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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2022-02-28 09:2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发展生态经济发展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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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推进海洋资源生态产业化

以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产业化为目标,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下,合理开发海洋资源,逐步实现海洋资源生态产业化。

一、促进传统产业生态转型。

海洋渔业。严格执行海洋渔业伏季休渔制度,逐步压减渔船数量和功率总数,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开辟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新空间,参与以南极磷虾渔业为代表的全球渔业资源开发,培育建设高端远洋渔业产业基地。支持规模化、立体化、智能化养殖,推进贝壳等养殖生产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挖掘辽参、锦州毛蚶、营口海蜇、大连鲍、大连蚝、大连裙带菜、丹东黄蚬子、东港梭子蟹、东港杂色蛤等品牌价值。

海洋盐业和盐化工业。加快盐田改造升级,推进海盐工厂化、集约化生产,稳步提高海盐单产和产品质量。加速海洋盐业产品结构调整,扩大精制盐产能,逐步扩大工业盐等高附加值系列产品生产供应。积极拓展浓海水及苦咸水综合利用与深加工,依托新技术新产品,打造高端盐化工产业基地,推进“水—电—热—盐田生物—盐—盐化”一体化发展。

二、推进新兴产业绿色发展

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推进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功能保健食品、新型海洋生物原料、海洋现代中药、海洋生物基因制品等研发和生产,重点推进抗阿尔兹海默病甘露特钠等海洋创新药,大力发展南极磷虾油、海藻深加工等新型海洋生物制品,提高高利润率产品占比。

海洋清洁能源利用业。有序推进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研究,发展海上风电输电创新技术,建设海上风电场配套电力输出工程。培育海洋能开发利用和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波浪能发电工程示范。支持海洋清洁能源与海水淡化和深远海养殖发展新模式,推动渔光一体智慧渔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海水氢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氢能产业基地建设。

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扩大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支持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和配套输水工程,加快推进海水综合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高新技术示范。鼓励海岛因地制宜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提高海水淡化在区域供水的配置比例。推进海水提取微量元素技术产业化,加快海水提取钾、溴、镁等系列化产品开发,实现海水化学资源高值化利用。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集成技术拓展应用,拓展形成电、热、水、盐一体化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

专栏9 海洋资源生态产业化重点工程

(一)“蓝色粮仓”工程。

1.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加快海洋牧场示范区,形成鸭绿江口海域、长山群岛海域、辽东半岛西部海域、辽东湾北部海域和辽西海域等大海洋牧场核心片区。

2.渔港经济区。建设重点渔港30座左右,整合现有小散和不规范渔港,腾退恢复自然岸线,推动海洋渔业与休闲旅游、海洋康养等融合发展。

(二)原生优质自然资源养护区建设工程。

1.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区。建设原生优质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区15个,约200万亩,涉及原生优质海洋资源养护品种20种左右。

2.滨海湿地资源养护区。建设碱蓬湿地资源养护区,利用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发展蓝碳产出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促进海洋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碳交易等新业态的发展。

3.海洋盐业资源养护区。依托全国四大海盐场之一“中国海盐之乡·复州湾”优质自然资源,建设21万亩海洋盐业资源养护区,重点采用新技术对盐田进行制盐工艺改造。

第五节 培育冰雪资源生态产业化

以国民消费升级为契机,打造全国知名冬季特色冰雪体育文化基地和冰雪装备制造基地。

一、大力发展多元化冰雪产业。

打造冰雪产业集聚区。依托辽宁省大中小型32个滑雪场打造行业联盟,形成协作和良性竞争关系,增加冰雪资源经济产出,培育辽宁东部冰雪产业集聚区,融入国家北方冰雪运动总体发展战略。

冰雪资源与文创体育产业融合。以“冰雪辽宁”为主题,开发冰雪嘉年华、冰雪马拉松等群众参与度高的冬季活动项目。打造滑雪节、冰雕雪雕大奖赛、“雪原探险”系列活动等户外活动。发展“冰雪+体育”,打造国内知名冰雪赛事基地。

