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示范指导作用,提升执法震慑力和影响力,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集中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第一批)。本次公开发布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9件,涉及郑州、洛阳、焦作、濮阳、三门峡、漯河6市,新乡市新乡县、濮阳范县2县,涵盖利用暗管、渗坑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干扰自动监控设施逃避监管,伪造检测报告,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等多类违法行为。
一、新乡市新乡县某水泥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控设施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21年4月20日,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新乡县某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过于稳定,经细致排查发现:该公司1号粉磨机在线监测设施取样管内塞有1个一次性口罩,3号粉磨机在线监测设施取样管内塞有3个N95口罩。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某水泥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7.2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濮阳市范县某公司涉嫌故意干扰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监测案
2021年5月29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导热油炉排气筒设有旁路并使用挡板控制,且旁路挡板可以随时开关,涉嫌存在人为干扰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为查实真相,执法人员现场模拟重复开启、关闭旁路挡板实验,发现自动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短时间内发生不合理跳变,如从(0、0、20.8)变为(3.8、22、4.0),证实了排气筒旁路干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正常采样监测的事实。随后,执法人员现场调阅了2021年5月20日至5月29日的在线监测数据,发现期间数据发生多次上述不合理跳变。该公司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涉嫌故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关机关。
三、濮阳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2021年6月1日18时左右,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中原油田分公司文留采油厂文二联合站监控发现,某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酸洗油渣外运。执法人员跟随外运车辆,发现该公司将危险废物运至中原油田分公司原采油四厂维修大队侧对面一院内进行非法填埋处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将案件情况通报中原油田公安局,并与中原油田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前往处置现场。经查:该公司危险废物已混入土堆中,现场堆存有42个酸洗油渣吨包(每包约重1.5吨)、8个吨桶和1个废白土吨包(约重1吨)。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相关设施进行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3名涉事人员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时,为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致函濮阳县人民政府依法关停涉事企业,并要求其采取措施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对已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四、焦作市沁阳市某厂伪造检测数据案
2021年4月,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沁阳市某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环评报告显示其挥发性有机物为非甲烷总烃,但该厂提供的2020年8月10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检测报告,编号《天佑监委字(2020)第08031号》,内容显示未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执法人员要求某厂重新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随后,该厂负责人又提供了一份PDF版检测报告,检测日期同样为2020年8月10日,报告编号仍为《天佑监委字(2020)第08031号》,但报告内容已显示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两份检测报告编号和检测日期完全相同,检测污染物种类却不相同,执法人员随即对检测报告真实性开展调查。
经查:该厂负责人为应付执法检查,要求沁阳市某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有非甲烷总烃的检测报告。沁阳市某技术服务中心在没有真正开展现场检测的情况下,使用原检测苯乙烯的检测报告,将苯乙烯改为非甲烷总烃,拼接出一份PDF版的检测报告并交给该厂。
该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结合该厂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2万元。
针对沁阳市某技术服务中心拼接检测报告的行为,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向沁阳市公安局致移送函,沁阳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对拼接检测报告的原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五、郑州市某机动车检验机构利用电子设备造假案
2021年4月2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验机构监管执法大队通过“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发现,郑州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在检测过程中数据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取录像资料,现场复检核查,发现某机动车检测公司检测车间2号线使用电子外挂设备和遥控器进行检测数据造假,为车辆办理年度审验业务,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 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20.67万元。
六、焦作市马村区某建材公司地埋暗管偷排泥浆废水案
2021年初,焦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马村区某建材公司自2020年9月底开始使用地埋暗管向马村区、新河农场和修武县交界处的一处土坑内排放泥浆废水,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查:某建材公司在压滤机损坏的情况下,私自设置地埋管道将水洗砂工段产生的废水排到厂区东南侧的土坑内,日排放废水量近10吨,排放去向为田间土坑,废水类别为一般工业废水。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5万元。同时,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七、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一无名石英石加工厂非法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年6月16日,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北街村一无名石英石加工厂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市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石英石加工厂清洗石英石后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挖设的排水沟排入场院内东北角一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土坑内。经对场区3个点位取样检测,废水pH值分别为0.33,0.72和0.40,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进入检察机关公诉阶段。
八、洛阳市某公司排污许可证登记的排污口数量与实有数量不一致案
2021年6月12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5月办理的排污许可证登记的废气排放口数量为3个,但现场实有废气排放口数量为5个,实际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登记不符,且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4万元。
九、三门峡市某建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并按要求记录案
