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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全面绿色发展
(一)建立“两山”转化黄山路径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转化路径。践行“两山”理论,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不断提升生态资源价值和资源转化效益。结合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提升精致特色农产附加值,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促进以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为特征的产业结构和绿色消费。围绕绿色高质量发展与大健康生态产业发展方向,为人才搭建对应的企业项目开发或者产品研发的平台,为“两山”转化提供智力支撑。
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黄山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区四县全面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力争3~5个区(县)获得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命名。同步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争取实施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一批试点工作,高标准建设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加快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步伐。加快生态产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发展,提高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实现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修复与生态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立足黄山的生态和区位优势,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挖掘力度,开发高附加值的生态农产品,形成面向长三角市场的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以绿色民生福祉需求为导向,提高全民健康服务和良好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和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型、清洁生产型、清洁能源型产业。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加快建设杭黄绿色产业园。综合健康与生态产业发展基础,打造具有黄山特色和国家水准的生态品牌,结合黄山实际,加大环保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制定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加快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落户黄山,做大做强。
(二)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保护优化国土空间。严守“三线一单”,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空间和开发强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实施对重点化工园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试点推行“田长制”。到2022年,全市耕地质量提升0.3个以上等级。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兼顾生态要求。规范市场准入条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抓好已有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力度,积极发展以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汽车电子产业、歙县徽州区循环园区化工新材料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推进污染物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改造。以绿色制造为引领,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实现,推动新材料产品结构不断向节约型、清洁型发展,技术结构向前沿型、实用型发展,重点开发高性能化、专业化、绿色化的产品。持续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调整淘汰力度。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茶菊加工燃煤替代。持续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突出抓好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停止审批。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光伏工程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和完善以电代燃料和农村新能源推广体系。加快能源电网建设,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天然气管道及相关配套工程,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在新建和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高效的除尘设施。进一步提高制造业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
(四)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转型
依托黄山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建设城市绿色物流、绿色公交体系。完善黄山市绿色智慧公共交通体系。加快黄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交通中新能源车辆占比,2022年前基本实现公交新能源化。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加快国三标准及以下老旧车淘汰,持续实施出租车、柴油重卡“油改气”,采用低氮天然气替代。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快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深入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城市和农产业适应能力。
(一)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确定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重点任务,加强任务分解及实施考核。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建设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体系。明确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规范标准,做好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
推进循环低碳发展。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运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打造节能低碳高新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着力构筑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新优势。
加强森林湿地固碳。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固碳能力。全面实施林长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突出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全市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全面停止采伐。加快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等项目建设,严格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强化湿地固碳能力,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深化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碳中和示范园区试点、近零碳排放景区建设,争取建设长三角森林碳汇交易中心,探索森林碳汇交易,为全国旅游城市低碳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三)推广绿色低碳健康生活
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围绕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标准划分、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清运方式探索、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工作。
推广“生态美”超市。完善“生态美”超市体系架构,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兑换)体系,建立“绿色账户”信息化平台,重点推进积分体系的完善,加强对公众绿色生活的引导。引入企业主体,打造绿色农产品联合品牌,在“生态美”超市信息平台中扩展网上绿色农产品展销、交易功能,优先支持“绿色账户”积分高的用户。推广城区版“生态美”超市平台,探索“绿色账户”等激励措施。
开展“绿色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全市各类群体广泛参与“绿色创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拓展“绿色机关”“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等创绿活动。到2025年,8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城乡家庭、学校、社区、酒店达到绿色建设要求,25%以上的大型商场建成绿色商场。
(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
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增效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将温室气体,特别是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形成完整有效的日常监管体系。制定和建设切实可行的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做好应急气象服务。加强跨区域气候变化合作。
五、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按照一体化共同保护和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要求,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共同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打造生态补偿全国样板。
