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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

2022-01-14 16: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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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内涵提升

1. 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符合生态发展、节能减排及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目标的高标准建筑形式。积极推广绿色建筑领域“四新”技术。

2. 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将绿色建筑的管理与规划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审批相结合,将绿色要求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中明示,持续优化土地出让程序,建立审批部门、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落实建设相关各方主体责任,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实施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和绿色性能落实情况的过程管理。加强对检测机构、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准入资质、考评方式、管理监督等内容。

3. 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参与机制。切实保障绿色住宅工程质量,兑现绿色住宅品质性能,星级绿色建筑全面试点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和验房要点,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项目和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适时将住宅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要求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以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为目标,宣传动员使用者积极参与绿色社区创建。

4.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扩展绿色低碳理念,力争建设以“碳中和”为核心的绿色城市(城区)。研究提出绿色建筑星级空间布局、关键技术指标等要求,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生态城镇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济南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在起步区率先打造“碳中和”现代智慧绿色城区试点。对其它存在大量待开发的新建城区,着力培育在绿色交通、综合能源、海绵城市、绿色产业等方面极具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区,扩大绿色生态城区辐射范围,力争树立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城市典范。

专栏3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内涵提升重点工程

提升绿色建筑运营实效。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建筑功能、产权和运营特点,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建立绿色建筑运营后评估反馈机制,通过后评估不断改进提升运营实效。鼓励搭建绿色建筑智慧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建筑能耗、碳排放等关键性能指标的采集传输、实时监测、统计分析乃至智能控制等功能,为绿色建筑科学和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基础。

提高绿色建筑健康性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高住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要求,提升建筑舒适、健康、宜居性能;加强健康建筑设计、建造和运行全过程指导,促进绿色建筑向更舒适、更卫生、更安全、更人文的方向发展。

开展宜居型绿色农房建设试点。结合济南实际探索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方法和推广机制,引导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房按照《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建设,推动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星级评审制度,承担好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制定我市绿色建筑认定、标识授予和推荐工作的具体措施。研究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和动态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绿色建筑标识认证信息化管理,强化对评价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标识撤销机制。

完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监管机制。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立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落实情况监管机制试点,将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纳入项目审批、评估评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完善绿色生态指标审查机制。结合绿色数字城市平台,建立以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体系为核心的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与运营管理措施。

(二)推动新建建筑节能低碳发展

5. 稳步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研究制定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路线图,分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现状,明确减排重点领域,确定全市城乡建设领域达峰目标(峰值年和峰值量)、阶段实施计划和工作举措,保障城市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居住品质提升。加快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电气化。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制度;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市场机制。

6. 强化建筑节能高标准实施。严格贯彻国家和山东省建筑节能强制性规范,全面推动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督查工作,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节能工程质量,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立足济南市建筑节能现状与用能提升发展需求,基于技术产品发展水平,开展建筑用能限额研究,建立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

7. 全面推广节能低碳高标准建筑。加快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和产能建筑等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建设,将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纳入各区建筑节能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新区、生态城区、新建县城区等新区集中连片式建设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

8.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系统开展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后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运行策略及有关政策、标准、产业准入等,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和政策宣贯力度。

专栏4 推动新建建筑节能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编制《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推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建筑领域碳排放现状,力争研究明确减排重点领域,确定建筑领域达峰目标、阶段实施计划和工作举措。

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绿色低碳建设。指导起步区编制建筑领域碳达峰与碳中和实施路径,明确建筑行业碳达峰与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开展零碳建筑(社区、厂房)领跑者项目。支持起步区高标准建设零碳未来生活社区和零碳智慧创新运营中心。

实施城乡建筑光伏推广行动。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创新发展,推动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鼓励利用建筑屋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建筑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在我市实现集聚化发展。

(三)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

9. 协同推进既有居住建筑改造。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绿色社区、智慧社区创建和城市更新要求,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明确阶段目标,开展量化管理,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统筹推进节能、低碳、绿色、宜居综合改造。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优化技术路线,抓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房屋品质。

10. 持续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大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完善政府引导工作机制,进行公共建筑能耗普查,全面掌握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情况。重点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节约型医院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加强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能耗、水耗、碳排放等监测数据在建筑能效提升改造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形成能耗数据收集分析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的有机反馈和联动机制。制定能耗监测系统实际运行效果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源审计,逐步建立建筑能效测评及公示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在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

