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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3年基础设施投资3900亿 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

2023-01-31 08:40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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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其中提到,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900亿元。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5500吨/日。其中分工方案中与环保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22.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900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1.城市(县城)、乡镇分别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3万立方米、1万立方米,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5500吨/日。(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5.加快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围绕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优化“一核两区”布局,加大重点园区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已建成项目加快释放产能,加快构建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体系,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值增长100%以上、总量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3.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70%。(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7.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8.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深入推进主要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65%以上。(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9.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0.实施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修复。(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171.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营造林266万亩、树种结构调整6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98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2.持续推进梵净山国家公园创建。(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铜仁市政府)

17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县级试点工作,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6.深化林业碳汇、林业碳票试点。(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7.加快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县建设。(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8.创新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9.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统筹做好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0.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1.实现营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推动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3.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31.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改建15万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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