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自贸区、酒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泸州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泸州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2〕7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科技赋能、市场导向的工作原则,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二)2025年主要目标。
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较“十三五”末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75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0.16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0.5万立方米/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750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00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100%。
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回收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尾矿除外)。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三、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短板
(三)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
加快建设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推动老旧管网修复更新。基本解决沿江污水散排、乱排、混排、溢流等问题,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施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每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统筹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可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建设,建制镇适当预留发展空间。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合理新增快速净化设施、人工湿地、调蓄设施等技术措施进行污水处理低成本改造。坚持“就近处理、就地循环”原则,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四)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
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加快完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运维,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拓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多元资源化利用渠道,提升飞灰利用能力。充分运用“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建设模式,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会展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快推动钒钛磁铁矿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培育大宗废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布局、用地和建设规模,鼓励毗邻地区设施协同共建。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质量,扩大使用范围。依托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三位一体”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可再生资源与垃圾分类收运网络连接融合,完善基层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推动街道、乡镇、社区规范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会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结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按照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因地制宜完善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按相关要求推动医疗废物移动式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能力,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七)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
统筹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依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工作。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加强基地(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加快推进市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向城乡结合部、近郊地区延伸辐射,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易监管的污水处理工艺。(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设施协同高效衔接。
发挥环境基础设施协同处置能力,打破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障碍,重点推动市政污泥处置与垃圾焚烧、渗滤液与污水处理、焚烧炉渣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等有效衔接,提升协同处置效果。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火力发电设施掺烧市政污泥、沼渣、浓缩液等废弃物,实现焚烧处置能力区域共建共用共享。对于具备纳管排放条件的地区或设施,探索在渗滤液经预处理达到环保和纳管标准的前提下,开展达标渗滤液纳管排放。(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绿色升级
(九)推进数字化融合。
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升级,鼓励开展城镇废弃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网络建设,积极推动省、市、县各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全市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设集中统一的监测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收集、共享、分析、评估及预警,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纳入统一监管,加大要素监测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管理体系。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在线实时监测,加大设施设备功能定期排查力度,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绿色化改造。
对技术水平不高、运行不稳定的环境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绿色节能技术设备、工艺以及数字化技术,推动一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节能减排,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逐步淘汰流化床焚烧炉工艺。规范有序开展库容已满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封场治理,加快提高焚烧飞灰、渗滤液、浓缩液、填埋气、沼渣、沼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设施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集约绿色发展。(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会展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
(十一)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
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行机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开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度好、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公平进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吸引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和运营。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鼓励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以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动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专业化污染治理,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和污染治理效果。持续推进国家级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鼓励大型环保集团、具有专业能力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按照统筹规划建设、系统协同运营、多领域专业化治理的原则,对区域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积极争取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探索区域整体环境托管服务长效运营模式和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保障体系
(十四)加强科技支撑。
加大关键环境治理技术与装备自主创新力度,围绕厨余垃圾、污泥、焚烧飞灰、渗滤液、磷石膏、锰渣、富集重金属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小型垃圾焚烧、高寒高海拔地区生活污水治理等领域存在的技术短板,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进行集中攻关。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强化重点技术与装备创新转化和应用示范,着力提高环保产业技术与装备水平。(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健全价格收费制度。
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完善并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统筹考虑区域医疗机构特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鼓励采取按重量计费方式,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标准可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等渠道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创新融资方式,推动绿色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等支持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支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泸州支行、泸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泸州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统计制度。
