物收集和利用处置体系,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到2023年底,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富余、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培育打造10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努力实现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为全国危险废物治理提供浙江样板。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污,落实落细污染防治责任。
1.夯实政府属地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将其作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要内容,并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依法落实本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立足数字赋能,推进闭环监管整体智治。
1.构建闭环监管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建设“危险废物在线”智能闭环监管系统,2021年底前打通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多跨协同通道,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流程“一码到底”“一链溯源”。全面推进视频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建立智能监测预警分析应用模型,实现精密智控、整体智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大数据局参与)
2.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迭代升级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将其纳入“无废城市”建设应用场景,健全完善危险废物在线交易平台,应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电子证,探索第三方支付,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大数据局参与)
(三)依法严格准入,大力推进污染源头减量。
1.严格环境准入把关。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立项时应充分考虑与已建项目资源耦合、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从严把关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依法对已批复的利用处置项目和年产废量100吨以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参与)
2.推动源头减量控制。鼓励绿色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结合“无废工厂”建设,鼓励产废单位开展内部循环利用。(省经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参与)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相关规定,强化对特定环节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的监管。严格落实存量危险废物动态清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
(四)注重专业高效,健全完善收集转运体系。
1.推动专业集中收集。到2022年6月,实现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研究制定规范小微收运平台建设运行的指导意见。加强实验室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实验室废物统一纳入小微收运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收运。(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底前,构建动物医疗废物统一收运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2.规范便捷高效转运。探索建立城市建成区内特定危险废物运输通行路线备案制度。坚持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维护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固态危险废物及5吨以下密闭容器包装的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收集至小微收运平台的,可采用防扬散、防溢漏、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水、陆运输监管,实施道路运输货物充装“亮码作业”。(省交通运输厅、浙江海事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五)提升治理能力,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强化利用处置能力。将动物医疗废物纳入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开展危险废物产、处情况分析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制定实施省级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市级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方案,新建、改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新建单套集中焚烧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不得新建、改扩建柔性填埋场,可焚烧减量的不得直接填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2.促进行业提档升级。各设区市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引导性公告,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培育打造国内领先的利用处置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3.力推重点难点突破。改变传统填埋处置方式,推广建设“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高温熔融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项目,重点研究建设工业废盐综合利用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参与)推广应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技术、新设备。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风险防范,守牢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底线。
1.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公检法环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长效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参与)建立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动态摸排机制,新进企业应及时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2.健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以白名单方式简化跨省转移手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与长三角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用评价结果,加强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跨区域联合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
3.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将医疗废物和涉疫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统筹现有工业炉窑设施资源,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提升应急收运、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和人员防护。(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参与)加强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参与)
4.加强教育科研支撑。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的危险废物治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建设培训实习基地,探索联合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提升特定大宗危险废物测试分析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能力。(省科技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整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技术力量,组建全省危险废物治理专家团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参与)
(七)健全完善法规标准。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树立“无废”理念,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推进《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司法厅参与)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地方标准体系,制定实施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等地方标准,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建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贵州省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决定废止《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十个一律的通知》(黔环综合〔2021〕70号),决定修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黔环通〔2022〕59号)部分条款。详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156号),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雅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