2021年4月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建材公司未按照其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无监测记录、生产设施运行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发现:该公司2020年3月建成,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自取得排污许可证以来,一直未按要求制定环境管理台账。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125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河北省司法厅8月23日发布《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排污许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组织实施的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核查工作,对排污许可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排污许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规划环评管理机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全链条制度衔接联动等措施,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工作部署,更好协调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详情如下: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服务指南。一、哪些排污单位应该申领排污许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布《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条例适用于海南经济特区内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等活动。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公布《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显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4月2日发布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优化集成电路相关行业环评分类管理,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等措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及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深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2024年重庆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惠企措施,其中包含打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等共8项。2024年重庆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惠企措施一、打造危险
为进一步提升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全文如下: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山西省晋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29日印发《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该名录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做出了规定。[$NewPage$]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9月11日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对于满足条件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后果,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给予适当期限的观察期,责令其按照明确的要求整改,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其中包含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2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例3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例3件。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8月15日起就《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不予处罚清单公包含10项,免予处罚清单包含17项,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包含7项,从重处罚清单包含5项。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
为确保规范正确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现予印发,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一条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进全区生态环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修订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修订单)》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2023年8月29日,我厅印发实施《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生态环境及司法部门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本文件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守法义务,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发布2023年湛江市十大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固体废物、水环境、大气环境、自动监控、排污许可管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综合环
2024年10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11.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5%;年累计用电量3623.9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07%。全省发电量27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7%;年累计发电量3137.2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0%。一、电力生产情况(一)发电量情况。10月份当月,全省发电量27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7%。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容量电价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持续严格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政策要求、继续强化供热机组容量电价政策执行以及进一步加强容量电价执行监督和管理。详情如下: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容量电价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河南省兰考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7100万元,服务期8年,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收转运(含灰土、建筑垃圾、秸秆、杂草、园林废弃物、可腐烂垃圾、大件家具等)、清扫保洁、绿化带修剪;社会足球场篮球场、高铁站、火车站、无物业小区保洁;垃圾
深入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离不开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11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乡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新乡市政府秘书长、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洪伟表示,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湖南赢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周口市元坤供电有限公司的5.17MW/10.32MWh增量配网储能项目已成功并网投运。此项目是赢科储能的首个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标准达到国家电网运行标准。据了解,该储能项目配置规模为5.17MW/10.32MWh,将助力西华经济开发区内超34家用电企业实现削峰填
深入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离不开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11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乡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新乡市政府秘书长、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洪伟表示,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0日,以“投资航空港携手赢未来”为主题的河南郑州航空港推介优质项目促进民间投资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郑州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辛建卉作了郑州航空港优质土地资源推介,首批10宗优质地块面向社会资本进行招商。推介地块四、五、六位于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9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其他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推送售电公司注册相关信息的公告。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对其他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售电公司注册材料进行了受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11月2日10时12分,河南交投源网荷储充总承包项目连霍高速三门峡段首个站点灵宝南收费站实现并网发电。灵宝南收费站光伏电站位于三门峡市辖区,安装规模为246.14千瓦,由车棚和地面两部分光伏区域组成。河南交投源网荷储充项目是河南工程公司与河南交投集团携手合作的首个源网荷储充项目,该项目充分利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9日,洛宁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示范项目EPC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51868万元,折合单价1.297元/Wh;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位列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55465.2万元,折合单价1.387元/Wh;大连京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月19日,商丘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储能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商业储能总规模为17.5MW/35MWh,项目分为梁北矿以及新庄矿、薛湖矿两个标段。梁北矿为7.5MW/15MWh的工商业储能系统,该项目竣工为交钥匙竣工,投标人必须执行招标人所委托设计院的设计方案。新庄矿为5MW/10MWh的工商业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