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附件2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
附件3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附件4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应急工作机制
一、预警会商
(一)会商依据。生态环境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相关预警提示信息以及省级监测预报;
(二)会商地点。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会商中心;
(三)组织部门。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参会人员。专家组以及省级和相关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气象部门相关负责人;
(五)会商手段。依托湖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决策支持平台、湖北省大气环境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平台等进行。
(六)会商结论及建议。经会商研判,若达到省级预警发布条件,形成相应级别省级预警发布建议,并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省级预警发布建议;若未达到省级预警发布条件,通报相关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建议经省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审批后,由省应急指挥部授权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省级预警发布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安排部署并实施应急响应工作。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召集,必要时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省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召集。地点在湖北省环境监控中心。
(二)响应实施。
1.相关市(州)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城市预警并启动不低于省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
2.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方案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3.响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督导相关市(州)做好监测预警,省气象局指导相关市(州)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度周边省份的空气质量状况,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协作,必要时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省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开展巡查、抽查,对预警期间有关市(州)政府及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市(州)依托湖北省大气环境多源数据融合分析系统每天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三)信息公开。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市(州)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
(四)响应终止。当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后,应急响应同步终止。应急终止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知各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市(州),完成应急处理情况的上报与发布,并继续进行跟踪监测。
四、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变更与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
五、总结评估
1.城市预警评估主体及上报。各市(州)政府要对每次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并在10日内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省级预警评估主体及上报。相关市(州)政府要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以书面形式,并在省级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省级预警总结评估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并报省应急指挥部;
3.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各部门响应、企业措施落实和应对效果等。
附件5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
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机构组成和工作机制
为深化我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和能力,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保障公众健康。拟在省应急指挥部下成立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和“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协作小组组成
(一)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
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武汉都市圈协作小组)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和潜江市政府组成。
武汉都市圈协作小组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武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人及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和潜江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武汉都市圈协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二)“襄荆荆宜”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
“襄荆荆宜”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襄荆荆宜”协作小组)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政府组成。
“襄荆荆宜”协作小组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人和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分管副市长担任。
“襄荆荆宜”协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协作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主要职责为:
1.组织推进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及夏季臭氧污染应急联动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政府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任务;
2.通报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3.争取国家和省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中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及资金保障等领域的支持政策;
4.推进落实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督促和指导地方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报与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5.组织召开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联席会议;
6.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或交叉执法行动。
(二)协作小组办公室
负责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决策落实、沟通协调、保障服务等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协作小组的指示和部署;
2.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3.分析阶段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
4.组织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
5.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开展区域巡查、督导等工作;
6.承担协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商机制。健全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空气污染预报预警会商机制,跟踪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指导区域应对。
1.武汉都市圈
(1)会商依据。省级和武汉市的区域监测预报;
(2)会商地点。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或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会商中心,可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3)组织部门。武汉都市圈协作小组办公室;
(4)参会人员。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专家;
(5)会商手段。依托湖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决策支持平台、湖北省大气环境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平台等进行;
(6)会商结论。跟踪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指导区域应对。
2.“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
(1)会商依据。省级区域监测预报;
(2)会商地点。“襄荆荆宜”协作小组办公室,可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3)组织部门。“襄荆荆宜”协作小组办公室;
(4)参会人员。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专家;
(5)会商手段。依托湖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决策支持平台、湖北省大气环境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平台等进行;
(6)会商结论。跟踪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指导区域应对。
(二)预警机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做好臭氧污染和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警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预警研判。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情况,由协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区域做好臭氧污染和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警研判,并形成预警发布建议后由协作小组办公室向协作小组提出;
