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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2022-11-15 10: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降耗能耗双控湛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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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节能重点工程

一、完善节能管理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落实《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工作要求,加强目标差别化分解,将“十四五”节能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县区及重点用能企业,压实各地及有关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落实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准确统计“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及原料用能,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严格过程精细管控,开展用能形势预警分析,按季度发布全市及各县区能耗双控进展情况通报和“晴雨表”,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进行公布,督促各区县根据通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严格节能审查制度,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落实违规项目整改推进工作,配合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加快存量项目用能空间释放。加快落后用能空间腾出,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产能;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对标分析,加强区域能耗数据统计与分析管理,深挖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强节能技改实施监督,重抓节能改造工作落实到位;综合运用节能目标考核、能效对标、节能诊断、节能监察等机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切实合理压减用能单位能耗,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重点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产业项目用能,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大对全市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及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力度,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聚焦“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严格落实执法要求;深化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以能源管理基础薄弱企业行业及重点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开展节能诊断行动,聚焦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关键用能环节,全面挖掘节能潜力。四是推进节能管理数字化、市场化变革。以湛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牵引,积极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持续推动5G、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推动节能工作与数字化有机融合,基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全面挖掘数据价值,深入剖析节能潜力以实现能源使用的合理规划和管控;推进用能权有偿交易市场化机制引入研究,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一是持续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以园区建设为着力点,大力发展,大力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高端制造业等现代企业,积极培育发展农海产品、小家电等五大产业集群,发展特种钢材、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构建适应未来高端产业聚集发展的新型产业链,加大“造血型”企业、项目以及加强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引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增长“脱钩”,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二是产学研助力节能增效,构建政产学研协同新机制,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湛江湾实验室、海创中心三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深度链接产业创新,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提速提质发展第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充分利用海岸线地理优势,资源禀赋,做好滨海旅游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技术”“制造业+互联网”等模式为引领

三、工业领域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推进行业节能技改推动能效提升,大力推动工业节能,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原则,通过能量系统优化设计与控制、工业流程优化、系统技术集成应用等措施实施节能改造,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以水泥、造纸、制糖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工业锅炉改造换新、变压器能效提升、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大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等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在钢铁、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能源高效利用低碳化改造。二是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落实《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依托《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目录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定期开展节能技术推广活动,提升用能需求端对先进技术认识,促进技术交流与应用。组织本地数据中心以及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服务,深挖重点行业节能潜力,鼓励行业协会、大型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提供商等积极参与,扩大诊断成果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重点工艺装备能效水平。三是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发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及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带头作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推广“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弃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实施能源梯级利用和能量系统整体优化,达到园区系统节能提效最优化。实施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计划,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升级,促进水电、太阳能、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引导能源资源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实现生产过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零排放,进一步落实一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业等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四、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健全绿色建筑监管机制体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认定、运行、后评估等全过程监管措施;修订湛江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编制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导则,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督导检查。二是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对超高超限项目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项评估制度;引导应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遮阳隔热等技术措施。三是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鼓励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户内空间改造、适老化设施改造、设备改造、加装电梯等项目。重点在旧大天然片区、金沙湾、调顺岛、东堤等区域连片综合更新改造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四是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支持中央商务区、海东新区起步区、高铁新城、空港新城、职教基地等重点区域发展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五是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及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及绿色建材应用,发展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品部件,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材,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发展新型保温材料、反射涂料、高效节能门窗和玻璃、绿色照明等技术,鼓励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技术,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技术。六是强化节能改造技术支撑,大力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与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建筑领域的应用,建成3个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五、交通运输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加快海陆空铁交通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湛江港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枢纽作用,加快以湛江国际机场为首的空港枢纽,以广湛高铁等为主的铁路枢纽,以东海岛港区航道等为主的港口枢纽,以玉湛高速等为主的陆路建设,同步强化交产结合,推进岸电建设。二是构建成“公交+慢行”为主导的高品质交通体系,围绕实现“全域公交”的发展目标,重点优化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基本形成“三个一”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换乘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枢纽场站建设,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合理设置公交优先通行路口;协调非机动车道、步行道等慢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慢行交通发展。三是完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充分应用交通大数据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建设成果,推广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铁路、航道港口、城市公交线网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应用,2025年前实现5G覆盖湛江市境内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高速公路路段、高铁站。三是深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纯电动公交车更新工作,扩大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强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应用。四是根据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工作布署,加快落实公共服务、居民用户、公共机构、城际快充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充电网络完善布局。按时完成省要求我市“十四五”新增集中式充电站7座,公共充电桩600个。

