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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任务
4.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
4.1.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对照新《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
加大环评文件抽查和复核力度,对环评文件错评漏评工业固体废物、提出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方式不符合规定的,以及未按环评及批复文件严格落实处置利用设施的建设项目,采取专项论证、环境影响后评价等必要的补救方法,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4.1.2 推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源头减量
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方案。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减少低价值、难处理的废物产生量,对产生量大、无法落实处置去向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等措施。
4.2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2.1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鼓励显著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改建项目和本市能力不足的危险废物类别综合利用新建、扩建项目。鼓励大型企业或工业园区内部利用危险废物,积极试点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改革工作。鼓励企业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推出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程。
4.2.2提升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效率
推进钢铁行业钢渣、氧化铁皮、含铁尘泥等全量、高附加值利用。推进电力行业粉煤灰全量利用,鼓励利用脱硫石膏生产建筑石膏、纸面石膏板等新型墙材。建材行业推广矿渣水泥、钢渣水泥、干粉砂浆等新产品,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装备制造行业推进废油、废乳化液、废渣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食品加工行业推进麸皮、酒糟等副产物深加工利用,积极利用废渣、废液生产饲料、有机肥料、生物质能(沼气)等。
4.2.3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推动固废资源高值化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废利用产业与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等产业耦合发展,推广利用大宗固废生产绿色无熟料水泥、高性能混凝土、干混砂浆、轻质保温墙板、混凝土PC构件、海绵工程材料等。
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规模化水平,建设3个综合性分拣加工中心,采用精细化、流水线分拣工艺流程,自动化破碎、打包技术装备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推进报废汽车、废旧电器电子拆解线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推行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推进回收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平台、旧货线上展示交易平台。
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以青山区、江夏区、阳逻开发区等为重点,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行动,聚焦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废石、尾矿(共伴生矿)等重点品种,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引导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4.2.4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出台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意见和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技术指引,推进工业园区实行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推动新建园区循环化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结合武汉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港经济开发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江夏经济开发区、蔡甸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同时,积极开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硚口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申报工作。
4.2.5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创建力度
创建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按照循环经济水平高、特色亮点突出、经济社会效益好、可推广可复制原则,组织开展国家、省和市级试点示范创建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模式。
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严格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印染、电镀、有色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鼓励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差异化奖惩机制,探索推进区域清洁生产工作。根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情况,评选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示范企业。针对钢铁、化工、电力、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着力从“培训、评估、培育、创建”四个方面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培训引导,强化企业认识,激发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具有行业标杆意义的“绿色工厂”。
4.3保障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4.3.1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合理配置
依据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测产生量及分布情况,在青山(化工)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等区域推进建设区域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形成与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相匹配的处置能力,同时实现就近处理的布局,减少环境安全风险。
4.3.2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合理布局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补齐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推进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废处置、安全填埋场的项目的建设。
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提标扩能,按照“提高标准、合理布局、适度超前、有序竞争”的原则,支持现有经营单位提标升级、合理扩大处置规模和类别,充分发挥利用处置能力,提高运行负荷率;鼓励采用投资多元、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和经营模式,引进国内处置技术先进、运营管理水平高的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处置设施。
4.3.3开展利用处置研究
研究废盐、废催化剂等难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循环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产学研结合,提升成果转化成功率。
4.4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
4.4.1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贮存
指引企业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实行安全分类存放。依托国家级四大工业园区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点,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解决小微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难、无处置出路问题。
4.4.2完善工业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在四大国家级工业园区,推进收集中心建设,试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规范微小型工业企业产生的小宗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以及转移,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发展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试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非跨区域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试点,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体系。规范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回收网络体系。以铅酸蓄电池为试点,逐步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有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络和渠道回收其产品使用产生的危险废物。
4.5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机制
4.5.1提升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化水平
依托省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企业网上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持续摸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底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逐步提升工业固废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许可证等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整合现有智能监控手段,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依法推动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要求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4.5.2完善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体系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定期考核制度,落实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分类管理、申报登记、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将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各区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4.5.3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
试点危险废物企业源清单分级管理,依托“无废城市”创建契机,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特性、处置和管理模式的分级模型,按照废物特征和对象划分管理程度,将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环境风险隐患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废行业或企业作为优先重点管理对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结合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产废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清单。
4.5.4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
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效衔接。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加大涉危险废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校核抽查比例,长期投运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罚到位。结合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
4.5.5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力度
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开展相关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标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
严格落实《湖北省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武汉市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摸排全市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来源、产生量、流向等情况,掌握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底数,规范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贮存、利用、处置管理,严厉打击涉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产废明晰、回收有序、利用合法、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武汉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和整治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严格源头管控,严厉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4.6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6.1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
充分利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专项调查结果,结合现场检查信息,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风险管理,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提供预警预报预判。对危险废物存在超期贮存、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以及污染场地等情况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4.6.2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提升企业环境应急响应能力,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企业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4.6.3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化工园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与《武汉化学工业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完善园区应急机构体系,完善园区安全环保消防应急管理平台,实现应急平台与园区企业中控中心互联互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污染源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督促落实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一园一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鼓励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
4.6.4加强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强化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鉴别主体责任,指导产废单位主动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推动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鼓励科研院所、高校、规范化检测机构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相关工作,指导危险废物鉴别单位规范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定。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厅,推进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本地危险废物鉴别能力的提升。
4.6.5建立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7推动“无废城市”创建
积极推进全市 “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推动提高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探索出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5保障措施
5.1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固体废物“十四五”污染防治规划,切实把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各区、各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
5.2加强科技支撑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手段,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信息的跟踪和可追溯。鼓励和扶持企业实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增产增效,降耗减废,通过更新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鼓励环保产业及其他行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重点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适合武汉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技术与设备。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厅,推进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及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高级别专家组成立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
5.3加大投资力度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的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建设资金。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和运营,实现投资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合理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产业化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按相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5.4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常识、现状、发展趋势的社会宣传,塑造典型示范,让社会全面了解认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要性,促进公众参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和监督。通过公开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主体责任,同时提高公众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认识和法制观念。鼓励将举报工业固体废物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
5.5开展考核评估
将工业固体废物“十四五”污染防治规划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体系,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在2023年和2025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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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氢能作为清洁、高效、可再生的二次能源,已成为全球碳中和战略的核心赛道。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第六届绿色交通动力与能源技术国际交流会议暨氢能产业创新交流会在武汉经开区举行,一款“车谷造”氢内燃机发电机组正式开启商业化示范运营。这是国内首台套投入商业化示范应用的氢内燃机发电机组,
近年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新业态、新模式,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发展条件日益成熟。在上海,一场“虚拟电厂”的能源革命正加速从蓝图走向现实。虚拟电厂成“智慧管家”“虚拟电厂,顾名思义,它并没有实体,而是一个零散电力资源的‘智慧聚合系统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6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180MW/720MWh!国家电投黄河水电最大储能电站并网投产!5月30日,青海海南州塔拉滩上捷报传来,黄河公司建设的贡玛储能电站正式并网,标志着公司目前最大容量集中式储能电站建成投运。至此,
6月5日,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东莞城工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报价:468382887.86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南(东莞)
6月4日,长江电力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何红心在武汉与宜昌市委书记熊征宇,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红辉一行座谈。双方就共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深化企地合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交流。何红心衷心感谢宜昌市委、市政府多年来给予长江电力的关心和支持。何红心表示,长江电力发源于宜昌、成长壮大
日前,卧龙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予关联方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舜禹”),交易价格为22,05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铜精矿贸易。根据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卧龙新能将不再从事铜精矿贸易业务。同时,公司可借助本次资产出售降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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