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烟气脱硫政策正文

《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2022-06-20 09:4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发展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七、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防生态环境风险

完善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依据方案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并严格验收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发生。

(一)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以太平湖生态破坏问题整治为重点,全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对账销号、从严把关,健全常态化排查、督办、监管机制,实现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从严整改、长效治理。

(二)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完善土壤、地下水、危险废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固废处置、城市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等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强化应急防控能力。加强落实对突发环境事件及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的监管巡查和巡检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市级环保大数据平台,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建立风险预警和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化工园区、尾矿库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灰犀牛”“黑天鹅”隐患,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加强园区、景区和城镇居民集聚区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监测,完善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落实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基础研究。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探索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加强固废处理企业监管,全面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现存问题,强化企业周边地下水、大气及废水监测管理,强化处理设施运维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加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推进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加强废塑料污染治理,依法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明显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

(五)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对涉重金属重点企业,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推动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改造。开展有色、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废水零排放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

(六)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平台试点,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理进行全过程监控。针对分散的危险废物,建立区域内统一收集平台。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更新完善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加大对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须进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加快市级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搬迁建设工程,完善全市各乡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确保医疗废物就地就近安全处置或“日清”。更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七)强化化学品风险管控

以歙县、徽州区循环园区为重点,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梳理重大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危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

(八)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建设核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提升核与辐射监测及事故应急能力;加强核技术利用领域应急、反恐能力建设,降低放射源事故发生率;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进废旧放射源回收利用;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

专栏5 固废处置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完成黄山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溢流外排问题整改,对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封场整治及渗滤液处理提升工程。易地重建黄山市危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新建祁门县建筑垃圾调配场。严格对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施休宁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程,建设工业固废中转中心,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贮存。

八、加强生态空间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

根据长三角一体化生态屏障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空间协同保护,构建皖南-浙西-浙南山区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屏障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物种资源普查工作,编制更新主要物种名录。结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生境等重要生态源地保护。识别区域伞护种、旗舰种等重要保护地,加强鸟类栖息地、鱼类栖息地等重点生境的修复。畅通新安江皖浙生物廊道,推动保护土著鱼类自然繁育通道,上下游一体化保护渔业资源。开展新安江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建立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种资源经济价值系统评估体系。加强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对以松材线虫为代表的入侵生物实施针对性防控;加快入侵物种识别和评估,结合周边城市已发生入侵物种情况,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针对性防治措施,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范外来生物入侵意识及应对能力。针对黄山市稀濒危植物、珍贵野生药用植物、花猪及中蜂等畜牧业重点种质、茶叶、香榧及枇杷等农林重点种质,开展调查评估并实施产区保护。并结合气候变化应对、产业绿色发展,积极优化良种场建设和产业化利用开发。引导合理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

(二)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建立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体系。

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力。对太平湖沿湖30个项目逐一起底排查、逐栋比对落位,并对之外的疑似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查,开展项目大起底,确保无遗漏。依据有关条例、规划管控要求,按照“依法、科学、精准” 原则,确立拆除转用、综合评估、严格管控三类处置意见,一体推进临湖项目“拆、让、修”工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制定太平湖生态修复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对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推进非煤矿山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化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对闭坑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强化对矿山企业的综合执法监管。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空间的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坚决守好三江源头,推进涉河湖活动及项目的管理与监管。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统筹全市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估与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完善落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夯实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松材线虫病预防能力和除治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加强对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对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黄山风景区生态保育

落实《黄山风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2018-2030年)》和景区生物资源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计划,持续开展景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推进黄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样地第二次复核工作。深入开展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行动,全力保护国宝黄山松安全,到“十四五”末消灭景区疫情。巩固垃圾全面下山、合规处置成果,提高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置水平,至2025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设备安装率与达标率100%。全面完成风景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现全山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专栏6 松材线虫病防治重点工程

(一)压实防治责任

坚持疫情除治与预防并举的原则,全面落实《黄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制度(暂行)》,严格考核奖惩,强力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压紧压实乡村两级林长的疫情监测和除治责任。

(二)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施策的行动策略,打好黄山风景区古松名松保卫战、黄山风景区及毗邻“八镇一场”疫情歼灭战、环黄山周边疫情清剿战。到2023年,黄山风景区实现无疫情,到2025年,消灭黄山风景区疫情,拔除黄山风景区毗邻“八镇一场”疫点。

(三)紧抓关键环节

一是抓监测普查。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采取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和人工地面踏查的“天空地”模式,强化疫情监测普查。二是抓疫情除治。推行政府购买专业化公司防治服务,抓住除治关键期,采取以清理枯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树干注药、媒介昆虫化学防治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黄山风景区开展定点喷洒药剂、林间卫生清理,降低媒介昆虫密度,名松古松实施“一树一策”预防保护。三是抓质量监管。采取自查、核查、抽查及暗访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运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强化除治全过程监管。四是抓检疫执法。常态化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存放、调运、经营加工病死松木及其剩余物行为,全市33个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强化道路检疫检查。五是抓督查检查。采取督查检查、包片蹲点、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措施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各地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六是抓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检疫法规以及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形成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四)强化科技支撑

