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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确定了36项建设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16项。为了实现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目标,结合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庆阳市规划实施五大类25个重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9.88亿元。详情如下:
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
一、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 区域特征。
庆阳位于甘肃省东部,陕甘宁三省区的交汇处,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境内有泾河流域、清水河流域、苦水河流域和洛河流域四个黄河三级流域。市域地处东经106°20′至108°45′与北纬35°15′至37°10′之间,北靠羊圈山,东倚子午岭,西接六盘山,中南部低缓,东、西、北三面隆起,全境呈簸箕形状,故有“陇东盆地”之称。东接陕西省的宜君、黄陵、富县、甘泉、志丹等县;北邻陕西省定边、吴起、志丹县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西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彭阳县、同心县接壤;南与本省的泾川县及陕西的彬州市、长武、旬邑县相连。南北长207千米,东西跨208千米,总面积27119平方千米。辖庆城、环县、华池、合水、正宁、宁县、镇原7县和西峰区,116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75个社区,常住人口2179716人,被誉为“红色圣地、岐黄故里、农耕之源、能源新都”。
庆阳地处中纬度地带,深居内陆,属典型的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降雨量南多北少。地形北高南低,海拔在885—2082米之间,中南部为黄土高原沟壑区,北部为黄土丘陵沟壑区,东部为黄土丘陵区;山、川、塬兼有,沟、峁、梁相间,高原风貌雄浑独特。全境有10万亩以上大塬12条。董志塬面积为136.47万亩,平均海拔1421米,平畴沃野,一望无垠,是世界上面积最大、土层最厚、保存最完整的黄土塬面,堪称“天下黄土第一塬”。地处东南部的子午岭,林木茂密,水草丰盛,其470多万亩次生林,为植被最好的水源涵养林,有“天然水库”之美誉。
庆阳素有“陇东粮仓”之美誉,盛产小麦、玉米、油料;荞麦、小米、燕麦、黄豆等特色小杂粮久负盛名,备受推崇。庆阳地处全国苹果生产最佳纬度区,是农业部确定的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生带。庆阳是甘肃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早胜牛、环县滩羊、陇东黑山羊及羊毛绒等大宗优质农牧产品享誉国内外。庆阳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白瓜籽仁加工出口和杏制品加工基地,是全国品质最优、发展面积最大的黄花菜基地,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命名的“中国优质苹果之乡”“中国黄花菜之乡”“中国小杂粮之乡”和“中国杏乡”。庆阳还是中医药之乡,产有甘草、黄芪、麻黄、穿地龙、柴胡等300多种中草药,其中69种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庆阳是甘肃省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长庆油田主产区,已探明油气总资源量59.74亿吨,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40%,其中石油地质储量17.96亿吨。已探明天然气总资源量2万亿立方米,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10%,天然气地质储量318.6亿立方米。
2. 工作基础。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立市、绿色建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理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和底线性工作,积极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固沟保塬、海绵城市建设等工程,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构筑黄河流域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强优势增动能,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由“十二五”末的581.4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593元,较“十二五”末净增8077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9:47.2:39.9,三产比重上升4.9个百分点,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7%,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
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市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6%,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均值分别为55μg/m3、28μg/m3,与“十三五”初期比,优良天数比例提升15个百分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0%、13%,其他县建成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两个国考、三个省考断面全部达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6个地下水国考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100%,13个水源地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上下达的减排目标。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逐年上升,2020年达到88.85%。
“再造一个子午岭”,山川更绿了。“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525.8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15%,森林蓄积量达到2301.81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5.72%,国省道、县乡道绿化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子午岭“绿色屏障”和“天然水库”的作用更加凸显。建成环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30.9万亩,元城河流域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及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工程等示范项目260万亩,河湖岸线面山造林59.4万亩。建成省级森林小镇5个,国家森林乡村23个,家庭林场87个,发展“森林人家”120多家。
固沟保塬,大塬更美了。积极实施“固沟保塬”、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淤地坝除险加固等水保生态项目,融合扶贫、退耕还林、土地开发整理等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3120平方千米,新建淤地坝工程15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154座,建成各类小型水保拦蓄工程510处(座),治理大中型沟头38条,保护塬面1180平方千米,年入黄河泥沙减少6900万吨。
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灵动了。投资63亿元实施“一轴两心三带五湖三沟道五片区”海绵城市试点项目256个。试点区域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90.6%,径流污染削减率达到62.72%,雨水收集利用率达到34.32%。扩大城市水域面积220.45亩,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达到20.6%,雨水资源利用量达到951万立方米,试点区域地下水平均埋深上升1.03米,试点区域每年每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量由6988吨减少到1988吨,改善了水生态。消除市区内涝隐患17处,老城区排水管网标准大幅提升,管渠标准达到2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保障了水安全。新建城南海绵运动绿地、环湖50米绿地和2处大型绿地公园,新建、改建和谐广场、人防广场等市民广场7处,新建街头小游园6处,改造棚改裸露土地10处,补植道路绿化带52条;建设东郊湖、西湖和小北湖3个雨水调蓄湖体,实施小崆峒沟、张铁沟、火巷沟3个沟道治理项目,着力打造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31%。
“一县一业”,培育壮大生态特色农业。全市初步形成了县域特色鲜明的“一县一业”产业格局,宁县建成全国最大的矮化自根砧苹果基地和国内领先的无毒苗木繁育基地,镇原建成西北最大的白羽肉鸡产业基地,正宁早胜肉牛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建成西峰、镇原、宁县3个存栏10万头以上的生猪产业大县,庆城肉羊和苹果、华池中药材、合水奶山羊等区域特色产业初步形成。全市现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总面积28.9万亩,共生产原料10.78万吨。其中,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红富士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11.48万亩,产量5.18万吨;镇原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10.9万亩,产量3.5万吨;正宁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红富士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6.5万亩,产量2.1万吨。
协同共创,绿色创建成果丰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乡镇101个、省级生态村64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24所、省级绿色社区19个;命名市级生态乡镇111个、市级生态村618个(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265所、绿色机关106个、绿色社区35个、绿色医院8个、绿色饭店4个、绿色家庭56个。华池县南梁镇被命名为国家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9.27%,较2019年提高了3.67个百分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全市36项建设指标达标33项,达标率91.7%。
建章立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全市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意见》《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庆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等文件,建立了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50个部门和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
五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支撑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 存在问题。
尽管“十三五”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成效显著,但当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庆阳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尚需进一步完善,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有待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众参与机制、部门联动共治机制、环境治理体系等仍需进一步完善。
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驱动不足。绿色转型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庆阳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富集,但发展集聚度低、结构单一,对能源、石化产业依赖度高。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9:47.2:39.9,新旧动能转换仍未完成,传统产业转型处在爬坡期,新动能培育不足,新兴产业发展规模较小,尚在培育起步阶段;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偏低,产业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科技投入较少,企业创新能力较弱,高端专业人才匮乏,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驱动力仍显不足。面对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庆阳市实现能源化工产业节能降耗、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任重道远。
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减排与纳污能力相对不足。全市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1个省考断面、3个市考断面均因地质因素造成水质超标,马莲河、蒲河流域水质达标基础脆弱,水生态环境改善压力依然很大。
