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18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8日。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推动酱香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及省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该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8日。
二、反映意见建议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邮编:550002。
(二) 电子邮件请发至:lm874784606@163.com。
(三)热线电话及传真:0851-85575054。
感谢您的支持!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推动酱香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术语解释】本条例所称的赤水河流域,是指本省境内赤水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毕节市、遵义市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条例所称酱香白酒,是指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中所定义的酱香白酒类型。
本条例所称生产环境,是指酱香白酒赖以生产、存续、发展的物质和相关非物质要素的组合。
本条例所称产区,是指赤水河流域生产酱香白酒的特定区域,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的规划与管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法律原则】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及部门职责】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并加强与邻省的沟通协商、联合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共享。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将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和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促进产区生产环境永续利用的责任。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行业自律】鼓励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白酒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保护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
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绿色生产和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合理利用各类资源。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七条【酱香白酒产区发展规划及分区】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编制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编制产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八条【土地节约利用】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酱香白酒产区用地需求。对在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内符合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的酱香白酒产业项目,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的原则,统筹酱香白酒企业用地需求。
第九条【产区产能和布局要求】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产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布局,制定产区的空间管控方案。产区范围内不得布局发展除酱香白酒产业及其配套产业外的其他产业。
第十条【岸线管控】赤水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赤水河干流、支流及主要溪沟保护范围,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建设两侧的林地、湿地保护带,维系赤水河干流、支流生态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第三章 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十一条【生态用水保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赤水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生态用水,统筹保障农业、酱香白酒产区工业用水等需要。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赤水河干流、支流生态流量管控指标。
第十二条【水资源高效利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节水优先、以水定产的原则,统筹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组织实施酱香白酒产业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并实施取水告知承诺制,明确酱香白酒企业的取水、用水标准,并建立配套制度。
酱香白酒企业应当编制节水方案,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鼓励酱香白酒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
第十三条【加强林地生态系统建设】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赤水河流域禁止类林木目录,鼓励优先种植碳汇能力较强的本土林木,保证流域整体生态的稳定性,防止对生产环境的干扰。
第十四条【外来物种管理】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及治理体系,制定并公布天然分布的物种资源目录,统筹协调赤水河流域外来物种管理防治工作。
禁止在赤水河流域种植、投放损害酱香白酒生产环境的生物物种。
第十五条【优质酒用高梁基地建设】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划配套建设优质酒用高梁等种植基地,强化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鼓励订单种植、规模种植、有机种植,促进原、辅料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酱香白酒生产的原、辅料供给。
第十六条【加强窖泥、窖石资源保护】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紫红泥等窖泥、窖石用料资源进行勘探调查和规划管理,划定开采区和禁采区,满足酱香白酒产区企业需求。
鼓励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单位加强窖泥、窖石利用技术的研究,促进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利用。
第十七条【建立微生物菌种资源库】支持酱香白酒企业或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开展酿造环境、微生物结构、酒体风味等机理研究,加强涉及酱香白酒微生物的智能识别和分析应用,建立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微生物菌种资源库。
第十八条【传统技艺】鼓励酱香白酒企业按照传统酿造技艺和纯粮固态发酵工艺,贮足陈酿,并执行酱香白酒生产技术规范和贮存勾调标准。
禁止添加非发酵呈香呈味物质或者食用酒精。
第十九条【清洁生产】鼓励酱香白酒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清洁高效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不断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技术和产能,推进企业绿色生产。
鼓励酱香白酒企业使用绿色环保的酒瓶、瓶盖、标签、丝带、酒盒、纸箱等包装产品或循环使用玻璃制品。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填充物。
第二十条【绿色交通】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产区内推广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推行统一公共交通通勤保障,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源头管控,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货运车辆装备。
第二十一条【文化遗产保护】省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传统酱香白酒酿制技艺的老窖池、老作坊、储酒场所、古遗址等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建立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文化遗产数据库。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建设与酱香白酒文化遗产相关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酒类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美术馆和讲习所等,开展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研究和展示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等融资产品,为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提供金融支持。
第二十三条【人才保障】支持酱香白酒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等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培育酿酒人才。
第四章 治理与修复
第二十四条【限期达标】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赤水河干流、支流和溪沟限期达标治理方案,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持续提升赤水河水质,修复赤水河生态。
第二十五条【推进污染整治】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污染防治规范和绿色生产的要求,统筹组织开展产区酱香白酒企业的污染整治,落实窖底防渗收集改造、酿酒冷却方式改造、接酒池防渗改造、厂内污水管道改造要求,建设完善企业、园区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对不符合环保等相关强制性要求的酱香白酒企业,依法进行清理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清理退出。
第二十六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推进赤水河干流、支流和溪沟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建立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
第二十七条【污水处理】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产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酱香白酒企业生产污水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应当进行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禁止将未处理的或经处理不达标的生产污水直接排入赤水河干流、支流及溪沟及地下。
第二十八条【废气处理】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产区实施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推行清洁燃料使用,防治大气污染,减少废气对生产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二十九条【固废处置】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合理选址,建设污泥、酒糟、窖泥尾料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场所和处置场所。
酱香白酒企业应当开展污泥、酒糟、窖泥尾料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升生产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条【土壤污染防治】禁止将污染地块直接用于酱香白酒原、辅料种植和生产使用。
禁止在酱香白酒原、辅料种植中喷洒剧毒、高毒农药和除草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一条【生态修复】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生态环境修复规划或方案,有序开展破损山体的治理和生态修复,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各项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持续开展赤水河谷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标准体系】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赤水河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需要建立酱香白酒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标准和溯源体系。
第三十三条【联合执法】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完善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综合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酱香白酒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破坏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的违法行为。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系统损害等跨区域的联合执法。
