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1〕23号)关于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有关要求,把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短板,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我厅制定《黑龙江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19日
黑龙江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分区域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平台,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监管难问题,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与服务,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一体化服务,探索形成一套可推广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防范化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二、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布局和收集范围
(一)收集试点布局。以设区的市为基本单位布局,独立建设试点收集单位,各市(地)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的分布、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及收集能力等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兼顾收集、贮存能力充足和全域全种类全覆盖,确定本地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列入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应率先开展收集试点工作。
(二)危险废物收集范围。鼓励试点单位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平台,以县(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区域收集网格,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含10吨)的工业企业,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科研机构、学校、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等行业实验室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收集范围。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金属矿等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大型企业,其年产生5吨以下的废矿物油或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可纳入收集范围。试点单位可根据执法部门需求为其收集贮存罚没的危险废物。鼓励废矿物油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单独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必须单独收集或禁止收集的,从其规定。
(三)试点时间。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试点结束后执行国家新的管理规定。
三、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环境管理
(一)试点单位准入。试点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依托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试点,引导和支持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积极参与集中收集试点。试点单位要依法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按照核发的许可证及许可条件开展收集经营活动。鼓励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报属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试点单位日常管理。试点单位应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包装工具、贮存场所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具有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应具有与所收集的危险废物相适应的分析检测能力,不具备相关分析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开展分析检测工作;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鼓励收集后直接转运至利用处置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三)试点单位信息化管理要求。收集单位应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试点过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等情况,并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鼓励试点单位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所收集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数量、贮存和去向等信息。鼓励采用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推动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和信息化追溯。
(四)拓展试点服务功能。试点单位要与小微企业签定收集协议,严格按照收集协议提供收集、运输和利用处置等一体化服务,不得超范围或委托第三方收集危险废物。试点单位可拓展延伸环保管家式服务,将危险废物管理等业务指导纳入集中收集的服务内容,协助小微企业在国家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提升产废单位管理水平。
(五)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应依法加强对试点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环境监管,将试点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建立试点单位退出机制。试点单位主动退出试点的,应至少提前1个月告知属地生态环境局和服务的小微企业,并依法对收集贮存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未处理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按要求开展场地调查评估、消除环境污染等。对于在执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等监督检查中发现试点单位违反试点要求、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试点期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终止其试点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探索不同的试点模式,及时组织对辖区小微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底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准入要求和申请条件,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二)试点申请。自市级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有参与试点意向的单位可向各市(地)生态环境局申请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按照各市(地)小微企业试点准入要求,提出试点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应根据试点单位申请,组织专人对试点申请资料和现场进行核查,确定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出具初审意见。
(四)复核审查。试点单位具备危险废物收集条件后,由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核审批,将审批结果报省厅备案,并进行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实现辖区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区域和种类全覆盖。每季度向省厅报送收集试点进展情况,省厅视情将各地集中收集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地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
(二)强化试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地区试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督促试点单位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环评和其它行政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鼓励公众通过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或有奖举报等途径,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三)推进危险废物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废物类别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和第三方支付试点,支持建立危险废物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提出,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部1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6年,
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危险
近年来,青海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健全完善规划标准,着力推进西宁、海西、玉树三个市州“无废城市”建设,分类施策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力打造“洁净”青海。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青海省委省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青海省国民
2024年“成绩单”出炉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2024年以来全面发力,全年固废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昆明市印发《昆明市“十四五”时期
两省根据近年来各自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能力情况,在双方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条件下,经协商确定2025年度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危险废物类别及转移数量如下:1.大庆鸿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类别:HW50废催化剂(772-007-50),10000吨/年;2.黑龙江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主要包括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工作、支撑业务工作
1月17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公告。共计45家。详情如下: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公告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修订)第十九条,我厅现公告截止2025年1月13日我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有关信息。1海口保时达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精准识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等方面。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吉木萨尔县25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重大变动)环评批复公示,项目新建1条HW08类液态危废预处理生产线、1条HW11类液态危废预处理生产线以及2条回转窑热解、焚烧生产线,以及与上述主体工程配套的配电站、办公室、分析化验室、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hjj.changchun.gov
1月13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2023年度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名单及管控措施》。详情如下: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有关情况,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乐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3年,乐山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26.0547
根据《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国环发〔2021〕11号)和《2024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闽环保固体〔2024〕1号)有关要求,现发布我市危险废物产生以及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等有关情况,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印发石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筛选方案,方案要求,试点单位经营能力不超过1万吨/年。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全文如下: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闽环规〔2023〕4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落实危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2024年),总体上看,泉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涵盖了收集、贮存、利用、填埋,企业委外利用处置量占比仍较大,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不足,详情如下:根据《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巴中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全文如下: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的要求,现发布佛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要求,我省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看,经过“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的不断提升和完善,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已严重过剩,我省涉及的44大类危险废物,经营能力均大于产生量。部分危险废物收集企业长期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的要求,现发布汕尾市危险废
据云南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统计:截至目前,昆明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核发45家危险废物收集证,年核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规模约80.83万吨;但是,2024年1—7月上报实际收集量约2.09万吨。排除部分收集量未纳入上报统计范围外,全市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能力已超过市场需求。建议投资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喀什地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总体上,喀什地区危险废物收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HW31含铅废物900-052-31)、医疗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利用(HW31含铅废物900-052-31)总能力已高于对应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基本形成
2月14日,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圆满闭幕。本届亚冬会秉持“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赛理念,落实“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为服务绿色亚冬,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通过建强网架、开展绿电交易、优化服务等举措,保障赛事举办期间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绿电100%供应。建强网架更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未参与2025年年度电力交易市场化用户再次进行风险提示的公告,经统计,在2024年12月份组织完成的2025年年度电力交易结束后,有130户已入市且曾经参与过电力交易的市场化电力用户未参与2025年年度电力交易。此类用户在2025年发生实际用电时,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2日,黑龙江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五大连池市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2024年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投资11.9亿元的中广核一期200MW风电项目并网发电,投资15.2亿元的70MW分布式光伏发电等3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投资16.9亿元的中电建200MW风电项目进入土地征收阶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其中提出,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供热、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快煤矿智能改造。〔牵头省领导:陈少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黑龙江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电力能源相关内容整理如下: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能哈平南66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项目获批国家“两个联营”示范。全省电网投资额、并网新能源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00万股股份通过北交所转让,详情如下:标的名称: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044%)项目编号:TJ2025BJ1001793招商主体:上海振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考价格:5980万元所在地区:黑龙江省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
近日,2025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指出,2024年全省电网投资额、并网新能源、外送电量均创历史最高。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进,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6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累计建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57.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3.2%。“双碳”领域首个
2月5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配电网改造力度,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确保其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同时,对农产品进行初级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于保障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用电,开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5年1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其中涉及1家发电企业,11家电力用户,8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2025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公布,其中提到,2024年,黑龙江全省电网投资额、并网新能源、外送电量均创历史最高。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整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印发《关于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强化企业用电保障。支持省电力公司在1-2月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电价以现行低谷电价为基础下浮20%,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