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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 | 江苏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2022-04-29 10:51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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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有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实录如下: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江苏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有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让绿色成为最靓丽的标识。2021年,我省的环境质量继续改善。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向大家介绍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钱江副厅长,自然生态保护处朱德明处长、水生态环境处张玉国处长、海洋生态环境处常新风处长、大气环境处王军敏处长、生态环境监测处滕加泉副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首先,请钱江副厅长介绍情况。

钱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记者朋友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下,全省PM2.5年均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首次降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以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持续提升,升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太湖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下降22.7%和13.4%,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为“良”。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由“中等”水平提升至“良好”水平。

一、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2.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O3、PM10、SO2、CO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NO2浓度同比持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7.1%,无劣Ⅴ类断面。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655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为92.7%,达到2021年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总体为Ⅱ类,稳定达到优级水平;长江主要支流水质总体为优,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占98.3%,无劣Ⅴ类断面。淮河干流年均水质为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Ⅳ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总磷和总氮平均浓度均为Ⅳ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沿线37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水量为71.7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7%。

近岸海域95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中,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7.4%,三类为8.1%,四类为2.8%,劣四类为1.7%。32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7.5%,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无Ⅴ类及劣Ⅴ类断面。

三、土壤环境质量。165个国家网太湖流域基础监测点中,157个监测点位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8个点位超过风险筛选值,但未超过风险管制值。

四、声环境质量。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上升0.5分贝。13个设区市中7个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其余6市为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6.9%和85.4%,同比分别下降0.6个百分点、上升3.1个百分点。

五、自然生态。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6,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范围在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良”。根据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到物种数6046种,其中动物界3390种,植物界265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物种89种。

我省境内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分别处于“良好”“中等”“中等”水平,共监测到淡水水生生物939种,其中着生藻类多样性级别为“丰富”,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为“较丰富”,浮游植物为“一般”。长江干流江苏段鱼类多样性呈逐步恢复的良好态势。

六、农村环境状况。全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5.3%。开展监测的1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

七、辐射环境状况。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66个国控点和22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长江、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电磁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坚决落实医疗废物、污水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底线。全省60家定点收治医院、29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15家处理涉疫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监管,做到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运处置“两个100%”。

我先介绍以上这些情况,详细的情况请大家参阅《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钱江副厅长。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来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一家媒体。现在可以提问。

随着气温的升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PM2.5和臭氧污染的双重压力,想请问一下,江苏省对此有哪些应对举措呢?谢谢!

王军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江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在空气的优良率、以及PM2.5的浓度方面,改善十分明显。但是正如记者朋友所讲的这样,近年来,空气质量改善过程中,PM2.5的改善虽然进步很明显,但是距离这个更高要求还有改进空间。同时,臭氧污染问题又更加突出,成为影响我省优良天数比率的一个主要因素。目前江苏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还是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今年,我们要把源头治理作为一个根本性举措,进行靶向管控和对症施策,系统性推进和实施“1+5”治气攻坚体系。

“1”是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今年将完成治气重点工程1.6万余项,全面推进结构调整以及工业源、移动源、城乡面源的大气污染防治,以污染减排支撑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5”是五个具体举措:一是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具体举措。二是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今年要推动制定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按要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实施“绿色车轮”计划,具体来说,今年将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万辆以上标准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7万辆以上。三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主要是对管控清单进行全面核实,优化应急管控工作,将减排措施具体落实到生产线,减排效果要可监测、可核查。同时要坚决落实豁免政策,确保符合豁免要求的企业享受环保“红利”。四是强化源头治理系列举措。按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加快推进全省135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审核。大力推进清洁原料的替代,推动钢结构、包装印刷行业实施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推动实施“绿屋顶”计划,今年要推进59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五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排放大户,通过煤质提升、原料替代,优化治理设施、工艺、运行状态等,实施优化减排。推动完成焦化、石化、水泥、玻璃等行业,以及工农业炉窑等重点设施(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项目2600项以上。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天气形势显示今年总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在防止汛期水质大幅波动方面,请问一下,咱们全省有没有提前布置一些相关工作呢?谢谢!