农村环保设施运维保障不足。虽然全市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就,但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一方面部分乡镇尚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运行不稳定情况;另一方面农村环保设施缺乏运行维护经费,设施设备修缮更新、后续运营及管理经费保障不足,导致部分设施运行困难。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文明各项改革还需落地生根、协同见效,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需有效激发。环境信息化建设与环境监测能力仍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环境执法科技化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庆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未来五年,是庆阳缩小与全国发展差距的加速追赶期,是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期,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的重要窗口期,也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彻底改善的攻坚期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一是庆阳的比较优势与“国之大者”的要求高度契合,发展空间大大拓展。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进入全面开发的新阶段,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破题起步,庆阳千万亩耕地及数千万亩林地的资源禀赋,因为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改善而成为宝贵资源,庆阳可以为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必将在服务“国之大者”中获得更大支持、抢占发展先机、拓展发展空间。
二是庆阳的区位特点和基础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发展基础更为坚实。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等现代立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使庆阳从陕甘宁交界处偏远之地的区位劣势,转变为陕甘宁三省(区)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和黄金节点的区位优势,聚集市场要素、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区域发展的动力明显增强。农村整体摆脱贫困,农业产业化格局和基础基本形成,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条件显著改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水平基本与全国并驾齐驱,“东数西算”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必将如虎添翼,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为坚实。
三是庆阳的老区效应和国家政策支持利好叠加,发展机遇殊为难得。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中的庆阳贡献在新时代充分彰显,革命老区的关注度和知名度显著提升,南梁精神和红色圣地的品牌效应持续放大。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既给庆阳压上千斤重担、赋予神圣使命,也使庆阳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四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二○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为未来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随着“四梁八柱”性质的生态文明建设顶层制度体系加快落地,生态文明建设迎来历史性的战略机遇。“十四五”时期,是圆满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开启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起步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在庆阳叠加推进,这都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筑牢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庆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谱写新时代庆阳老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和深刻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充分发挥庆阳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突出地方特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全市生态空间功能,明确目标任务和管控措施,全力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和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先行区。
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坚持创建工作一盘棋,统筹协调市县(区)共创,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既立足当前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攻坚战,又要着眼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协调近期与远期、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关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着力突破,分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市县(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各项活动,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新格局。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庆阳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一区七县,即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合水县和环县,面积27119平方千米。
(四)规划期限。
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规划近期:2021—2023年,为全面建设期;
规划远期:2024—2025年,为巩固提升期。
(五)规划目标。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总体目标,按照“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总要求,围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全面建设阶段(2021—2023年)。
到2023年,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基本达标,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工作先进经验。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制定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得到有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在20%以上,河长制、林长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并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信息依法全面公开。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流域地表水生态治理成果不断巩固,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46,林草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高于95%,无明显外来物种入侵,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全市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合理,自然生态空间得到全面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面落实,河湖岸线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稳步提升。
——经济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经济持续发展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提升,资源能源实现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考核目标要求,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生态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率在96%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逐年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高于60%,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绿色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在60%以上,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100%。
——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生态文明观念意识普遍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均在90%以上。
2. 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
通过进一步深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要求。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产业结构优化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生态文化丰富多彩,生态文明制度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得到巩固提升。
展望二○三五年,全市广泛形成生产空间高效集约、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全面形成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现代化产业结构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公众期待,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高效,美丽庆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六)建设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1年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21年修订版)要求,结合庆阳市实际,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所包含的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十大任务方面,确定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共设置36项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16项。(具体见表1)
表1 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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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震慑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贵港市以强有力的手段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6起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平南县某石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一、案件简介2024年3月18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本世纪中叶,美丽天津全面建成。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
9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全文实录如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9月20日发布《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5日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10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等16项主要工作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大进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
11月1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建设规划(2025-2029)》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贵州省已发布实施14项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其中1项为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4项为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9项为其他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贵州省将进一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基本构建支撑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用于强化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关于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
宜宾市人民政府10月12日发布《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本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是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由62个调整为60个,减少了1个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和1个要素重点管控单元。调整后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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