六、新能源领域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全力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加速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进程,确保近岸在建及核准项目按期建设完成,加快推进近岸深水区、远海海上风电资源勘探及开发工作,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力争至“十四五”末,海上风电装机达到27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250万千瓦左右。二是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全面推进光伏发电、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合法合规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陆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57万千瓦左右。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做好雷州、遂溪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力争至“十四五”末,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180万千瓦左右。三是按需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在适宜的园区发展生物质集中供热,加强农村沼气开发利用技术服务和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沼气与农业发展的一体化利用,提升农村沼气利用综合水平。四是蓬勃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锂电池材料等新能源产业,打造以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等高技术终端产品产业体系,助力“湛江智造”。

七、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构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十四五”湛江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及人均用水量三项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类公共机构执行能耗定额标准;二是建设智慧能耗管理平台,推广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应用,实现节能计划、计量统计、能耗监控分析、定额管理等功能,以数据驱动公共机构节能;三是规范办公区节能运行管理,针对公共机构新、改、扩建办公区域的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电气控制等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监控管理等工作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四是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从目标管理、制度体系、绿色办公、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方面推动党政机关率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建立垃圾分类常态机制,加强收运处理日常管理,建立清晰准确的垃圾处理情况台账,倡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办公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

八、农业农村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智慧农业,从供需两端全面发力,优化种植结构,推动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支持麻章、雷州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央试点和国家先导区,持续推动湛江垦区、徐闻县、坡头区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品质提升,集成创新一批土壤改良培肥、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用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净化农业产地环境,推广绿色投入品与安全绿色兽药,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三是实施精美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开展拆旧复绿,全面实施美化绿化;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九、海洋渔业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推动海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延伸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进绿色港口码头建设,拓展海洋科学利用空间,集约、节约用海,大力发展海洋装备产业、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鼓励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生态养殖,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探索“深远海养殖+”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生态和谐的新型养殖业。二是有效提高节能技术性能,强调技术进步支撑海洋渔业发展,大力推广LNG动力示范等类型的节能环保型渔船,逐步推行渔船标准化改造,突破和完善渔船改造后的抗冲击技术、安全性控制技术、LNG(天然气液)的补给技术和安装工艺;推进绿色能源应用,采用电力推进和清洁能源(LNG)作为动力系统的技术,推广LED技术在信号设备和诱鱼灯具应用,减少传统鱿钓等生产的大量耗能。三是打造低碳增长模式,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加快建设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制造业基地,有序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增加渔业碳汇潜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力打造低碳循环化增长模式。加强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推动蓝碳交易,释放更多生态红利。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

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任务,建立健全各级节能降耗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明确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围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规划落实。

二、强化目标责任分解落实

完善落实科学节能考核体系,层层分解有关结构优化、资源节约等目标任务,落实指标综合评价考核,把握节能考核指标。健全能耗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定期对市县各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追踪与调度,督促各项任务工作落实落细,形成点面联动、齐抓共管节能管理体系。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加强节能监察,强化能源效率标识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大节能技改创新力度

充分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成果,引导支持重点行业和用能单位加大对节能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投入,强化节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把握重点领域节能情况,引导重点企业、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技术改进,推进重大节能项目落地。加强节能技术引进,促进节能技术创新,加大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技术节能、创新节能,建立先进的社会能源体系。

四、培育发展节能人才队伍

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强化监察执法人员力量保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节能监察程序,规范节能监察执法文书,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构建高效协同的节能执法体系。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节能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跨学科的节能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发展一批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人才。

五、深化节能降碳宣传教育

落实节能工作宣导及节能管理知识培训,充分提升节能管理认识及专业水平。加强节能宣传力度和范围,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节能工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倡导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突出能效水平引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总基调。传播普及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理念,深刻用能群体节能降碳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良好氛围。

六、强调节能资源要素保障

加大对节能工作的财政、税收及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保障资金投入,鼓励支持产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节能及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监管体系建设、节能宣传培训等。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各类不同经济成分和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节能,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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