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专家顾问组,开展“把脉问诊”活动,及时帮助和解决防控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邀请省内外林业高校和市内防治专家为我市方案制定、项目编报、研究课题进行专家审查评定。加大对接松材线虫病最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绿色防治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科技防控经验,巩固、扩大防控成果。

(五)深化联防联治

积极推进落实黄山市县际三个层级联防区联防联治工作,突出抓好山上山下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治,全力落实《黄山市县际毗连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制度》,着力增强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

九、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一)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提升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能力,补齐生态质量监测短板。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加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协同驻市监测中心,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规范和培育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以新安江水质监测网络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监测体系建设为主,持续完善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重点乡镇和重点工业园区监测覆盖。推进黄山风景区森林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市、县(区)级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实现重心下移,乡镇和工业园区都要明确环境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完善网格化监督执法格局。完善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及程序,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强化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市、县(区)、乡(镇)三级环境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便携快速检测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探索借助社会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执法,建立专业和执法相结合的协同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

(三)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依托省级大数据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智慧应用系统建设,优化升级黄山市的大气、水、土壤、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综合发布平台。推进各类园区环保智能化监管,打造园区智慧环境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加强数据共建共享,强化市内各类生态环境数据集成共享,加强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主动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高环保常态监管的成效,统筹实现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风险预警和环保执法。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共享制度,整合多源数据。推进环保专网与政务外网的融合,提高环境政务服务的政务云标准。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规划。

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到2025 年,全市环境治理各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形成。

(一)健全党委政府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完善各级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修订出台《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基层各区、县、乡镇、街道的管理责任体系。

优化目标评价考核机制。贯彻《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常态化开展考核与审计,同步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立面向重点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推动企业实行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环保产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实行评价结果定期发布,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鼓励、警示或惩戒。建立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推广企业环境信用与政府采购、评先创优等挂钩机制。深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拓展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建立健全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协调建立环境决策机制,设立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渠道。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奖励或表彰全民参与工程中的优秀公众、社会团体、企业、职能部门等,提升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公众环境满意度调查。

强化全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保证群众表达诉求的通道顺畅。加强政府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

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教育培训水平,开放环保设施推进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实施针对不同管理水平污染源的差别化管理。探索建立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职责,保障监管无盲区。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专栏7 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工程

(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水源地安全保障、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监测实验室,“十四五”期间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领域具备一定的应急监测能力,3个区县执法监测站具备基本应急监测能力。在全市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取水口、7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基于先进的环境监测、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在关键节点增设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屯溪区境内新建两处大气监测点位,九龙园区内增设挥发性有机废气在线监测点。增设阊江流域倒湖省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二)环境治理信息化工程

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园区、重点流域治理信息化精细化。开发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统一数据库,实现监测监控数据的在线查询、统计分析、实时报警、溯源分析和联动管理等。实施黄山高新区智慧环保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园区大气、水、固废环境监管和企业环保监管。完善新安江流域自动监测网络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新安江水质监测预警。建立阊江流域环境综合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水环境综合模拟分析与评价系统。祁门县试点建设环保移动办公系统和环境门户系统。

(三)调查评估与科研支撑工程

紧抓长三角洲一体化科研资源共享机遇,围绕“三江源保护”基级开展科研工程。结合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引进高端科研力量开展2个以上的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当好科技支撑的同时提升科研水平。开展太平湖流域水生态健康指数评价研究和祁门县阊江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机制完善

紧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对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复杂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调度、督导、盯办。健全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施一表、一单、一照、一核“四个一”流程验收销号。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相关部门移交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及时核查处置,严肃执纪问责。

十一、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计划,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要落实生态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项目建设和投入力度

根据规划建设主要内容,结合黄山实际,安排了8类72个项目,总投资约62.3亿元(见下表)。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表2 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汇总表

172.png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补贴、地方债、基金、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支撑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市环境治理修复等公益性项目实施。建立资金引导机制,通过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流向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企业作为主体参与生态补偿。

(三)强化协同推进和评估考核

涉及多部门任务、工程,应明确主体,建立有效的协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资金投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考核。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规划宣讲、生态环保科普宣教,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方式,建立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通过开展环保技能大比武、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等,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环境治理。

(五)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传承古徽商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精神,大胆探索更多具有前瞻性、开创性、引领性的工作。努力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全面加强各级各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按照专业化、复合型、实用型的要求,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区县等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干部政治实践历练,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提高业务本领。深入推进“四千工程”,开展驻企(项目)服务、体悟实训,拓宽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渠道,充分发挥选派干部、党建指导员、金融服务员、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作用。鼓励和表彰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大力选拔在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

173_副本.png

174_副本.png

175.png

176.png

177_副本.png

178.png

179_副本.png

180_副本.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保护查看更多>污染防治攻坚战查看更多>绿色发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