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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污水排放量、人均污水处理量由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量和城区常驻人口、城区暂住人口计算得出。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进水和出水水质等相关指标采用污水处理厂月均值的中位值。年平均单位水量电耗和年平均单位COD去除电耗的计算方法如式(1)、式(2)所示,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率计算公式如式(3)所示。
2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2.1 污水排放量与处理量
根据《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0年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污水排放量和污水处理量如图1所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统计范围的限制,本节的污水排放量和污水处理量数据仅涵盖主要城市的城区,不包括城市下属镇的镇区数据。
图1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污水排放和处理情况
2020年,黄河流域主要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56.0亿m³,占全国城市污水排放总量的9.8%;污水处理总量为55.0亿m³,污水处理率达到98.1%。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污水排放与处理情况差异显著(图1),其中西安市污水排放量、处理量最高,分别达到728亿和725亿m³;黄南州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最低,分别为228万和194万m³。除黄南州(8521%)、阿坝州(8728%)和海西州(8920%)外,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5%。
从不同区域看,黄河上、中、下游主要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7.0%、98.2%和98.5%。同2020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97.5%相比,黄河上游污水处理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人均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分别介于24.4~132.4 m³/人和23.4~127.6 m³/人。其中,吴中、东营和德州人均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最高,人均污水排放量分别为132.4、132.0、127.6 m³/人,人均污水处理量分别为127.6、127.6、125.2 m³/人;定西、阿坝州和铜川人均污水排放和处理量最低,人均污水排放量分别为24.4、43.8、44.5 m³/人,人均污水处理量分别为23.4、38.5、42.6 m³/人。黄河中游人均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最高,分别达到106.0 m³/人和104.2 m³/人;上游人均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分别为99.0 m³/人和96.0 m³/人;下游人均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分别为98.0 m³/人和96.5 m³/人。
2.2 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与规模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和处理能力见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是指城镇统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数据来源是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表2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及其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与处理能力
2020年黄河流域主要城市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855座,污水处理能力2 477 万m³/d,分别占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和污水处理能力的14.8%和10.7%。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介于2~73座。其中,德州、济南和西安最多,分别为73 座、66 座和29 座;济源、乌海、阿拉善盟和铜川最少,分别为 2 座、2 座、3 座和3 座。主要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介于0.9万~228.5 万m³/d。其中,郑州、西安和济南最高,分别为228.5 万、194.7万、124.2万m³/d;果洛州、黄南州和海北州最低,分别为0.9 万、1.3 万、1.7 万m³/d。
从不同区域来看,黄河上游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239座,总处理能力477.2 万m³/d。黄河中游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244座,总处理能力717.3 万m³/d。黄河下游污水处理厂建设较完善,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372座,总处理能力1282.7 万m³/d。
2020年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为102.8%,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不同城市之间和不同季节之间差异显著,污水负荷介于43.6%~152.1%,其中呼和浩特、商洛和西安污水负荷率最高,分别为152.1%、148.5%和137.2%;阿坝州、济源和石嘴山污水负荷率最低,分别为43.6%、56.0%和58.0%(数据未列出)。从区域看,黄河流域上、中、下游主要城市污水处理负荷率分别为89.5%、112.0%和102.7%。共有呼和浩特、商洛和西安等26座城市(其中上游7座,中游10座,下游9座)处理负荷率超过100%,平均负荷率为117.1%。
不同季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差异显著,以2020年1月和7月为例(图2),1月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整体负荷率为102.4%。呼和浩特、咸阳和海南州负荷率最高,分别为149.9%、140.5%和140.3%;石嘴山、黄南州和阿坝州负荷率最低,分别为58.1%、59.6%和59.9%。共有海东、海南州和临夏州等25个城市(其中上游5座,中游12座,下游8座)处理负荷率超过100%。
