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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有哪些新变化新要求?

2021-11-01 09:41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减污降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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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29日从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随着秋冬季的到来和各地供暖陆续启动,连日来,北方地区久未露面的霾重现,不少人又拿出了积灰已久的空气净化器和N95口罩。

因此,“十四五”开局之年首个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备受各方关注。

新变化:

攻坚范围增加

加大重污染天气“围追堵截”力度

秋冬季攻坚,重中之重是消除对人民群众影响最大的重污染天气。2020年,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收官战成效明显。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吴险峰列举出一组数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37.5%、35.1%,饱受诟病的重污染天数更是分别下降70%、65%,长三角已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但是,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仍然高发、频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有关要求。

作为开局之年的首个秋冬季,加大了对重污染天气“围追堵截”的力度。吴险峰在过去的基础上提出“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歼灭战,把重污染天数的比例降到1%以内”。

10月下旬,刚过去的一次重点区域大范围PM2.5污染过程“气势汹汹”,给秋冬季治气敲响了警钟。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分析,此次污染过程的主要原因是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区域内机动车、工业排放叠加静稳、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

但是在偏南风作用下,近年来本地排放已大幅削减的京津冀地区因为区域传输导致PM2.5浓度快速上升。如北京市10月24日夜间 PM2.5浓度从白天的50微克/立方米上升了一倍左右,区域传输贡献占七成。

因此,实施秋冬季治气攻坚,坚持“一盘棋”思维尤为重要,不能有任何一个地区“拖后腿”。

《方案》在编制过程中系统梳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7省(直辖市)相关城市大气污染特点;在实施范围上有进有出,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由80个地级以上城市聚焦到59个城市,长三角地区除苏北、皖北7个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再纳入攻坚范围,同时新增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实施范围的调整基本覆盖了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居于高位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晋冀鲁豫交界地区以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能够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最大限度减少区域传输的不利影响。”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

新要求:

紧密围绕“双碳”目标

各项措施一脉相承

近日,“双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方案》与“双碳”目标紧密衔接,以 “落实减污降碳” 为总要求,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3个关键环节,分10项重点任务展开,科学合理设置相关城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目标。

作为参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双碳”领导小组政策制定的专家之一,彭应登认为,“双碳”工作不仅为经济社会带来深刻变革,也给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开展减污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抓手和动力。

10项措施中的前两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钢铁行业去产量相关内容,深入贯彻了《意见》要求。

吴险峰表示,将遏制“两高”项目作为第一项任务来部署,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源头防控。

同时,《意见》提出,要“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方案》明确,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两份文件都将 “两高”项目划为重点。“可以看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秋冬季攻坚的重要目标,更是中央的决心与要求。”彭应登告诉记者。

“十二五”以来,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下降,但VOCs排放量近年来基本持平。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成为秋冬季的另一主攻方向,与8月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对准重型柴油货车这一排放大户,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需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并开展打击非标油专项行动。

此外,散煤治理、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大宗货物“公转铁”、秸秆禁烧管控、扬尘综合管控等熟悉的“配方”依旧在列,成为一段时间以来需要持之以恒推进的工作。

讲究方式方法:

各地提前部署

仍需避免“一刀切”

秋冬季治气攻坚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的相关举措正紧锣密鼓推出。

近日,《广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将秸秆禁烧放在重要位置,要求露天焚烧火点明显低于2020年同期。

江西提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将围绕减煤进行,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山西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对于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备案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强调,除要求各行业落实节能减排方案外,秋冬季也将进一步在全省推广清洁取暖。

目前各地部署有序,各有侧重,但在高度重视的同时,仍需时刻紧绷精准、科学、依法治理之弦,从实际出发,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的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细化分解目标,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调度机制。

此外,针对今年能源保供面临的新形势,吴险峰表示,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继续前进的同时,保证让老百姓不挨冻,是他们考虑的头等大事。

《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保证居民“煤改气”天然气价格基本稳定,保证补贴到位,制定差异化补贴政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群体、特困人员倾斜,确保特困人员和困难群众能够用得起。

需要明确的是,当前,我国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仍受气象条件影响明显,秋冬季容易出现污染过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大干快上。只有将各项措施抓实抓细,在遭遇不利气象条件时才能尽可能减缓污染积累速率,降低污染峰值。


原标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有哪些新变化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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