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再生水政策正文

《沈阳市“十四五”再生水利用规划》印发 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30%以上!

2021-11-03 13:49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再生水利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沈阳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沈阳市公开“十四五”再生水利用规划,《规划》目标提出,落实国家要求,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节约用水;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生产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模,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再生水利用系统。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至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30%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沈阳市 “ 十四五 ” 再生水利用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沈阳市“ 十四五 ”再生水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和组织实施。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28日印发

沈阳市 “ 十四五 ” 再生水利用 规划

一 、规划背景 

沈阳市是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我国人均量的 1/6,水资源短缺问题已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再生水利用可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良性循环,有效解决城镇缺水问题。加快推动再生水利 用,对缓解沈阳市水资源紧缺,优化水资源结构,保 障城市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我市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与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推动沈阳市再生水系统建设,要求到2025年沈阳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同时沈阳市作为“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不小于20%。结合沈阳市的现状情况,继续进一步加强再生水系统设施建设,为推广再生水利用奠定实施基础。

沈阳市的再生水需求显著。一是热电厂再生水需求突出,目前沈阳市热电厂中约73%的循环冷却水源使用地下水或市政水源,成本较再生水水源高;二是城市水系部分河道亟需补水水源,如辉山明渠、南小河等无上游水源的河流,可优先考虑使用再生水作为景观补水水源;三是市政杂用水源需求量较大,现状大多选用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水源,浪费了水资源,同时地表水水质无法得到保障。

在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下,开展“十四五”再生 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沈阳市再生水项日建设有序开展。

二 、规划总论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20平方公里,包 括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及 于洪、沈北、 浑南区、苏家屯区的部分区域。

(二 )规划依据 

 1.政策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 发 <2015> 17号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⒛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 133号) 

(8)《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辽发改 环资 匚2021〕 133号 ) 3 

(9)《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8〕25 号) 

(11)《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 

(12)《沈阳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2. 规范标准

(1)《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 

(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19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T 20922 

(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 

(8)《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 

(9)《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1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 4 

(1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 

(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13)《水资源规划规范》GB/T 51051 

3. 其他文件 

(1)《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 

(2)《沈阳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在编) 

(3)《沈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4)《沈阳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 

(5)《沈阳市地下水源井专项规划》 

(6)沈阳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在编) 

(7)沈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十四五规划”(在 编) 

(8)沈阳市城区水系连通总体规划方案(在编) 

(9)其他相关规划成果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节约水资源和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以提高再生水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着眼点,以政府引 导、市场主导为准则,建立应用则用、效益最优、因地制宜的再生水利用新格局,统筹推进再生水经济、高效、安全利用,保障沈阳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四)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应用则用。依据再生水水源分布及利用需求,水源就近,高程就势,因地制宜优化再生水供需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再生水利用规模和标准。

2、按需处理、干线共用。以污水厂尾水为基础,根据工业用水、景观补水、市政杂用水的不同用水标准,合理确定处理工艺;线路规划时充分考虑干线管道共用,力争节约集约。 

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水资源承载能力,处理好存量与增量、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的关系,统筹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将再生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统筹调配。 

4、经济合理,效益最优。以提高再生水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着眼点,切实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益,确保再生 水利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最优。

(五)主要目标

落实国家要求,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节约用水;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生产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模,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再生水利用系统。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至 202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 30%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三、规划基础 

(一)城市概况 

1.区位条件 

(1)地理区位沈阳市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辽宁省中北部,市域范围在东经 122 度 25 分 9 秒~123 度 48 分 24 秒,北纬 41 度 11 分 51 秒~43 度 2 分 13 秒之间,东与铁岭市、抚顺市为邻, 南与本溪市、辽阳市和鞍山市相连,西与锦州市、阜新市毗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的科尔沁左翼后旗接壤,东西长 115 公里,南北长 205 公里,总面积 12881 平方公里。 

(2)自然环境及资源 

1)气候环境沈阳市属温带季风气候区湿润和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多年平均降水量 598.9mm,年均降雨天数 91 天,降雨主要集中在 7、8 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 50%。 据记载单场最大降雨 215.5 毫米(1973 年 8 月 21 日)。多年平均蒸发量 800-1000mm,5月蒸发量占全年蒸发总量的 16%-19%。 

