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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恩施州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共设置17项约束性指标。其中:1.〔〕为五年累计数;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总磷排放量”省生态环境厅未组织核算与考核;3.“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根据《恩施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恩施州已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视同达标。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过去五年,全州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仍不稳固,距离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弱项。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进一步改善空间较小,实现重污染天气数为零的目标压力极大,重点时段臭氧污染和细颗粒物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柴油货车及扬尘污染治理、秸秆垃圾禁烧等重点领域问题突出。全州公路货运量占全州货运总量的比例高达96%以上,交通运输结构亟待优化。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部分城乡污水处理管网配套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短板,这些问题都影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土壤和农村污染防治方面,监测与分析能力欠缺,治理与修复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二)生态保护修复需要持续发力。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41.31%,生态保护压力较大。国土构成地质复杂,山体、水体、森林植被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生态状况脆弱,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够。水土流失面积达7145.85平方公里,在全省13个地市州中治理任务最为艰巨。矿山生态修复和小水电问题清理整改尚未完成。
(三)生态价值转化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我州仍处于产业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机遇期,能源消耗需求快速上升,化石能源消耗加大碳排放减量压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和生态系统保护压力。生态价值转化和生态产业化规模严重不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
(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亟需加强。“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尚未形成,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尚未建立。科技创新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足、领域不广,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
三、形势研判
我州作为长江入鄂第一哨、清江发源地,在全省具有特殊的生态地位,是全省“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的重要板块,是湖北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资源宝库,也是建成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一极。“十四五”时期,我州被纳入多项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
一是中央的高度重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政治保障。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写入宪法,“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是多项国家战略的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难得机遇。我州作为全国最年轻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处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点,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政策利好叠加的新机遇。
三是省委省政府的发展布局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支持“宜荆荆恩”城市群打造以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支持恩施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在全省的“大棋盘”中为恩施描绘了崭新蓝图、作出了精准定位,表明恩施州既要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又要大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在生态优先上作示范、在绿色发展上当标杆,为我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生态文明样板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巩固、攻坚、转化”的工作思路,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把恩施建成美丽湖北绿色崛起重要一极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保护中发展,探索绿色发展路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推进“两山”转化,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精准治污为目标、科学治污为基础、依法治污为保障,聚焦工作重心,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客观规律,做到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科学治理。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从立法、执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系统治理,协同增效。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巩固治理成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主导推动作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深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主体作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格局。
三、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进程加快,建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全州八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进一步巩固提升;辐射安全环境风险持续降低;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有效管控,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建成美丽湖北绿色崛起重要一极。
构建包含环境质量改善、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五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共24项指标,详见表2。
表2 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注:1.202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等指
标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好于正常年份;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情况待省级认定;
3.〔〕为五年累计数;
4.2020年完成值标注“--”表示指标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或新设指标。
第三章 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深入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
(一)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研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路线图,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实施碳达峰行动。
(二)探索完善碳汇交易机制。在恩施市、利川市、咸丰县等县市开展碳汇开发造林活动,增强林产品储碳能力,探索完善森林碳汇市场融资与交易机制,逐步引入农田碳汇等其他“碳汇+”交易,积极助推乡村振兴试点。
(三)探索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一批近零碳城镇、园区、社区、校园、商业试点。在产业、能源、交通、建筑、消费、生态等领域,探索研究碳捕集、碳利用和碳封存技术,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协同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
(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控制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碳排放量。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监管,完善州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积极管控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二、大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一)严格产业准入要求。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压减低效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湖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恩施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对无法整改达标排放且无法实现升级改造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
(二)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深入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主要方向的新一轮技术改造。培育壮大以现代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富硒产业、新型工业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积极构建绿色产业链和供应链。鼓励支持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持续推进皮革、化工、制药、造纸、水泥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促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循环改造试点示范园区。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发展“猪—沼—X”等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与畜禽养殖、特色产业基地融合发展,加快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
(三)推动绿色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探索“联合研发、恩施制造”合作方式,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型建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推进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以物联网建设、工业互联网建设等项目为重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特色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速转型升级。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四)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环保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技术联盟,合作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建立“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的成果应用机制。积极推进长江及清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环保成果转化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快推进恩施州“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推动环境信息数据整合利用,提高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
三、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加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约束,加强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效。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扩大供应侧非化石能源消费途径及比重,提高消费侧电力供应比重。加快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有序开发风能、太阳能、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总量,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和散煤销售监管。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进一步加快农村“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有序推进“气化乡镇”工程,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9%,天然气年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9%,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42%以内。
(二)提高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城市园林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研发再制造和再利用产品,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提升锅炉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展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与绿色发展综合试点。依托领军企业加快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教育示范基地,宣传推介绿色循环利用典型做法、典型经验。
四、加快区域绿色协同一体发展
(一)开展“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配合做好“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生态环保专项规划编制,协同推进碳达峰行动。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联合申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建武陵山生态屏障和长江、清江生态廊道。加快建设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推进利川市、恩施市、宣恩县、建始县、巴东县、宜都市、长阳县等地共同打造清江绿色循环再利用产业链。推进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跨区域污染物协同处理能力。全面推进水生态补偿,重点推进清江流域生态补偿。完善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统筹建立区域环境协同监管及预警预报平台。