近日,辽宁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本溪市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本溪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有效配置相关智能化管理设备,并按要求与固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共享。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年产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李金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江苏省强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收集规模、收集范围、收集种类、试点时间。原则上五个地级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布局1个试点项目,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确有特殊必要,根据各地市申报需求和小微企业布局
2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第一批共19家。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川渝危险废物“点对点”综合利用取得进展,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取得突破,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的通知,通过采取危险废物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转移轨迹实时上传、视频监控、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网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实时、动态、预警的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提升全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2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601.05万吨/年(含自行利用处置能力),较2017年增加103.3%。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87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1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仙桃市人民政府印发《仙桃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围绕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等工作目标,部署了推
乌鲁木齐市坚持整体谋划、创新突破、绿色转型,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助力实现美丽新疆、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一是坚持整体谋划。坚持全市一盘棋,印发《乌鲁木齐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突出各区(县)、各行业特色,以点带面,推动建立9种“无废细胞”评价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指出:以合肥、马鞍山、铜陵国家级“无废城市”示范建设为引领,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建设格局。到2027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
5月27日,由中国能建华中电力试研院调试的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机组首次并网一次成功,机组各系统参数正常,设备运行平稳,运行质量优良。此次成功并网,为后续的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项目启动以来,项目团队克服了诸多技术难题和现场环境的挑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通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强绿色电力服务保障,促进绿色电力交易便利化,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行融资租赁资产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化应用,探索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和绿色平台、绿色运力评价指标及方法。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在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雅安市人民政府发布《雅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7年,雅安市绿色制造体系逐步完善,建成一批绿色生产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至0.87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剩余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处理占比达
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九江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龙岩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转运难等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统一转运处置制度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44号),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全方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15日,山东发布关于“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的公示,部门推荐40人,个人申报90人,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的公示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优势,高质量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
广东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内容提到,产生(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禁止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投放到
6月19日,浙江西部山区首座“光储联动”110千伏电网侧储能电站正式投运。据了解,“110千伏杭实综能科技淳安储能”示范项目位于文昌镇高铁生态产业园区,占地面积近10000平方米,采用预制舱式布置,共配备16台电池预制舱、16台PCS升压一体机、1座升压变电站和1座综合办公楼。项目采用电池储能方式,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0日,诸暨市枫桥镇50MW/10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候选人公示发布,项目招标人为深圳市特区建工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第1成交候选人为深圳市中城融合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312万元,折合单价1.231元/Wh。
6月19日,浙江衢州市市委书记高屹专题调研碳账户体系改革工作。在国网(衢州)供电公司,高屹观摩碳账户系统平台演示,深入了解企业绿色转型、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和碳账户迭代升级情况,希望进一步研究深化、创新破题,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动碳账户体系迭代升级。此外,高屹强调,对碳账户体系进行再梳
6月19日,邦银金租党委书记马立携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成都业务部相关负责人一行莅临浙江铭安参观交流。浙江铭安创始人、董事长褚铭,总经理孟黎华,副总经理王壮志等领导进行了热情接待与交流。褚董陪同来访领导参观了公司展厅,并向来访嘉宾介绍了公司现状、产品性能、业务规模以及未来规划。褚
随着盛夏临近,各地电力消费持续增加。记者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截至6月18日,浙江所有地市均已出台对各类型负荷响应方式的补贴政策,通过优化负荷响应模式、完善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前谋划需求侧管理工作,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的可靠供应。据悉,相关补贴政策主要涵盖空调负荷、移峰填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申请注册新型主体相关信息的公告,包括1家辅助服务聚合商、1家独立储能。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方独立主体注册的通知,通知提到,注册调节能力需大于等于5兆瓦。详情如下:
6月14日,浙江丽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2023年度丽水市区家庭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拟补贴清单的公示》。根据公示清单,共计65个市区家庭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列入补贴清单。该批项目并网时间为2023年,合计并网容量1.03756MW,获得补贴金额总额为51.878万元。补贴标准为为0.5元/瓦,按项目装机容量计算。原文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镇海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2024年度实施计划,提出,2024年全力打造能源强区,保障全社会用电量145亿千瓦时以上,全区电力装机达到374万千瓦以上,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重大能源项目年度投资11亿元以上,年度新增光伏装机
6月16日,由水电五局承建的国网新源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尾闸洞成功实现贯通,标志着电站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国网新源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尾闸洞全长215.15米,是电站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部采用了全断面爆破开挖施工方法,有效提升了施工效率。在施工过程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9日,国家电投衢州极电电动20MW/40MWh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98.0216万元,折合单价1.3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502.0971万元,折合单价1.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