二、培育壮大冰雪装备制造业。

推动冰雪装备制造业技术研发。围绕重点领域,推动科技研发,着力突破冰雪装备制造的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打造轻重装备结合、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兼顾的全产品链、全产业链的冰雪运动装备制造基地。

拓展冰雪装备制造产业链。发挥传统装备制造业优势,发展造雪机、压雪车、浇冰车、制冷等场地(馆)设施设备和清冰车、除雪车、雪板养护等维修养护装备。拓展冰雪装备制造产业链,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冰雪装备企业。

专栏10 冰雪资源产业化重点工程

(一)冰雪运动项目。

鼓励建设冰雪场地设施,举办全民冰雪运动会、青少年冬季项目运动会。积极申办全国冬运会,支持各地承办国家级、国际级高水平冰雪赛事活动。推动沈阳冰上运动中心、抚顺雪上运动中心等建设。

(二)培育冰雪运动装备产业基地。

辽宁特色冰雪体育装备中心、中奥冰雪装备产业园、锦州大型冰雪体育装备制造业园区等。

第六节 加快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新模式,高质量开发森林、海洋、滨河湿地和温泉冰雪等生态休闲产品,打造休闲度假胜地。

一、深度挖掘优势旅游资源。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冰雪游、沿边游、民俗游、红色游、温泉游、枫叶游等,培育旅游新业态,开发特色旅游观光项目和文化休闲体验项目。

打造山地全季旅游。大力推动桓仁五女山创建5A级景区,依托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丹东凤凰山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持续宣传推介春季以“赏花观鸟休闲度假游辽宁”为主题,夏季以“消夏避暑辽宁行”为主题,秋季以“赏枫采摘休闲游,金秋美景辽宁行”为主题,冬季以“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为主题的辽宁“四季旅游”品牌。

二、加快发展草沙生态旅游业。

发展草沙生态游。围绕沙地、天然草原、林下草原、盆景草原、稀树草原等不同类型的草沙景观,建设沙地植物园,增加科普基地,开发民宿、农家乐、房车营地等旅游项目。

发展民族文化游。依托辽西北的满蒙文化、红山文化等资源,挖掘民族传统文艺表演、民族体育、传统人文景观资源等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以皇家牧场文化和满蒙文化体验为内涵的民族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三、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旅游业。

转型升级滨海旅游产业。开发海洋美食消费、文化创意、海洋生态观光体验、邮轮游艇、避暑旅居、休闲度假康养等高附加值特色文旅产品,规划建设一批高端滨海旅游项目。拓展国际邮轮旅游线路,推进中国(大连)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建设,助力大连国际邮轮客运中心建设。

加快发展海洋海岛休闲度假旅游。开发海岛度假、滨海温泉、海洋文化展示、海洋美食消费等多种旅游业态,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海洋海岛旅游产品。开发面向日本、韩国、俄罗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的避暑旅居海岛。

四、加快推动冰雪旅游。

依托东部和西部的山地冰雪资源,锦州湾海冰资源,大辽河、大小凌河等水系的河冰资源,打造冰雪温泉、冰雪观赏、气候体验、冰雪度假、冰雪游乐等冰雪旅游新产品,挖掘辽宁地域特色冰雪活动。

专栏11 生态旅游重点工程

(一)打造四季旅游线路品牌。

1.春:结合湿地河口和乡土乡情,重点培育沿海六市江河入海口春季观鸟浪和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乡村赏花踏青游等春季“赏花观鸟”精品线路。

2.夏:结合生态康养和亲子研学,重点培育滨海避暑旅居游和辽东森林避暑养生游等夏季“消夏避暑”精品线路。

3.秋:结合弘扬抗战精神和抗美援朝等红色记忆,重点培育沈抚本丹沈环线和大丹本鞍营大环线等秋季“赏枫采摘”精品线路。

4.冬:结合工业遗产和非遗民俗,重点培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东山林冰雪温泉游和辽西文化走廊等冬季“冰雪温泉”精品线路。

