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3 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3.3.1 会商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工作。当山西省阳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信息,预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会商认为达到预警级别,要形成《阳泉市环境气象预报及会商意见》,提交应急指挥部。会商频次:采暖期每日会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邀请专家组及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技术人员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
3.3.2 预警审批发布
当需要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填报完成《阳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红色预警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审批表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当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或全省预警通知时,1小时内填报完成《阳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区域橙色预警和全省橙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区域红色预警和全省红色预警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3.3.3 预警信息发布
在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全市未来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AQI指数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等级、响应级别、响应启动时间等。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成员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3.3.4 预警信息发布途径
各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送给相关部门及大众,预警信息平台包括:通过阳泉市政务办公信息网发布预警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阳泉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鼓励新闻媒体对预警公告进行宣传发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须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向公众免费发布预警信息短信。
3.4 预警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3.5 预警解除
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监测和预报信息,结合专家意见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预报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填报完成《阳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上报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解除建议。
黄色和橙色预警解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审批,红色预警解除由总指挥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签发审批表后,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3.6 区域应急联动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区域应急联动的相关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预警发布与解除:
红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
橙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
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
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
4.2 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的执行于应急响应通告发布后的当日起执行;重点企业停产、限产措施的实施时间按照各自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对于本市实际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省预警级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对于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省预警级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接到的预警级别响应,特殊情况下经请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污染程度降低响应级别。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主动采取 应急减排措施,或在执行上级预警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应急减排措 施。橙色预警时,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时, 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
4.3 应急响应措施
4.3.1 Ⅲ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Ⅲ级响应期间,全市涉气工业源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详见附件9。
②扬尘控制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
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
③移动源控制措施:
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在全市域的国、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4.3.2 Ⅱ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保障和方便患者就医。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II级响应期间,全市涉气工业源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详见附件10。
②扬尘控制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
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
③移动源控制措施:
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在全市域的国、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4.3.3 Ⅰ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不要外出,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I级响应期间,全市涉气工业源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详见附件11。
②扬尘控制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非冰冻期,施工场地内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根据空气质量湿度实时监测情况,在湿度小于80%前提下,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
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
③移动源控制措施:
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在全市域的国、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4.4 信息报告
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至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发布时间、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汇总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5 信息公开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传报道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有关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大气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持续时间、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真实。
4.6 应急措施的执行
应急响应批准后,2小时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预警区域内应急措施的执行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接到响应指令后立即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应急措施应于应急指令发出后2小时内落实到位。
4.7 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5 总结评估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市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总结,专家组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按时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6 监督管理
6.1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0: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各成员单位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2 应急措施监督
督导检查组对本辖区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及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3 公众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奖惩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鼓励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7 应急保障
7.1 组织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确保专家咨询组、监测预报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响应到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除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成立独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7.2 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需保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必要的资金支持,将必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专家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所需资金,列入各级管理职能部门预算,保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的顺利实施。应急挥部成员单位、企业亦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7.3 物资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实施。
7.4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整合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固定源、开放源、移动源的排放信息,建立动态清单数据库。利用现有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和自动气象站,建立重污染天气数据中心,搭建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提升预测预报、预警应急能力,同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
7.5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搭建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
7.6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7.7 制度保障
市人民政府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签订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和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应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严格落实。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 预案宣传
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8.1.2 预案培训
在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接警及上报程序、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
8.1.3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具体演练时间可根据天气预报适时组织安排。
8.1.4 预案修订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修订,每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案修订:
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应急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适时予以修订。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阳政办发〔2020〕132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2日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其中重点行业为人造板、炭素、橡胶、砖瓦窑、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家具制造、化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铝冶炼、金属压延、水泥制品、印刷、石灰及其他行业,通过全面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九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的公示,本次公示共有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新基地等15家企业。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九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第二批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示,拟对10家A级、70家B级以及124家绩效引领性企业等级予以认可。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第二批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示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济南市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A级企业名单、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站)完成提标改造清单和济南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企业名单,其中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A级企业包含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成型厂等11家;水泥行业超低排放企业包含章丘华明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焦化行业超低排放企业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25日印发《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详情如下: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
为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本预案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8日发布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2024年第一批全省共评定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等61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A级7家、B级34家、引领性20家。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18日印发《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江西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
11月18日,河南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八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昆山市空气质量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12月2日发布《呼伦贝尔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呼伦贝尔市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燃煤锅炉及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5年底前,全市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限值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12月5日印发《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等5方面重点治理任务。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提出在“两高一低”项目准入时落实“十项准入要求”,以及退出落后产能、提升改造产业集群等
大连市人民政府12月3日印发《大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八个持续”共25条措施:(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速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三)持续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四)持续强化面源治理,不断提升精细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开征求《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级扩面”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以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为立足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企业加快节能、降耗、减
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持续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详情如下:保山
近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朔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以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重点加强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2日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其中重点行业为人造板、炭素、橡胶、砖瓦窑、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家具制造、化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铝冶炼、金属压延、水泥制品、印刷、石灰及其他行业,通过全面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洋溢着蓬勃的生命力,但清洁空气的守护之战却愈发艰难,各类污染源层出不穷。特别是传统垃圾收集模式,垃圾车频繁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无形中成为了空气质量的一大负担。面对全球范围内城市清洁空气保护的艰巨任务,我们审视日常垃圾处理实践时,必须全面考量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秋冬季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力冲刺完成2024年国家下达广西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广西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全文如下:
11月22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通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细化了3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对涉及的21个部门进行职能职责分工。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具体如下。通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
“近年来,阳泉市聚焦打造千万千瓦级多能互补、具有深度调峰能力的清洁能源供应基地这一目标,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载体,‘四位一体’统筹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山西省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3日表示。当日,在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
12月3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坚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聚焦打造“三集群、两基地”,着力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一是聚力打造数字经济产
12月3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阳泉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近年来,以智慧融合为保障,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发展。刘文华提到,按照“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发展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工业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3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阳泉市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阳泉市表示,将以柔性灵活为支撑,推动多元储能规模发展。作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举措,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4日,山西省阳泉市举行新型储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华驰动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约新型储能项目。这次签约的300MW/315MWh城区新型储能项目,飞轮储能系统规模为150MW/15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规模为150MW/300MWh,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
10月9日,阳泉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本年度拟申报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90万千瓦。要求风电项目须提供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光伏项目须提供土地租赁协议。此外,该项目实施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因地制宜加快存量项目建
10月9日,阳泉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拟申报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90万千瓦。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条件指出:1.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定。2.申报项目选址须符合自然资源、环保、水利、
8月9日,国投山西河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启动国投平定100MW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境内,项目装机容量100MW,同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上网线路接入苏峪220kV变电站。项目配置10MW/10MWh箱式储能电池系统,配套储能与项目同步投产。国投平定100MW光伏发电项目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位于山西阳泉平定县锁簧镇北庄村的中际诚航碳酸锂提纯项目(一期)正式投产。据悉,该项目是平定县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由山西中际诚航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规模为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是一种重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光伏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重点解决光伏组件配套的边框、背板、支架配套问题;开发以煤层气制金刚石为依托的切片装备产业,加强光伏组件的推广应用,打造具有阳泉特色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新增投产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增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西省阳泉市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阳泉市新型储能产业链2024年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推动新型储能通过参与市场回收成本、获得收益,明确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相关规定和要求,科学确定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