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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值表示5年累计数量
三、强化源头调控,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和强度,规范国土空间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格局。城市化地区转变开发建设方式,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保护,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产业,将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可接受度等作为各产业规划布局的约束性条件。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重点实施遂宁高新区、船山区等21个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和价值。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严格控制土壤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
完善绿色发展环境政策。强化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完善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抑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增长,推动能耗指数更趋生态合理。推进华润雪花、盛马化工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淘汰天齐锂业现有燃煤锅炉。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精准聚焦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县(市、区)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
(三)深化能源清洁低碳高效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快光伏、农村沼气等应用,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利用产业,推动蜂巢能源动力锂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全产业链锂电产业集群。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加大清洁能源的本地消纳力度。统筹规划循环经济产业园,支持船山区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提速煤炭减量步伐,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工程,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定煤炭消费压减方案,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办法。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等化石燃料。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完善清洁能源推广和提效政策,推行国际先进的能效标准,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按照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炭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实施清洁低碳能源、电力等替代。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
(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建设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格局,推动公路运输绿色发展,鼓励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车船升级优化。逐步实施国Ⅵ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开展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发展高铁快运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鼓励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交邮快融合发展等多式联运体系。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完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
(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加强秸秆、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节能环保产业与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产业升级。支持环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积极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扶持劳动密集型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培育环保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推广应用配方肥。大力推广缓控释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耕、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膜,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膜。鼓励引导发展高标准化规模生态养殖。加快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生态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施药机械。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着力构建“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过度包装。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倡导绿色消费,严格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实施运输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制准入制度,严禁技术等级低、耗能高的车船进入营运市场。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船舶的使用,扩大全市新能源车船占比。开展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加快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提倡绿色出行、优选公交的出行生活方式,增加公交车辆运力投放和公交线路,不断优化拓宽公交线网覆盖率,持续推进公交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同步优化共享单车、网约车服务和管理,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节水产品,推行绿色办公。让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行动自觉,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推动碳达峰,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一)积极推进碳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科学研判碳排放变化态势,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探索符合遂宁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征、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制定能源、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支撑保障。梯次推进各县(市、区)、领域行业碳达峰。鼓励已经或提前实现碳达峰的重点领域及行业制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或降碳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稳中有降。
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推动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尽早实现碳达峰。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降碳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低碳社区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涪江水域治理建设等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有效发挥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
(二)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鼓励油盐气化工、建材企业升级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碳排放,推动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建设二氧化碳废气综合利用设施。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甲烷、氧化亚氮控制。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化工输送、生产过程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快建设遂宁经开区污水处理沼气回收利用系统。
(三)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影响
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开展气候变化风险监测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生命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农业抗御自然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四)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融入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动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
五、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强化分时分区分类协同管控治理区域大气污染。以夏季和秋冬季为重点控制时段,推动PM2.5和O3协同达标。强化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O3的来源和成因研究,制定PM2.5和O3复合污染协同治理方案,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细颗粒物浓度保持达标,尽力遏制臭氧污染天数。
(二)强化污染协同防控联动
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持续完善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健全“市—县”污染天气应对两级预案体系。探索O3污染应急响应机制。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差异化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完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大气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应急联动。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遂潼一体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区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联合制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区域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无差别重污染应急管控。
(三)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源治理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严格新增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更新、优化VOCs和NOx排放清单,制定NOx与VOCs协同减排计划,建立VOCs治理台账,加快推进整改。突出抓好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关键环节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建设高效治污设施,深入推行“一厂一策”,提高VOCs治理效率。
加强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车辆。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综合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持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具备条件的实施治理改造。
