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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江苏南通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等资格后审公告

2021-12-01 14:29来源: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关键词:农村水环境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排水管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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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1月30日,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了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等资格后审公告。据公告显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125632.16万元,运营费用招标控制价3249.75万元/年,运营期8年。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网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污泥处理工程、智慧化管理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详情如下:

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招标资格后审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1】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栟茶镇、曹埠镇、岔河镇、城中街道、大豫镇、丰利镇、河口镇、掘港街道、双甸镇、新店镇、袁庄镇、长沙镇、洋口镇、马塘镇、外向型农业开发区。

3.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对如东县189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受益农户为 73858 户。项目总投资142535.94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排水管网工程:包括户外收集系统及入户收集系统,新建DN200—DN600户外污水主管约1629km,DN75—DN150出户管(排出管)和接户井、化粪池、隔油池、连接用水设施的排水管道等附属设施,及污水提升泵站、负压收集系统等,总投资约95034.86万元;工程内容及投资具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生活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新建分散式及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15225座,污水处理总规模约14000m3/d,处理后出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为农灌水或水体生态补水利用,总投资约23046.5万元;工程内容及投资具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污泥处理工程:新建集中式污泥处理设施约15套,污泥处理量(98%含水率)约20t/d,对收集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日常清理维护产生的污泥脱水或堆肥后外运作农家肥、绿化用土等资源利用或与市政污泥一并处置,总投资约2100万元;工程内容及投资具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4)智慧化管理工程:设置污水集中监控中心1座,建设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处理效果和维护质量等进行监控,总投资约800万元;工程内容及投资具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5)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厂外连接道路,污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等附属电气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绿化等附属绿化工程,及其他本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及投资具体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1.3招标控制价: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125632.16万元,运营费用招标控制价3249.75万元/年。

(1)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125632.16万元,投标报价时,下浮率不得小于5%。

(2)运营费用招标控制价3249.75万元/年,其中年污水处理户数73858户,污水处理设施户均年运营服务费440元,项目运营期8年,投标报价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3.1.4总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项目运营期8年。

3.1.5 质量要求:方案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如有需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运营在合作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检测水质,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3.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运营维护、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家居购置、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3.2.1设计内容包含: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评审费及会务费等);

3.2.2施工内容: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3.2.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2.4 运营内容:在合作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出水水质要求:集中处理模式(设计日处理能力≥10m3)执行一级B标准;有动力分散处理模式(设计日处理能力<10m3)执行二级标准(设计日处理能力<5m3不考核总氮和总磷指标);无动力分散处理模式执行三级标准;涉及国考及省考断面的遵照当地政府部门文件执行。

3.2.5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需求任务书中需建设的内容。

3.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共标段划分1个标段,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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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具备下列(A)+(B)+(C)资质能力条件:

(A)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项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运营能力: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保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运营范围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5)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大型及以上规模市政工程业绩,并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工程规模等级按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及建市[2007]86号文执行)。

(7)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1)工程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须包含90个及以上行政村农村污水)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须包含农村污水或污水管网)EPC业绩。(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须认定为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牵头方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2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其他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包括一家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的运营企业。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相适应的有效期内资质证书。

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5.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5.2自2016年 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5.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5.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定标程序

1、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2、定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单位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抽取,成员库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抽取人数的5倍。

(1)定标方法

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记名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以此类推(N一般不超过5,排名 N 以后得0 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N=5。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排名不分先后):(1)候选人信誉情况:候选人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等;

(2)设计方案的适应性、详尽程度、方案,提供纸质设计文件;

(3)候选人运营服务能力,运营方案的适应性、详尽程度、对农村污水现场检查主要问题分析及应对方案的合理、全面及可行性。

(4)候选人商务标得分情况。

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携带至定标会场。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1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0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 特别提醒

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 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9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0513-81908885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3室

联系人:刘硕、尤茂卉

联系电话:025-86631067


原标题: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如东县农村水环境治理等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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