第三十四条【监测预警】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酱香白酒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信用管理】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酱香白酒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完善酱香白酒企业信息归集公示,依法公开酱香白酒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酱香白酒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第三十六条【生态补偿】省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赤水河水源涵养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补偿力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
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赤水河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定程序擅自修改、调整或者废除酱香白酒产区发展规划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批准、引进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禁止的项目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限制生产、责令停业、责令关闭等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赤水河流域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酱香白酒生产中添加非发酵呈香呈味物质或者食用酒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在赤水河流域实施以下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或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赤水河流域种植、投放损害酱香白酒生产环境的生物物种的;
(二)违反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填充物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内喷洒剧毒、高毒农药和除草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参照适用】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外的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参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三条【施行时间】本条例自X年X月X日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8日,安徽泗县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BOT)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江苏永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泗县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BOT)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宿州泗县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BOT)招标,本工程总投
3月19日,漳州古雷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是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277.568万元,其中设计费295.10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6321.664万元,设备及材料购置费5660.8万元。招标人: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
3月18日,安徽宿州泗县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BOT)招标,本工程总投资暂定约4000万元(含部分运营费),建设1座深度除氟处理站,分一期、二期实施,一期、二期土建总规模13000m3/d,本次工程土建规模按13000m3/d实施,设备安装按一期规模5000m3/d实施,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主要内容包括
3月11日,宜兴新概念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定标候选人公示。宜兴新概念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定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宜兴新概念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面进入调试状态,于3月3日具备进水条件。项目设有2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针对中信钛业低盐废水,日处理污水量6000吨,于3月3日进入进水调试状态。另一条针对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各企业和化工园区的综合工业污水,日处理污水5000吨,计划于3月底开
近日,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布,中亿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6008.94万元,工期310日历天。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璜泾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
近日,黄石市长乐山工业污水处理厂对接大冶城西北尾水排江管网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科水生联合体、高能环境联合体、天源环保联合体入围。项目采购人为黄石市下陆区建设局,拟新建DN350污水管网约7公里,配套建设排气阀井、排泥阀井、污水泵站等其他附属工程。估算价1440.530万元,计划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新疆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园污水处理厂近日已成功完成阶段调试目标。目前,该污水厂已累计处理工业污水30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中水回用标准。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生化处理”等工序。目前,经处理后的达标尾水回用于中昆新材料。随着园区企业的增加,今后部
1月26日,汶河产业园东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建设项目(BOT)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11个月。污水处理量达到3万吨/日。占地69.6亩。污水处理中心处理构筑物包括预处理、深化处理等。汶河产业园东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建设项目(BOT)公开招
1月17日,丽水市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PC+O)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为丽水昌宁建设有限公司牵头,水艺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价4756.6318万元。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8000m3/d,出水达到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厂区
近日,新疆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布,中标单位是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总报价5948.89963万元,投标工期370日历天。据悉,该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拟建园区主要包括一
4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中涉及生态环保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122亿元,包括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水环境综合整治、广阳湾生态修复等项目,将加快构建城乡整体风貌大美格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市
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监督,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切实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
4月15日,西藏札达县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第四批资金)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草原生态修复80000.00亩,其中萨让乡日巴村20931.73亩,萨让乡萨让村59068.27亩。主要实施内容为:近自然修复措施:新建休牧网围栏18349.00米,界桩1247块,宣传牌16座;人工促进修复措施:人工管护面积800
湖南省发改委公布202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第一批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本次公布省重点建设项目390个,第一批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37个。其中包含生态环保7个,分别为株洲市渌水流域系统治理、花垣县十八洞紫霞湖美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州市湘江流域生态
4月9日,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大涵河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5769万元,工程规模:建设区域内大涵河周边生态湿地约9.7万平方米,日处理规模6万吨;新建场地巡检路约1.8万平方米,管理用房350平方米;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配套建设压力输水主干管网约820米,配水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就是将被保护的生态产品以政府购买、地区间生态价值交换等形式转化成现实的经济价值、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通过政府和市场路径,把生态产品转化为生产力要素,融入市场经济体系,使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被市场认可、生态价值充分显现、社会价值稳步提升。生态
4月1日,青海省玉树州杂多县澜沧江支流吉曲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分为七个标段:一标段合同估算价:1061.18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1276.84万元;三标段合同估算价:919.8万元;四标段合同估算价:871.1万元;五标段合同估算价:476.49万元;六标段合同估算价:1325.41万元;七标段合同估算价:14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东营市东营区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终止。据了解,该项目于3月12日启动招标,3月29日终止。工程总投资300740.46万元,工程总承包2982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92353万元,设计费5847万元;项目监理费2540.46万元。本项目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东营区范围
近日,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承建的四川峨眉山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首批次实施项目正式开工,本次开工工程为龙池湖地区水生态修复及基础设施(示范区)工程,主要包括打造约102亩园林景观、约45亩湿地公园及15亩漂浮花园等。据了解,EOD模式是以生态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即发挥生态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潍坊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目标通过大力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业生产区、城乡发展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显著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2023年行业评述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文对2023年土壤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85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15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0997万元。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本
贵州省财政厅12月11日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本次下达资金16371万元,用以支持贵州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等18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78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