强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在县(市、区)城市范围内试点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道路等线性工程科学有序施工。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冲洗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率,扩大主次干道深度保洁覆盖范围,实施道路分类保洁分级作业方式。落实餐饮油烟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分类治理,建立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制度。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建设遂宁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到2023年,全市实现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氨排放标准。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对恶臭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和园区安装监控设施。加大其他涉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和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专栏1大气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一)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开展射洪市、遂宁经开区建材行业深度治理,改进脱硫脱氮工艺,改造除尘装置,降低排放浓度;开展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开展日用玻璃炉窑综合治理,对炉窑采用陶瓷滤管工艺实施废气脱硝及除尘改造治理。
(二)锅炉深度治理。推进华润雪花、盛马化工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淘汰天齐锂业现有燃煤锅炉。
(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对遂宁市材料、化工、汽修等排放量较大的行业进行VOCs治理。
(四)开展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完成主城区大中型餐饮店油烟在线监控安装;在射洪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五)温室气体减排。在遂宁经开区和沱牌舍得酒业建立污水处理沼气回收利用系统。
六、实施“三水”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
(一)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统筹开展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保障生态用水,促进水生态恢复。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落实“行政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技术河长+民间河长”五长共治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加大对垃圾倾倒入河湖的排查、打击力度。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按照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要求,逐一排查达标状况,以芝溪河、坛罐窑河等水质较差的支流为重点,分析达标差距。加强区域河湖水质监控、考核和责任追究。鼓励各县(区、市)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城市水质指数。依托排污许可证,探索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建立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筛选典型区域开展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协同防治示范。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等地下水与地表水交换较为频繁区域的环境风险防范。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强化再生水灌溉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推动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备用水源地建设。以射洪市为重点,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以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编制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流域差异化治理。推动形成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二)加大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力度
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按照“查、测、溯、治”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紧密衔接,系统实施综合整治。开展涪江、郪江、琼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溯源、定责及分类治理工作,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命名编码等规范化建设。开展芝溪河等小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落实“一口一策”整治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开展电子信息、化工等行业废水专项治理,推进建设一批电镀废水“零排放”示范工程。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企业废水预处理遵循分质处理原则,确保接管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进一步提升废水资源化利用率,加快大英经开区废水回用设施的建设。加快康佳电子电路产业园等3个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遂宁经开区富禹工业废水处理厂等3个工业污水处理厂扩能,启动射洪锂电产业园、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等3个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和系统化整治,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力推动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施市河东新区、安居区、大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强化处理设施专业运维,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运维机制。推广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力争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2%,各县(市、区)达到85%。
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巩固明月河、米家河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开展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建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反弹和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清单督促治理,实现长制久清。加快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评估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
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加快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等船舶营运产生的水污染物。同时,加强涪江沿线船舶管理,严防突发环境事件,提升涪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产生和交付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船舶溢油漏油风险防范。推进观音湖、涪江干流、跑马滩水库等区域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合规分类处置船舶营运产生的水污染物。
(三)加强节水保障生态用水
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湖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有序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湿、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涵水于地、涵水于林,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
实施节水行动。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效,提高用水效率。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实现高效节水灌溉。根据水资源条件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积极建设畜牧节水示范工程。推动工业节水减排,以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提升,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工艺节水、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节水手段,积极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城乡节水减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强化公共用水管理,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调度。以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健全调度机制和手段,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统筹防洪、发电等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健全涪江、琼江、郪江、坛罐窑河等各流域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机制,解决区域季节性缺水问题。按照“一站一策”要求,严格执行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标准,有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建设完成生态流量监控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河道生态基流日常监管。
(四)加强农业农村污水治理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以琼江、郪江流域为重点,在敏感区域科学划定禁养区,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大力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行种养循环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加强规模以下畜禽污水贮存、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以安居区、蓬溪县和大英县为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科学施肥、用药水平,持续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配套完善尾水净化设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33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采取微动力、少管网、低成本、易维护的生态处理模式。人口较为密集的农村地区积极开展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和截污纳管工程。开展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与分类改造。实施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到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比例达到76%以上。
(五)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保护
加强重点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格保护涪江水系生态系统,优化自然河湖水系网络格局,控制沿江开发建设强度,提高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综合功能。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设环湖库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维护湖库生态安全,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能力。在黑龙凼水库、寸塘口水库、麻子滩水库等探索富营养化水体整治。以涪江流域为骨架建设江河岸线防护林体系,实施河湖滨岸生态拦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
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构建“一江两带”生态保护格局,打造“涪江生态绿色走廊”和“琼江乡村振兴走廊”,完善涪江岸线亲水工程和岸线绿化景观工程,建设游船码头和观景休闲平台,发展琼江岸线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努力创建琼江国家级示范河湖。加强观音湖湿地公园管理,严格落实《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将河湖生态保护工程与水文化相结合,依托观音湖文化旅游体验区,提升观音湖旅游度假区特色业态和服务品质,打造观音湖水上运动品牌、观音湖荷花节、环观音湖自行车赛等特色水文化产业。
专栏2水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一)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在遂宁经开区、射洪经开区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在射洪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二)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对船山(主城区)、安居区琼江干流以及射洪市流域、芝溪河、大英县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建设,安装在线视频设备,建立排污口台账。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安居区三仙湖水库、蓬溪县白鹤林水库等5个水库、射洪市乌龟堡等3个水库保护区划定、隔离设施建设、标识标牌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监测预警和生态防护林建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射洪市16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开展蓬溪县和大英县东山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生态防护林建设,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