(一)加强生态环境共治
协同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共同编制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促进跨界水体水质稳定达标保持优良。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联控、固体废弃物联防联治。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平台和项目共同投入机制。加强流域环保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下游共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加强技术合作,实施氮磷养分生态拦截工程,推进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对受侵占的岸带空间清退整治,恢复江岸带面源净化功能,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加强湿地保护和森林抚育,构建新安江生态廊道,强化松材线虫病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执行禁(休)渔制度。
统一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强排放标准、产品标准、环保规划和执法规范对接。创新跨区域联合监管模式,实施区域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全流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黄山和杭州市联合监测、汛期联合打捞、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机制。建立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和监测网络体系,实施联合监测,推进数据共享,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涉水事务监管。
强化基层参与共同保护。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公布试点工作动态。同时通过相关网站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征求意见活动,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新安江保护的积极性。制定乡村村规民约,形成由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民间社会规范。
(二)助推流域产业共兴
协调环保准入标准。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上下游产业发展的同一准入要求,对上下游产业约束标准差异情况开展论证,统一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环境管理促进产业转型。
共推优质产业发展。借力全面融杭接沪、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黄杭“1+9”战略合作为重点,聚焦数字经济、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全面深化与杭州都市圈城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共商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流域产业共兴。
提高园区环保水平。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管控,开展园区化工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截污纳管清洁化、循环化改造。针对存在排放超标问题的园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企业监管。积极推进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使沿江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完善园区沟渠河(湖)长制,强化巡查,健全长效机制。
(三)促进生态红利共享
建设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水、矿产、森林等领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形成生态产品产权制度。完善生态产品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研究建立科学公允的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方法。建立流域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加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机制,深化新安江流域排污权交易,推进水权和林权交易平台试点。
推行多元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水环境生态补偿,充分体现水资源价值,统筹考虑流域生态保护成本、环境治理成本、发展机会损失成本等因素,按照优质优价、成本共担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探索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公益林、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湿地、重点生态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以建立常态化补偿机制为目标,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的损害赔偿机制。
专栏1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重点工程
(一)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工程
实施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强化松材线虫病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共同编制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统一的环境保护、环境整治、产业准入等标准。实施氮磷养分生态拦截工程、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项目。
(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以新安江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的地表水水质类别作为补偿考核标准,在新安江全流域、分区段实施上下游生态补偿,提高生态补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拓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争取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国家渔业资源保护补偿。完善公益林、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健全区际利益补偿,通过对口协作、技术支持、产业转移、人才交流、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三)生态经济合作平台建设
依托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筹办“绿色达沃斯”,努力把论坛打造为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合作交流平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绿色产品研发展示平台,环保、节水、有机等绿色产品与技术推广交易平台。
(四)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
积极布局和发展环境敏感型产业,聚焦数字经济、绿色食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开展上下游合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园、静脉产业园等园区间战略合作,共同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加快杭黄绿色产业园建设。推广原生态种养模式,壮大茶叶、徽菊、干鲜果、泉水鱼等生态型现代农业,打响“田园徽州”绿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平台。
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1.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做好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开展臭氧污染成因及治理措施专题研究,制定联合防控方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臭氧重要前体物VOCs治理,落实全市NOx和VOCs排放量削减任务。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实行新增VOCs排放总量、细颗粒物与臭氧浓度联动管控。深入开展VOCs走航监测,进一步完善臭氧污染应急响应措施,深入研究气象条件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不断提高臭氧污染防控能力。持续抓好监测监管任务落实,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
深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参照国标《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源头替代。加大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一企一案”综合治理成效的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对“三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废气处理率)低下的企业全面进行提升改造。
进一步加强NOx减排。推动园区生物质锅炉和烘干炉淘汰升级,做好工业源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煤改气”步伐,已有天然气管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推行燃煤锅炉改天然气、改生物质。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控制。聚焦国三柴油货车开展污染治理,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到2025 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六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滚动实施10 年以上汽油车限行,力争到2022 年基本淘汰2012 年及以前老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公交车为新能源公交率达100%。加快提升港口物流、渣土及建筑材料运输、公交及国有企业所属车辆提高行业准入,积极推进国四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严格实施机动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在用汽柴油车排放限值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控。到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I/M站制度,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理。持续加强路面行驶柴油车遥感监测执法,同时对全市区域内的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依法查处驾驶排放不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强化重型柴油货车、农用车、柴油三轮车进城管控。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持续推进扬尘等面源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全面加强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制定专项实施计划,组织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强化禁烧禁燃放管控。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禁燃放管控。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
