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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

2022-07-20 14:2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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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升景泰黄河石林国家地质公园、景泰白墩子盐沼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靖远法泉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以及会宁东山、会宁铁木山、靖远哈思山、景泰寿鹿山、平川崛吴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开展保护成效评估。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全市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资源环境调查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地面生态系统、环境、气象、水文资源、水土保持等监测站点和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的作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在全市形成保护类型多样、保护功能更加完善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

(2)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按照“北御风沙、南保水土、中建绿洲”的总体思路,聚焦重点生态区域,在保持行政区域基本完整和地域连片的基础上,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为重点,着力打造“两屏两廊四区五基地”绿色生态体系,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构筑甘肃中部绿色生态廊道以及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建设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北部防风固沙区以景泰、靖远、平川北部等风沙危害重点区域为重点,依托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沙化地封禁区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采取以封为主、封造管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结合,以治理为主、治理与开发结合等多种措施,推进以沙生及荒漠化植被封禁保护和固沙造林为重点的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协作推进祁连山东延段与腾格里沙漠交汇区沙化治理,实施腾格里沙漠南缘白银片区防风固沙工程,建立“固、护、封、阻”相结合的荒漠化沙化综合防治体系,大力营造沙漠“锁边林”“边界林”“农田林网”,构建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屏障。积极推广先进治沙技术和产业模式,争取光伏治沙试点,在适宜地区设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推进荒漠化防治国际交流合作。

建设南部水土流失生态屏障。南部水土流失区以祖厉河流域和黄土高原沟壑区的会宁、靖远、平川部分地区为重点,依托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全面保护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涵水于地、涵水于林、涵水于草。建立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体系,提升水土流失防治能力,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梯田建设、重要水源地绿化进程,构建南部水土保持生态屏障。

建设沿黄河流域和祖厉河流域生态廊道。沿黄河流域重点推进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工程和沿黄绿色生态景观带、绿色通道建设,打造乔木、灌木等混交林,连点成线、以点带面,打造绿色交通廊道、生态河流廊道、林田防护廊道为一体的沿黄绿色长廊。沿祖厉河流域,以沿岸沿线为重点,实施修缮堤岸河道、营造经济林网、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形成集景观、休闲娱乐一体的绿色生态廊道。在铁木山、哈思山、寿鹿山、崛吴山四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林缘区造林为主,提高森林覆盖率,在各县区分别建设10万亩以上的碳汇林基地。

(3)加强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和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健全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针对黄河上游老工业基地工矿污染、矿区沉陷、矿山植被破坏等严重问题,以矿产分布集中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平川区王家山镇、宝积乡、共和镇、白银区王岘镇和靖远县东升乡等为重点治理区域,大力推进采煤采矿深陷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及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恢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生态移民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历史遗留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尾矿库治理等环境治理工程,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逐步恢复矿区生态系统,提升生态自我修复功能,保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4)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构建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在内的多种生态保护形式,共同组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县(区)-乡(镇)三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网络体系”、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监测体系、野生动物救助体系。组织开展全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外来物种及入侵生物普查工作,建立外来物种数据库,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安全管理和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方案,实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程,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预警机制。

(四)统筹城乡协同发展,打造生态生活体系

1.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采取“一源一策、分级防治”的办法,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逐步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并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确保达到水源地保护要求。同时加大水源保护区监管力度,对水源保护区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监控,禁止布局有污染和潜在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严防面源污染影响饮用水源。

完善全市饮用水源应急制度和污染应急预案,建立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自来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备用水源监管,确保能够有效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科学遴选水量、水质达标的水源地,规划建设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第二水源地或备用水源地,并逐步实现联网串供。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制水供水过程安全状况。

(2)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和提标改造,加快实施白银区动力公司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推进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景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靖远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会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黄河流域白银段及祖厉河沿线重点乡镇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改厕及生活污水生物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实现黄河、祖厉河沿线乡镇生活污水全部达标排放。

