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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轻重污染天气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预报与管理,强化减排措施,切实预防和及早预报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1.2.2 属地管理,各尽其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1.2.3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
1.2.4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理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1.2.5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1.2.6 依法监管,严格考核。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理,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50号)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阳泉市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政府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 指 挥:阳泉市市长
副总指挥:阳泉市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能源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阳泉公路分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平定县人民政府县长
盂县人民政府县长
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矿区人民政府区长
郊区人民政府区长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国网阳泉供电公司总经理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阳煤集团)副总经理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中国移动阳泉分公司移动市场部经理
中国电信阳泉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中国联通阳泉市分公司渠道运营中心经理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
2.2 办事机构组成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咨询组、监测预报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
2.2.1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通知的发布,通知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调度、指导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和信息上报。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成员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专家咨询组
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共同牵头成立专家咨询组,组织大气污染控制、环境监测、气象预测及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热点网格等方面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2.3 监测预报组
山西省阳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台、热点网格技术小组牵头成立监测预报组。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2.4 综合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负责。负责保障市本级并督促各县(区)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2.2.5 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新闻中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在各类公共场合,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预警信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
2.2.6 督导检查组
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三个正处级领导担任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部门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向应急指挥办公室反馈。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对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系统,提高预报准确度;与市气象局进行会商,提供预报预警信息;加大应急期间大气污染源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测,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气象信息;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与会商工作;适时组织采取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并督促各县(区)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负责落实车辆禁行限行等措施;负责车辆路面抛洒等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的禁限放措施的落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城市环卫应采取的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国有土地收储后土地平整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占用耕地擅自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暂停土地整理的相关工程。
市能源局:负责对所属煤矿露天开采、独立煤炭洗选行业及煤炭仓储物流业企业停、限产等措施的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完成清洁取暖的地区禁煤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强散煤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运力的保障工作;负责配合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对道路行驶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预警时,在客运汽车站向公众播报预警信息,并利用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子屏播报预警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查抽检,配合相关部门对煤场、料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牵头负责加大对不属于危化品黑加油站(点)的打击力度。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及相关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预警时,在各医院向公众及医务人员播报预警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措施。
市文化和旅游局:预警时在旅游景(区)、市展览馆、图书馆等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向公众播报预警信息,并暂停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露天表演等大型户外活动。
市体育局:预警时在市体育馆向公众播报预警信息,并暂停体育局主办的露天体育比赛等大型户外活动。
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负责对国、省道路的管护保洁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组织所属各部门按应急响应要求实施应急措施。负责加强对露天烧烤、农村地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等行为的管理。
国网阳泉供电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对列入环保限产、限排的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措施,对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阳煤集团):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属企业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对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信息发布,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
3 预报与预警
3.1 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监测或预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持续12小时及以上>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监测或预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持续12小时及以上>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监测或预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持续12小时及以上>800微克/立方米。
3.2 监测预报
山西省阳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建立健全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信息,以及发生在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 根据本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数值模型预报,同时还要积极研究、探索,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统计模型预测。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当预测出现3日以上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要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按高级别确定预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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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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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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