(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要求,持续推动“州、县、乡、村”四级联创,推进利川市、来凤县、建始县等3个县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力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及以上生态乡镇实现全覆盖,省级及以上生态村数量达到780个以上。统筹推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巩固创建成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模式凝练和宣传,力争将先行探索经验提升为“恩施样本”。
五、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清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省级生态补偿。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向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领域覆盖。推动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抓住长江经济带、“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等战略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
(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总结恩施市、建始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成效,形成试点经验进行推广。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探索GEP核算体系,开展乡镇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积极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加大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动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服务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打造生态富硒农业品牌,提升生态文化旅游品质,积极推进新产业兴林工作,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打造“两山”转化实践典范。彰显“土、硒、茶、凉、绿”特色优势,培育壮大绿色产业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化,产业低碳化,夯实“两山”转化产业基础。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探索“两山”转化模式,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总结凝练通过“两山”转化补齐民生短板、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经典案例,大力推广恩施大峡谷、建始花坪、宣恩伍家台等“两山”转化典型案例,放大示范带动效应。构建交流宣传平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力争到2023年,形成可向全国、全省复制推广的特色“两山”建设恩施经验。
第四章 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一、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加强国土空间管控。坚决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完善全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动各乡镇按照功能分区整体规划、一体落实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促进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二)严格“三线一单”硬约束。加强对全州25个优先保护单元、13个重点管控单元、47个一般管控单元的分类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内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规划环评、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的重要依据。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成果与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有机融合,实现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和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监督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
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一)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与修复。大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除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类改建项目外,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持续开展长江(巴东段)、清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巩固非法码头、河道非法采砂治理工作成效。探索开展三峡库区巴东县消落区生态修复,逐步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实施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建设清江经济带生态廊道。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与修复。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加强天然林保护,持续推进国家、省林草重点工程建设,巩固绿满荆楚行动、精准灭荒工程和长江两岸绿化造林行动成果,实施彩色森林建设等六大行动,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加大境内武陵山、齐岳山、巫山山脉保护力度,促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创建,力争新增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5个、森林乡村50个。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抓实重点防火期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巡护、火源管控等,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三)加强裸露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以城市规划区、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河库岸线、村庄裸露山体和裸露地带为重点,扎实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建立“1+8+X”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台账,完成220家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
(四)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加强三峡库区、清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强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做好监测点规范化管理和政策宣传教育。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
(五)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城市陆域生态系统调查与评估,摸清底数,对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等亟需生态修复的区域进行生态治理。严格划定山体保护核心区与一般保护区,切实加强城市山体保护与修复。加快城镇园林绿化步伐,推进绿地绿道、城市带状公园、街旁游园、社区绿地建设。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实施城市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
三、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
(一)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公园为重点,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做好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初步建立起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社区宣教、森林防火预警水平,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支持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融入神农架国家公园扩区范围,全力推进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创建世界地质公园。
(二)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推进自然保护地资源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天空地人”一体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运用。实行最严格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定期公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开展“绿盾”行动,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星斗山、七姊妹山、木林子、金丝猴、忠建河大鲵、腾龙洞大峡谷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健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四、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一)摸清生物多样性底数。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探索构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二)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合理确定物种保护空间布局,重点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指示物种保护管理,持续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城市绿地等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优化建设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科学构建迁地保护群落。
(三)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金丝猴、林麝、大鲵、白鹭、珙桐、红豆杉、水杉等救护工作,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安全。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加强水生生物保护,落实长江、清江“十年禁渔”,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重点围绕源头预防、监测预警和灾害治理三个环节,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松材线虫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
专栏1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齐岳山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实施100公里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开展恩施市龙洞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三峡库区巴东县神农溪支流平阳坝消落区、长江巫峡口南岸、清江流域水布垭镇公山包等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三峡库区、清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对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露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重点,开展恩施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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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氢能与低碳兰州论坛2025在兰州大学举行。近300位领域专家学者齐聚论坛,就绿色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能源转型和产业低碳化、高端化的发展前景。论坛上,还启动了兰州大学氢能与低碳中心。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程晓波,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郭
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6月5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浙江湖州与湖州市委书记陈浩举行会谈。双方围绕深化绿色航运产业、能源电力规划、生态环境治理、“八网融合”城市建设等领域合作,助力湖州市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行深入交流,见证签署全面深化合作协议,并为湖州市绿色航运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旗舰”上市公司——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大唐发电、国电电力、中国电力2024年报,披露了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整理如下:华能国际》》》》》一、发展战略华能国际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之后又相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实现历史性飞跃。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磷石膏在利用和贮存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2025年5月28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至此,第三轮第四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
5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5〕26号)。其中提到,重点发展电力装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医疗器械、船舶制造等产业,提高自主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打造先进装备产业集群。扩大特高压输电成套装备、换流阀等产业优势,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中国、美丽安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蚌埠,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美丽蚌埠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暂定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到2027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醒狮起舞迎盛会,5月20日,以“生态样板绿色标杆”为主题的南沙污水处理厂、鱼窝头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签约暨开工誓师大会在南沙污水处理厂现场拉开序幕。活动由广州市水务局指导,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主办,广业环保集团、中铁广州局等10家单位联合承办。广东环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文,广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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