(3)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避免实体销售、快递、外卖企业过度包装,可以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切实加强监管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行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必须使用分类运输车辆进行分别运输,坚决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确保“日产日清”,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高效运输系统,减少“抛洒滴漏”。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预约收运,按照密闭、安全运输的要求配置专用车辆,根据有害垃圾储存需要合理布局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有害垃圾集中储存点,集中储存点必须将有害垃圾交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等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到2025年,白银城区、平川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建设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基地。依托我市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推进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基地建设,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置的有效衔接。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乡镇配套垃圾转运等基础设备,实现全市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偏远山村80%的生活垃圾得到清运处理。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突出“三清一改”和依法拆违治乱,推进村庄清洁绿化行动和“美丽家园”建设,着重从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洁美、田园风光怡人、公共服务便捷等方面加强生态宜居幸福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设20个左右高水平高质量美丽宜居乡村。

分类推进厕所无害化改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等,全面启动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规划每年改建农村卫生厕所2.6万户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建设城镇绿地系统

(1)加强城镇公园绿地系统建设。完成金岭公园提质改造,新建白银区长春公园、滨河公园、银山公园,平川区黄水沟沙河景区、化工厂红沙浪生态园,靖远县黄河综合公园,景泰县小龙山公园,会宁县月牙堡水岸公园等。

(2)推进绿道绿廊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改造。打造109线和247线两个绿色景观带;完成人民路、四龙路等17条主次干道的绿化提质改造;实施建设西路等20条道路绿化任务,完成城郊一环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面山等大环境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万亩,实现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100%。

(3)推广多种形式绿化。城区各单位庭院按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挂绿等增绿造景的要求,加快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厂区绿化建设,单位庭院裸露地面实现绿化全覆盖,道路沿线挡土墙、围墙采用绿化遮挡等方式进行绿化美化。新建小区要把配套绿地率不得低于30%作为硬性指标,坚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小区100%达到园林小区标准。对老旧小区进行系统绿化提升和改造,采取绿化补植措施,更新退化草坪,裸露地面种植灌木、地被植物,在景观绿化的基础上配套石凳、健身器材等设施,提升绿地功能。

3.鼓励绿色交通出行

(1)构建公共交通体系。发展城市公交系统,提高城区公共交通覆盖率、准点率以及有效通达性,鼓励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出行。增加公交线路和班车线路,扩大覆盖面积、增加覆盖人口,分期完成公交体系建设。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通过城市公交加密延伸和农村线路改造对接等多种模式,积极实施县区至乡镇城乡公交线路及城际公交线路升级,拓展城市公交覆盖区域,形成以中心城区公交枢纽站为中心,通往乡镇公交线路为补充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输网络。

(2)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科学有序布局充电桩等系统,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社区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3)慢行系统建设。深化“自行车道+步行道+特色慢行线”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公交+慢行”两网融合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根据不同片区的慢行功能需求(通勤、休闲、旅游)规划设计路线空间分布和功能特征,依托城市道路和生态资源构建“两网多线”慢行交通网体系。“两网”包括自行车交通网+步行交通网,共同承担人的慢行功能需求,实现与常规公交慢行接驳的便捷高效,同时实现慢行出行安全性得到有效提升。多线为城市特色慢行线承担城市形象展示功能,通过对中心城区内散落的生态旅游资源重新衔接,提升慢行整体空间品质。白银城区布置建设自行车租赁网点,满足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100%。与沿黄生态廊道、绿色通道建设衔接,实现绿色交通和生态景观功能整体提升。以黄河石林、“六朵金花”等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线为重点,推行自行车免费租赁系统,主要设置在公交车和客车站点、主要景点出入口处,鼓励居民低碳出行方式。

4.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1)推进绿色建筑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从建筑选址、节水节能材料利用、环保材料利用等方面对新建建筑进行详细规划并严格落实,注重建筑文化风貌,提升建筑品质。鼓励选用太阳能等低成本技术,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减少使用空调和人工照明;采用高效建筑供能、用能系统和技术设备,如太阳能、生物质能、热泵等。