明确职责,多部门协作,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对交通噪声、区域噪声、夜间噪声污染进行综合防治,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5.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联合监测、数据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机制。提高预警、应对和响应区域应急联动能力、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定期组织会商,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的原则,积极推进常态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建立健全跨区域空气质量会商机制,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提升。
专栏2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一)NOx深度治理工程
实施全市农村茶叶综合加工煤改电项目。推进祁门县燃煤锅炉提升与改造工程。黄山高新区开展园区现有生物质锅炉淘汰升级,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
(二)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程
实施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提升项目,开展屯溪区九龙喷涂中心废气治理、屯溪区九龙园区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歙县和徽州区循环园工业废气、VOC及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工程、歙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园区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集中治理提标改造工程。对黄山高新区印刷、家具、汽车零部件等有喷涂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处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二)持续做好水生态环境治理
1.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
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持续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重点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继续实施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工程。提升基础设施,强化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监管。
新安江流域:祁门、休宁境内段主要采用控源截污和生态缓冲带恢复的方式,提高生物完整性指数,加强水源涵养,保护重要敏感生态空间;屯溪城区段主要开展污染源治理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歙县段主要实施截污纳管、农村生活源防治、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氮、磷拦截。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黄山市船舶污水上岸设备提升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建设。
阊江流域: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防范水质污染风险;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积极开展水生态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推进阊江流域生态共建。
太平湖流域:严格控制沿湖开发利用活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高运维水平;建设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监测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消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加强主要入湖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2.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加快补齐老城区、部分县城、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开展中心城区、各县城老城区雨污管网问题排查,实施市政雨污管网病害点整治修复,加快实行雨污分流,完善排水管渠。全面排查整治排放超标园区内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完善园区雨水排口监测和监管体系,防止污水通过雨水排口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3.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加快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高水耗工业企业监管。加强月潭水库、丰乐水库等电站水库的生态流量科学调度与有效监管。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保障。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月潭水库水资源合理利用。
4.积极开展水生态修复
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要求,对重点河湖组织开展水生态调查,实施水生态评价;对新安江流域、太平湖流域、阊江流域的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其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生态空间,实施水生态恢复;对重要河段实施清淤疏浚、控源截污;全面落实重点水域禁捕措施。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因地制宜综合清淤、生态拦截等措施,实施占川河、梅溪河、下庄河﹑资源溪﹑颖溪河、倒湖、丰溪河良好水体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唐模古村、黄山高新区农村地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
(二)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采用护岸、生态缓冲带、生态浮床、梯田超滤净化等方法,实施朱村河、桃花岛、珮琅河(屯溪区段)、丰乐河(郑村镇段)、金东河、文闪河、横江黟县渔亭段、阊江流域祁门段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流湿地生态功能。
(三)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综合雨污管网改造、面源污染治理、岸带整治及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整治,对丰乐河、徽州区城东片区水体、大洲源流域、昌源河深渡段、阊江河、阊江流域祁门段实施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
(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凫溪河小流域、文闪河箬坑小流域溶口乡严潭河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三)加快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1.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实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分级和分类管理,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网络。加强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管理,防范人居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企业危废监督检查,加强土壤工业污染防控。以土壤安全利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危废集中暂存点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危废处置难的问题。
2.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
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区域(重点企业原场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到2025年全面完成疑似污染区域调查评估工作。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持续加强对土壤和农产品的采集和送检,推进检测体系建设。对全市受污染耕地展开治理和修复,到2025年,超筛选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对重点园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区域加强监测监管。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开展风险管控。到2025年,超筛选值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
3.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地下水保护体系,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地下水质量无Ⅴ类水。
专栏4 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重点工程
(一)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工程
通过修建茶园梯田、鱼鳞坝、排水沟,安装杀虫灯、粘虫黄板、茶尺蠖性诱捕器等,建设高标准生态茶园。建立茶树病虫测报点,对使用黄板、生物农药、耕管除草等进行补助,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开展农残检测,严禁化学农药下茶园。
(二)重金属污染治理与安全利用工程
针对新安江源头典型水稻种植区域,以休宁县溪口镇、渭桥乡、齐云山镇等粮食主产地为示范试点,开展农用地进行土壤状况调查,通过治理修复后进行安全利用,并形成示范效应
(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试点
