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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02-23 09: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武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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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巩固改善大气环境

持续加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快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城市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各县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等为抓手,强化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治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精准调度、靶向施治,压实责任、齐抓共管,重度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一)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全面整治城镇燃煤锅炉,确保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规范运行,全面实施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市、县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全市燃煤锅炉再次开展排查摸底和回头看,防止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同时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工程建设,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热燃煤锅炉,确保实现“一区一热源”。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小火炉及土炕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居民小火炉、土炕改造取缔工作按照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在优先推进大型集中供热的基础上,对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5—10千米范围内乡镇居民使用的土灶、土炕、小火炉进行详细摸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通过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实施城乡居民燃煤小火炉、土炕等清洁供暖改造,持续压减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棚户区的煤炭散烧规模。有序开展清洁取暖改造,稳步提升清洁取暖水平。

(二)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分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对市域内重点建材等行业加强日常检查。对火电、水泥及砖瓦窑等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形成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厘清相关部门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和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贮存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末、粒状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水平。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严格机动车排气监管,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排气污染物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三检合一”。加快提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能力,全面形成“天地人车”一体化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继续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闭环模式。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

实施重点区域重污染车辆管控,优化凉州城区重点区域内路段限行、禁行等措施,在主要路段开展常态化检查。建成投运武威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充分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系统,筛选抓拍高排放和冒黑烟车辆,依法依规整改处罚。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重点管控区域每半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区域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进入控制区使用。通过源头核查、运输管控、道路限行、排气抽检等一系列“组合拳”,严格管控重点区域机动车辆。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逐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加快登记注册,加强抽检抽测,推进维修治理,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对建筑工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禁止未进行检测喷码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城区内建筑工地使用。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四)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和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工地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深入实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标准化治理,建筑工地裸露区域要覆盖2000目以上的防风抑尘网或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其余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硬化或者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挡,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运行。加大新型抑尘剂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新型抑尘剂治理扬尘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5年,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

强化城区市政道路扬尘治理,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对城区市政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人工湿法清扫及堆放垃圾的管理清运。持续与城管、交警、住建等部门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和信息共享,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货运车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通行线路,找准摸清超载超限、抛洒遗漏、违规入城等问题突出路段,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措施,依法严格打击处理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企业、项目建设工地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五)协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排查,摸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底数,建立VOCs的行业污染源清单,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将化工、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逐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加大VOCs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力度。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以化工、家具制造、汽车服务、加油站等行业为重点,采取源头和全过程控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彩印包装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和预涂膜技术;汽车服务鼓励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禁止露天喷涂,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处置设施;全面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深度回收装置建设,严格防范汽油、柴油泄漏。

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分区域、分时段禁止露天烧烤,逐步推广高效环保烧烤炉。建立餐饮单位动态的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不漏户。完成三县一区城区所有餐饮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或采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吸油烟机,减少餐饮油烟污染。

(六)提升科学精细治污能力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合作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平台,落实已签定的共同推进空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开展凉州区精细化风向风速预报、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评估和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做好沙尘天气过程监测保障和气象资料、影像资料的收集,准确评估沙尘天气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做好沙尘影响空气质量应对工作。在7天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和首要污染物精准预报基础上,逐步开展空气质量10—15天中长期预测,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预报准确率。

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平台,充分发挥雷达巡航、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平台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调度管理各微型监测站点数据,协助巡查人员尽快找准导致污染指数升高的污染源。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城区“五个禁止”制度,真正运行好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监管作用。

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聘请专业团队对全市大气污染进行成因分析,改进和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提高污染预报预警准确率,提高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源源解析的准确度,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专栏2 大气环境改善工程

1.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民勤县城区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建设、天祝县集中供热改造扩建、凉州区燃煤锅炉淘汰项目等。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农牧村小火炉及土炕改造工程、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2.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标准VOCs含量限值,推动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在木质家具生产、工业防护、道路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替代溶剂型油墨;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推进实施公路运输挥发性有机液体底部装载方式改造,针对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处置和生产工艺过程等环节建设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建成武威联硕生物生物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凉州区制种行业烘干热风炉“煤改气”项目和武威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3.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实施古浪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15万吨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治理升级改造、西泰电冶有限责任公司无组织烟尘治理项目、天祝县碳化硅企业生产线进行脱硫除尘环保提升改造等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减少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为抓手,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加快推进黄河上游支流大通河、金强河流域和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系统推进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污染治理,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的全覆盖。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

(一)深化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

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持续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不达标水源地专项治理,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质预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能力。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治理,推动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协同治理制度。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推进“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重点工业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防渗情况排查检测和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回填、尾矿库、填埋场防渗改造,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健全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

(二)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

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充分论证、规范设置审批入河排污口。依据水体重要程度和水环境质量维护改善要求,按照排污口特征和类型,分别提出整治要求。对现有及新设的入河排污口,完善公告牌、警示牌、标志牌等设施,规范入河排污口排放模式,积极推进流域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监控设施的建设,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验收、评估标准。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审批制度,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结果,在监测、溯源的基础上,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结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底前,初步完成黄河和石羊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

