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2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通过加大节能监察力度、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严格项目审核审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详情如下: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广东省税务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22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代章)
2022年5月7日
广东省2022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行业已整体退出,不再列入),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能耗方面(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按规定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开展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等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省级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和日常节能监察,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依法公开监察结果和公布违规企业名单,督促违规企业整改落实。加强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和规范标准建设,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
2.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对重点行业中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淘汰类的产能,按照《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9)等要求,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3. 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依法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1. 严格项目审核审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涉及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批准入监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聚焦重点行业,强化生态环境管理和帮扶。
2.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定生态环境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和年度执法计划,聚焦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断面攻坚、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拓宽抽查范围,不断强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信息公开。强化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积极部署安装联网工作。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违法行为,加大排污许可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3. 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分别不同情形,依法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质量方面(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 严格生产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钢筋、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申请企业,一律不予受理生产许可申请。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公开企业获证情况,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
2. 加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加强建筑用钢筋、水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检查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建筑用钢筋或水泥,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的建筑用钢筋、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 依法处理质量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
(四)安全方面(省应急管理厅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1. 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监管档案,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广东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粤安〔2020〕8号),依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园区承接落后产能。
2. 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等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计划和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组织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3. 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五)技术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 认真排查和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按照国家下达的2022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结合电力热力供需形势,按照延寿运行、“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和关停拆除等需要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稳妥有序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落后工艺装备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落后产能,要立即组织淘汰。开展已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复查和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确保落后产能没有恢复和不能恢复。
2.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粤府函〔2017〕263号)要求,落实省有关部门分片区负责和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用电、税收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按照《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等要求,加强专用设备的登记管理,对取缔中(工)频炉后私自新上电弧炉的行为开展整顿,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不锈钢、工模具钢的行为,防止假借铸造和特钢等名义生产“地条钢”。
3.依法关停落后工艺装备。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省市县和省有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握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部署年度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常态化执法和部门间联动,主动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三)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统筹用好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化信贷、价格政策、土地政策、职工安置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转产转型。
(四)做好信息公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光违法单位和行为。要在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公布对超标排放企业的处罚信息。
(五)畅通举报渠道。省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对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的“地条钢”举报热线,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置换省级举报平台、省“12345”平台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举报热线的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平台依法依规受理投诉举报,按职责分工加大举报核查处置力度。
四、工作进度
(一)部署阶段(4—5月)
4月底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2022年度具体工作。
5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研究制定本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执法监管阶段(全年)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规定,聚焦重点行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要按规定做好落后产能退出的验收、公告和档案保存工作。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依法依规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广东’网站等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领域,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三)总结阶段(6月、12月到次年1月)
2022年6月前、12月前,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将各自负责领域内的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动联系,共享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
2023年1月10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2022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1月底前将2022年全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此次扩容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体系,预计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增加约30亿吨,使碳市场管控范围扩大至全国工业领域碳排放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一年前,当预期2024年光伏产业链价格曲线时,或许未曾料到,已“跌跌不休”一年的价格仍旧会“俯身下冲”。当一次次冲破企业的“警戒线”,甚至全数企业的“成本线”,成本倒挂之下企业大面积亏损,价格何时触底反弹呢?再“腰斩”回看2024年光伏产业链价格,仍然离不开一个字“跌”。硅料环节,多晶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12月31日,湖南醴陵市人民政府印发《醴陵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完善分时电价政策,落实“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按照实际情况加大对购买新能源车辆的补贴力度,支持新能源车辆充电、停车。支持工业企业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26日发布关于征求《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正文、附件两部分,正文含三个版块,分别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总体目
12月18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印发《毕节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全市不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NOx和VOCs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975吨、230吨。全文如下: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2月16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遵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8%,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0日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平稳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常态化错峰生产,鼓励产能优化,支持水泥企业开展产能优化对接工作
日前,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随文发布安徽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共80家。详情如下: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5年版),包括622家单位,其中新进单位77家,退出单位97家。详情如下: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5年版)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节能中心,各重点用能单位
“新时代,新梦想,新征程”,2024第五届新疆国际节能环保博览会;新疆国际新工业博览会;第三届新疆城镇供排水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博览会将于7月11日至13日(周四、周五、周六)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举办。核定展览规模21000㎡,近300家展商集中亮相,观众预计达15000人次
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云南省玉溪市太标钢铁有限公司烧结烟气深度治理及脱硫、脱硝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在云南省玉溪市太标钢铁有限公司120平方米烧结机现有机头干法电除尘、湿法脱硫环保系统基础上,建设烧结机烟气二级脱硫、深度湿法电除尘、脱硝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今年,各地在能源电力领域都有哪些重要工作部署?我们整理了国家电网公司供区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一起来一探究竟吧!碳达峰、碳中和北京:完善减碳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绿色企业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7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提出,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的原则,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省工信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申报要求包括:绿色工业园区。组织本地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应是以产品制造
2025年,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出台2025年度碳达峰碳中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我区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情况的公告,根据监察结果,新疆6家电解铝企业2023年度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分别为: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3440千瓦时/吨、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13430千瓦时/吨、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13428千瓦时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李天威首次以大气司司长的身份亮相发布会,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主题介绍有关工作。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公开资料显示,李天威,197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作,2015年1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2月7日,2025年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4年工作,深刻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7日发布广西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提出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强化技术政策帮扶、健全服务保障措施等5大类共20项具体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广西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