2)地形地貌沈阳地区地势较为平坦,以平原为主,地貌形态从起伏的低山丘陵到山前坡状倾斜平原,再过渡到广阔的冲积平原,地貌类型多样,平均海拔 50 米左右。山地丘陵集中在东北、东南部,属辽东丘陵的延伸部分。西部是辽河、浑河冲积平原。地势由东、东北向西南缓缓倾斜。全市最高海拔点 447.2 米,位于法库县境内的巴尔虎山;最低海拔点 5.3 米,位于辽中县十家房镇上顶子村。 

3)水资源全市境内主要有辽河、浑河、绕阳河、柳河、蒲河、养息牧河、北沙河、秀水河等大小河流 27 条,属辽河、浑河两大水系,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23.56 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1.02 亿立方米,地下水 22.53 亿立方米,地表水和地下水重复计算量 9.99 亿立方米。 依据《沈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十四五”规划》 城镇地表供水水源主要为外调水源,包括大伙房水库水源、 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及省重点输水工程。规划年沈阳市城镇地表水源可供水量将达到 13.51 亿立方米,其中大伙房水库 供水量 1.96 亿立方米、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量 8.11 亿立 方米、省重点输水工程供水量 3.44 亿立方米。 

根据《辽宁省“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总体方案》、《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 年)》和《沈阳水务集团地下水水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沈阳市将对市政和自备地下水源进行逐步关闭。市政水源采用备用的方式进行关闭,预留备用水量占水源供水能力的20%;自备水源基本都采用完全关停方式。自 2021 年以后城镇地下水可供水量为 1.53 亿立方米。 

2.经济社会概况 

(1)区划及人口 

全市现辖十区一市两县,即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2020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 762.2 万人。其中,市区人口 620.2 万人,县(市)人口 142.0 万人;男性人口 374.1 万人,女性人口 388.0 万人。人口出生率 6.68‰,比上年降低 1.67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 107.1; 人口死亡率 10.02‰,提高 1.71 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 -3.34‰,降低 3.38 个千分点。

(2)经济发展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6571.6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 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03.6 亿元,增长 2.9%;第二产业增加值 2160.4 亿元,增长 2.9%;第三产业增加值4107.6 亿元,下降 0.6%。三次产业结构为 4.6:32.9: 62.5。 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2.3%。其中,服务价格上涨 1.3%,消费品价格上涨 2.9%;食品价格上涨 9.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 1.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 0.5%,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 8.1%。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36.1 亿元,比上年增长 0.8%, 其中税收收入 601.1 亿元,增长 2.5%。在各项税收中,增值税212.8亿元,下降4.7%;企业所得税119.9亿元,增长11.7%;个人所得税 21.3 亿元,增长 2.6%;土地增值税 48.6 亿元, 增长 1.5%;契税 69.7 亿元,增长 20.9%。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74.1 亿元,比上年增长 2.5%。其中,教育支出 120.1 亿元,增长 1.5%;科学技术支出 22.6 亿元,增长 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6.5 亿元,下降 1.1%;卫生健康支出 82.0 亿元,增长 25.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3.4 亿元,增长 0.9%;农林水事务支出 64.7 亿元,增长 1.0%。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11.6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1.5 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10.2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3.12%。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雄厚的工业基础及科技实力、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发达的交通网络,沈阳已经成为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城市之一。 

(二)“十三五”建设回顾 

“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再生水利用。2016 年,住建部、发改委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 年住建部、发改委发布《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提出“城市非常 11 规水资源利用率不应小于 20%。”目前,沈阳市再生水利用以污水厂尾水用于热电厂补给、河湖水系景观环境补水和中水回用为主,年利用量 1.8 亿,利用率约 21%,已提前达到国家要求的 2020 年实现 20%的标准。 

1、编制完成《沈阳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2019 年 8 月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制定了再生水利用目标,到 2020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到 2035 年形成较完善的再生水系统布局。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谋划了一批项目。 

2、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厂二期、苏家屯污水厂二期、新城子污水厂二期、道义污水厂三期、造化、孙家洼子、新民屯等 8 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 42.5 万吨/日;提标改造北部、仙女河、沈水湾、西部 5 座 污水厂,出厂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再生水利用查看更多>污水资源化利用查看更多>沈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