强化工业污染管控,严格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监管。加强全市3个省级工业园区(甘肃武威工业园区、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和武威天祝金强工业集中区)和4个市级工业园区(凉州工业园区、武威民勤红砂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武威古浪工业集中区、甘肃(武威)国际陆港)污水排放和回用监管,做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维护,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名录库的基础上,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废水排放摸排工作,不断建设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强化城镇污染治理,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市建成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暂不具备纳管集中处理条件的地区,推行污水就地分散模块化处理方式。到2025年,凉州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零直排”。加大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力度,加快污泥资源化利用创新,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超过90%。加快实施民勤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探索全市净水集约化、中水资源化、污水减量化循环利用综合治理新模式。大力推进污水管线建设,加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城中村”等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配合城郊乡镇、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级配套管网,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三县一区城市建成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制镇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完善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处率。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有效控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因地制宜采用点(调蓄池)、线(沿河收集管线)和面(下凹绿地、湿地、蓄滞洪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调蓄处理初期雨水面源污染。及时清运城市垃圾,禁止违法倾倒,严控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三)逐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流域地下水、地表水、天上水、外来水、排放水“五水”共治并用,实现净水集约化、中水资源化、污水减量净化利用。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水权水价和水管体制改革、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六大节水行动”,加快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三大工程”,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4以上。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市和县城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深度节水、极限节水。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5.6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24立方米以内。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统筹企业和园区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的集成优化,促进废水循环利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2%以上。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制定完善鼓励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政策,支持城市绿化等公共领域率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凉州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70%以上,其他建制城镇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四)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将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配置和管理,明确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控制指标,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加快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覆盖率以及河流小流量时的测验精度,尤其提高非汛期生态流量测报能力。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制定河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逐个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辖区内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

强化河湖岸线管控,全面加强河湖监管,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各级河湖长主体责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走向“有力有为”。健全水利监管体系,强化水域岸线管理,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加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立桩、确权登记。加强监督执法,大力整治侵占、破坏河湖的行为,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动,保护和合理退还河湖生态空间。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对重点河流湖库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以保护和改善河湖生态空间为目标,加大河湖水系、调引水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严格控制与流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积极腾退恢复重点流域受侵占的生态区域,维护自然岸线生态功能。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开展市级示范河湖建设。推进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加快重要干支流的生态保护与治理,进一步巩固石羊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经验和成果,拓展示范效应,复制推广“石羊河模式”,根据全市其它市级河流现状基础条件,分年度建设市级示范河湖,打造“人水和谐”的河流生态长廊。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构建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在重要生态功能水体、流域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重点进行本底调查和水生态健康评估。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1.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杂木河渠首、西营河渠首等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凉州城区、古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保护、天祝县安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

2.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建成武威国际陆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古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天祝县松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工程,实施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开展天祝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天祝县打柴沟镇至宽沟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天祝县乡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凉州区局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3.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等工程;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对整治完成的排污口开展监测点设置、标识牌设立、安装计量和视频监控、管网及渠道规范化建设等工程。

4.实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黄河流域天祝县松山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凉州区主要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和武威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等项目。

5.水资源配置与保障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和水资源配置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凉州区调蓄工程、古浪县黄花滩调蓄供水工程、民勤县城乡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天祝县黑马圈河干渣子调蓄水池等重点工程,提升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

6.实施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利用项目。启动凉州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推进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民勤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

三、不断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管体制。加大对污染地块的管理力度,继续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和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与标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管理。治理区域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整农用地利用方式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并进一步加大农用地分类管理力度。定期更新发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不断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准入管理机制。全面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充分结合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成果,建立耕地土壤修复效果长效性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健全耕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推进产出农产品协同监测。适时加强林地、草地,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土壤保护力度。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把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准入管理要求。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

(二)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加快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落地实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优先治理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旅游风景区等生态环境敏感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衔接。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落实。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管理体系建设,以庄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排污水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推动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问题。到2025年,确保不出现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8.5%;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建立“社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实现全市建制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加强引导、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前端源头分类准确性。持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实现美丽乡村和环境整洁村全覆盖。

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推进养殖粪便、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全面推广更为科学的测土配方和施肥技术,合理确定化肥施用量,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

专栏4 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建设等,实施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古浪县、天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改造提升。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废弃物,实施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天祝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3.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稳定达标运行凉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切实加快民勤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天祝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等项目,完善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

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修订《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积极开展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落实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鼓励创建安静小区。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一)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规划控制,合理控制道路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加强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新改扩交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加强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确保配套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到位。交通项目的改扩建工程要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对道路两侧超标区域采取隔声屏障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对道路和铁路干线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实施优先治理工程,采取隔声屏障及隔声窗等工程治理措施,改善居民夜间声环境质量。

(二)强化社会生活及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即将出台的《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噪声监测和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状况。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注重乡村地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加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处罚力度;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针对近年来,投诉较多的广场舞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群众性娱乐文化活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文化活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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