7月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整体负荷率为109.1%。呼和浩特、商洛和西安负荷率较高,分别为156.8%、155.9%和144.3%;石嘴山、天水和乌兰察布负荷率较低,分别为58.9%、63.5%和69.5%。共有海东市、海南州和临夏州等32个城市(其中上游共10座城市,中游和下游各11座城市)污水负荷率超过100%。同1月相比,7月份共有西宁、海东、海北州等53个城市负荷率提高,平均增幅为11.1%。西宁、黄南州、平凉、银川、巴彦淖尔、郑州、开封、焦作和泰安市1月负荷率并未超过100%,但7月负荷率超过100%。
综上所述,黄河流域上游污水收集率相对较低,部分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于90%,如黄南州、阿坝州和海西州;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100%,夏季等雨水充沛的季节尤其明显。呼和浩特、商洛和西安等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量超过了当前的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存在需求。中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远高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多个城市在枯水期(1月)污水处理负荷率仍然超过100%,表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3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3.1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3.1.1 BOD5浓度
2020年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均为月平均值的中位值)如图3所示。各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均为BOD5)介于28~302 mg/L;其中乌海、兰州和庆阳的进水浓度最高,分别为302、251和200 mg/L;阿坝州、甘孜州和濮阳的进水浓度最低,分别为28、45和60 mg/L。玉树州、阿坝州和甘孜州等7个城市(其中上游共3座城市,中游1座城市,下游共3座城市)的城镇污水厂进水BOD浓度低于全国中位值(78.2 mg/L)。
注:主要城市对应编号见表2,其中a区域内的城市: 18、21、23、25、26、30、31、32、34、35、37、40、41、42、43、44、46、47、48、49、50、51、59、60;b区域内的城市:1、2、4、5、19、39、52、53、54、56、58、61、62、63、64、65、66、68;c区域内的城市:8、18、19、21、31、33、35、42、43、47、48、49、52、53、54、56、58、61、62、63、64、65、66、67、68;d区域内的城市:13、24、25、30、32、34、36、37、40、41、45、46、51、57、60。
图3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月平均值的中位值)
2019年4月,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要求进水BOD低于100 mg/L的污水处理厂要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提高进水BOD浓度。黄河流域共有海东、玉树州和海西州等16个城市(其中上游共6座城市,中游1座城市,下游共9座城市)的进水BOD浓度中位值低于100 mg/L。雨水、地下水混入,管网漏损等是导致进水BOD浓度较低的主要原因。相应地区的污水处理厂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提质增效方案。
3.1.2 COD浓度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均为CODCr)中位值介于87~528 mg/L之间,其中白银、庆阳和兰州进水浓度最高,分别为528、462和462 mg/L;阿坝州、甘孜州和玉树州进水浓度最低,分别为87、90和99 mg/L。共有海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等7个城市(其中上游共6座城市,下游1座城市)进水COD浓度低于全国中位值(178.0 mg/L)。
BOD/COD可以反映污水的可生化性,一般认为,当BOD/COD介于0.4~0.6时,污水的可生化性良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COD介于0.24~0.72,共有濮阳、阿坝州和白银等16个城市(其中上游共6座城市,中游共2座城市,下游共8座城市)的BOD/COD低于0.4。较低的进水BOD/COD可能会造成反硝化过程碳源不足,影响总氮去除。
3.1.3 总氮浓度
进水总氮(TN)浓度介于16~104 mg/L,其中白银、武威和定西进水TN浓度最高,分别达104、89和85 mg/L;阿坝州、甘孜州和玉树州进水TN浓度最低,分别为16、17和21 mg/L。共有西宁、玉树州和阿坝州等6个城市(其中上游共5座城市,下游1座城市)进水TN浓度低于全国中位值(28.7 mg/L)。
反硝化是去除污水中总氮的重要过程,碳源是反硝化过程的关键因素。当COD/TN介于8~12时,可以认为反硝化过程碳源充足。如图4所示,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TN介于3.5~11.6,其中仅有西宁、海东和济源进水COD和TN中位值比值高于8.0。反硝化过程碳源不足是各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面临的普遍问题。
3.1.4 总磷浓度
进水总磷(TP)浓度介于1.1~8.4 mg/L,其中银川、乌海和白银进水TP浓度最高,分别为8.4、7.6和7.2 mg/L;果洛州、阿坝州和玉树州进水TP浓度最低,分别为1.1、1.1和1.3 mg/L。共有西宁、海东和海北州等13个城市(其中上游共11座城市,中游和下游各1座城市)进水TP浓度低于全国中位值(2.75 mg/L)。
不同城市进水TN/TP差异较大,介于6.6~23.0。污水进水中碳、氮、磷平衡对于生物处理过程十分重要,一般认为当BOD:TN:TP介于100∶5∶1和100∶10∶1时,好氧工艺效率最高,厌氧工艺最优比例为250∶5∶1。黄河流域共有52个城市TN/TP超过10。
综合来看,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存在进水BOD浓度偏低、可生化性不足、氮磷比失衡等问题。反硝化碳源不足是各主要城市污水处理面临的普遍问题。
3.2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2020年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中位值如图5所示。总体来看,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好,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COD、TN、TP)中位值基本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各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浓度中位值介于13.0~35.2 mg/L,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乌海、白银和定西最高,分别为35.2、32.9和32.0 mg/L;阿坝州、阳泉和济宁最低,分别为13.0、13.5和15.0 mg/L。共有65个城市出水COD浓度中位值低于30 m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 );共有33个城市出水COD浓度中位值低于20 mg/L(地表水Ⅲ类标准)。