(二)海洋文化与旅游产业集群和重点项目。

大连金石滩度假区大白鲸航海时代、国际邮轮客运中心、中国大连渔市场。丹东浪头港旅游综合体。锦州滨海新区帆船帆板训练基地。

(三)特色冰雪旅游项目。

抚顺聚隆国际旅游度假区、沈阳奥悦冰雪及水上体育综合体、盘锦辽河口冰凌穿越。

第五章 全面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要素,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积极开展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海洋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筑牢辽宁生态屏障。

一、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提升森林质量。培育乡土树种,加大中幼龄林的抚育力度,积极改造低效林和退化次生林修复。通过针阔混交、乔灌混交等方式,优化森林生态结构。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达到3.81亿立方米,到2030年,碳汇量达2300万吨。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维护以清凉山、龙潭湾等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天然林生态系统,将天然林和公益林纳入统一管护体系。加大人工纯林改造力度,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建设国家储备林。推行退化防护林修复,恢复退化防护林整体功能。

加强全国科学绿化示范省建设。加强困难立地造林绿化技术研究,总结推广困难立地造林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措施,因地制宜选择绿化方式,倡导有条件地区营造伴有珍贵树种的混交林。以落实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辽东重要水源地生态保育、辽西北防风固沙、三北防护林、国家储备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完成造林56.67万公顷,其中,飞播造林6.67万公顷。

二、开展草原生态修复与防沙治沙。

促进沙化治理技术集成创新。强化风沙农作物选育研究,开展立体农业生态模式、沙丘地滴灌高效节水生态模式、旱生植物种质资源引进等风沙治理技术集成。结合当地经济植物,强化防护林质量提升技术,建设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开展沙地榛树、沙地果树选育研究,研发、筛选、示范推广抗旱沙地作物,引进示范沙地农作物种植、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技术。

持续推进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建设。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和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辽西生态廊道,支持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推进辽宁西部百万亩草原生态带建设。划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推进科尔沁沙地生态脆弱地区荒漠化、沙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推进河湖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流域修复和污染防治。加强辽河、浑河、蒲河、北沙河、绕阳河、卧龙湖等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开展辽河口干支流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统筹开展流域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湿地生态修复力度。严格湿地及周边环境用途管制,整合提升零散分布湿地生态资源品质。针对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实施退养还滩等工程,综合运用污染清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植被恢复、生态移民等手段,调整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逐步恢复受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四、加强海洋保护与修复。

系统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保护与修复海湾、海岛、河口、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海岸带蓝色生态屏障,提高海洋生态承载力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岸线岸滩整治修复。因地制宜实施海岸带受损岸线整治修复,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稳定。沿海城市依法清除岸线两侧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和拓展海岸基干林带范围。

加强海岛保护修复。坚持区域化、一体化,加强对受损海岛的生态和植被的修复。实施清淤整治工程,恢复海岛周边海域的纳潮面积和纳潮量,提高海域水体交换能力。

专栏12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一)国土绿化工程。

合理落实造林绿化用地,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加强精细化管理,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科学恢复林草植被。

(二)草原保护和修复工程。

开展草原围栏管护,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和有害生物防治,推进退牧还草,建立完善省级国家标准草原固定监测点。

(三)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

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开展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逐步完善全省湿地监测体系。

(四)海岸带保护和修复工程。

严格保护现有自然岸线,修复受损岸线,实施“退堤还海”“退养还滩”,恢复海洋生态功能。

(五)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以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为完整的地理单元,实现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流域上中下游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通过布设七个生态修复单元30个子项目,达到“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改善河流和库区水环境质量、增强东北森林带水源涵养能力、保障国家农产品提供区生态服务功能、降低辽河口湿地污染负荷、提升辽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等目标。

第二节 系统推动矿山建设与修复

统筹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区自然资源利用,系统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促进矿地融合与矿山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矿山生态产业新模式。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动已有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地方政府组织领导作用,在矿山分布集中、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推动,由点到面、集中连片、整体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分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坚持示范引领,细化落实绿色矿山激励政策,落实矿产、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

