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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固碳增汇水平。
(一)实施碳达峰行动。
落实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研究出台能源、钢铁、建材、化工、建筑、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运动式”减碳。鼓励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把减污降碳摆在重要位置,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突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动产业结构、运输结构优化,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推动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造纸、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积极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重点在钢铁行业协同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钢铁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探索应用富氢冶金技术,在电子、食品、纺织、化工等行业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大力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2%。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创建行动。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建设一批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谷城经济开发区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广姚家港化工园等国家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经验和模式。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推动石墨烯研发基地开展国家低碳技术标准试点。鼓励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控制钢铁、水泥、石灰等行业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
专栏1绿色制造工程
绿色工厂:推行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积极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绿色设计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引导企业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
绿色园区:鼓励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实现园区整体绿色发展。
绿色供应链:引导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创建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加快建筑领域低碳高效发展。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修订我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等标准。制订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率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零能耗建筑试点。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行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鼓励发展分布式高效取暖,推动采暖、生活热水逐步实现电气化。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限额管理,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试点。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因地制宜推广磷石膏等可循环建材产品。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绿色生态城镇、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75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100%,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
构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铁路货运骨干作用,突破性发展航空货运,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发挥公路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各种运输方式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货运体系。继续推进大宗货物向铁路和水路转移,铁路、水运货运量在全社会货运中的占比明显提升,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使用LNG、CNG燃料车,推进重型车辆氢燃料电池应用,加快发展电动船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完成95个港口码头264套岸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长江沿线主要码头岸电全覆盖。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全省充电桩达到50万个以上。积极推进交通枢纽5G网建设,推动高精度地图、北斗系统、感知系统、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应用,提升运输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推进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等示范工程建设,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近零碳交通示范行动。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全面推进武汉、襄阳、宜昌等国家公交都市及荆州、十堰等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建设。
专栏2绿色交通示范工程
绿色公路:以新开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为重点,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建设一批绿色公路和绿色服务区示范项目。
绿色水运:推进主要港口节能环保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建设绿色港口和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示范项目。以长江、汉江、清江等高等级航道为重点,推动生态航道建设。
近零碳交通:建成宜昌港三峡库区智能港口岸电示范区。积极推广环保、新能源车船。因地制宜开展近零碳公共交通、近零碳枢纽站、近零碳船舶等示范。
提高商贸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引导商贸企业完善能源和环境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强化能耗水耗管理。实施绿色采购,提高绿色节能商品销售比例,限制采购和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推动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商场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创建一批绿色商场。继续开展绿色餐饮、绿色饭店创建。开展会展活动“碳中和”行动,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发展低碳旅游交通、开展旅游碳足迹核算为重点,加快发展低碳旅游。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开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查,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分类处置。推动在建项目落实能效基准水平,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部门联审会商机制。深度挖潜存量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禁未批先建。
(三)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统筹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煤炭消费比重降低至51%。规划新增煤电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加快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297克。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煤炭、煤共伴生资源、煤矸石、矿井水等实施协调开发和综合利用。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严格落实2023年执行国VI车用汽油B阶段标准,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00亿立方米,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加大宜昌、恩施等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力争页岩气年产能达到20亿立方米。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推进水电保护性开发,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增常规水电装机50万千瓦,水电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创新“光伏+”发展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加快建设集中式、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500万千瓦、50万千瓦,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分别达到2200万千瓦、1000万千瓦、160万千瓦。积极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开展浅层和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调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推进制氢、加氢试点项目建设。做好以咸宁核电为重点的核电厂址保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比“十三五”末期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推进储能及智慧能源建设。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积极研制成套电池装备,支持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发展和应用示范。加快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物理储能设施和锂电池、铅蓄电池、超级电容等化学储能设施。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推进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一批集中储能电站,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积极发展智慧能源、数字能源,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动电网、燃气网、热力网与交通网的柔性互动和配合调控。发展能源互联网和智慧用能新模式,建设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绿色数据中心。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5%,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左右。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建成交直流互备的特高压电网,大力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
专栏3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工程
水电:建设碾盘山、新集、姚家平、雅口等重点水电项目,建设通山大幕山、罗田平坦原等5个以上抽水蓄能电站。
太阳能:大力推进光伏+工程,建设光伏+农业(养殖、种植)、光伏+多能互补、光伏+储能、光伏+旅游等项目。支持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风能:在随州、孝感、恩施、荆门、黄冈等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已投运风电场实施扩容改造。以江汉平原为重点,建设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展“田园风电”“景观风电”等项目。
生物质能:在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热负荷需求集中的地区,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推广生物质多元化利用,支持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鼓励开展生物质与燃煤耦合发电。
地热能:在江汉盆地、南襄盆地、武汉新洲凹陷等地区,开展中深层地源热泵技术利用勘查、试验、评价。
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在黄石、十堰、荆门、宜昌、天门、潜江等地,布局建设一批风光水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优先利用水电调节性能消纳近区风光电力。在黄冈、咸宁、孝感、襄阳、随州、荆州、仙桃等地,布局建设一批风光火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