专栏5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重点工程

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是生态文明建设、建筑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结合济南市老旧小区存量和改造计划,根据各区县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安排、集合财力情况有序推进建筑节能专项改造,切实提升老旧小区节能低碳水平和居民居住舒适度。

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常态化。应用好济南市公共建筑节能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监测信息。完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研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管理办法,探索能效测评和能耗限额管理办法。推广并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和能效提升。

(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11. 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推进菜单式建筑全装修和工业化装配化装修,加快推进集成厨卫、管线分离等技术体系的应用。推广精益化施工建造,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工艺方法,研发推广精益化施工安装配套装备和机具,提升现场施工工业化水平。

12. 强化标准化设计和技术体系创新。推行包含户型标准化、构部件标准化、连接节点标准化、设备管线标准化、装修标准化和安装标准化的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加强装配式建筑结构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工艺的研发。构建完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多层级技术标准体系。定期梳理和发布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发展适应我市建设发展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结构体系,完善与之配套的围护体系、设备管线、装配式装修等技术体系及运输安装措施,细化构件连接节点的处理技术与构造做法,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13. 加强信息化应用推进智能建造。深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中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与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和专业协同。建立基于BIM技术的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提升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广智能制造,推进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智慧园区建设。发展智能建造,推广应用自提升建筑安装机、智能协同塔机吊装系统和整体爬升施工平台等机具,发展建筑机器人和智能安装装备,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14. 完善监管体系和创新管理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调联动,在土地招拍挂、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审核,形成闭环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星级评价,引导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高星级企业的产品。依托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制定装配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竞争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装配式建筑行业市场监管机制。

专栏6 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绿色建造方式重点工程

打造“一中心四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地、园区,加强区域联动、优势互补,重点打造济南城区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检测技术中心;长清、章丘预制混凝土构件产业园区;莱芜、钢城钢结构构件产业园区;济阳、商河整体厨卫、绿色建材等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加工区;起步区、高新区智能应用、智慧建造等科技应用示范区。通过产业集聚效应,积极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快速发展。

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行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龙头企业评价机制,设立龙头企业储备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动优质骨干企业争创品牌、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发挥自身管理、技术、产品的引领优势,以点带面,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打造一批国内优势产业集群。

引导企业“走出去”。依托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搭建我市装配式建筑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通过行业技术交流、高峰论坛、产业博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区域技术、产品、贸易交流,提高我市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实力,使我市成为沿黄河流域城市乃至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与技术重点输出城市,打造全国装配式建筑“济南品牌”。

培育产业工人队伍。支持有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高校,建立集“教学、培训、考核、技能鉴定”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牵头开展常态化装配式建筑行业技术人才培训,培育专业化产业工人队伍。创新装配式建筑用工机制,推动产业工人持证上岗,确保队伍质量,满足生产需求。

(五)统筹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15. 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搭建本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及时公布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分类推进绿色建材应用,鼓励在政府投资工程、省市重点工程、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产品。研究在建筑项目中落实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的核算方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创新技术和产品工程应用示范试点。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

16. 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业化。鼓励再生利用产品进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和绿色建材评价,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项目,在满足设计、技术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积极搭建产学研平台,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经营和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17. 强化绿色建筑产业支撑。打造绿色建筑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建材生产、咨询、科研、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运维、能源管理等产业发展。鼓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进和培育专业服务管理公司。加强第三方检测、审核评价及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发挥现有的节能监管、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认定标识体系作用。

专栏7 统筹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健康发展重点工程

打造绿色建筑高质量制造产业集群。支持培育与高星级绿色建筑、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领域发展相适应的绿色制造产业,促进产业供应侧的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围护结构保温体系、高性能门窗、装配式建造、高效暖通设备、智能建造、智慧运维平台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在我市构建集科研开发、中试完善、部品生产、应用展示、技能培训、智能仓储与物流运输等产业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建筑产业集群。

四、重点举措

(一)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行动

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先行示范行动,紧扣国家和部、省、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要求,探索建立城乡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建设领域碳减排,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和绿色产业发展,普遍推广绿色生活方式,争取率先打造“碳中和”现代智慧绿色城区试点。