完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统计制度,加强统计管理和数据整合,及时将相关统计数据纳入全市环境基础设施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运用和信息共享。对工作量大、及时要求高、时效性强的有关统计工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谋划与储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节约集约、精准投放”,统筹安排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发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优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建立评估机制。
建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标准体系,通过自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适时开展各地情况评估。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弱项的地方,加强指导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25〕7号各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生态环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印发《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优化治理路径技术指引》。详情如下: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优化治理路径技术指引》的通知沪环生〔2025〕47号各相关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为优化调整本市农村生
4月3日,新疆甘泉堡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脱盐厂EPC预审公告发布。建设内容:(1)北区污水厂改造工艺段,包括天银污水处理厂调节池、鼓风机房、事故池、预处理、加药间及膜车间系统等设施改造、自控系统、管网设施改造;(2)再生脱盐厂:新建再生脱盐厂,包含预处理、双膜浓缩、分盐、蒸发结晶等
近日,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上实宝金刚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此前,与外高桥造船合作的上海首个工业企业大规模再生水利用项目已竣工投运,如今,这一新项目接续发力,正式拉开帷幕,标志着城投水务在上海污水资源化利用领域再度迈出坚实步伐。该项目以石
2025{会议通知}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部分报告汇总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供水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资源化利用(再生水利用)大会/园区污水提标及资源化利用大会请提前报名回执,限1500人;本次会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切实提高资源化利用认识。二是积极实践污水资源化利用
1月22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沪崇府办发〔2025〕2号),其中提到,配合推进江苏—崇明电网线路建设,推进民房搬迁签约等工作。同时指出,全面实施“光伏+”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稳步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累计达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全面推进美丽太仓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等20项措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十四五”深入攻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太仓建设成效显著。“十五五”巩固拓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杜邦水处理签约第26届中国环博会膜届龙头2025齐聚上海作为全球水处理膜产品领域的领军企业,“杜邦水处理”已正式确认参展即将于2025年4月21-2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第26届中国环博会。凭借其在水处理膜产品领域的深厚技术底蕴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力,杜邦水处理的每一个动作都吸引着业界的目光。
日前,兴蓉环境在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业务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拥有完善的产业链。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自来水业务、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业务、环保业务以及工程业务,其中环保业务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置。目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印发《武汉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印发《武汉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活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拟支持的20个城市为: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厦门、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乌鲁木齐。两部门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8日。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8日,云南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迎来重要时刻——首批垃圾顺利进厂。这标志着元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将开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篇章,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项目现场,垃圾运输车辆有序排列,经工作人员引导,通过地磅称重后驶向卸料大厅。首批垃圾的顺利进厂,为后续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时间:2025年11月26-28日地点:上海世贸展馆(兴义路99号)主办单位:上海拓普之光会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支持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除尘专业委员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工业防尘专业委员会东北大学国家工业烟气除尘工程技术中心协办单位:上海市水泥
从“废”到“贵”生物质能价值链日趋成型来源:中国能源观察记者王睿佳生物质能作为全球公认的零碳属性可再生能源,在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是生物质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生物质能以其独特的属性,成为能源结构优化的战略支点。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于彤在“20
河南华电灵宝窄口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2/19-JL-003)一、招标条件河南华电灵宝窄口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各有关单位: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在城乡和地域之间的发展存在极度不平衡问题,传统的集中式垃圾处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处理需求。县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一种新型的垃圾处理方式,具有投资少、建设周期短、运行成本低等优点,逐渐成为县乡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补充。根据发改环资《关于
日前,陕西榆林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1300吨、污泥100吨。现将2×500吨/日循环流化床焚烧处理线改造为两条6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线+2×N12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垃圾渗滤液与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详情如下:[
6月3日,旺能环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龙兴能源”)、合资方Dragonventures投资开发股份公司近日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太平省人民委员会代表太平省农业与环境厅在太平省共同签署了《生活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原则性合同》,约定由公司、Dragonventures投资开发股份公司和龙兴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截至5月18日,塔里木油田首个百万千瓦级整装光伏项目——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累计发电近6000万千瓦时。近年来,塔里木油田锚定“双碳”目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电气化提升,形成了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清洁能源利用率和电气化率快速上升的“两降两升”良好局面。塔里木油
5月20日,中国电建EPC总承包的沙特红海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项目收到吉尼斯世界纪录证书,成功认证为“全球容量最高的离网电池储能项目”。沙特红海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沙特西部的塔布克省,占地2.8万平方公里,是沙特“2030愿景”规划重点项目,也是中资企业在沙特承建的首个大型基建类综合体项目,
5月1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京会见沙特环境水利农业大臣阿卜杜拉赫曼·法杜里。双方围绕推动绿色转型、荒漠化治理、固体废物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黄润秋介绍了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政策和行动,以及在推进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治
日前,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建设规模:将原有1台400t/d的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通过项目改造为500d/t的机械炉排炉。主要改造内容有:1、将原有厂房西侧的渣库、飞灰固化车间、热水房及油库拆除移位在厂区其他位置升级改造建设,在厂
近日,瀚蓝与纳莎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纳莎环境”)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商定未来共同探索在马来西亚的固废收集、转运、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等环保领域的合作,为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增添动能。瀚蓝总裁金铎、纳莎集团总裁TanSriIsmeeIsmail出席活动并签署协议,纳莎集团主席SMNasar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本次招标控价近1.5亿元,项目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B0.5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负压除臭设施、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设施、化水处理系统等各1套,同步建设污水管网、供热管网等附属设施。建成后日处理生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