出水TN浓度中位值介于5.4~16.0 mg/L,其中海北州、天水和乌兰察布最高,分别为16.0、14.4和14.2 mg/L;甘孜州、玉树州和阿坝州最低,分别为5.4、6.8和7.1 mg/L。除海北州外,各城市出水TN中位值均低于15 mg/L(一级A排放标准)。
出水TP浓度介于0.12~0.64 mg/L,其中天水、乌兰察布和兰州最高,分别为0.64、0.42和0.39 mg/L;聊城、乌海和咸阳最低,分别为0.12、0.13和0.13 mg/L。共有66个城市出水TP浓度中位值低于0.4 mg/L(地表水Ⅴ类标准);共有58个城市出水TP浓度中位值低于0.3 mg/L(地表水Ⅳ类标准);共有30个城市出水TP浓度中位值低于0.2 mg/L(地表水Ⅲ类标准)。
从不同地区来看,黄河上游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较高,出水COD、TN和TP中位值分别为22.1、10.3和0.25 mg/L。黄河中、下游主要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好。中游出水COD、TN和TP中位值分别为19.0、10.1和0.18 mg/L;下游出水COD、TN和TP中位值分别为19.4、9.5和0.19 mg/L。
总体而言,黄河流域主要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好,为推动污水再生利用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TN浓度较高,需要进一步重点关注。
4 城镇污水处理厂能耗
污水处理厂能耗主要包括电耗和燃料能源的消耗等,其中电耗占比最高。污水处理过程的碳排放量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1%~2%。电耗是污水处理厂主要碳排放来源之一,也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的主要成本。
根据全国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2020年度黄河流域主要城市共有754座(其中上、中、下游分别有233、243和27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上报了电耗数据,具体情况如图6所示。
根据2020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吨水电耗中位值0.36 kW·h/m³和单位COD去除电耗中位值2.14 kW·h/kgCOD,可将所有污水处理厂划分为四类,分别为(Ⅰ)单位水量电耗和单位COD去除电耗均小于等于全国中位值;(Ⅱ)单位水量电耗大于全国中位值,单位COD去除电耗小于等于全国中位值;(Ⅲ)单位水量电耗小于等于全国中位值,单位COD去除电耗大于全国中位值;(Ⅳ)单位水量电耗和单位COD去除电耗均大于全国中位值。
电耗分布在Ⅳ区的污水处理厂数量最多,为281座,占总污水处理厂的37.3%;Ⅱ区的污水处理厂数量其次,为223座,占污水处理厂总数的29.6%;有214座污水处理厂位于Ⅰ区,占污水处理厂总数的28.4%;仅有36座污水处理厂位于Ⅲ区,占污水处理厂总数的4.8%。共有504座污水处理厂位于Ⅱ区和Ⅳ区,即单位水量电耗高于全国中位值,占总污水处理厂数量的66.8%;共有280座污水处理厂位于Ⅲ区和Ⅳ区,即单位COD去除电耗高于全国中位值,占总污水处理厂数量的42.0 %。
从城市尺度来看,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单位水量电耗中位值介于0.26~1.11 kW·h/m³,其中果洛州、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最高,分别达到1.11、1.03和0.86 kW·h/m³;菏泽、滨州和焦作最低,分别为0.26、0.27和0.31 kW·h/m³。单位COD去除电耗介于0.89~9.06 kW·h/kgCOD,其中果洛州、阿坝州和玉树州最高,分别为9.06、8.95和6.23 kW·h/kgCOD;兰州、白银和渭南最低,分别为0.89、0.89和1.08 kW·h/kgCOD。
黄河上、中、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单位水量电耗中位值分别为0.58、0.52、0.34 kW·h/m³,高于全国中位值的污水处理厂数量分别占总数的81.1%、78.2%和45.0%;单位COD去除电耗中位值分别为2.26、1.96、1.60 kW·h/kgCOD,高于全国中位值的污水处理厂分别占总数的52.8%、45.3%和30.2%。大量数据分析表明,单位COD去除电耗与进水COD浓度成负相关关系,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提升进水COD浓度,有利于提升污水处理厂效率,节能降耗。
总体而言,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能耗较高,的存在优化提升空间。结合上文所述内容,阿坝州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以阿坝州为例,该地污水处理率为87.8%,污水处理负荷率为87.9%;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9 座,累积处理能力达到11.4 万m³/d,以处理能力低于1 万m³/d的小型污水处理厂为主,污水处理负荷率为43.6%。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低,进水BOD、COD浓度分别为28 mg/L和87 mg/L。同时,单位水量电耗和单位COD电耗分别为0.49 kW·h/m³和8.95 kW·h/kgCOD,均高于全国中位值,呈现出进水污染物浓度低,单位水量电耗和单位COD去除电耗高的现象。海西州、玉树州等城市也呈现出类似特征。
完善污水收集设施,降低外来水混入,对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有重要作用。可通过优化处理工艺或采用低能耗工艺等方式降低电能消耗。除此之外,也有研究显示,污水处理厂电耗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合理布局也有助于降低污水处理电耗。
5 总结与建议
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9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地域发展不均衡现象比较突出,上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相对缓慢,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率为102.8%,中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负荷率较高,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加强建设。