张玉国(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首先感谢你的提问。去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治污攻坚,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国考断面优Ⅲ比例提升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刚才钱江副厅长也介绍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水质改善成果仍然十分脆弱,汛期的污染强度大仍是制约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瓶颈。针对这个情况,今年我们采取了“七项措施”:

一是强化日常预警提醒。根据各地重点监测溯源报告、全省水环境形势的分析报告、日常监测的预警以及遥感监测等,我们发现问题,提前发预警函提醒地方抓好整改。

二是开展降水过程强度污染分析。这块是个新的工作,是生态环境部今年布置的新工作。我们组织各地开展强度分析以后,根据分析结果,把污染强度大的问题通报给地方,指导地方更加精准地管控断面,还有污染源。

三是开展排涝泵站拦蓄污水专项整治。今年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对近两年汛期水质下滑比较明显的国省考断面,组织开展了上游10公里排涝泵站的拦蓄污水的专项排查、专项监测、专项溯源、专项整治。这一块,力求把问题在汛期来临之前解决好。

四是加快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去年我们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池塘养殖尾水地方强制性的排放标准》,要求所有的新(改、扩)建的池塘严格执行我们出台的标准,对于现有的养殖池塘要进行生态化改造,确保养殖尾水全部达标排放。

五是联合推进农田退水污染治理。有三句话,农田退水,退水不直排、尾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围绕这三句话开展这项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召开了部署会,向全省推广南通海安先进做法,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加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补助力度,进一步推动农田退水的污染治理。

六是推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这块工作,我们正在积极推进。我们和省住建厅联合,正在制定一个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同时加快制定标准,按照新(改)建、分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进一步削减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的负荷。

七是推动工业废水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业废水由于成分比较复杂,含有毒有害物质,一般情况下,引进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门处理。今年我们准备下功夫,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进行评估,如果说现有已经接入的,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退出;如果是符合要求的,接入的排放要符合主管部门包括环保部门的要求。国家今年出台了新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排放含有重金属的、难降解的废水、高含盐废水,明确要求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我们也正在制定实施意见,分流域分时段推动全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

近年来,我们经常看见在抖音、媒体公众号和朋友圈里,大家经常晒出江豚戏水的照片,这说明“水中大熊猫”越来越多了。这是不是说明生态环境在不断向好?我想请问一下,生态环境保护在生物多样性上有哪些具体做法和成效?谢谢!

朱德明(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首先感谢中新社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继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之后,生态环境领域又一个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去年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生物多样性新闻发布会上,我曾向记者们展示过二组照片,其中之一就是有关长江江豚。省监测中心通过环境DNA技术,对长江江豚数量、出现频率和活动范围等作了监测评估,加上长江十年禁捕成效,江豚栖息地质量大为改善。现在发现江豚检出的频率、范围等均出现明显转好的趋势,这也就增加了给公众看到的机率。可以这样来比喻,江豚这个“明星”,原来只是科学工作者能看到,现在只要你关注,普遍老百姓也能看到,江豚“曝光率”显著增加。

现在不仅是江豚数量,其它物种数量也在增加。根据我省已经完成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来看,能记录到的生物物种数量在增加。这主要得益于环境质量在改善,生态系统在优化。前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生态系统恢复一个重要指标是看生物多样性是否得到改善。水清了只是一个表象。被人们称之为“微笑天使”的长江江豚已经成为极度濒危物种,江豚数量的恢复要靠长江生态系统整体性修复。只要生态系统整体恢复,生物多样性就肯定会改善。

这个月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这是我省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出台的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文件。重点构建“1+8+N”的生物多样性工作体系。“1”是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目标。“8”是明确8个重点工作任务方向: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评估、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N”是提出若干具体方案或措施。如加快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研究制定,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发布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等等。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即将到来,今年国家确定的主题是“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我们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江苏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同时将在扬州市举行全省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到时欢迎各位媒体界朋友光临指导!谢谢大家!