(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对市河东新区、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遂宁高新区等境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进行改造;开展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安居区、蓬溪县、遂宁高新区、大英县、射洪市农村污水综合整治。
(五)海绵城市建设。对大英县城区内部分道路进行黑化和海绵城市改造及雨污分流;在蓬溪县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项目、海绵型道路与广场项目、海绵型公园项目、海绵型绿地生态修复项目、内涝治理项目。
七、推进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地下水环境
(一)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存在的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空间管控,鼓励土壤污染重点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减少土壤污染。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新(改、扩)建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企业用地土壤调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轮作休耕等方式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落实重点监管单位主体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对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以及地下储罐、运输管线、污染处理处置等设施,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制定实施具体整改方案。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提标改造。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统筹规划固废处置项目布局,优化区域处置能力,确保固废处置率达100%。加快市中心城区以及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等县(市、区)建筑垃圾利用处理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射洪市“互联网+”废电器电池集中回收等危废循环利用项目。推动船山医废处置中心技改和蓬溪医废集中处置中心等项目建设。
(二)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择优选择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种植种类。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鼓励有条件的辖区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存在的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空间管控,开展修复治理,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定期更新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合理规划地块用途和开发使用时序,在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提交审议前,依法依规完成相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土壤修复地块的后期管理机制。完成青龙橡胶、凯米特化工等4个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项目。推进安居区、大英经开区水气土协同预警项目,建成综合预警体系。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管控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建立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编制遂宁市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对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围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源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掌握地下水污染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加强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为重点,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鼓励有条件的辖区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活动。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以琼江、郪江流域为重点,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健全完善“市级督导、县级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工作网络,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压实地方工作责任。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加强秸秆收集利用等环节的补贴。统筹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
专栏3土壤和地下水保护重大工程
(一)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保护与修复,对四川凯米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设备设施拆除、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农用地污染防治,新建回收农膜基层点、集中收储中心,综合利用示范推广;新建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开展绿色防控,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中心,区域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站。对大英县垃圾渗漏液调节池四周实施防水导流沟、防水挡墙建设,开展复绿整治;对射洪垃圾填埋场修筑平台、盘山道、边坡排水渠与雨水边沟,对垃圾堆体进行最终覆盖及植被恢复。
(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与修复。开展遂宁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三)农业面源防治。在船山区建成智能生态立体养殖场,打造种养循环基地。
八、加强风险防范,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压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水利、应急、林业等部门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协调制度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完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论证体系、风险监管与监测体系、风险评价与惩戒体系。
以沿江化工企业和园区为重点,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开展涪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以涪江、琼江等重点河流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环境事件“一河一策一图”。
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对沿江石油化工、制浆造纸等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二)加强危废医废收集处置
优化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对产废企业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以及环境管理现状。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大型化工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园区等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保障已建成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对难以稳定运行的处置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或淘汰后新建。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统筹城乡医疗废物处置,各县(市、区)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他协同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
(三)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推进重金属重点行业整治和落后产能退出,建立涉重企业自评估制度。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加快推进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涉重金属企业搬迁或关闭。严禁在生态红线管控区、人口聚集区新(改、扩)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
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涉重企业管理情况、排放情况自评估,排查重金属排放情况,强化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等指标约束,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等为主要手段,对全口径清单企业进行分类,分解落实减排量,建立重金属减排工程项目库,落实减排类别和减排量,细化减排措施,实施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污染整治。推进电镀、电子等行业园区的建设,引导涉重金属企业入园,推进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国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中的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四)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湿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入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以旧换新试点。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开展风险指引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现场监督监管能力,实现所有涉源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
从严开展辐射安全监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使应急实施方案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及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等方式,使辐射安全从业者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继续得到有效保障。
专栏4生态风险防范重大工程
(一)应急能力建设。在船山区、射洪市开展突发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蓬溪县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乡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收集项目、蓬溪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第三方运营项目、蓬溪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容扩建改造项目;建设射洪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三)医疗废物处置。开展医废处置中心技改工程。
(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在射洪市开展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利用;在射洪市建设废旧钢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基地;在大英县新建集回收分拣、集散交易、示范加工、物流配送、污染治理、“互联网+”回收、公共服务等多功能一体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中心;新建大英县城镇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和再生利用系统;新建安居区建筑垃圾处置填埋场;新建射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在船山区循环产业园区内新建1座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生活污泥处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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