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活动,推动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根据《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排污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等固定污染源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污染物,是指国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市政府确定的对本地区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其他污染物。
本办法所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以下简称总量指标)交易,是指在满足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前提下,排污单位之间、排污单位与市、县(市)政府之间,在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照市场公开出让方式进行总量指标交易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交易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为总量指标交易各方提供交易服务的场所或者机构。该交易场所或者机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总量指标交易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市场配置资源,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核定总量指标的技术规范、建立市政府总量指标储备库,并对本市总量指标交易和储备、收回、回购、出让等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县(市)政府总量指标储备库,负责本地总量指标的收回、回购、出让等工作,并对总量指标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出让底价的政策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总量指标交易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市财政部门负责设立总量指标交易非税收入账户,并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
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负责总量指标的技术核算、储备、收回、回购、出让等工作;对全市总量指标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对总量指标交易进行确认;负责交易平台日常监管工作。
交易平台负责总量指标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负责总量指标交易的信息发布、进场登记、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
第二章 交易主体和条件
第六条 总量指标交易主体为出让方和受让方。
出让方是指有富余、可出让总量指标的排污单位和有储备余量的市、县(市)政府。
受让方是指因新建建设项目需要总量指标,以及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新增总量指标的排污单位和回购总量指标的市、县(市)政府。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购买的总量指标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计算,一次购买五年的总量指标。
受让方在购买总量指标满五年未使用的,应当在满五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交易平台登记办理总量指标出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原价回购。
第八条 排污单位富余、可出让的总量指标,应当在富余总量指标产生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区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含局属分局)申报。经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哈尔滨市富余总量指标函,作为排污单位富余总量指标出让资格凭证。
第三章 交易方式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交易平台总量指标交易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底价基础上,采取市场公开出让(包括拍卖、挂牌、协议等)的方式完成交易。
第十条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出让底价,按照省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交易平台应当为总量指标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价款结算等服务。应建立总量指标交易系统,提供总量指标查询、交易、鉴证等服务,实时提供总量指标交易信息。
第四章 交易流程
第十二条 总量指标的出让方应当在交易平台开户,并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一)哈尔滨市富余总量指标函;
(二)法人代表及交易代表身份证;
(三)交易代表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 总量指标的受让方应当在哈尔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系统提交总量指标申请,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根据受让方提供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材料进行总量指标技术核算,确定交易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交易平台对受让方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交易代表身份证、交易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总量指标技术核算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后,为其办理开户。
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技术评估报告,为交易受让方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在审批文件中对需交易内容进行明确。
交易受让方可以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总量交易。
第十四条 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交易:
(一)出让的总量指标权属不清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
(二)出让方或者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提供的材料虚假、失实的。
(三)出让方在出让过程中,对交易平台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为或者违规作为的。
(四)受让方在受让过程中违反规定或者约定的;对出让方、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扰乱交易活动正常秩序,影响交易活动公正性的。
(五)影响交易进程的其他事项。
出让方、受让方或者其他相关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提出交易中止申请。
当事人提交中止申请,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事由说明。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在收到中止申请后应当暂停交易,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决定中止的,应当出具中止决定书,并在交易平台网站予以公布;决定不予中止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交易双方在交易系统完成交易后即时签领电子成交凭证,并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应当一式三份。交易双方、交易平台各执一份。
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价款(不含税)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结算。交易平台应当设立结算账户,由市生态环境、发改、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排污权交易记录由交易受让方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提供。
第十六条 交易完成后,出让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应当对排污单位上一年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总量指标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排污单位应当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交易平台应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季度总量指标交易情况报告。
第十九条 生态环境部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和交易平台在总量指标交易中应当为交易双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条 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可以根据交易合同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部门、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总量指标交易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政府储备的总量指标出让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政府回购排污单位总量指标的,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相关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相一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办法的通知》(哈政规〔2020〕12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Technicalrequirementsfordatatransmissionofpollutantautomaticmonitoringandsurveillancesystems标准号:HJ212—2025代替HJ212—2017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
“‘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有一批老旧机组寿命期满,即发电许可证到期,面临延寿改造。据初步统计“十五五”期间投运达到及超过30年、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煤电机组共290台机组,总容量9819万千瓦。其中,以30万千瓦等级为主,共6662万千瓦,占比68%。地区分布方面,以华北、华东、东北等地区为主,
近日,中城建宁(广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宁)首台套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设备成功下线,实现小型垃圾焚烧装备“南宁造”,标志着集团公司在环保装备制造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也是集团公司固废产业链优化升级的重要一步。图为该设备下线剪彩仪式(图源: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官微)中城
近日,隆基与墨西哥知名光伏组件回收机构Rafiqui达成合作,将携手推动墨西哥光伏组件回收产业的基础设施发展,为光伏组件的回收与再利用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强化区域循环经济与光伏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墨西哥在光伏组件回收与利用方面的选择比较有限,当地的废旧组件通常被送往垃圾填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专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本办法规定的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具体安排标准如下:(一)节能增效项目、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
为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再次征求意见。
储能标准滞后于国际标准对我国企业出海的影响封红丽1沈春雷2周喜超2(1.国网(北京)综合能源规划设计研究院2.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新型储能市场迎来高速发展期。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储能装机容量到2026年将达270吉瓦左右。对于我国新型储能产业来说,走出国门
泛华战略新论产业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正迈向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的新阶段。数字经济驱动产业升级,引入新兴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产业育城平台赋能,整合产业链、重构供应链,形成产业集群化、集群基地化、基地园区化、园区社区化、社区智能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发展格局。同时,构建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104岁华诞之际,博奇环保党支部以“庆七一,守初心,践绿行”为主题开展了纪念庆祝活动。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传唱红色经典、观看主题纪录片、签署绿色承诺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重温历史,追溯建党初心党支部书记王慧主持会议并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引领,加大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创新和供给力度,实施支撑工业和信息化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标准体系。围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绿色制造
7月3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质量评价技术要求》。详情如下:
近年来,为切实推动降碳减污,加强可生化性(指废水或有机物被微生物降解的难易程度,是评估污染物是否适合采用生物处理法的重要指标)工业废水排放管理,合肥经开区以食品行业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启动企业污水排放管理改革试点。此前,合肥经开区各排污单位执行统一污水排放标准,企业需自建污水站将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7月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关于加强城市有机固废再利用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文件指出,积极支持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结合河北省风电、光伏产业实际,率先开展我省退役
7月3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城发环境提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对用水权、排污权、碳权进行了要求。请问公司在这里方面是否有布局?对公司有何影响。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的关注!城发环境垃圾发电、水务等核心业务与文件涉及内容直接相关。碳权收益可为公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三次会议第12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文件明确,重庆实施“百万千瓦屋顶部署推进”光伏式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截至2025年3月,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6万千瓦、35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将从“十三五”末提升6.3%至16.
5月3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政策篇两部委: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自用不低于60%、上网不高于20%,按规缴费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
5月29日,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答记者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为何出台该意见?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
长期以来,我国在资源环境领域实行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分别独立发展,形成了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多套体系共同推进的局面。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
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破解当前资源环境瓶颈矛盾的现实需要,还是稳定绿色发展预期、激发市场潜力和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