为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的考核目标,实现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想请问,全省在近岸海域污染治理上有哪些新的举措?

常新风(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感谢记者的提问。江苏海域位于我国沿海中部,海岸线长954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我们地处长江、淮河、沂沭泗等流域性河流的下游,而且我省以滩涂为主,平均水深浅,环境容量小,扩散条件差,这种自然禀赋使得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更大,任务也更艰巨。

“十四五”期间,为完成国家下达的水质目标任务,我们将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启动综合治理攻坚战,在沿海地区建立“9+2”攻坚体系,具体来说就是实施九大攻坚行动和两项建设任务。

九大攻坚行动:一是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行动。目前我省已经率先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后续将重点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形成“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入海河流的水质改善行动。深入实施《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总氮、总磷等主要入海污染物专项削减工作。对主要入海河流和重点污染海域逐一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行“一河一策”“一区一策”。三是沿海城市污染治理行动。全面摸清沿海地区氮磷排放底数,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氮磷排放管理台账,实施沿海地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的限值限量管理。四是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稻田退水循环利用生态化改造试点,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五是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在工厂化养殖区建立养殖池塘水质实时监控体系。加快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在养殖集中区推进“绿岛”建设,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六是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健全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推动“船-港-城”全过程衔接和协作,分批分类开展渔港环境的综合整治。七是岸滩环境整治行动。在沿海地区建立健全网格化岸滩垃圾清理制度和“海上环卫”制度,增加岸滩垃圾收集设施投放,开展重点海湾海洋垃圾专项清理工作。八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巡查等手段,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管,逐步建立贯穿问题识别、方案制定、过程管控、后期管护和成效评估的技术规范。九是流域海域统筹治理行动。将加强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推行省内跨界断面水质异常上游责任举证制度,增强上下游治污的合力。

两项建设任务:一是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将开展海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沿海地方应急能力和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打造辐射我省近岸海域的突发环境事件6小时应急响应圈。二是美丽海湾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滩净型、生态型、亲海型等不同类型的“美丽海湾”试点建设,在年内将完成2-3个“美丽海湾”试点建设项目。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想问一下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和“十三五”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和亮点?谢谢!

滕加泉(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谢谢这位记者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注。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与“十三五”相比,我们觉得三个方面有大的变化:一个是拓展了监测网络的广度;第二,拓展了监测的领域;第三个,实现了监测手段的智能化。

一是监测网络拓展了广度。建成了“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21年,地表水的水质自动站数量达到802个,覆盖长江、太湖、淮河以及重要饮用水源地、重点的省级市级的交界断面,实现全覆盖。国考段面达到211个,与“十三五”相比翻了一番。空气自动站数量增加至199个,在“十三五”期间建成2016个网格的PM2.5网格化基础上,去年建成有2056个测点的国内首个省级智能化VOCs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全省158个工业园区也完成了水站、气站一些建设工作,为工业园区的限值限量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是扩展监测的领域。“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覆盖海洋、地下水、水功能区、农业面源、温室气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去年,我们还出台《江苏省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全省碳监测体系也初步形成。出台《江苏省生物多样性的观测能力(一期)建设方案》,将有力提升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同时利用先进环境DNA技术,在长江干流江苏段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围绕抗生素、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开展研究,拓展环境与健康监测新领域。

三是监测手段更加智慧。在自动化监测基础上,向智慧化迈进。高标准建设完成集“监测、监控、执法、执纪”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汇聚全省210个国考断面、655个省考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和土壤的详查点信息;集成全省约20万家的监管对象“一企一档”信息,1.2万家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实现省级联网,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量、用电、工况、视频监控等信息公开开展分析,实现“自动关联-问题发现-实时预警-线上交办-跟踪调度-督查销号”全闭环智能化管理。今年,生态环境部还将我省列入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将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现代化实现。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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