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造假案(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类)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6日,新京报等媒体刊发环境检测机构造假的相关报道,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因涉嫌环保数据造假被曝光。该报道迅速在多种平台被多家媒体转发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当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全程配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对该公司相关监测报告、原始记录及监测仪器设备等实施查封,并展开调查。
期间,生态环境部及省、市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逐级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太原市人民政府牵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检察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公安局五部门联动,组成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数据造假联合工作组,组织1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公司2021年3月起至2023年10月期间的两千余份监测报告进行全面线索排查。同时,五部门抽调骨干执法力量组成外派督查组和8个现场执法组,分别赴吕梁市、忻州市、太原市的涉事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确定违法金额并将全部证据材料移交司法机关。
【查处情况】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通过人为干预,缩短采样时间得到噪声监测数据、未开展现场监测或未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出具部分数据、现场修改采样时间、修改水质采样记录表、样品交接流转记录等行为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该案处理结果如下: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涉嫌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立案侦查;12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该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2024年9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该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并处2万元至5万元的罚金。
【启示意义】
在本案查办过程中,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监察机关、法院五部门首次联合办案,共同谋划,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执法职能和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审判机关审判职能,从不同层面严厉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净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监测数据市场,提升公众环境健康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二 太原某煤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案(污染犯罪类)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13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古交分局(以下简称“古交分局”)接古交市公安局线索推送,有人在古交市东曲街道西岭头村南约1000米的荒沟内倾倒灰色泥状物质,涉嫌污染环境。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古交分局执法人员与公安人员立即抵达现场,并开展调查。经过现场勘察及调查取证,确定这些物质为太原某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旧钢丝绳、废皮带、井下料渣等煤矿废弃物,倾倒者为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并与太原某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清运处理协议》的古交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上述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倒于古交市西岭头村公路旁河道内并掩埋,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现场进行勘察并拍照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涉案人员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调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垃圾清运处理协议等证据,与公安部门共同展开调查。
【查处情况】
古交分局接线索后于6月13日予以立案,与公安部门共同展开调查,调取并固定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及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49万元罚款。
7月30日,古交市公安局委托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古交市东曲街道西岭头村沟内倾倒的灰色泥状物质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晋环司鉴〔2024〕鉴字第312号)认定,上述随意倾倒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达到405万元。对宋某某等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倒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违法行为,古交分局于8月22日将该案移送古交市公安局。古交市公安局已对太原某煤业有限公司、古交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涉案人员宋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罪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启示意义】
古交分局执法人员接到该线索后,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既对倾倒行为的委托方太原某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又对倾倒行为并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司法移送,与公安人员精妙配合,协同作战,快速度还原案件事实,充分彰显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
案例三 张某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非法采石造成生态破坏案(新领域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类)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山西省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娄检刑行意〔2024〕5号),反映“张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案件线索。4月22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以下简称“娄烦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发现张某在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法开采山石,现场堆存石料约20000立方米,开采面积约3000平方米,造成大面积植被和生态破坏。
【查处情况】
山西省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3月15日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娄检刑不诉〔2024〕10号)。娄烦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对张某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石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启示意义】
该案是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林草行政执法衔接后的第一起案件,是司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行刑反向衔接的典型案件。该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反向衔接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
同时,该案是林草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线索移交的有效探索,充分体现了执法力量的集中整合,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增强执法的权威性。两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共同管辖领域的联动执法,降低了执法成本,形成执法合力。
案例四 太原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非现场执法类)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22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数据系统远程发现,太原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21日废水出口两项污染物日均值超标。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单位因PAC药剂储备不足,冬季大雪高速封路未及时运达药剂,导致2024年2月21日上午11时高效池翻泥情况严重,出水带泥,废水排放口COD在线数据为52.808mg/L,超标32%,总磷在线数据为0.652mg/L,超标63%,确认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7),对该公司罚款38万元。
【启示意义】
本案通过自动监控数据系统远程发现排污单位超标排放行为,采取现代化科技手段精准发现问题,依据监测数据依法立案处罚,极大地提升了环境监管的效能。通过发现的问题,帮扶排污单位正视管理漏洞,提高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意识,重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生产和管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1起水污染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广元市某公司利用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4年7月9日,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住建局转办的长滩河河道环境污染问题,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元市某公司经营的煤炭洗选厂开展突击检查。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7日发布广西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提出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强化技术政策帮扶、健全服务保障措施等5大类共20项具体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广西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效能,立足执法普法,服务企业,将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示范、导向作用,现将2024年合肥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肥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夜间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运用,严格落实系统识别、线索派发、专班分析、现场核查等流程,依法查处了一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违法犯罪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8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
6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合计补助419005万元,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通知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
6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合计补助419005万元,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通知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案件,经核实,有明确的违法主体,生态环境违法事实清楚的,可以挂牌督办:(一)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二)造成重点流域、区域、海域重大污染、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是指生态环境部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公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案由农林生物质发电是新能源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自2006年首个项目启动以来,历经19年的积累与发展,如今装机容量已达2000万千瓦以上,遍布全国500多个县市,行业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产业链上下游关联着数百万人口的生计,其细分领域位居全球第一。生物质发电既是新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月2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2024年绩效A、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湖南省2024年审定新增A、B级及引领性企业8家、55家、26家,合计新增89家。湖南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17家、B级企业80家、引领性企业36家。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2024年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及
1月13日,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福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评价企业评价结果的公告》,国能连江公司获评“福州市环保诚信企业”。此次评选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依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工作期间,该公司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细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深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16日,国家电投招标平台发布《阳曲县泥屯镇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远景能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20800万元,折合单价为2080元/kW(按招标容量计算)。详情如下:阳曲县泥屯镇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1日,荆州经开区绿色低碳微电网及配套储能设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荆州经开区绿色低碳微电网及配套储能设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项目业主为荆州市荆开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拟在荆州市经开区共42个企业内建设250MW/500MWh储能系统及微电网系统,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在SNEC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览会的舞台上,隆基绿能再度成为行业焦点。骄阳似火的六月,这场盛会见证了光伏行业的蓬勃发展,也让建筑光伏这一热门领域大放异彩。展会现场,LONGiHiROOFS与隆基隆顶5两款新品首次公开亮相,吸引众多观众驻足。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产品特性与优势,直观
大唐集团近日发布【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全厂供热优化改造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善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16735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联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391885.00元。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近期对新型储能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太原市6个项目入库,总规模超110万千瓦。分别为:中广核阳曲县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100MW/200MWh(一期)工程项目(娄烦县)、娄烦县云顶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娄烦400MW/800MW储能项目、玖方古交共享储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5月30日上午,为全面掌握我省煤电油气运行业运行情况,统筹做好促进行业发展与能源保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省煤电油气运行业运行分析座谈会。山西焦煤集团、晋能控股集团、华阳集团、潞安化工集团,国网山西电力、山西国际能源集团、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山西石油分公司、华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