(二)绿色数字人居科技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行动

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内选取试点,通过绿色数字人居科技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与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行动。将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视频识别、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综合应用于人居环境,推进老旧小区开展智能封闭与安防改造、智能车棚建设、智慧物业与社区平台建设、智慧家居建设等有助于提升居民居住品质的改造,提高绿色智能化管理水平,助力绿色完整社区创建。

(三)既有公共建筑绿色运营后评估与安全维护体检行动

在历下、市中、历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既有公共建筑存量和节能提升空间较大的区域选取典型项目,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绿色运营后评估和既有公共建筑安全维护情况调研,结合济南市现有相关建筑信息管理系统等,对其安全韧性、绿色运营状况、适宜环境营造等方面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明确建筑安全绿色低碳改进方向和重点,不断改进提升既有公共建筑绿色运营实效和安全韧性水平,助力城市体检与更新。

(四)绿色医院、绿色校园试点创建行动

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重点在槐荫、历城、章丘、长清、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区域推进绿色医院、绿色校园试点创建。积极探索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可再生能源、BIM、钢结构装配式建造、装配化装修、智能化运营管理等绿色低碳技术在医院建筑中的合理化应用。试点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校园,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和教学环境质量;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培育绿色校园文化。

(五)绿色健康平疫结合试点创建行动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生活生产需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设一批健康性能较高的住宅项目,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住宅舒适、健康、宜居性能;以天桥、历城、长清、章丘、济阳、莱芜、平阴、商河、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推动按照平疫结合要求建设一批示范项目,范围可包括宾馆饭店、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物流仓储、标准厂房等建筑功能类型,以提高城市(城区)韧性,促进绿色建筑向更舒适、更卫生、更安全、更人文的方向发展。

(六)宜居宜业绿色低碳农房创建行动

结合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推广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借助济南及周边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重点在历城、长清、章丘、济阳、莱芜、平阴、商河、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南部山区等区域推进宜居宜业绿色低碳农房建设试点,以建成绿色节能、安全舒适、具备文化特色、符合现代农村生活需求的新农房为目标,引导按照《绿色农房建筑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应用绿色节能低碳的新型建材、工艺、组织形式和市场模式,采用装配式特别是钢结构建筑技术,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新农房建设,推动宜居宜业绿色低碳农房与民宿产业发展。

(七)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创新研发行动

借助济南周边优质高校、院所云集优势,结合国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契机,搭建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创新中心,加强产学研协同,加速绿色建筑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如新型建材与部品部件等研发应用,推进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助力工业强市建设。

(八)黄河流域绿色科技产业园打造行动

在“一中心四园区”基础上,探索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黄河流域绿色科技产业园,以服务山东、京津冀、辐射黄河流域城乡建设为目标,以绿色建筑技术服务、装配式部品部件、绿色建材、超低能耗建筑设备设施、智能家居、智能建造等为重点,加快培育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现代服务业,构建会展、交流、产业链生态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绿色建筑博览园。

(九)绿色金融保险支持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试点行动

在历下、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重点推动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进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创新,开展绿色金融支持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将社会资本引入绿色低碳建筑、绿色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拓宽建设方、业主方和物业方的绿色融资渠道;并将绿色保险增信与绿色融资联动,通过第三方机构市场化手段开展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构建保障建筑绿色预期目标实现的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和市场发展机制,推进房地产市场绿色健康发展。

(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微观治理力度,在全市范围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支持推广节能低碳节水技术及生活用品,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科学规划建设城市慢行系统,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定期对各区县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落实政策保障

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完善严格落实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措施和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绿色金融试点和建筑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和投融资体系,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推行“共同缔造”理念,充分调动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建设绿色建筑、采购绿色产品,应用绿色技术的积极性,完善政府与使用者、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三)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借助济南周边优质高校、院所云集优势,结合国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契机,加速绿色建筑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推进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强化人才培育,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如新型建材与部品部件等研发应用,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推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建造、智慧化运营管理等开发应用。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动员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知识,宣传相关政策、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的认同度。定期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技术与技能的教育培训,培养行业专家资源与各类技术人才队伍。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积极倡导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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