二、推动矿山系统修复治理。

坚持矿山自然恢复。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本底评价,坚持因地制宜、节约优先、经济可行的原则,划定矿山生态修复类型,明确不同类型矿山生态修复策略,坚持自然恢复为主、避免过度人为干预。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专项整治,加大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支持力度,及时复垦损毁土地。按照“一矿一策”原则,扩大矿山尾矿、废弃矿山土石料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与水平。

专栏13 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因地制宜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地复垦与综合利用、植被恢复、矿区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程后期管护、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价等工作。

(二)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到2025年底,全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生产矿山数量预期达到260个左右,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建成率预期达到50%,全面推进鞍山立山区、海城市、丹东凤城市、盘锦兴隆台区、铁岭调兵山市等5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以辽河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构建以辽河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一、加快辽河国家公园建设。

建设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实行辽河堤顶硬化、美化,全面打通滨河路网,深度挖掘和利用辽河历史文化资源,在一般控制区开展河岸观光、湿地教育体验、生态农业等特色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形成可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助力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共建共管共享制度。研究制定辽河国家公园的法规制度体系,研究起草《辽河国家公园条例》,制定辽河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生态环境管控、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科普、访客管理和社会参与等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共同保护国家公园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

推进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合理划定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严格保护重要物种栖息及繁殖地,确保种群稳定发展。国家公园内一般控制区原则上限制人为活动,通过必要的生态措施逐渐恢复扩大湿地规模,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二、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整合优化及调整43处自然保护区,新晋升5处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对自然保护区规划与实施的指导,构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评估体系。

保护提升自然公园。开展自然公园的边界调整,对2处风景名胜区、5处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和2处海洋公园进行保护恢复和功能提升。

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管理。加强大连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海县长山群岛、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4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的保护和管理,提升辽宁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国际影响力。

三、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连通性。

打造多功能生态网络。依托重要山脉、河流水系、动物迁徙路线、重要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连通医巫闾山、楼子山、五花顶、大黑山、大伙房水库等大型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重要湖库湿地等重要生态源地。营造“源廊成网、生境连通”的多功能生态网络,增强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

生物廊道修复与提升。以朝阳、阜新、葫芦岛、锦州、沈阳部分区域为重点,进行植树造林和林分改造,修复以天然针阔混交林为主的生物廊道。以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鞍山等部分区域为重点,选用沙松、红松等本地树种优化森林树种结构,修复以红松沙松阔叶混交林为主的生物廊道,改善生物生境质量,提升廊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

专栏14 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工程

(一)重要生态廊道与生态网络建设重点工程。

对于廊道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急需提升的区域,如盘锦市、锦州市、阜新市等,采取封禁保育、植被恢复、生态补水等生态保护措施。

(二)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工程。

1.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工程。构建辽河干流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带,保护辽河及流域生物多样性及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

2.辽河国家公园建设工程。依据辽河流域特点,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辽河国家公园。

第六章 构建生态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省生态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解决生态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地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生态产业资源开发和产业生态化的多部门联合预审机制。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激活生态经济运行机制。探索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产业治理等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推动生态经济科技创新。积极探索研发一批低成本、效果好、易操作的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重点推广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生态修复等实用技术,出台相应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指导。

优化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明确生态产品的产权归属,开辟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增值与收益、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来源渠道的全新市场化路径。制定生态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标准和品质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有效开展生态保护、环境监测、价值评估等工作,建立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主体在生态产品供给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作用。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分类实施,探索综合性补偿途径。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和完善相关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坚持谁污染、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健全市域之间、县域之间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实行以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为依据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第三节 强化保障机制

发挥绿色发展基金撬动作用。充分发挥现有低碳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首期5亿元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绿色高载能、先进装备制造、生态旅游、绿色交通、绿色农业等生态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经济发展。鼓励各市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

用好用足人才政策。统筹人才专项资金,着力引进生态经济相关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学科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聘请技术顾问,在重大项目论证、技术研发等关键环节进行咨询指导。

加强宣传与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宣教职能,组织相关机构对企业进行绿色产品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提供生态技术支持。依托主流媒体、互联网,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生态经济发展。增强群众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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