对于受污染耕地,优先采取石灰调节、优化施肥、深翻耕及种植结构调整等农艺调控类技术措施,选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修复治理类措施,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管控措施对耕地进行安全利用。
(四)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城镇与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连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及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以及新安江、太平湖等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不断完善由PPP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升级推广生态美超市。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垃圾长效处置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收运处理,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到2022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双减战略”。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实施农田氮磷生态拦截工程。加强沟渠直排污水问题整改,清理养殖污染源,减少周边农业种植农药、化肥使用量。进一步提高农药集中配送系统覆盖率,持续开展农药废弃物利用。2022年实现乡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全覆盖,村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95%,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90%以上。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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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12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保障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理试点模式构建等80个项目入选,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绿色龙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正)》,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详情如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
辽宁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发布: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3年,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一、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省委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生态环境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12月25日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12月24日上午,河南水投集团华东区域总部揭牌仪式在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疏浚工程公司顺利举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贵恒,总会计师申宏伟出席。周贵恒总经理代表水投集团党委向华东区域总部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华东区域总部的成立既是水投集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涵盖工业节能、绿色制造、产能控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及环保装备发展等六大方面。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据我厅“三
12月13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202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拟授奖项目公示。其中特等奖空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48项。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持续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详情如下:“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理试点模式构建等80个项目入选,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绿色龙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
12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1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力争达到97.5%以上,彻底消除重度污染天气并进一步提高达优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和广东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
广州市人民政府11月20日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详情如下: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打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震慑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贵港市以强有力的手段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6起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平南县某石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一、案件简介2024年3月18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正)》,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详情如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
近日,天合储能Elementa金刚2产品的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已成功完成,该报告由全球知名的安全与认证机构UL进行审核。与此同时,同步完成的还有符合ISO14067标准的碳足迹报告与生命周期评估(LCA)报告。这一系列重要里程碑的达成,标志着天合储能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和优势得到了显著提升。EPD报告是
最近,中国电力建设协会2024年度输变电工程绿色建造技术与创新经验交流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扬镇直流一期工程作为7项代表工程之一进行现场成果发布。根据会议公布的评价结果,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参评的扬镇直流一期、南京秋藤—望江线路、无锡万安变电站等三项工程荣获三星评价(最高等级)。在当今
12月18日,广东汕尾市品清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青岛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价2817750000元。工程概况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15日,工人在河北省迁安市一家氢燃料电池发动机企业的生产车间工作。近年来,河北省迁安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打造制氢、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制造基地,推行氢燃料重卡运输大宗货物,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据介绍,目前该市年产车用氢气9000多吨、重卡氢燃料电池发动机5000台,区域内投
12月12日,天合光能与建设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建新星元绿色产业基金”发布会在常州举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监事会主席汪义达,常州市政府副市长潘冬铃,副秘书长姚澄,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樊烨,建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彭安平,建行集团子公司领导王业强,江苏金财投资董事长陈建伟,天合光能董事
山水之城,美丽之都——重庆,承担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多重使命。近年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立足重庆资源禀赋和供需特征,加强统筹规划,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构建多元调节体系,促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持续推动能源转型升级,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1月25日公布2024年第二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本名单共有39家企业,要求各相关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持续发挥清洁生产节能、减碳、减排污染物的协同作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
11月30日,广东汕尾市品清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报价:281775.00万元;第二中
“欢迎你们回家,欢迎以后多回家看看!”11月2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共铸卓越共享未来”外籍员工中国行活动在公司总部圆满落下帷幕。座谈会上,公司领导每一句真挚暖心的问候、情真意切的关怀,每一段语重心长的嘱托、饱含深情的期许,都让外籍员工感动不已。“从此,我们在中国也有家人了!
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11月19日印发《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环境质量改善。包括水、大气、土壤、固废、海洋、辐射、移动源、噪声、新污染物等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修复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污降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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