(2)普及节水节能器具。积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马桶、节水龙头、节水喷头等新型低水耗器具。

积极推动节能改造,鼓励居民家用电器、家庭照明多采用节能产品。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普及节能灯具或半导体灯照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如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等日常高能耗用品全部换装节能电器,电器能耗至少达到国家低能耗二级标准。

(3)引导绿色理性消费。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组织开展“低碳家庭行动”等活动,自觉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倡导酒店、宾馆、餐厅等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及其他用品。

(4)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在编制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预算时,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促进绿色产品采购的标准化、规范化,优先购买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政府部门100%执行绿色采购。

(五)培育和谐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1.推进传统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发掘保护黄河文化、丝路文化、长城文化、长征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挖掘传统文化所蕴含的生态思想。加大长城遗址、黄河索桥古渡、八大自然渠水利设施等文化遗产和黄河文物、戏曲、武术、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黄河文化遗产廊道,让文物“活”起来,留住反映城市风貌与文化特色的“乡愁”,体现人文温度与历史厚度,守好老祖宗留下宝贵遗产。

2.挖掘黄河灌溉文明的生态底色。深入挖掘“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农耕文化理念以及传统黄河灌溉文明思想,古代先民在开发黄河和治理灌区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水利、农业知识与经验,渗透着顺应自然、不违农时、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理念,形成丰富多彩的灌溉文化。我们应继承和发扬古代灌溉文明注重“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理念,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因地制宜,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下重新理解现代化内涵,实现指导思想、发展方式、治理结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迁和重构。尊重自然生态规律,发展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村落民宅为形、以生态农业为基,建设生态田园之城。

3.加强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1)推广宣传生态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实践成果。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拍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悬挂环境保护宣传挂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建设自然生态与生态产业主题等宣教基地,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在全市报刊、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宣传等方式,对生态环保进行集中宣传,及时报道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在政府网站开辟意见专栏,了解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看法和相关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绿色宣传,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学习、研究机制,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大讲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干部职务任前培训等内容,用生态文明新理念武装头脑、科学决策、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实现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全覆盖。加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健全生态文明教育网络,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等各类教学培训计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建设生态文化载体。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功创建,加强各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黄河文化资源数据库,完善白银智慧文旅大数据,启动智慧文旅(二期)平台建设。依托“白银文化云”,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建设数字博物馆、乡镇数字文化驿站、“互联网+”文化服务平台等。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重点做好文化惠民、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构建城市文化标识体系,着力实现文化悦民。研究制定生态文明示范细胞创建标准、建设方案和行动计划,巩固已有绿色细胞工程创建成果,统筹推进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酒店、绿色商场等绿色细胞创建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组织,到2025年形成全覆盖绿色细胞创建体系。

(4)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快推进市、县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借助现代媒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互动。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行环境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设立生态文明奖项,对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并产生一定效益的公众给予奖励。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生态制度体系

1.源头防控制度

(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制定我市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对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河流、水库等各类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确保自然资源面积不减少,有效保障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定期发布红线绩效考核结果,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体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出、落得下、管得住”。

(2)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对河流、森林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规范取水、用水,有序推进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覆盖全市境内所有河流、洪水沟道,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流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规范河道采砂、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加强执法监管等措施,推进我市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水体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

(4)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机制为支撑,全面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针对“一地三域十专项”开展规划环评,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保联动机制。

(5)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托管等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完善碳排放总量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完善低碳激励政策;深化低碳城市试点,鼓励县区从城区、园区、社区和企业四个层面积极开展低碳试点建设,谋划一批低碳示范工程试点项目。

(6)健全区域协同协作机制。加强与沿黄地区省、市对接合作,与上下游地区共谋科学解决沿黄农村居民饮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构建流域基础设施体系,严格流域环境准入标准,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治。积极探索特色合作转型发展之路,有效应对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等重大问题,推动绿色共赢与区域协同发展,继续完善区域协作发展长效机制。

