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区内的实际处置需求。详情如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精神,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激发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市场活力,鼓励试点先行。
——坚持依法治理,着力强化监管。健全危险废物地方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坚持统筹安排,着力补齐短板。通过科学评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分行业领域、分区域地域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
——坚持多元共治,着力防控风险。强化政府引导与支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实行联防联控联治。
(三)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区内的实际处置需求。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四)依法依规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协同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等有关部门和银川海关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银川海关,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五)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拓宽部门间沟通渠道,逐步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银川海关、宁夏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工业园区分级分类管理,督导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识别标志设置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贮存、利用处置等标准规范。严格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经营许可管理,不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七)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与甘肃、陕西、内蒙古等周边省(区)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依法严厉打击跨省非法收集、转移、运输、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互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承诺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宁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完善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确保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过程在线监控。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完善智能监控设备安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参与)建立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医疗废物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探索与税务、公安、司法机关等部门信息平台链接,促进信息化平台互通共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宁夏税务局等参与)
三、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十)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鉴别主体责任,对可能具有或不确定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主动进行鉴别。危险废物鉴别单位按规范程序开展鉴别,及时公开鉴别报告等资料。落实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十一)严格环境准入。新建、改扩建、迁建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项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复核。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二)推动源头减量化。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2025年年底前,全区年产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满1年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四、强化危险废物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
(十三)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建设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贮存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转移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必须依法获批、规范运行,完善“点对点”常备固定通行路线,实现安全便捷通行。(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针对特定类别危险废物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制度改革试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五)严格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和监管。坚持危险废物就地就近无害化安全处置的原则,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查。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程序。 (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提级查办实名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管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宁夏)。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对重大案件、重点区域案件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联动。对自查自纠并及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企业,依法从轻处罚。(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
(十七)建立监管联动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实现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环境监管等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
(十八)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20-2025)》,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2022年年底前,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特殊类别危险废物按全国统一布局共享处置设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各地级市应至少有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适时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改造,各县(市、区)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做好源头分类,确保规范处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各地级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鼓励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危险废物利用设施;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推动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管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健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制定处置收费标准并适时调整;在确保危险废物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协商确定。建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预提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精准落实环境保护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体系,充分借助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鼓励推广应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技术、新设备。(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二十四)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制定完善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启动程序,建立医疗废物应急运输、处置梯队,确保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有力有序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危险废物应急管控,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统筹规划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梳理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等资源,梯次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依据应急状态,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设施。明确应急状态管理流程和规则,健全安全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动态跟踪协同应急单位运营情况,督导企业落实人力、技术、运输、物资以及人员卫生防护等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准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鼓励配备移动式医疗废物应急保障设施。推进移动式医疗废物应急设施保障市场化,鼓励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购置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依托设施生产经营单位,探索建立移动医疗废物应急设施保障中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二十七)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专家储备库,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市两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二十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焚烧以及鉴别等方面污染控制标准规范,修订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和转移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等管理规则。(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与利用处置科技研发,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控制机理研究。加强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测试分析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与管理决策支撑。(自治区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三十)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责任,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三十一)加大督察力度。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视情开展专项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被督察对象或有关单位进行处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三十二)加强教育培训。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危险废物治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依托具备条件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建设培训实习基地。(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涉危险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向公众开放,努力化解“邻避效应”。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列入重点奖励范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等参与)
本方案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0月14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2024年更新)》。江西全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1179家,其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赣环固体字〔2024〕460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获悉,连云港市2024年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173万元,分三个标段招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2024年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JSZC-320700-CWGC-G2024-000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409:00(北京时间)前递
贵州省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决定废止《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十个一律的通知》(黔环综合〔2021〕70号),决定修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黔环通〔2022〕59号)部分条款。详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156号),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雅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
近日,辽宁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本溪市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本溪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有效配置相关智能化管理设备,并按要求与固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共享。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年产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李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职权事项委托实施的公告》(公告〔2021〕第2号)
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京津冀区域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江苏省强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收集规模、收集范围、收集种类、试点时间。原则上五个地级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布局1个试点项目,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确有特殊必要,根据各地市申报需求和小微企业布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浙江省生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1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均过剩,特别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明显过剩。高硅尾渣、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尽管存在超前服务产业布局的情况,但也存在结构性矛盾。其中,具有较高价值的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催化剂等利用能力富余;而中低温煤焦油、含砷废物、电
10月9日,《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杭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类别及利用处置方式基本做到有效覆盖,但利用处置能力存在过剩现象。同时,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宁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原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实现“零填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基本补齐,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体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看,经过“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的不断提升和完善,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严重过剩,我省涉及的44大类危险废物,经营能力均大于产生量。部分危险废物收集企业长期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领域污染防治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6号)要求,锚定“市域能力匹配”,推动形成“能力富余、适度竞争”的良性市场局面,现面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的要求,现发布汕尾市危险废
日前,福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2024年)。公告指出,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超产废量,多数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特别是废矿物油利用、废碱利用、废催化剂提取贵金属利用、废铝灰利用等;流域上游一些地方建设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酸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喀什地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总体上,喀什地区危险废物收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HW31含铅废物900-052-31)、医疗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利用(HW31含铅废物900-052-31)总能力已高于对应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基本形成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公告》,总体而言,浙江省已基本形成了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措并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5319万元,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GY)002393项目编号:NXWJZB-2024-17项目名称: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预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重庆来东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编号:JYZX-SD-2024
10月10日上午,集团公司在银川、中卫、灵武、盐池四地分设会场,同时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擂响“百日攻坚战”最强音。自治区国资委、工信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各地市领导和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仪式并讲话,集团公司各项目负责人作表态发言,集团公司干部职工、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310人参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宁夏电投永利2x66万千瓦煤电项目相关的4项招标,分别是:1、建筑工程土建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3、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技术服务项目4、工程造价咨询详情如下:【宁夏电投永利2x66万千瓦煤电项目建筑工程土建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近日,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玉泉营35千伏变电站检修作业现场,一台3000千瓦的中压发电车与另一台1000千瓦的中压发电车并网,确保变电站检修期间电力不间断供应。这是宁夏首次投用3000千瓦中压发电车。据介绍,3000千瓦中压发电车是一种具备多种工作模式的高性能发电设备,有输出功率大、排放清洁等特点,
近日,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设计的宁夏首台50兆乏新能源分布式调相机——苏步井第一风电场1号调相机并网投运。分布式调相机作为一种能够向电力系统提供或吸收无功功率的同步电机,被誉为新能源弱送出系统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可提高新能源发电的送出水平。本次投运的调相机布置于银川灵武
近日,大唐集团发布【宁夏电投永利2台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厂址位于古韵灵州、长枣之乡的灵武市白土岗乡境内,距首府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0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宁夏将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各地要落实已出台的地方排放标准和差异化管理政策,确保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和评估监测及公示工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GWWZ-NX-2924AB)
10月9日,记者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获悉,宁夏至湖南的±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宁夏段)近日取得关键性进展,成功完成区内首跨±800千伏天中线的施工任务。被跨越的±800千伏天中线路是新疆“疆电外送”的首个特高压线路,采取±800千伏天中线停电、挂设接地线,在±800千伏天中直流地线上
10月8日,宁夏银川兴庆区供电公司运检部专责江天一使用配电无人机自主巡检系统的无人机航拍智慧识别功能,精准研判并定位110千伏燕鸽湖变电站10千伏大兴线的两基铁塔间飘浮物位置,并通过工单派发的方式将信息推送给运维专业同事刘涛。刘涛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半小时内完成了隐患处理。银川供电公司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