部分城市存在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低的现象,上游和下游主要城市更为突出。进水BOD浓度偏低、可生化性不足、COD/TN低、氮磷比失衡等问题,值得重点关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好,主要污染物浓度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部分城市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Ⅳ类相关要求,为推动污水再生利用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TN去除是黄河流域主要城市面临的普遍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黄河流域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吨水电耗高于全国中位值,单位COD去除电耗低于全国中位值。上游城镇污水处理厂电耗较高,需要进一步分析原因,提高污水处理效能。
另外,调研中发现,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出水污染物浓度等数据存在统计精度较低、统计分类较简单、统计数据缺失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时,应尽量避免污水处理能力过剩和处理负荷率过高的现象。针对黄河流域不同地域气候、降水等情况,选取合适的处理工艺,节能降耗。
(2)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填补管网空白。同时,也应进行老旧管网诊断修复,推进管网混接错接等改造工作。针对进水BOD浓度低于100 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提质增效方案。
(3)加强污水处理相关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统计制度。进一步细化统计指标,提高统计精度,扩大统计范围,建立污水处理数据库,数据实时联网,可为今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提供有利支撑,为精准识别污水处理薄弱环节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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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贵州火石坡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食品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厂区道路建设、调节池、事故池、污泥池、消毒池等;同步实施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约2.4公里,管径为DN200-DN400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6月11日,太湖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特许经营(TOT)项目中标结果正式公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8400万元中标该项目,特许经营权为30年。公告显示,该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底价为7000万元。据悉,该项目包括太湖县老城污水处理厂和城东污水处理厂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6月11日,江西九江经开区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运营)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中标人: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8806376.96元第二中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8592625.33元第三中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5月31日,中国能建华东院设计、建筑集团承建的淮南潘集电厂二期2×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4号机组首次点火成功。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是安徽省“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项目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本项目属依托煤炭基地建设煤电一体化清洁
6月11日,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拟对一个光伏配套资源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净碳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四川省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园区25#厂房。项目概况:租赁成眉绿色铸造园区现有厂房,总面积约3500m2。建设一体式光伏组件拆除设备两条线,产
6月10日,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建投矿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19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虽仍下降,但降幅明显收窄。曹妃甸指数维持稳定。进口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降幅较大。CECI采购经理人处于收缩区间。分项指数中,供给、需求和库存分指数处于扩张区
智能化建设是推动矿山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供应企业,国家能源集团全力全域全速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形成一套煤矿智能化管理体系,依靠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两种模式,开展国家示范类、集团安全类集团高效类三类示范煤矿建设,多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
2025年5月28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至此,第三轮第四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
国氢科技紧跟国家“双碳”目标引领构建氢能全产业链生态布局全国6大核心制造基地从研发创新到规模化生产这些基地如何赋能绿氢时代?让我们一探究竟!国家电投华中氢能产业基地国内规模最大、产品链最完整的氢能产业基地依托长江经济带区位优势,打造“制-储-运-用”一体化闭环自主研发的质子交换膜突破
生态环境部5月26日消息,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
生态环境部5月26日消息,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8个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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