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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2021-12-23 10:2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环保产业合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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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碳排放达峰行动工程

从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生产过程、产品供给等方面,制定我市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线图,明确工业降碳实施路径,围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工业产业低碳零碳负碳等领域,加快形成一批重大战略技术,从源头加大减排减碳力度。

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环保装备和技术,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提升行动,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工业领域化石能源消费,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等新能源,完善能源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渐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将绿色设计理念和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绿色设计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增加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装备供给,为各领域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保障。完善绿色制造支撑体系,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核查和绿色诊断,贯通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长效机制。

(六)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坚持节能环保产业集聚、集约发展,以建设中国环境谷、合肥高新国际环保科技园为契机,加快引导环境监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智慧环保等环境产业向蜀山区、高新区集聚;依托中国家电之都优势,引导节能家电、节能电机、高效变压器等节能产品装备生产企业加快向经开区、长丰县集聚;围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引导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固废制新型建筑材料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向庐江县、肥东县、安巢经开区集聚。推动集聚区内产业链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深化分工合作,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发挥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提高整体竞争优势。

中国环境谷要加快“工投·蜀山慧谷环境科技园”“城投·环境经济产业园”“天瑞金 MAX 科技园”建设,立足运河新城打造“环境科技小镇”,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利用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环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优势,借鉴长三角节能环保先发城市成熟经验,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努力提升自身影响力。

合肥高新国际环保科技园要注重打造湖泊水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碳达峰及碳中和研究实验室、土壤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实验室、生态环境理论与政策前瞻研究中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服务平台、智慧环保大数据融合研究平台等 6 个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国际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和零碳科技产业园,构建完善保障体系,争取建成全国环境领域创新技术策源地和环保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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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产业试点示范工程

城市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国家低碳城市和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双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集聚区等试点示范作用,努力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积极申报国家无废城市,打造节能环保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助推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节能环保企业示范。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领域示范企业,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大力推行工业绿色设计,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规范发展,力争到 2025年,打造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 10 户。

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在工业固体废弃物传统综合利用基础上,加快资源高效化、高值化利用研究,重点支持动力蓄电池、农作物秸秆、废旧家电、玻璃纤维等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再制造产品交易中心,重点围绕盾构机、挖掘机、叉车等大型机电产品及其核心零部件再制造打造合肥的再制造品牌。力争到 2025 年打造发展优势明显、行业带动能力强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 10 户。

节能环保服务示范。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深度融合“互联网+”、PPP、EPC 等新兴服务模式,激发服务市场活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企业节能环保总承包能力,力争到 2025 年培育5-10 家规模大、综合服务能力强的节能环保服务供应商。

清洁生产示范。针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产品,通过源头减量替代、过程控制和工艺优化等方式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高效清洁生产模式。力争到 2025 年,组织实施重点清洁生产改造项目不少于 50 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八)技术产品推广工程

通过示范目录、专业展会、诊断应用等方式,加快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促进先进技术产品应用落地,扩大节能环保市场需求,提升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做好先进技术产品推介。在全市范围内每年遴选一批节能节水环保先进技术、产品,编制合肥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技术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推荐应用导向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组织编制合肥市工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集,为企业提供参考。鼓励企业开展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和国家级绿色技术申报,在全省、全国开拓市场。

创新技术产品推广方式。鼓励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专业会展,推广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提升企业知名度。

围绕空压系统、电机系统、工业锅炉等关键用能设备以及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清洁生产重点环节,在全市范围内每年组织 1-2 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装备专项推介会;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强化供需对接,进行针对性推介,促进技术产品应用落地。依托节能绿色诊断,鼓励工业企业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产品,开展节能绿色改造。

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通过宣传推广绿色认证标识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和企业选购高效绿色产品和设备。落实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及时发布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清单,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全面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企业采购节能高效产品,实行绿色产品规模化生产和经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绿色家电、绿色建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节能环保产业链长制作用,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统筹项目、土地、园区、招商和政策资源,协调解决发展中重大问题,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和重点平台建设,督促全市各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和开发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推进合力,加强产业调度,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促进自主创新、培育壮大企业、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装备制造、应用示范工程、打造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拓展融资渠道、开拓市场等方面予以扶持,研究制定合肥市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逐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三)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多元化的节能环保产业投融资体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大型企业集团、银行等社会资本进入节能环保产业,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投资格局。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范围,推广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

(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环境,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软实力。简化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新改扩建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规划、环评、能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优先办理,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创新创业服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节能环保企业投资创业提供更便捷的条件。鼓励成立合肥市节能环保行业相关产业联盟,推进节能环保领域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举办高水平、大影响力的节能环保行业展览会。

六、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坚持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并重,统筹节能、环保以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协调发展、集聚发展。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节能电机电泵、智能电网、绿色照明、节能电器、水污染治理装备、大气污染治理装备、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持集约发展原则,形成平台带动、集聚成园的组织发展结构,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支撑产业发展。

在对规划的目标、指标、总体方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规划目标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产业发展对环境资源的利用主要体现在对水资源、能源和各种原材料的消耗上,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生态环境的变化上。

1.对土地环境的影响。本规划区域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工业区,规划改造不涉及用地性质改变,对本地的土地利用和陆域生态环境不会产生影响。规划区域的覆盖范围主要为工业区,规划空间布局的优化也不会对自然景观造成影响。部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因土地平整、区内道路建设及项目施工,将导致开挖面裸露、地表覆盖物改变,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同时,本规划涉及的产业包括垃圾焚烧企业、再制造产业、尾矿尾砂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将会改善区域内主要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环境,对土地环境带来正面影响。

2.对水体环境的影响。根据区域内的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排放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标包括 COD、BOD、氨氮、总磷以及重金属和一些有机化合物。本次规划涉及产业包括城市水环境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以及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装备。这些产业的发展将推动区域内水体环境的改善,对纳污水域和地下水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规划区域内的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区域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燃料燃烧和电力发电产生的硫化物、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粉尘和工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污染物。本次规划涉及产业包括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和餐饮油烟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治理等技术和装备,这些产业的发展将有效推动区域内空气环境的改善,对大气环境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4.对噪声环境的影响。本规划影响区域内的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区域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转噪声,区域内社会活动产生的噪声和交通噪声也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

5.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本规划所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能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加速培育低能耗、低污染、低投入、高附加值的产业集群,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模式。产业发展将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对提高本地区居民收入将起到积极影响。

能源、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和环境的可持续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节能环保产业属于绿色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增加生产除尘环保设施、实行污水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利用等措

施,可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本规划的实施对全市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将产生可观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规划环评工作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实现规划与项目环评有效联动。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 标 准 》 ( GB8978-1996 ) 、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 关 要 求 。 废 气 排 放 要 符 合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 , 施 工 期 应 执 行 《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规范的节能环保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落实节能环保产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修复环境影响,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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