2.预警发布。预警发布建议由协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人或轮值副组长)审批后,由协作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
3.应急响应。
(1)协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相关城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联络员)在协作小组办公室或采取线上方式安排部署应急响应工作。
(2)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城市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和武汉市气象局加强区域监测预警会商,督导相关城市做好监测预警,省气象局指导相关城市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城市依托湖北省大气环境多源数据融合分析系统每天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4.预警调整与解除。主体及程序和预警发布相同。
(三)协调机制。协作小组统一协调区域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事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实施区域信息共享,为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和决策提供依据。
1.协作小组办公室依托省级大气环境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平台开展工作调度;
2.协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
3.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协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气象、污染源防治与排放监管、大气污染源清单/源解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等信息。
(四)督导机制。协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巡查、督导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机制,实施常态化督导,持续拧紧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工作链条,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进。
(五)评估机制。协作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评估。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区域环境问题研究提供支撑。
1.评估时间。区域性臭氧污染、重污染天气过程、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应对结束后;
2.评估主体。协作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
3.评估内容。包括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各部门响应、企业措施落实和各地应对效果等。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统一工作标准。协作小组应开展编制各自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方案并报省应急指挥部备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制定区域内城市统一标准、统一协调的环境管理要求等政策性文件,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联动,提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效果,实现区域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统一预警会商。协作小组应组织区域内气象等部门定期开展空气质量预警会商,做到应急措施早动员、早部署、早启动。武汉市和襄阳市可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提出响应等级变更建议,报协作小组审批。区域污染天气应对结束后,协作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评估。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制度,统筹开展各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统一督察执法。建立区域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制订实施规范和行动准则,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重点案件联合后督察。大力推进工业、交通、扬尘和生活源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将落实联防联控响应纳入省级生态环境督察重要内容,对预警响应、机制建立、效果评估等进行督察。
(四)统一科技支撑。继续加大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科技攻关,推进黄石、荆州、孝感、黄冈等地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区域内各地至少每两年系统开展一次以离线采样强化观测实验为基础的颗粒物或臭氧源解析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技术团队建设,动态确定重点帮扶任务,切实解决地方和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
武汉都市圈和“襄荆荆宜”传输通道两个区域的联防联控方案分别由武汉市和襄阳市制定,报省应急指挥部备案。
附:1.武汉都市圈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流程图
2.“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流程图
3.武汉都市圈和“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启动条件
附1武汉都市圈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流程图
附2“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流程图
附3武汉都市圈和“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2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2024年绩效A、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湖南省2024年审定新增A、B级及引领性企业8家、55家、26家,合计新增89家。湖南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17家、B级企业80家、引领性企业36家。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2024年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及
1月9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对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郑州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公示,其中,A级企业24家、B级企业58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B(含B-,下同)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
1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的通知各区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31日发布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新增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7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4家。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2月7日印发《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四条,从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管理保障等方面明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要求。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5日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审核通过A级企业2家、B级企业7家、引领性企业1家。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详情如下: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2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定为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3月13日,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详情如下:2025年度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公告〔2025〕年第3号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152501)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152531)
“我们需要挖掘匹配不同应用场景之间的通用技术,提升模型应用效能,确保人工智能大模型在设备管理、配电运维、客户服务等多个业务领域中真正发挥作用。”3月3日,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电力人工智能特战队成员易忱与同事们正围绕光明电力大模型应用场景开展技术研讨。近年
3月11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碳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
华星东方承建的湖北省十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烟气净化项目于2023年06月15日开工建设。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ofShiyan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inHubeiProvince,undertakenbyHuaxingEast,hasstartedconstructionsince15th.Jun2023.该项目设计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第二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湖北联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北能源披露2025年2月发电情况,2025年2月,公司完成发电量29.3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60%。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57.56%,火电发电量同比减少5.74%,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74.25%。公司本年累计完成发电量63.1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13%。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59.17%,火电发电
湖北省首个国家级氢能项目——大冶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7日21时40分在黄石大冶市宋晚村姜桥制氢厂成功接电。该项目是湖北省唯一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清洁低碳氢能创新应用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4.37亿元,将形成涵盖光伏发电、绿电制氢、氢储运加、氢能源车辆采购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5年市场主体注册流程。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