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通过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等多种方式,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目标到2025年,重点“两高”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详情如下: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
黔府办发〔2022〕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导全省做好“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加快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得到有效遏制,能耗强度下降和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目标要求。到2022年底,有效杜绝“两高”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到2025年,重点“两高”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两高”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严格甄别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各地在项目立项(备案)和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按照以下五种情况严格甄别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一是未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违规核准(备案)的;二是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三是不符合区域或流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的;四是未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不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五是产业已饱和的行业未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产品设计能效水平未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
四、严格项目核准(备案)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符合园区管理规定。对项目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一律禁止投资新建,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于产能严重过剩或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行业新上项目,要落实等(减)量置换要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省投促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论证。各级核准(备案)部门要充分衔接国家和省级产业布局规划、产能指标、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用地指标、用水总量指标等,结合本地区实际,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严禁项目盲目上马。(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三)加强部门间和系统内协调沟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新建和扩建项目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不得超越权限。各地核准(备案)的项目清单要按季度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能源、投资促进等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共享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办理、用地手续、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招商引资等情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投促局)
五、严格项目节能审查
(一)明确节能审查权限。新建、扩建“两高”行业中年新增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的项目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改建和技术改造“两高”行业中新增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的项目节能审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新增年综合能耗1000吨—3000吨标准煤(当量值)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权限分别负责,县(区)严禁越权开展节能审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月定期互通节能审查信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严格执行报送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黔节能减排办〔2021〕1号)要求,新增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新建和扩建项目、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充分论证评估后分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节能审查。(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行能耗等(减)量替代。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科学确定能源消费增量目标,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新上项目新增能耗超过增量目标的,项目节能审查要同步报送能耗等(减)量替代方案。(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严禁未批先建。严禁项目未开展节能审查开工建设。对于存量未批先建未投产项目,要立即停工并按程序开展节能审查;对于未批先建已投产项目要立即停产并开展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要求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复产。(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严格项目环评审批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扩建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新建、改扩建化工类项目必须进入已认定的化工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局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项目应按照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三)合理划分事权。省生态环境厅应加强对基层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降低审批要求。(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严格能耗强度约束性要求
(一)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能耗强度下降是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各市(州)要大力推动“两高”行业节能降碳,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在五年规划期内完成全社会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强预警研判。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季度通报各市(州)能耗强度下降情况。对能耗强度下降严重滞后的市(州),要暂缓项目节能审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强化在建项目复核评估
(一)全面梳理在建项目。各市(州)定期梳理排查在建项目,形成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开展复核评估。各市(州)要逐一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复核节能审查、环评、用地、施工许可等情况,对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落实要求不力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定期上报项目清单。各市(州)每季度末将在建项目清单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强化拟建项目论证
(一)科学招商引资。招商引资要充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能效水平、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容量、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产业增加值、产业链供应链等要求,科学招商、绿色招商,严禁盲目招商。(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投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稳妥推进项目建设时序。各地要加强统筹,重点结合能耗强度下降情况,科学稳妥推进项目建设时序,严禁“一窝蜂”上马。(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强化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挖掘
(一)全面梳理存量项目。各市(州)要全面梳理存量项目,形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深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各市(州)要逐一对存量项目排查评估,有节能减排潜力的要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要加快淘汰。(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一、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节能监察。加强存量项目节能管理,强化年度节能考核。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按年度对企业能耗水平执行情况、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等开展专项监察,强化日常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市(州)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夯实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健全精准计量监测机制,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严格落实信息报备制度,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备审批、建设和监管(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十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严控“两高”项目,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和节能审查经费投入,坚决扛起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产业能源结构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执行效力。对落实政策不力、投资管理问题较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依纪依法进行约谈通报,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州)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统计部门要做好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严把数据审核关口。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投促局、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审计厅)
本意见所指“两高”行业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重点管理的“两高”项目是六个行业中年综合能耗在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4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两高项目。两高项目的范围按自治区印发文件目录执行。所指的主要污染物为国家试行总量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
为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两高”项目评估论证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替代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其中两高项目包含石化、化工等八大产业分类,详情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两高”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两高”项目用能管理若干政策措施》,不仅要求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应按照中省布局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引导能耗较大的新兴产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进行产能置换。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优化调整两高项目范围,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优化调整两高项目替代比例,优化调整两高项目窗口指导制度,合理确定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标准。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
近日,河南发布2023年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涉及钢铁、化工、焦化、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修订形成了《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同时移交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严肃、精准、有效追责问责。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追责问责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保留实施和关停退出“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的公示》,全省共700个两高项目得以保留实施,而关停退出的两高项目则有62个。关于继续保留实施和关停退出“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的公示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11月22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焦化产能置换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严控焦化行业新增产能,焦化项目建设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为保障云南焦化产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全省产能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11月4日,山西发布《山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试行版)》。山西两高项目目录共包括六大类,涉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万吨标煤以上。详情如下: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地方政府确认、“四进”工作队核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公示山东省铸造熔炼
3月27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明胜在总部会见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就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交流。王新伟感谢国家电投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他表示,希望双方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型储能开发、城市绿能交通体系建设等领域加强合作,助力沈阳碳达
3月19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清洁能源发电占比逐步提高。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平均水平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扎实推进碳排放配额履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情况。主持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肖永涛先生,应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低碳体系等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推
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提出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持续
3月20日,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岳阳市岳阳楼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工业企业用能效率稳步提升,能源转型成效初显,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高,能源消费强度与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积极构建有色金属产业新发展格局。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和建设制造强国重要支撑,也是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面临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全面推动绿色布局,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积极稳妥推进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也是制造业二
近日,广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以数字电网推动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电网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坚强主网架,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积极接纳区外清洁能源送入,保障本地新能源机组应接尽接、全额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沪府办〔2024〕8号),以提升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数据采集、评价认证和专业服务,拓展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上海市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其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和诊断,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加快先进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建设,扩大绿色能源供应,培育壮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提出了摸排推介节能技改项目、加大绿色融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银企对接服务等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主要围绕能效提升、能源低碳化利用、节水、资源高效利用、节能环保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地、州、市工信局,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各有关企业:为贯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研究部署美丽辽宁建设相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
3月2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集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的函。指用于确定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是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的依据和标准。本市碳普惠方法学分为减排项目方法学与减排场景方法学,减排项目方法学是开发碳普惠减排项目和核算减排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审批,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冀
当前,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文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议题。面对这一全球性挑战,需要汇聚世界各地的智慧与力量,坚持长期、系统性的绿色低碳发展,在此之中,全球工商业的积极参与和价值贡献至关重要。作为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成员、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四次工业革命产业联盟会员、可持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我省代表委员展开热议——执“绿色”之笔绘发展画卷白鹭在海口市东寨港湿地觅食、翩翩起舞。海南日报记者张茂摄海南日报特派记者刘晓惠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
近日,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减排等工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推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电力如何助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我们就此话题采访了一些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助推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作为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近年来,景宁围绕“民族+生态”的地域特色,聚力产业培育,走出了一条“生态经济化、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