2.过程严管制度

(1)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企业沟通协商,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质量信息,为公众了解和监督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也有利于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完善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直接向生态环境部门检举和投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单位或个人,确保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2)落实国家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有关要求,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要素,并依法逐步纳入其他污染物,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逐步实现固定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3)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完善网格化监管网络,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形成全覆盖的生态环保执法体系。加强环境执法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使执法人员能够明确环境执法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规范环境执法流程,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进环境执法监督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4)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深化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完善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理规则;探索以流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推行环境资源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3.后果严惩制度

(1)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和总结审计方式和领导干部责任界定方式,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矿产资源以及国土绿化、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面向审计机关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研究制定我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应实施办法,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定期向社会公布被考核单位实绩。对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干部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紧密联系,发挥制度叠加效应。

4.环境经济政策

(1)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发展绿色产业,推行产业绿色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通过招商、银行业绿色信贷产品等途径,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参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绿色金融支撑,探索建立绿色基金和碳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国有资本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生态工程,率先形成绿色金融全产业链示范。鼓励金融机构对清洁生产企业的绿色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2)创新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探索生态价值向人文价值、经济价值、生活价值转化的实现路径,搭建生态价值实现平台,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健全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制度,推进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积极争取黄河上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推进综合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依托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生态环境损害,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探索多种方式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建立新经济治理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与建设、绿色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奖励政策,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政府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注重“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切实降低企业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优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整合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推进数据合法有序契约开放开发,加快实现现有治理机制与新经济发展的融合衔接。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围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全市未来一段时期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工程”,即生态经济、生态空间、生态安全、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工程,并根据工程投资概算方法,参照已建同类项目经费投入情况,进行重点工程的经费测算,预计总投资71.47亿元,包括生态产业工程投资53.28亿元、生态空间工程投资0.11亿元、生态安全工程投资7.19亿元、生态人居工程10.65亿元、生态文化工程0.21亿元、生态制度工程200万元,投资主体为政府和相关企业。

(二)效益分析

1.保持经济增长优质高效。通过实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生态农业示范、文旅产业优化发展等工程,改造提升有色金属、化工、能源、陶瓷建材等传统产业,推进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走集约化、规模化、循环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我市经济向绿色优质高效发展。

2.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实施资源节约、全社会节水、清洁低碳等工程,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发展低碳产业和清洁能源,优化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提升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80%。

3.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通过实施水、大气、土壤环境治理以及环境风险防控、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和PM2.5浓度下降幅度达到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按控制单元要求达到考核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幅度、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和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考核任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保证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自然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100%。通过实施城镇公园绿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色出行等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4.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实施历史文化传承、生态文化宣教工程,加强各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教育宣传渠道,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意识,做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百分百全覆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企业自主环保意识、政府绿色管理能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

5.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随着各项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市的发展将从“做大、做强”向“做精、做优”转变,科学技术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生态环境竞争力、商业文化竞争力、经济制度竞争力、企业管理能力竞争力等方面将得到全面提升,其生活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到2025年,城市综合竞争力将明显增强。

6.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目标,既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也是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市将通过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等工程,有效降低工业碳排放强度;通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从减排、增汇两方面为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目标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为确保我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与组织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政策制度。把握“一带一路”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等重大机遇,争取优先将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项目布局我市。完善地区、部门和干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动态管理,定期通报,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奖惩、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投入,建立项目融资、银行贷款、证券市场等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设立生态文明创建专项资金,不断增加财政支出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比例。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专项建设资金,重点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废弃资源再生利用和静脉产业等产业项目。积极申请各类银行贷款以及风险投资、BOT等方式进行融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工作,确保建设目标和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我市总体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需求,构建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引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紧缺人才。强化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发、引进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以及国家对口协作,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建立一批地方性生态研究、开发和研制中心,开展绿色先进制造业、生态农业和智慧旅游等方面的研究;深化国内外先进科技的引进及合作,引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库综合治理技术等环境高新技术,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研发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与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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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生态经济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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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生态空间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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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生态安全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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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生态人居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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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5: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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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6:生态制度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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