(四)推进节能提高能效。
广泛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加快终端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提升能效水平,促进绿色化改造。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严格节能审查,新建(改扩建)项目能效达到行业、领域标杆水平或国内外先进水平。新增燃料用煤项目除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均实施减量替代。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产品能耗限额指标监督检查、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实施重点城市、园区、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电梯、风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促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能效提升。
专栏4 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
低碳引领行动:落实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积极参与对外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提升能效,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优化升级设备布局、制冷架构,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能效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
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重点推动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钢铁、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向静脉产业园区集聚。探索尾矿矿物碳封存资源潜力评价和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深化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试点。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应用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继续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发展工农复合型农业循环经济,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加强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镇污泥等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加强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碳纤维材料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在武汉、鄂州、恩施等快递示范城市开展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与绿色发展综合试点。
专栏5 循环经济发展工程
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推进所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开展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猇亭园区、武汉青山工业区、潜江经济开发区、孝感高新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加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支持天门等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支持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推进黄石、谷城、荆门、枝江、潜江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支持襄阳、宜昌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支持襄阳、宜昌等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支持黄石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
(五)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及材料,强化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
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采取少免耕、秸秆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轮作、间作模式,选用根氧化力和沁氧能力强的水稻品种,推行有机肥和无机肥配施,加强不同灌溉条件下温室气体排放影响机理研究。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在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全量还田利用技术、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稳步减少稻田甲烷和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推广精准饲喂技术,推进品种改良,提高畜禽单产水平,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强度。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粪污处理降低养分损失技术,促进种养循环,降低粪污处理环节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协同推进氨气减排。
控制废弃物处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实行城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引导卫生填埋场沼气回收及能源化利用。鼓励农村易腐垃圾就近进行生态堆肥处理。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在垃圾渗滤液、工业废水处理中积极引入厌氧消化池,加快甲烷转化、脱氮等技术应用,提高甲烷回收利用效率,控制氧化亚氮排放。
控制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改进硝酸行业生产工艺,应用硝酸装置氧化亚氮炉内二级减排技术。电解铝行业采用低温低电压铝电解工艺、铝电解槽新型焦粒焙烧启动技术、新型导流结构铝电解槽技术等,再生铝行业采用双室炉、带蓄热式燃烧系统等先进熔炼炉型,鼓励铝灰渣资源化利用。在电网系统应用六氟化硫循环再利用、替代技术。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实施配额和分级备案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加快淘汰含氢氯氟烃。
(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增强森林、湿地、农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增加森林碳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完成人工造林12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20万亩。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城市间生态空间连接。支持宜昌、荆州、咸宁、武汉、黄石、十堰、襄阳、荆门、随州、恩施等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支持孝感、仙桃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襄阳、黄石、随州、天门、仙桃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持续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森林乡村建设,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增强森林碳汇功能。
增加湿地碳汇。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湿,遏制湿地流失和破坏,着力加强小微湿地保护。以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参照湿地碳汇计量技术规范、湿地碳库建模调查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开发湿地碳汇交易项目。
增加农田碳汇。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二氧化碳气肥等技术,改进和优化耕作措施,降低土壤侵蚀,增加土壤有机碳固存。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增加地质碳汇。开展地质资源调查评价,采取改良土壤、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强水生植物光合作用等措施,增加碳酸盐溶蚀速率,增加岩溶碳汇通量,提高岩溶碳汇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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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绿色低碳浪潮下,中国绿色认证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2025—2030年中国绿色认证服务行业全景评估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2020—2024年中国绿色认证市场规模从28亿元激增至18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45.7%,远超全球平均水平,预计2030年将突破800亿元。本文将深入梳理南方电网公司绿色低碳评价认
近日。国网江苏电力发布《碳绩效责任报告(2024—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国网江苏电力累计贡献碳减排量1.2亿吨,较上年增长15.2%。近年来,国网江苏电力积极开展“供电+能效”服务,推广电能替代项目,营造节能氛围,助力打造节能示范。《报告》从服务政府碳考核、服务
新规陆续发布后,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能源电力行业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趋势持续发力。随着电力供应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和绿色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展,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逐步成为彰显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促进消费侧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而全国碳市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电力交易是服务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面对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和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新形势新挑战,如何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新能源更高质量发展?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谢开。《国家电网》:
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本章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电力生产0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全年电力系统运行保持稳定,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0
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以“绿色电力直供+市场交易+绿证认证”为核心的新型能源消费机制。这一政策不仅是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支点,也将深度重塑能源流通路径与用能模式。绿电直连的理论内涵与管理模
6月28日,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试运行当天,超过831家电厂和700多家用户参与交易,申报电量达22亿千瓦时,其中501家新能源场站参与报量报价。据了解,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是国内首个连续运行的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
当前,氢能已成为世界各国推动能源转型、培育经济增长点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产业的发展,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的能源属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氢能纳入前沿新兴产业,《能源法》赋予氢能法定能源地位,国家设立万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
7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
为规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天津市组织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发布实施。(一)修订《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答: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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